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远避多年还被定罪
从前美国有一个人犯了杀人的罪,于是远避异乡,辗转跑过几国,最后到了法国,就在那边谋事,并且悔改归正,不再与人为难。几年之后竟发大财,且又娶妻生子,他的邻舍朋友无不以他是个好人。再过五年,忽有一个美国人,带着一个法国警察来,见他说,美国政府要他。他立刻知道不好,就问警察说,“我是不是一个好人?”也同样问他妻子:“你知道我是一个好人。”美国人说,“别话我都不管,只知十几年前你在美国杀过人,现在美国政府要你归案。”这人只有束手就缚,十几年前他因犯罪逃跑,料想不到十几年后,仍要因他所犯的罪,受到国法裁判。朋友,你有罪么?虽然只有一点点,我可以诚诚实实的告诉你,迟早总有一天,你要吃你罪的果子,就是沉沦,请你快快打个主意,三十六计,计计不能救你,只有主耶稣才能救你。
 
 
拿破仑枪毙了两个德兵
法皇拿破仑一次在德国占领了一个小城,他就发出一个命令,禁止那城里百姓出城若干里的范围,冀使城外其他德国人民不知城内实情,以及他在城中举动。违背这个命令的,便以军法处置。城内住有兄弟二人,都是爱国男儿,决定偷偷出城,要到他们自己的军队那里,告知城中法军实在的情形。一夜他们果然逃出了城,年轻的弟弟远远的冲出了那个命令所指定的界限,约有四里之远,但被法兵捉获了。年长的哥哥刚刚冲出那个界限,也被法兵捉住,法兵就将他们兄弟二人解交城中法军将领处置。法国军官宣布二人均处死刑,说道:“奉大法国皇帝谕令:凡越界者处死刑,兹有兄弟二人违抗命令,一同处死。”兄弟二人遂被处死。他们越界的程度虽有五十步和百步的差别,但其刑罚则是一样。
同样,经上记载着说,“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雅二10)不因人只犯一条罪,就算是少犯了罪。人若遵守了律法的众条,仅未遵守一条,也就算是犯了众条。你若犯了许多的罪,比那只在一条上跌倒的人,也不算是多犯了罪。这似乎不是人的理智所能了解的!
恐怕有人要问我说,“犯一桩的罪与犯一千桩罪的人怎能同样灭亡呢?”这理其实也极简单。比方说,十个环子接成一条链子,你的手握着一端,另一端挂在架子上,你悬身空中,下面是深渊,不管环子断了一个也好,九个也好,你总要因为环子断裂,身坠渊中而遭灭顶之祸。所以只有一个小罪,就有下入地狱的资格了。
 
 
石下的小虫
撒都说,“有一次,我掀起一块大石。在那底下藏有无数小虫,它们一见阳光,非常害怕,东奔西窜的乱跑。后来我把石头放下,它们就又安静了。”
“当‘公义之日’在那天出现的时候,这样的事必要重现。凡住在黑暗里而过罪恶生活的人,必要看见他们在黑暗里所犯的罪,都要显露出来。‘因为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隐藏的事,没有不被人知道的。’(太十26)在祂的光明里,人们深藏在心中和生命中的罪,都要被显得明明白白。那时,他们就要惊慌害怕了。”
 
