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前篇看过了三个生命四个律,现在要再专一的来看生命的律,也就是前篇所说的生命之灵的律。因为在四个律中,只有生命的律,是神生命自然的功能,能叫我们自然的活出神的生命。所以我们要摸着生命的路,就必须对生命的律,有够清楚的认识。
壹
圣经的根据全部圣经中,只有后面五处,可算是直接或间接的说到生命的律:
一,罗马八章二节原文:“生命之灵的律…。”这里所说的生命之灵的律,就是生命的律。因为这律所出于的灵是含着生命,也可以说就是生命,所以,这律虽是一个灵的律,也是一个生命的律。
二,希伯来八章十节原文:“主又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诸律法放在他们的心意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
三,希伯来十章十六节原文:“主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他们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诸律法放在他们心上,写在他们的心意里面。”
以上希伯来八章十章两处圣经,都是先说到“放,”然后说到“写,”也都是说到“心意”和“心上,”所以都是说到一件事。这两处的话,都是引自耶利米三十一章三十三节。
四,耶利米三十一章三十三节原文:“耶和华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的诸部分里头,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
五,以西结三十六章二十五至二十八节原文:“我必用清水洒在你们身上,你们就洁净了;我要洁净你们,使你们脱离一切的污秽,弃掉一切的偶像。我也要赐绐你们一个新心,将新灵放在你们里面;又从你们的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你们肉心。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使你们顺从我的律例,谨守遵行我的典章。…你们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你们的神。”
这几节圣经至少说到五件事:(一)用清水洗净我们,(二)给我们一个新心(三)给我们一个新灵,(四)除掉我们的石心,赐绐我们肉心,(五)将神的灵放在我们里面。这五件事合起来的结果,就使我们顺从神的律例,谨守遵行祂的典章。我们要作祂的子民,祂要作我们的神。这意思就是圣灵在我们里面,给我们新的力量来遵行神的旨意,讨神的喜悦,以致神能作我们的神,我们能作神的子民。所以这里所说的结果,和耶利米三十一章三十三节所说的结果相同。
贰
生命之律的来源──重生我们要说到生命之律的来源,必须从重生说起。因为重生是得着神的生命进到我们的灵里。我们一重生了,灵里就有了神的生命;有了神的生命,也就自然有了出于神这生命的生命之律。
一
人的被造说到重生,我们还得从人的被造说起。当人从神手里被造出来的时候,只是得着了一个良善正直的人生命,并没有得到神圣永远的神生命。但神创造人,最中心的目的,就是要把祂自己的生命调进人的里面,与人联合,而达到神人合一。所以,神在创造人的时候,除了人的身体和魂之外,还特别为人创造了一个灵,这灵就是人接受神生命的机关。我们用这灵来接触那是灵的神,就能得着祂的生命,而与祂联合,以达到神那中心的目的。
二
人的堕落但是,人在接受神的生命之前,却先堕落了。人的堕落,不只是叫人犯罪而得罪了神,并且最主要的一点,乃是叫人的灵死了,也就是叫人接受神生命的机关死了。灵死了,不是灵没有了,乃是失去了与神交通的功能,而与神隔绝,叫人不能再与神交通了。这样,人就不能用灵去接触神,而得着祂的生命。
到这时候,人就有两面的需要:一面需要神来解决人因堕落所犯的罪;一面更需要神来重生人,使人死了的灵再活过来,而得到祂的生命,以成全祂造人的中心目的。
三
神的救法所以神的救法也就有消极和积极的两面。在消极方面,借着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替人流血,成功救赎,解决了人的罪;在积极方面,借着主耶稣的死,把祂的生命释放出来,再借着主耶稣的复活把祂的生命放在圣灵里,叫这圣灵进到我们里面,使我们得着祂那神圣永远的生命。
圣灵这样使我们得着神的生命,就是来重生我们。但圣灵是怎样来重生我们呢?乃是借着神的话。圣灵先在环境方面给我们预备机会,叫我们听见福音的话,然后就借着这话来光照感动我们,并叫我们认罪自责,悔改相信,以接受神的话,而得着神的生命。因为神的话里藏着神的生命,并且神的话也“就是生命。”(约六63)我们一接受神的话,神的生命就进到我们里面,而使我们重生了。
所以重生不是别的,乃是人在自己的生命之外,再得着神的生命。我们这样得着神的生命,就得着一个权柄,使我们能作神的儿女(约一12)。这权柄的本身,也就是神的生命,所以我们有了这生命,就有权柄作神的儿女。
我们有了神的生命,作了神的儿女,也就自然会有神的性情(彼后一4)。我们若凭这生命和这生命的性情而活,就能变得像神,而活出神的形像来。
神的生命在我们里面,如何作工使我们变得像祂?乃是从中心而达到圆周,也就是从灵到魂,然后到体,作它向外扩展的工作。神的生命进到我们里面,乃是先进到我们的灵里,把我们死了的灵点活过来,并使我们的灵活泼新鲜,刚强有力,能摸着神,感觉神,并与神有甜美的交通。然后它就从我们的灵里渐渐扩展到我们魂的各部分里,而使我们的思想,爱好,主张等等,逐渐像神,有了神的味道,甚至连发怒气也都有一点像神,有神的味道。哦,这是何等奇妙的改变!
