申命记 第十九~章
1耶和华你神将列国的民剪除,耶和华你神也将他们的地赐给你,你将他们赶出,住他们的城邑并他们的房屋,2那时你要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为业的地上,为自己分出三座a城。 3你要测量距离,将耶和华你神赐你承受为业的地,分为三区,使误杀人的,都可以逃到那里。4误杀人的逃到那里而得存活,定例乃是这样:凡素无仇恨,误杀了邻舍的,5就如人与邻舍同入树林砍伐树木,手拿斧子砍树,斧头脱了把,打在邻舍身上,以至于死,这人可以逃到那些城的一座城而得存活,6免得报血仇的,心中火热追赶他,因路远就追上,将a他杀死;其实他不该死,因为他与被杀的素无仇恨。 7所以我吩咐你说,要分出三座城。8耶和华你神若照祂向你列祖所起的誓,扩张你的境界,将所应许赐你列祖的地全然给你;9你若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的这一切诫命,爱耶和华你的神,常常行祂的道路,就要在这三座城之外,再为自己加添三座城;10免得无辜之人的血,流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为业的地上,流血的罪就归于你。11但若有人恨他的邻舍,埋伏着起来a击杀他,以至于死,然后逃到这些城的一座城; 12他本城的长老就要打发人去,从那里带出他来,交在报血仇的手中,将他治死。13你的眼不可怜惜他,却要从以色列中除掉流无辜血的罪,使你可以得福。
14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为业之地,在你所承受的产业上,不可挪移你邻舍的a地界,那是先人所定的。
15人无论犯什么罪孽或什么罪,不可只有一个见证人起来指证;总要凭两三个见证人的口,才可定案。16若有恶毒的见证人起来指证某人作恶,17这两个争讼的人就要站在耶和华面前,在当时的祭司和审判官面前。18审判官要仔细的查究,若见证人果然是作假见证的,以假见证陷害弟兄,19你们就要待他,如同他想要怎样待他的弟兄。这样,你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完全除掉。20其余的人听见都必害怕,就不敢在你们中间再行这样的恶事了。21你的眼不可怜惜,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1你出去与仇敌a争战的时候,看见马匹、战车、和比你多的人民,不要怕他们,因为领你从埃及地上来的耶和华你神与你同在。 2你们将要上阵的时候,祭司要近前来,告诉百姓,3说,以色列人哪,你们当听!你们今日将要与仇敌争战,不要胆怯,不要惧怕,不要恐慌,也不要因他们惊恐;4因为耶和华你们的神与你们同去,要为你们与仇敌争战,拯救你们。5官长也要告诉百姓,说,有谁建造新房屋,尚未奉献呢?他可以回家去,免得他阵亡,别人去奉献。6有谁种葡萄园,尚未a享用呢?他可以回家去,免得他阵亡,别人去享用。 7有谁聘定了妻子,尚未迎娶呢?他可以回家去,免得他阵亡,别人去娶。8官长又要告诉百姓,说,有谁a惧怕胆怯呢?他可以回家去,免得他弟兄的心融化,和他一样。 9官长对百姓讲完了话,就当派军长率领他们。10你临近一座城,要攻打的时候,先要对城里的民宣告和平的话。11他们若以和平的话回答你,给你开了城门,城里所有的人就都要给你作苦工,服事你;12若不肯与你和好,反要与你打仗,你就要围困那城。13耶和华你的神把城交付你的手,你就要用刀杀尽这城的男丁。14惟有妇女、孩子、牲畜、和城内的一切,就是所有的掠物,你可以夺为己有;你可以享用从仇敌所取的掠物,那是耶和华你神所赐给你的。15离你甚远的各城,不是这些国民的城,你都要这样对待。16但这些国民的城,耶和华你神既赐你为业,其中凡有气息的,一个也不可让他存活;17只要照耶和华你神所吩咐的,将赫人、亚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都a灭绝净尽, 18免得他们教导你们照着他们去行一切可憎恶的事,就是他们向自己神所行的,以致你们得罪耶和华你们的神。19你若许久围困要攻打夺取一座城,就不可举斧砍坏那里的树木;你可以吃树上的果子,不可砍伐。田间的树木岂是人,叫你围困吗?20惟独你所知道不是a结果子的树木,你可以毁坏、砍伐,用以建造围城的设备,攻击那与你打仗的城,直到攻陷了。
1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为业的地上,若发现被杀的人倒在田野,不知道是谁杀的;2你的长老和审判官就要出去,从被杀的人那里量起,直量到四围的城邑。3看那一座城离被杀的人最近,那城的长老就要从牛群中取一只未曾耕地、未曾负轭的母牛犊,4把母牛犊牵到流水、未曾耕种的溪谷去,在谷中打折母牛犊的颈项。5利未子孙作祭司的要近前来;因为耶和华你的神拣选了他们事奉祂,在耶和华的名里祝福,所有争讼殴打的事都要凭他们的话判断。6那城的众长老,就是离被杀的人最近的,要在那溪谷中,在所打折颈项的母牛犊以上洗手。7他们要申明说,我们的手未曾流这人的血;我们的眼也未曾看见这事。8耶和华阿,求你a赦免你所救赎的以色列民,不要使流无辜血的罪归在你的百姓以色列中间。这样,流血的罪必得赦免。 9你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就可以从你们中间完全除掉流无辜血的罪。
10你出去与仇敌争战的时候,耶和华你的神将他们交在你手中,你就掳了他们;11若在被掳的人中见有美貌的女子,恋慕她,要娶她为妻,12就可以领她到你家里去;她要剃头发,修指甲,13脱去被掳时所穿的衣服,住在你家里哀哭父母一整月,然后你可以与她同房;你作她的丈夫,她作你的妻子。14后来你若不喜悦她,就要由她随意出去,绝不可为钱卖她,也不可当婢女待她,因为你玷辱了她。
15人若有两个妻子,一个是所爱的,一个是所恶的;所爱的和所恶的都给他生了儿子,但长子是所恶之妻生的。16到了把他所有的分给儿子承受的日子,他不可将所爱之妻生的儿子立为长子,在所恶之妻生的儿子以上,17却要认所恶之妻生的儿子为长子,将自己一切所有的,分给他双分;因这儿子是他力量强壮的时候首生的,长子的名分本是他的。
18人若有顽梗悖逆的儿子,不听从父母的话,他们虽然惩治他,他仍不听从;19父母就要抓住他,将他带到本地的城门,到本城的长老那里,20对本城的长老说,我们这儿子顽梗悖逆,不听从我们的话,是贪食好酒的人。21本城的众人就要用石头将他打死。这样,你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完全除掉,以色列众人听见都要害怕。
22人若犯该死的罪,被处死了,你将他a挂在木头上, 23他的尸首不可留在木头上过夜,必要当日将他葬埋,免得玷污了耶和华你神所赐你为业之地,因为被挂的人是a神所咒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