 
以火抵火
北美洲的中部,有一大平原,面积约有数万方英里,白种人移到那地,不过百年工夫。百年以前,无人耕种田地,只有野牛成群,经日飞奔,还有棕色皮肤的印第安人,寥若晨星,散住各处,打猎为生。自从白种人到那地开垦,不久成为肥美之地,渐渐又有人民交易的市场。从前荆天棘地,蓬蒿满目的所在,如今人烟稠密,街巿繁华,城镇星罗棋布,铁路纵横,人多如鲗,成为人人愿住的乐园了。在此地初开之时,有一户人家,在此平原砍伐树木,筑成一所粗鄙的房屋,在这地方耕种,其地既广,又无界限,耕种的人各人量力,随心所欲。虽有邻居,都甚稀远。每当夏末秋初之际,天气炎热干燥,晚饭之后,天气稍凉,大家都在门前,乘凉闲谈,举目远望,遍地禾稼,被风吹动,并且禾稼已黄,收割之时快到,一看叫人心中高兴,以为如此丰年,怎不心满意足。
大家正在说笑高兴之时,忽见天地交接之处,黑云腾起,仔细看看,云底之下显有火光,这时人人双目直视,心中忽然冰冷,一团高兴,飞到九霄云外去了。这是什么缘故呢?就是当地之人最怕的野火。这大平原,除各人所耕种的区区数百亩以外,遍地野草没胸,也有荆棘丛林,枯枝落叶一有火焰落上,立时燎原,无法扑灭,并且风乘火势,火借风威,迎之而来,快似野马奔腾。丛林草莽之中,无数野兽,被火惊逼,就在火前成群奔逃。若在平时,野兽多半强者吃弱,凶者吃善,但在这时,并无相吞相食的心,因为各自逃生,无暇他顾,内中或有跌倒的、乏力的,即被野火烧死。
圣经启六15~16,论天地末日说,“地上的君王、臣宰、将军、富户、壮士,和一切为奴的、自主的,都藏在山洞和岩石穴里;向山和岩石说,倒在我们身上吧,把我们藏起来,躲避坐宝座者的面目,和羔羊的忿怒。”到这时候,这些人岂不像野火燎原时惊走的野兽么?虽然或藏、或逃,到底却找不出躲藏救命的地方。但若见野火迎面而来,就把所站地方四围的草,先行点火向外延烧,便在迎面的火未曾烧到以前,那个地方已先烧成空地,人就可以站在这空地上;等到迎面的火来了,就无可烧的草。如此不但人可得救,就是各种野兽,也可在此逃生。这样看来,害命的是火,救命的也是火。
前面所说的,可作为大审判日子的比喻:因为野火虽可怕,然而躲避野火的方法,却很容易,就是以火制火。神的震怒虽可畏惧,但要躲避烈怒也很容易,因为神的独生子耶稣基督降世为人,已替众人担罪,死在十字架上,信服祂的,如同避野火的,离开将要烧的地方,迁到已经烧过的地方。故圣经说,“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三16)请读者注意,神的盛怒,先临到你的代表耶稣身上,然后就可以不临到你的身上了;只要你肯站在已经烧过之处,依赖你的代表耶稣。若你不肯悔改,不愿信耶稣,不愿承认为你受刑的代表,到审判的日子,你就真如圣经所言,众人都想躲避在山洞里,却不能掩藏自己,叫坐宝座者看不见你。
 
 
身长二公尺才得充任卫士
某国君王要为自己选立警卫武士,规定这队兵士身量至少须长二公尺,这个消息公布之后,全国人民彼此比较身量,看看谁个子最长,这样较量出来的长人很多,他们忘记了所要的是长二公尺的人,不是普通的长人,也不是比较高的人。皇室检验员未到各征兵所以前,各处都充满了希望。预定的日子到了,检验员先从最矮的人量起,比方最矮之人的身量长一公尺半,自然他是不及格而落选。后来检验到渐长的人了,有一个长一公尺点九九的人,亦因不及格而落选了!他不是最长的人么?为什么亦落选呢?他诚然是个长人,但是他的长度还不够。你为人的道德是最高么?可是构不上神的标准,照样被定罪。
 
 
认窃葡萄干
有一邮船航行海上,遇见飓风,将要沉下,有一乘客快被淹死,大声叫道:“母亲!偷葡萄干的不是别人,就是我呀!”后来这人遇救,人就问他:“你将淹死之时,为什么说这句话?”他说,“你们因我这句话奇怪,我自己更觉奇怪。在我小时,我曾瞒住母亲偷葡萄干吃。后来母亲查问,我不肯承认,这么多年以来,根本我已忘记这事,直到那天沉在海中,自想必死,大罪、小罪就都来到我的面前,这时好像母亲立在我的身旁,查问谁偷葡萄干,我不得不承认说,‘偷的人就是我,不是别人!’”由此可知人的记忆力对无关紧要的事尚且这般强,那么将来在神审判台前,一生所行的善恶,岂不一丝一毫都要供出来么?
 