但不只如此,它还要继续的工作,扩展到我们的体里,使我们的身体也有它生命的成分。这就是罗马八章十一节所说,神的灵住在我们里面,能使我们必死的身体也活过来。
神的生命在我们里面,这样一再的作工,一再的扩展,到了一个时候,就使我们的灵,魂,体,就是我们的全人,整个都充满了神的性质,满有神的成分和味道,直到我们被提变化,进入荣耀,而完全像祂。
神的生命一直这样在我们里面作工,扩展,并不是硬性的不顾我们,乃是要求我们的情感倾向,心思合作,并意志降服。我们若拒绝它的运行,而不紧紧地跟随它,与它合作,它就无法施展它的能力,显出它的功用。因为人是一个有生之物,是活的,是有爱好的,也是有思想和意志的,肯不肯合作,能不能合作,还是一个问题。就是为此,神在重生我们的时候,才在祂生命之外,又赐给我们一个新心,并且也把一个新灵放在我们里面(结三六26),叫我们肯合作,也叫我们能合作。
心是肯的问题,灵是能的问题。我们原有的心,因着悖逆神就变硬了,也就是变旧了,所以称作“石心,”也就是“旧心。”这“旧心”是背弃神,不要神,不肯与神合作的。现在神赐给我们一个“新心,”并不是在我们的“旧心”之外,另赐给我们一个心,乃是借着圣灵的重生,把我们的“石心”软化成为“肉心,”而更新成为“新心。”这“新心”是倾向神的,爱慕神和属神的事,乃是一个新的倾慕神的机关,使我们肯与神合作,也肯让神的生命在我们里面自由的向外扩展,工作。
我们原有的灵,因着离开神而死了,也就是旧了,所以称作“旧灵。”这“旧灵”既已失去与神交通,接触神的功能,也就自然的无法与神合作。现在神赐给我们一个“新灵,”也不是在我们的“旧灵”之外,另赐给我们一个灵,乃是借着圣灵的重生,把我们的“死灵”点活成为“活灵,”而更新成为“新灵。”这新灵是能和神交通的,并且能通晓神和属灵的事,乃是一个新的接触神的机关,使我们能与神合作,也能借着与神交通,而让神的生命在我们里面向外扩展,工作。
我们有了新心,就肯与神合作;我们有了新灵,就能与神合作。但新心和新灵,最多不过肯渴慕神,能接触神,而让神的生命在我们里面自由的向外扩展,工作而已,还不能答应神在我们身上那无限量的要求,使我们达到神自己那神圣的标准。所以神在重生我们的时候,更为我们作了一件最荣耀,最超越的事,就是把祂自己的灵,也就是圣灵,放在我们的新灵里面。这圣灵就是基督的化身,基督又是神的化身,所以这圣灵进到我们里面来,也就是三而一的神进到我们里面来。这样,就叫造物者与受造者有了联合。哦!这真是一件当受我们称颂的事!并且神的灵,乃是永远的灵,也就是无限量的灵,有无限量的功能,有最超越的力量,所以祂住在我们的新灵里,就能用祂这无限量的能力,涂抹供应我们,运行推动我们,使我们能答应神在我们身上那无限量的要求,而让神的生命从我们灵里,经过我们的魂,一直扩展到我们的体里,最终使我们达到完全像神那荣耀的地步。阿利路亚!
