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顺服
我们应当将我们的生命丢弃而归向神,深深地相信每时每刻的行动,都和神的旨意一致,或蒙神许可,并按着我们所需要的情形而行的。这样的深信,就足以叫我们能在各样事情上退让,并肯接受一切临到我们的,不以为是由于人,乃是由于神来的。
我所亲爱的,我诚恳的求你(就是那诚实完全奉献给神的人),你既已奉献了,就不可再取回;应当记得:一个礼物奉献后,就不由奉献的人作主了。
“丢弃自己”是我们进程中最大、最要的事。这是开进内殿的钥匙。若有一人真正知道如何弃绝自己,就要“完全”了。所以我们应当一直坚固的继续下去,不要听天然理由的呼声。伟大的信心,是会产生“伟大的弃绝”的。在无可指望的时候,仍有指望(罗四18)。
弃绝自己,就是将一切(利己的)顾虑撤去,让一切都由神处置,所有的基督徒都当领受这话,因为经上说,“不要为明天忧虑;因为明天自有明天的忧虑;一天的难处一天当就够了。”(太六34)“在你一切所行的路上,都要认定祂,祂必指引你的路。”(箴三6,另译)“当将你的事交托耶和华,并倚靠祂,祂就必成全。”(诗三七5
应当将一切内外的事,完全交托在神的手里,并要忘记自己,专一的思想神。这样作,你的心就能无累、自由、平安了。接着要学习“失去自己的意志”在神的旨意里面,一有了自己的倾向时,就立刻摒除,无论多好都不理。总要用“漠不关心”的态度对待自己,只理会神永远的旨意。无论是身、心,暂时或永久,一切都当弃绝。并要将已往的事忘记,将未来的事交托神,却将现在的事奉献给神。只在神的里面观察一切;除了罪以外,要认定我们所遭遇的一切,都是出于神。要绝对的顺服神;无论你里面和外面的一切情形,都要听凭神的美旨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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