 
最后的审判
撒都说,“在喜马拉雅山里,有一王子,豪爽宽宏。某晚驱车出游,一贼因为窃取衣饰被捉,带到他的面前。他就警戒他说,“这一次我饶恕你,因为我不是在公堂上。以后切不可再如此了。”但是这人并不因此悔改。又有一日,王子出游,这人又被带来,他又饶恕了他。那知这人因此却更胆壮,日坏一日,因而闯出杀人乱子,捉到法庭里来。当他初进法庭之时,心中实在害怕,及至一见审判官的面,却又胆壮起来。自己想道:“原来还是那位宽宏的王子啊。他曾经饶恕我两次,这一次一定还要饶恕我的。”王子一见这贼,也觉有点难过。对他说,“朋友,你早该改了这种恶行才对。我已多次饶恕了你,这一回,虽然我还想饶恕你,但不能了。因为这里不是我当家,乃是这本律法书当家。按照这本书,你现在已被判定,应受死刑。”当主审判的日子,也是如此。在那日各人要照救主所讲的话受审判,救主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遵守,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讲的道,在末日要审判他。””(约十二47~48。)
 
 
今天是救主,将来是审判官
从前有个女财主,有人同她打官司,有个大律师经人介绍来见她。她傲慢的说,“我不用律师。”律师就留一张名片而去。几天之后,官司打得紧急,女财主就去找这律师帮助。律师说,“前几天政府派我作了推事;对不起,现在我不能作你的律师,而要作你的审判官了。”女财主只有懊丧而去。朋友啊!现在这位柔和谦卑的耶稣,苦囗婆心的要你来归向祂,祂愿作你的救主,免去你将来要受的审判;你若借故推诿,有意迟延,到了一个时候,祂要坐在白色大宝座上作你的审判官;那时,祂就不能帮助你什么了。那时,“死了的人…都站在宝座前。”(启二十12上)虽然世界的物质都要消灭,然而死了的人都要复活,战战兢兢的接受审判。
 
 
死后又怎样
亨利腓力是义大利某大学教授。一天碰见一位他很熟识的青年,满面笑容对腓力说,“我的父亲允许我读法律,我真高兴!”腓力说,“你读法律将来预备怎样?”青年说,“我要得着博士头衔!”腓力说,“得了博士头衔以后又怎样?”青年说,“以后我要借我口才、知识和热诚,博得大众敬重!”腓力说,“得到大众的拥戴以后又怎样呢?”青年说,“那时地位高,金钱多啊!”腓力说,“有钱有势以后怎样呢?”青年说,“我要极尽奢华宴乐,幸福美满的度过晚年。”腓力说,“以后又怎样?”青年脸色一变,慢慢地说,“以后,以后,以后死而已矣!”腓力高声说,“死后又怎样?”青年这时忽然记起来九27:“死后且有审判!”一句话,不能回答,只有低头沉默的走了!
 