在这里就给我们清楚看见一件事,就是神的救法,和人的修行,是基本不同的。人的修行,不过是在人原有的魂和体,以及它们的功能上,下工夫而已,就是修行成功,也是极其有限的,因为人的能力原是有限的。而神的救法,虽然也是经过我们魂的各部分,逐渐更新而达到体里,但首要的点,却是神的灵,带着神的生命,加到我们的灵里来,有神圣无限的能力,足能答应神那无限量的要求。这是加,不是修。修,是修我们原有的东西,是有限的;加,是加进神自己的东西,是无限的。
以上所说的,该叫我们清楚知道,重生就是叫我们得着神的生命。这生命里含有一个自然的功能,这个生命自然的功能,就是“生命的律。”所以神的生命乃是这生命之律的来源,而重生就是这生命之律的来历,因为这生命之律虽是出于神的生命,却是借着重生而进到我们里面的。
叁
生命之律的意义我们要知道生命之律的意义,就不能不知道什么是律。律就是一个自然的法则,一个一直不变的定理。一个律不一定是出于一个生命,但一个生命必定带着一个律。这生命所带着的律,就称作生命的律。这生命的律,也就是那个生命的一种自然特性,一种天然功能。例如,猫能捕鼠,狗能守夜,耳能听声,鼻能嗅味,舌能尝食,胃能消化,这一切的本能,都是一种生命的自然特性,天然功能。只要那种生命是存活的,是自由的,它就自然的会发展它这种的特性,彰显它这种的功能,不需要人的教导,也不需要人的催促,是极其自然,一点不必勉强的。这种生命里的自然特性,天然功能,就叫作生命的律。
神的生命是最高的生命,是超凡的生命,所以祂这生命的特性和功能,也定规是最高而超凡的。这最高而超凡的特性和功能,就是神生命的律,所以这律也自然是最高而超凡的。我们既因重生而得着了神的生命,当然也就从神的生命里得着了这生命最高而超凡的律。
我们在第一篇“何谓生命”里已经说过,只有神的生命是生命,所以我们所说生命的律,乃是专指神生命的律而言。
生命的律,乃是神在新约之下特别赐给我们的。这与神在旧约时代,西乃山上所赐下的律法,大不一样。神在旧约时代,是在人的身外,赐下一个写在石版上的律法。那律法是外面的律法,是字句的律法,是在人的外面,向人一条一条的有要求,要人作什么,或要人不作什么,但结果却一无所成,没有人能遵守。这是因为那律法虽是善的,而人却是恶的,且是死的,并没有生命的能力,来答应那律法的要求,所以反而落在那律法的定罪之下。这就是罗马八章三节所说,“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
到了新约,神就借着圣灵来重生我们,把祂的生命,带着祂这生命的律,放在我们里面。这生命的律,就是神在新约时代所特别赐给我们的一个里面的律法。这正应验了神在旧约耶利米书三十一章三十三节的应许:“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
这生命的律,是放在我们里面,所以就着它的所在说,是个里面的律法;不像旧约的律法,只在人的外面,只是外面的律法。并且这生命的律,是出于神的生命,又是属于神的生命,所以就着它的性质说,又是个生命的律法,因此能供应;不像旧约的律法,乃是属于字句的,是字句的律法,只有要求,而不能供应。这生命的律,就是神生命自然的特性和功能,它在我们里面,就能自然的把神生命里一切的内容,都一一的“律”出来,这样律出来的结果,正好答应神在外面律法的要求。
在这里,我们可用两个比方,来说明这生命之律作用的光景。比如有一棵枯死的桃树,我们替它立了一些律法,而向它要求说:“你必须长出绿叶,开出红花,结出桃子。”我们知道,这样的要求,从岁首到年终,都是徒然的,毫无功效,因为它是枯死的树,并没有生命的能力,来答应这些外面律法的要求。但我们若能把生命注到它里面,而叫它活过来,就是不在外面用律法向它要求什么,那个生命也会有一个自然的功能,使它按时长叶,开花,结果,而不只符合,并且超过那外面律法的要求。这就是生命之律的作用。
又如我们要求一个死了的人说,你要呼吸,你要吃饭,你要睡觉,你要活动。我们也知道,这些律法的要求,在这个死了的人身上,也是毫无功效,一项也不能得到成全。但我们若能把死而复活的生命,放在他里面,而叫他活过来,他也就极其自然的要呼吸,要吃饭,要睡觉,要活动了。这也就是生命之律的作用所使然的。
从这两个比方,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我们整个在神面前的属灵生活,并不是我们自己努力所能作到的,也不是我们尽力修行所能成功的,乃是由我们里面所已经得到的神的生命来负责的。神的生命带着它这生命的律住在我们灵里,我们若照这灵里生命的律而活而行,这生命的律就能自然的把神生命里的一切内容,都从我们里面一一的“律”出来,正好符合神在外面那律法的要求,有超过无不及。这就是罗马八章四节所说:“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
这写在我们里面心版上的生命之律,在罗马八章二节称作“生命之灵的律。”这乃是说,这个律不只是出于神的生命,属于神的生命的,也是在于神的灵,而属于神的灵的。因为神的生命是在于神的灵,而神的灵也可以说就是神的生命。不过神的生命是重在神生命那件东西,而神的灵是重在神生命的执行者。换句话说,神的生命是没有位格的,神的灵是有位格的;这没有位格的生命,是属于这有位格的灵的,而又和这有位格的灵是分不开的。就是这一位有位格的灵,把神的生命带到我们里面来,而这一个生命又带着一个律,就是生命的律,也就是这里所说的生命之灵的律。这律有神永远的生命作它的源头,又有神大能成位的灵作它的执行者。所以这生命之灵的律,就有永远无限量的大能,来答应神那无限量的要求。
所以,以上所说的可以给我们看见,旧约的律法,就是那写在石版上的字句律法,虽向人有多条的要求,结果却一无所成;新约的律法,就是这写在我们心版上的生命之律,虽向我们一无要求,结果却能把神一切的丰盛,都从我们身上自然的律出来,使我们能答应神一切的要求而有余。这是何等奇妙!何等荣耀!乃是神在新约中所给我们的一个中心恩典!我们该感谢赞美祂!