 
审判还是有的
在这恩典的日子,审判是例外的,但是审判还是有的。有一多年在西国传福音的人,述说一则他所目击的事情。有两个无神派,到邻近的乡村宣传他们无神的理论,在一个市场的讲台上,他们对着很多的听众发出亵渎的言辞。第一个人演讲的结论是:“如果天上真的有神,我现在就要杀祂。”因此他就向天空开枪,并且继续说,“如果真的有神,请祂现在杀我,如果真的有神,我就不想活了。”第二个人演讲完毕时,说,“如果有神,请祂向我报复,使我从今以后变成瘸子,如果真的有神,从今以后我再也不愿走路了。”他们离开了听众,赶到火车站,要搭乘火车回家。在去车站的路上,第一个人就倒毙了。第二个人因为同伴去世,耽误好些工夫,到火车站时,火车已开始行驶了。他就匆忙跳了上去,但是一滑,跌在车轨下面,两脚立刻被切断。从那天起,再也不能走路了。
 
十一
 
到了生命的末站
有一热心爱主的姊妹,常在火车站散发福音单张,领人信主,一天她送一张给火车上的售票员,售票员讥诮的问:“地狱在哪里?”那位姊妹回答说,“地狱即在你生命的末站!”就在那一天,那一次火车出了轨,售票员受了重伤,被人送到医院。他在路中之时,不住地说,“我到了我生命的末站,前面极其黑暗!”“我到了我生命的末站,前面就是地狱!”那时讥诮的售票员,面对面见了神!他灭亡了,成为永远被讥诮的人!
还有一个在工厂作工的人,一日不小心,跌在一块烧红的铁板上,全厂数千工人哗然。当他被救起来的时候,全身已被烧坏了。有的人建议,赶快去请医生,有的人建议赶快通知厂主,有的人建议赶快通知他的父母、兄弟、妻子…。但那个要死的人,摇摇手说,“不要,不要,只要一个能告诉我,死后要遇见什么事!”他死了,进入永远的黑暗里!无知无识的死了!死前完全没有预备!没有盼望!
“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来九27)人人都要死,贫者死,富者亦死;弱者死,强者亦死;卫生者死,不卫生者亦死;我(笔者)死,你(阅者)亦死。我们没有不离世之权,也没有不死之权,死了以后都要站在神面前受审判,那时都要迎见神!所以谁也无法避免不迎见神,无论何人迟早都要迎见神。
 
十二
 
不必我自己去与神和好
有一个老妇人睡在床上,快要死去。牧师一听说,就去看她。牧师说,“他们告诉我,你快要死了。”她回答说,“是的。”“你已经与神和好了么?”回答说,“没有。”“你没有与神和好,不怕见神么?”她回答说,“一点不怕。”牧师惊奇的急切问说,“妇人,你可知道你只有一点点的时候活着,你不久就要去见那位圣洁的神么?”“是的,我是完全知道的!”“那样,你不怕么?”“一点不怕!”“你有否与神和好呢?”“没有。”牧师惊讶问说,“你是什么意思?”那位快要死的妇人微笑着说,“不必我自己去与神和好,那是无用的。基督于一千九百多年以前,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已经为我们成就了与神和好了(西一20)。我只要依赖祂所成就的和好就够了。”
 
十三
 
法官代同学还债
有两个大学学生,在学校时非常要好,毕业后都到社会作事,一位先到酒馆作事,后来升到很高的法官职位,另外一位作了商人后,在证券交易所里作买卖,赚了很多钱,两个人都很成功。后来,那位作商人的赔了钱,什么都没有了,可是他想保持他从前的地位,动用很多公款,等到这事被人查出之后,他就受到法律的制裁,在他答辩罪愆之时,希望法官从宽的处置。处理这件案子的法官,就是他在大学时的老朋友,他们有很多年没有见面,当他一进法庭,就认出了他。一位记录员就把搜集的事实报给大家听,现在问题来了,他把这件案子很宽大的处置么?或把这件犯罪的事化小为零呢?或在另一方面以他的法官地位,尽其可能判得宽大或比他原定的更厉害呢?因为大家都知道他们是好朋友。但这案子由一件一件的报出都是最不好的事,等到归纳起来,法官予以宣判之时,全庭的人都要看到底这案怎样结束,法官很清楚地归纳一下,他没有隐蔽不对的地方,也没有夸张那最小的地方,但是当他判决的时候,全庭都充满了惊叹声,因为他是按着法律给了最严厉的处罚。就这样算了么?一点也没有友爱的表示么?可是有一件事,凡在场的人都受了感动,很多人料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当犯人要被带开,别人也因坐了很久想要离开的时候,法官就脱下外面的官服,下到法庭里,走到那有两个法警带着的犯人那里,他们互相伸出手来紧紧的握着。犯人还未开口以前,法官就说,“我要为你还一切的债。”他就这样作了。为此,他的财产差不多都没有了。这正如耶稣爱我,为我舍命!
 