肆
生命之律的所在一
生命之律运行的所在生命的律所出于的生命,就是神的生命。当我们重生初得着这生命的时候,这生命在我们里面,在生机上虽是完全的,但在我们全人各部分里,却不是长大成熟的。这好像树上所结的一个果子,刚结出来的时候,它的生命虽是完全的,而只是完全于生机,要它完全于它有机体的各部分,还有待于它的长大成熟。同样,我们重生时所得着的神的生命,也只是完全于生机,若要这生命有成熟的完全,也需要渐渐长大成熟于我们全人的各部分。这生命的长大成熟,就是借着生命的律,在我们全人各部分里面的运行。这样,就给我们知道,生命的律运行的所在,乃是我们全人里面的各部分,也就是耶利米三十一章三十三节所说我们里面的“诸部分。”
二
诸部分与诸律法什么是我们里面的诸部分?就是我们里面灵,魂,和心的各部分。这心不是生理的心,乃是心理的心。在我们人里面,灵和魂虽都是独立的,心却是混合的。照圣经的记载看,心最少是:
一
带着心思,例如“心里怀着恶念,”(太九4)“心中的思念。”(来四12)
二
带着意志,例如“立定心志,”(徒十一23)“心中的…主意。”(来四12)
三
带着情感,例如“心里不要忧愁,”(约十四1)“心就喜乐。”(约十六22)
四
带着良心,例如“心中天良,”(来十22)“心若责备。”(约壹三20)
所以这给我们看见,心是带着魂里的心思,意志,情感三个部分,和灵里的良心一个部分。虽然不敢说,心就等于心思加上意志和情感,再加上良心,但可以说,心里面是有这些部分的成分。因此心不只有灵的成分,也不只有魂的成分,乃是把灵和魂连起来的。心所带着的心思部分叫作“心思,”心所带着的意志部分叫作“心志,”心所带着的情感部分叫作“心情。”
我们里面的诸部分里,灵里的直觉和交通,是重在关乎神,为着神的;灵里的良心,就是“是非之心,”是重在关乎人,为着人的;魂里的心思,意志,和情感,乃是人个格的所在,也是重在为着人,关乎人这一面的。心既带着心思,意志,情感,和良心,所以就是人的总汇,比灵比魂都更能代表人,可以说是人的总代表。
那在我们里面的生命之律,乃是在我们里面的这诸部分里一直运行。它运行到那一部分,就成为那一部分的律。运行到心思里,就成为心思的律;运行到心志里,就成为心志的律;运行到心情里,就成为心情的律;运行到良心里,就成为良心的律。这样,它就成了我们里面诸部分每一部分里的一个律。所以希伯来八章十节,和十章十六节,就称它这律作“诸律法。”这诸律法,实在说只是里面的一个律法,就是生命的律,也就是神在耶利米三十一章三十三节所说“我的律法,”不过是放在我们里面的“诸部分”里而已。
这生命的律,在耶利米是称作“我的律法,”而在希伯来又称作“诸律法,”一是单数的,一是多数的。这是怎么一回事呢?这是因为就着这律的本身说,是只有一个,所以是单数的;而就着这律运行的功用说,是在我们全人的诸部分里,显出它的功能和作用,乃是诸律法,所以是多数的。所以无论耶利米称它作单数的律法,或是希伯来称它作多数的律法,实在都是说到它这一个律。
三
心与生命之律的关系我们已经看见,生命的律运行的所在,乃是我们里面的诸部分。这诸部分,乃是以心为首要。因为心乃是我们人的总汇,是我们人的总代表。所以心与生命的律在我们里面诸部分里运行,而成为诸律法,就有非常密切的关系。因此,我们就要详细的来说到心的光景。
1
心是生命的进出口我们在前面已经说过,心是把灵和魂连起来的,所以心是在灵与魂之间的。因此,生命要进入灵,必须经过心;生命要从灵里发出,也必须经过心。所以心乃是生命必经之路,也可说就是生命的进出囗。比如有人听见了主的福音,感觉到罪恶的痛苦,或是感到了神爱的甘甜,他的心情就被打动了,良心也就忧伤,于是心思就悔改,意志也定规相信,这样他的心就向主开启,而接受救恩,神的生命也就进入他的灵里。反之,若他的心不赞成,不开启,你无论怎样向他传说,也没有方法使神的生命进到他的灵里。就是为这缘故,英国大布道家司布真先生才说:“要感动人的灵,就非感动人的心不可。”这话实在是对的,因为心动了,灵才能接受神的生命。