十四
 
暴风扫过了各各他
我的朋友啊,世界上只有一个地方,是罪、死与审判的权势所不能到的。这唯一平安之处,就是各各他,是罪人可站之处。美国西部有一大草原,秋天人们多去打猎。该地常常数月不雨,有时草原着火,再遇大风,烈焰飞腾,金蛇乱舞,火苗两丈余高。瞬息数十万里化为灰烬,人畜当前,莫想逃避,无不立被焚毙。边陲的人,遥见火至,怎样脱逃呢?他们知道人一定赶不上火,纵然最快的马,也是不能逃脱。懂得的人,只用一根火柴,顺风点着面前的草,火焰立即飞奔;他们就站到烧过的地方,便可平安渡过险境了。他们虽然听见烈火焚烧奔腾的声音,也似乎看见死亡倾复而至,无人能够挡其凶焰,但是他们却不害怕。他们的四围,纵然火湖一片,火浪翻飞,他们也不战兢。因为他们所踏之地,火已烧过,再无危险了。世界上现在只有一块地方,是神已经扫灭过的。一千九百余年前,神的烈怒,正如暴风火浪扫过了各各他,那时神的儿子耶稣基督完全把这审判的火接到自己的怀中。因此现在无论何人若是站在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旁,就必永远平安。
 
十五
 
苦求赦夫罪
苏格兰改革家克伦威尔(Cromwell)执政时,有一军官谋叛,被捕判处死刑。他的妻子跪在克伦威尔面前哀哭苦求,怜恤她的孩子,释放她的丈夫。但是克伦威尔说,“我言出必行,不能更改,今天黄昏教堂钟声一响,你的丈夫头必落地。”到时城中人民都来观看,监刑官带着士兵绑着犯人来了,刽子手拿着光芒利剑立在旁边等待。等到太阳下山,钟声一响,光芒利剑就要砍在犯人颈上。太阳已经下去,大家就都转头看看教堂的钟,时侯已经到了,怎么钟还不响?天色渐黑,钟仍未响,大家等得都不耐烦。有人说,这人不当死,所以神显神迹使钟哑了。军官就带一些士兵到达教堂去看究竟,到了那里,看见一人用力拉着钟绳,毛发竖起,军官再到钟房,看见犯人的妻,因为凄惨痛苦,失去知觉倒在地上,因她双手用力握着钟锤,所以下面的人怎样拉绳,钟也不响,而她双手已被钟锤击烂了。大家听见这事,代求免刑,克伦威尔念他妻子受苦,于是说,“我曾说过,黄昏时候教堂钟声一响就斩他首,现到黄昏,教堂的钟不响,所以他可不需受刑了。”我们因着耶稣所受的鞭伤,得着医治。
 