照样,人得救以后,神的生命要从人里面出来,也必须经过心,得着心的合作。心赞成了,生命就能通过;心不赞成,生命就通不过。有时心只有局部的赞成;或是良心赞成,其他部分不赞成;或是心思部分赞成,心情部分又不赞成;这样,生命还是通不过。所以心实在是生命的进出囗。接受生命如何是从心开始,活出生命也如何是从心开始。
2
心是生命的一个开关心是生命的进出囗,生命进去,生命出来,都是在于心。但不只如此,心也是生命的一个开关。只要心关着,生命就进不来,也律不出;心一开启,生命就能进入,也能自由的律出去。并且心在那一部分关着,神的生命就不能律到那一部分;心在那一部分开启,神的生命就能律到那一部分。所以心实在是生命的一个开关。生命虽然有大能,但它这大能,却受我们一颗小小之心的控制,能否运行得出去,全看我们的心是否开启。就如电厂的电力虽然强大,但却受我们房间里灯泡上一个小小的开关的控制,这开关如果不开,电就不能进来。
当然这也不是誽,我们只要有心就够了,就可以了。心不过只能叫我们爱神,只能叫我们倾向神,却不能叫我们摸着神,而与神交通。能叫我们摸着神,与神交通的,乃是灵。所以有许多弟兄姊妹,虽然很爱主,但祷告起来却摸不着神。这就是因为他们只是有心,而没有用灵。许多奋兴家的工作所以失败,也是因此。他们也不过是把人的心情打动了,把人的心意带起来了,叫人爱神,要神了,但人该如何运用灵来与神交通,他们却没有带领人认识。
我们要明白属灵的事,固然需要用心中的心思,但必须先用灵来接触,因为灵才是与灵界接触的机关。凡属灵的事,都是先借着灵来接触,然后再用心中的心思来领会明白。这如同声音是先用耳朵来接触,然后再用心思来领会;颜色是先用眼睛来接触,然后再用心思来分辨。所以当我们向人传福音,我们灵弱的时候,就不过只是借着话,先叫人的心思领会明白,然后再叫人去碰着灵;当我们灵强的时候,就是借着福音的话,直接把神的救恩打到人的灵里去,叫人一听福音就碰着灵而得救,然后再渐渐的叫人的心思领会明白。
接触神和属灵的事,虽然首要的是需要运用灵,但如果一个人是无心的,灵就被关在里面,不能施展它的功能,神就是要与他交通,与他来往,也是不可能的。所以要接触神和属灵的事,需要用灵,也需要有心。灵是接触神生命的机关,心却是让神生命通过的一个关键,一个要隘,一个开关。
3
心能阻碍生命的运行心既是生命的进出囗,又是生命的开关,所以心对生命的影响就非常大,稍微一有问题,就足能阻碍生命的运行。无论心的那一部分出了问题,生命就在那里受到阻碍,而停滞在那里,生命的律也就律不出来了。
神的生命在我们里面,本能自由的运行而长大,使我们天天有启示,常常有亮光。这才是正常的,也是应该的。但事实却常不是这样。有许多弟兄姊妹,他们属灵的生命是不长进的,属灵的生活也是不正常的。这并不是神的生命在他们里面不实在,也不是神的生命在他们里面有问题,乃是他们的心有了毛病。他们的心不够向着神,不够爱主,不够追求主,不够清洁,不够开启。都是心有毛病,都是心有问题。若不是良心有了问题,有了定罪的感觉而没有对付,就是心思有了问题,有思虑,烦扰,恶念,议论,疑惑等等;若不是心志有了问题,固执,刚硬,就是心情有了问题,有肉体的喜好,天然的倾向。这心里一切的故事,都成了我们里面生命运行的阻碍,而使这生命的律不得律出。所以我们要有生命的长进,第一步需要对付心,然后再运用灵。心没有对付好,灵就谈不到。许多弟兄姊妹的难处,不是在于灵,乃是在于心。心不对了,灵里的生命就受了阻碍,生命的律也就不得自由运行。所以我们要有生命的追求,走生命的道路,必须心没有问题,生命的律才能自由工作,通行无阻,而达到我们全人的各部分。
4
怎样对付心心与生命既有这样重要的关系,所以神为要叫祂的生命能从我们里面律出去,就不得不来对付我们的心。我们的心向着神总不外有四大问题,就是:不软,不清,不爱,不安。不软,是心志的问题;不清,不只是心思的问题,也是心情的问题;不爱,就只是心情的问题;而不安,乃是良心的问题。神来对付我们的心,就是来对付这四方面,叫我们的心能软,能清,能爱,能安。
第一,神是要我们的心软。心软就是心志向神是折服的,是柔顺的,没有强项,没有悖逆。神来对付我们的心,使我们的心能软,乃是“除掉我们的石心,赐给我们肉心,”(结三六26)就是把我们刚硬的石心,软化成柔软的肉心。
当我们刚得救的时候,心总是软下来的。但有的人过些时候心又回头刚硬起来,不顺服主,甚至也不怕主,在主面前就又落下去了。所以我们的心什么时候硬了,我们什么时候就在神面前出了问题。我们在神面前属灵生活的光景要对,必须心一直不硬,一直软化才可以。怕东怕西固然是不该的,怕得罪神却是应该的。天不要怕,地也不要怕,就是要怕得罪神。要把我们的心对付到这样软,才可以。可惜有的弟兄姊妹,在许多事上都是软的,就是一提到神和神的旨意,就硬起来了,甚至说:“我就是这样,看神怎么办?”哦,这真是可怕!但也有的弟兄姊妹,对什么事都是硬的,可是一提到神和神的旨意,他就软了。这样才是一个心软的人。我们要求神使我们的心能这样软。
神怎样使我们的心软,怎样软化我们的心?有时是用祂的爱来感动我们,有时是用祂的管教来击打我们。神常是先用祂的爱来感动,若是爱感不动,就用祂的手借着环境来击打,直到我们的心软下来。我们的心一软下来,祂的生命就能在我们里面运行了。
第二,神是要我们的心清。心清就是心思专一的思念神,也是心情向着神纯一不杂(参林后十一3),只爱神要神,除神以外,别无爱慕,倾向,或想望。马太五章八节说,“清心的人…必得见神。”所以心若不清,就不得看见神。只要我们的心思有一点思念在神之外的事物,或是我们的心情有一点爱慕在神之外的东西,我们的心就不清了,我们灵里的生命也就因此受了阻碍。所以我们必须同那“清心祷告主的人一同追求,”(提后二22)作一个清心爱主要神的人,才能让神的生命在我们里面自由运行。
第三,神是要我们的心爱。心爱就是心情爱神,要神,渴慕神,想望神,对神有爱情。在圣经中有一卷书,是专一说到圣徒对主的爱情的,就是旧约的雅歌。那里说我们一个圣徒,爱主该像一个女子恋慕她的良人一样,是一往情深,比死更强的。因为那卷书特别说到圣徒对主的爱情,所以也特别说出圣徒在主生命里的长进。到了新约,在约翰福音二十一章里,主曾三次问彼得说,“你爱我么?”也就是要带领他的心情能这样的爱主,叫他向着主作一个心爱的人。主所以这样作,乃是要彼得给祂的生命有机会在他里面运行长大,因为这事是那本讲论我们如何得着主作生命,并如何活在这生命里的约翰福音所记载的。我们的心若这样的向着主有爱情,主的生命在我们里面才能得到亨通,为所欲为。
第四,神是要我们的心安。心安就是良心无亏,没有定罪指责,是妥贴安稳的。良心在我们里面,乃是代表神来管理我们。我们的良心若责备我们,神比我们的良心大,一切事没有不知道的(约壹三20),就更要责备我们了。因此我们必须把良心里一切的亏欠,定罪,和指责,都对付清楚,使“我们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稳。”(约壹三19)我们这样心安了,神就能通过了,神生命的律在我们里面才能继续运行。
我们的心若软了,清了,爱了,也安了,就正了。这样一颗正的心,才是生命之律的一个好配合,能让神的生命从我们里面自由的律出去。多少时候,我们的心向着神,好像挂着一个“此路不通”的牌子,叫神无法通行,也叫神的生命受了阻碍,而停滞在那里,不能从我们里面到外面,自由的运行并扩展。
这些话,虽然不是什么高言大智,却该叫我们像检查体格一样,把心里的一切光景,都细细的检查一番。我们必须要自问,到底我们的心志是不是拣选神?是不是折服,降服在神面前?或者还是强项的,悖逆的?也要查问我们的心思在神面前清洁不清洁?弯曲不弯曲?我们所想念的,所顾到的,是否单纯的是神自己?或是在神之外,还有一个人,一桩事,一件东西,是我们所系念的,而霸占了我们的心?再问我们的心情在神面前是否专一向着神?是否完全爱神要神?或是在神之外还有所爱好,有所倾向,有所恋慕?.还要问我们的良心在神面前是怎样?无亏么?安稳么?或是有定罪,有指责的?这些我们都要细细的查问过,细细的对付过,好使我们的心成为一个软的心,清的心,爱的心,安的心,也就是一个正的心。如果这样,我们灵里的生命定规有出路,生命的律也定规能从我们里面律出来。
所以我们的心对付到那里,神的生命就能运行到那里,神生命的律也就能律到那里。我们的心都检查过了,都对付好了,神生命的律就能从我们灵里,经过心而律到我们全人的各部分。这样,我们全人的各部分,就都能显出这生命之律的功能,也就都能充满神生命的成分,而达到神人合一的荣耀目的。