十六
 
看门人自食其果
有位卖鱼的,捉到一条大鱼,预备卖给大户人家,冀得高价。大户人家看门的人,要求得到卖价之半作为“门包”,并且必须保守这个秘密,不准告诉他的主人,否则不准入内。卖鱼的人心中大不高兴,只好姑且答应,进内见了家主,将鱼白送给他,并且要求打他五百板子。家主非常奇怪,开囗问道:“你既将鱼白送给我,我已觉得不该,为何还要叫我打你五百板子呢?”卖鱼人道:“你且听我,自有妙意。”家主只好照办,看他目的如何,家主遂用板子,顶轻顶微打他五百下子,打到二百五十下时,卖鱼人说,“行了!其余二百五十下,应归你家看门的人享受。因为他与我讲定,这鱼卖得之价,无论多少,应当分他一半;我现在为着这鱼卖得五百板子,一半我已领受,其余一半应归你的看门先生名下了!”家主听了这话大大发怒,重重打他看门仆人二百五十板子,并且将他开除。朋友啊!一切贪吝的、敲诈的、勒索的、营私的、舞弊的,到了审判的日子,神要一一的、重重的刑罚他们!
 
十七
 
贴不贴邮票没有关系
一位主人差一仆人把一封信投入邮筒,仆人看见邮筒旁边无人管理,便把邮票揭下。送还主人说道:“那里无人管理,贴不贴邮票没有关系。”目的要讨主人喜欢。主人又气又笑,说道:“你投邮筒时贴不贴邮票没有关系,但是到了邮局每一封信皆要查验,若无邮票必要加倍罚款,不论寄给何人,不论信封好不好看,他们只注意有没有邮票。”朋友,这位仆人可算无知罢?可是我们同他一样无知,我们天天犯罪,吃喝嫖赌说谎骂人,恨人打人,贪赃嫉妒,以为没有人管理,没有审判,不要耶稣宝血救赎,那知到了末日,每人皆要来到神的审判台前,那里不管你是何人,总统也罢,乞丐也罢,只看你的罪过有没有主的宝血洗净。
 
十八
 
不听警告淹死三百人
美国宾州约翰墩城有个小堤,一日工程师警告说,“此堤不久就会崩溃。”后来天雨水涨,堤有裂痕,工程师再度发出紧急警告,催促居民速速逃往山上。城内的人不只不信,反而讥诮他说,“这些刚从大学毕业的工科学生,还能知道什么?此堤堵水已有多年,未曾发生事故,还说堤要崩溃,洪水要来?”他们若无其事,不肯逃避。不久,堤果崩溃,水涌入城,足足死了三百人。朋友,真神警告我们,赶快悔改,逃避将来忿怒,恐怕那个日子来到,如同网罗忽然临到雀鸟一样。
 
十九
 
对骂录音
一对夫妇,制卖豆腐为生,天天吵架,夜半起来磨豆,即行对骂。闹得四邻不安,不能入睡。邻居屡来劝告,均不见效。于是上诉法院,开庭审问,夫妇力辩其无,因无可靠证据,不予起诉了事。邻居就去借到一部录音机,等到夜半,夫妇吵架,便将声音录下,再告法院,夫妇上庭,又辩其无,邻居即将录音机开放,播出他们吵架对骂声音,夫妇无话可答,俯首认罪。主说,“我凭着我的永生起誓,万膝必向我跪拜,万囗必向我承认。”(罗十四11)“凡人所说的闲话,当审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来。因为要凭你的话,定你为义,也要凭你的话,定你有罪。”(太十二36~37
 
二十
 
涂改奖券
台南有一个人买了一张爱国奖券,开奖只差一个号码,就可得到一万元。于是起了贪心,涂改奖券号码向银行领款,五千元存银行,五千元取回买东西。过了三天,又有一人拿着同样的号码前往银行领款,行员一惊,便将两张同号奖券拿去检验,发现前者乃是伪券,即行报警逮捕。他知法网难逃,服下毒药,及至警员把他捉到警局,即已倒地身死。以身试法,其愚莫及,可惜尚有许多世人只顾罪中之乐,不顾神的永远审判,结果更为可惨!
 