伍
生命之律的条件我们看过了生命之律的所在,就知道这生命的律乃是运行在我们全人的诸部分里。但在实行的时候,生命的律要在我们的诸部分里自由运行,还需要我们履行两个条件:
一
爱神第一个条件就是要爱神。约翰福音是专讲生命的,同时也着重的提到信和爱。信是把生命接受进来,爱是把生命流露出去。我们要得着生命,就必须信,我们要活出生命,就必须爱。只有信才能让生命进入,也只有爱才能让生命出去。所以爱乃是生命之律能运行的一个必要条件。
圣经别处也是要我们尽心,尽魂,尽意,尽力的爱神(可十二30,原文)。当我们爱神到这个地步,让我们对神的爱达到我们里面这许多部分里去的时候,神的生命就能在我们里面这许多部分里起了作用,而律起来了。这样,我们里面这些部分,也就渐渐变得像神了。
所以神乃是先把祂的生命种到我们里面,然后就用爱来打动我们的心情,叫我们的心爱祂,归向祂,而贴在祂身上。这样,我们里面的“帕子”就被除去了(参看林后三16),我们就能看见亮光,得着启示,而认识神和神的生命。又因我们既已尽心爱神,也就自然的肯顺服神,而与神合作。这样,就叫神生命的律在我们里面得以自由运行,而把神生命中一切的丰富,都供应到我们全人的各部分。所以,我们对神的爱“尽”到那一部分,神生命的律就律到那一部分。我们的全人都爱神,神生命的律就运行到我们的全人,我们的全人里外就都变得像神,而充满了神生命的丰盛。
二
顺服生命的第一个感觉第二个条件就是要顺服生命的第一个感觉。我们在第七篇“灵的感觉与认识灵”里面曾说到,生命的律是属于感觉的,是会叫我们有感觉的。我们一重生,有了神的生命,这生命的律就定规在我们里面叫我们有感觉。我们的责任,就是要顺服这生命之律的感觉,好让这生命的律在我们里面自由的运行。
不过,这生命之律的感觉,在起头的时候,可能是较为微弱的,是较为稀少的。但只要我们肯顺服头一个较为微弱的感觉,以后的感觉就会跟着越来越强。我们就是要先从这最初微弱的感觉顺服起,一直继续的顺服下去。这样,生命的律就能在我们里面运行不息,直达到我们全人的诸部分里,而使我们里面的生命自然的向外扩展,并且也得以加深加高。
或有人问,我们顺服了头一个感觉,以后怎么办?我们的答复是这样:当我们还没有顺服头一个感觉之先,我们不要管以后怎样。因为神一次只给我们一个感觉,正如神一次只给我们一天一样。日子是一天一天的过,感觉也是一个一个的顺服。神给我们一个感觉,我们就顺服一个感觉。我们顺服了第一个感觉,神自然就会给我们第二个感觉。就如当神召亚伯拉罕出来的时候,神只把他头一步当作的事告诉了他,就是“要离开本地,本族,父家;”离开以后,他当作何事,当往何处,乃是神所“要指示”他的(创十二1)。又如当主耶稣生下来,希律王要除灭祂的时候,神只告诉约瑟头一步该逃往埃及;以后第二步,也是要他等祂吩咐他(太二13)。
这给我们看见,神一次只给我们一个感觉,是要我们步步仰望祂,时时倚靠祂而顺服祂。所以,生命之律的感觉,乃是生命树倚靠的原则,是叫我们倚靠神的,是叫我们一个感觉跟着一个感觉,倚靠着神来顺服的。不只是一次倚靠,乃是一直倚靠的。不像善恶树的原则,是向神独立的。所以我们每一个要凭生命之律而活着的人,都必须看重并顺服生命的第一个感觉,而继续的顺服下去。
生命的律有时也会给我们反面的感觉。就是当我们有什么行动是越过神的,是与神的生命不合的,这生命的律就叫我们感觉不安,不妥,有死的味道。这就是神在我们里面的“禁止”和“不许。”(徒十六6,7)无论我们要作或正在作什么,我们里面一有了这样禁止和不许的感觉,就该停下来。我们若能这样顺服里面生命之律的感觉而行而止,这生命的律就能在我们里面运行无阻,我们里面的生命也就能一直长进,一直扩大。所以顺服生命之律的感觉──尤其是第一个感觉──也是让生命之律在我们里面运行的一个紧要条件。使徒在腓立比二章所以要我们恐惧战兢的顺服,就是为着神在我们里面有运行(12,13)。神在我们里面的运行,需要我们以顺服来配合,所以我们的顺服就成了神运行的条件。
陆