二一
 
拒绝赦令
一八二九年在美国,有一个人名叫惠尔生,因为犯了杀人越货的罪,判处绞刑。后来他的友人向总统杰克逊请得赦令,可是惠尔生竟完全拒绝了!因为刽子手不愿执行绞决一个获得赦免的囚犯,便将这件案子递到总统处去,总统召令最高法庭审断。主审官马歇尔最后宣判说,“一纸赦罪的命令,它的价值全在被赦者的接受或拒绝。按人情说,拒绝赦令是人间罕有的事,但是现在惠尔生竟拒绝接受这个特赦令,所以它不再是一个赦令了!因此惠尔生按照原判处以绞刑。”不是神不赦免人罪,乃是人们不愿接受神的赦免,将来必受神忿怒的审判,永远沉沦。
 
二二
 
盐海
盐海是世界七大奇观之一,位于以色列国的东南部。该海只有流进,没有出口,亦称为死海。此海盐分特重,大海的水每百公斤可晒盐五、六公斤,但盐海的水可晒盐二十四至二十六公斤,比起任何海水都咸且苦。此海浮力很大,人在其中游泳,无溺毙之虞,但若喝一杯死海的盐水就有危险。那里天气炎热干燥,空中常呈云雾,乃海水大量蒸发所致,估计每天要蒸发九千六百万担;不然只有流进而不流出,岂不早就满了起来。有时飞鸟越过,被蒸气冲晕,掉在海中。四围尽是荒凉沙滩,不毛之地。景色萧条凄凉,望之生畏。
有考古学家鉴定,认为盐海乃是所多玛、蛾摩拉两座古城的遗迹。这两城因为罪恶滔天,受了神的审判,从天上降下硫磺与火,将其焚烧成灰,遂成今日之死海,作为鉴戒。审判是确定的,犯罪的结果,难逃神的审判。经上说,“罪的工价乃是死。”(罗六23)“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来九27)这是何等严肃的宣告。人因犯罪,必定一死。死了不是就了了,还有审判,以至永远灭亡沉沦,“被扔在火湖里,”(启二十15)永永远远受痛苦。唯有接受主耶稣作救主,才能得蒙赦罪,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二三
 
天昏地暗
一两百年前,在美国,有一天忽然天昏地暗,吓得人人魂不守舍。上下议院也都聚集商议,怎样可使百姓平安。有的人说是末日来到了,没有法子,只有等死而已。一位老信徒,站在众人当中说,诸位兄台,不要惊慌害怕,若是果然末日来到,我们更该儆醒祷告,殷勤作工。因为主要我们儆醒,等候祂来,得着奖赏。
不信耶稣的人都怕末日来到,要受审判。但信耶稣的人毫不惧怕,因为耶稣已为我们钉了十字架,受了神的审判,我们就不再受审判了。信耶稣的人都有这样的信心,所以就不惧怕了。
 
二四
 
水底有大石
一位弟兄说,当我读中学时,有位同学非常粗心大意。一次,我们几个同学同去旅行,到了一个村庄,大家在河边游泳。有位住在河边附近的村民,看见我们要在那里游泳,就对我们说,“这里水底有大石,你们游泳必须当心。”我们听了都格外留心;但那位同学,仍是嬉皮笑脸,不以为意,他有几分仗着自己游泳的技术,爬上河中的一块大石,跳入水中,岂知一跳下去,就此不再上来。后来捞尸时,方才发现,当他跳下去时,一只手插在河底的石缝中,抽不出来,以致溺毙。
经上说,“我们若忽略这么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这救恩起先是主亲自讲的,后来是听见的人给我们证实了。”(来二3)那位青年人因着他忽略了人的警告,丧了自己一条命。今天许多人都在证实主的救恩,你若忽略,将会失去永远的生命,并且不能逃罪,无法逃避神的审判。这是一件极其严肃的事,关系人的永生、永死、永福、永祸,宜早留心。
 
二五
 
尚有二只鸡钱未还清
希腊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深信有神,也信人有灵魂,一生以正义敢言闻名。当他临终之时,嘱其门人说,“我将受审判了。我在生之时尚有两只鸡的价钱未曾还清,请为我还之。”圣经上说,“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来九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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