生命之律的功用我们看见爱和顺服,乃是生命之律运行的两个条件,也是我们对生命之律当负的两项责任。我们能爱了,也肯顺服了,生命的律就能自然的在我们里面诸部分里面运行,而显出它自然的功用来。
生命之律的功用有两种。一种是除去,或说杀死;一种是加进,或说供应。除去,是除去我们里面不该有的;加进,是加进我们里面所该有的。除去的,是我们里面亚当的成分;加进的,是圣灵里面基督的成分。除去的,是旧的;加进的,是新的。除去的,是死的;加进的,是活的。当生命的律在我们里面运行的时候,就有这两种的功用显在我们里面,一种是逐渐除去我们旧造的一切,一种是逐渐加进神新造的一切,因此我们里面的生命就逐渐长大了。
生命的律在我们里面所以会有这两种功用,乃是因为这律所出于的生命里面有两种特别的成分,一种是死的成分,一种是生的成分。死的成分,就是主耶稣在十字架上那个奥妙的死,那个包罗万有,并结束万有的死。生的成分,就是主耶稣的复活,也就是主复活大能的生命,所以也可称作复活的成分。
因着生命的律里那个除去的功用,乃是出自生命里主这个包罗万有之死的成分,所以主这个死当初在十字架上怎样除去了神在人身上一切的难处,今天也照样借着生命之律的运行,执行在我们里面,把我们里面罪的成分,世界的成分,肉体的成分,血气的成分,情欲的成分,旧造的成分,天然的成分,这一切与神合不来,在神之外的东西,都一一的杀死并除去。又因着生命的律里那个加进的功用,乃是出于生命里主这个复活的成分,所以主这个复活当初怎样是把人带到神的里面,叫人有分于神自己的一切,今天也照样借着生命之律的运行,实施在我们里面,而把神的大能,神的圣洁,神的爱心,神的忍耐,和神一切的成分,也就是新造的成分,都实际的加进,供应到我们里面,叫我们里面满有神本性一切的丰盛。
这就像我们吃进的药,有的里面也是含有两种成分,就是杀菌和补养的成分。杀菌的成分有一个功用,能除去我们所不该有的病症;补养的成分也有一个功用,能供应我们所需要的生活素。这又像我们身体里的血液,里面也是含有两种成分,一种是白血球,一种是红血球。白血球有一个功用,能消杀病菌;红血球也有一个功用,能供应营养。当血液在我们里面循环流通的时候,白血球就把侵入我们身体里的病菌都消杀净尽,红血球也就把我们身体所需要的营养,供应到我们全身的各部分。照样,当神生命的律在我们里面运行,也就是神的生命在我们里面运行的时候,神的生命里面所含有死和生的两个成分,也就在我们里面有所消杀,也有所供应,就是消杀我们属灵的病菌,就如世界,肉体等等,而供应我们属灵的营养,就是神自己一切的丰盛。
所以我们该看见,在这里有一条追求生命长进的正路。就是我们一得救,有了神的生命,神生命的律就在我们里面叫我们有感觉。我们若要追求生命的长进,就得爱神,并顺着这些感觉而对付良心,也对付心情,心思,和心志。我们这样一对付,神在我们灵里的生命就会不断地叫我们有感觉。我们顺服了这些感觉,生命的律就在我们里面律出它的两种功用,一面除去神之外的,一面加进神自己的。这样,就使我们在神的生命里渐渐长大成熟起来。这是非常实际,非常具体的经历。我们所说生命的路就在这里!
柒
生命之律的大能生命的律不只有以上所说的两种功用,并且也有大能。我们在前面曾说过,旧约的律法是写在人外面的律法,是死的律法,是字句的律法,只向人有要求,而没有能力供应人,叫人能答应它的要求,所以就“有所不能行的,”(罗八3)且是“一无所成。”(来七19)但新约的律法,是写在我们里面的律法,是活的律法,是生命的律法,这生命是神那“不能毁坏的生命,”是有“大能”的(来七16)。所以出于这生命的律法,也是有大能的,能使我们凡事都能。
在这里我们要看见,生命之律的大能,就是它所出于的神生命的大能。就是这个大能,曾经叫主耶稣从死里复活,而升到天上,远超过一切。也就是这个大能,要天天在我们里面律我们,而且充充足足的成就一切超过我们所求所想的(弗一20,三20)。以下几件事,都是这个大能在我们身上所能作的。
一
能叫我们的心倾向神第一,这个大能能叫我们的心倾向神。当我们说到生命的律和心的关系时,虽然曾说到生命的律会受心的阻碍,我们的心若不倾向神,神的生命就不能通过了;但感谢神!祂的生命在我们里面,并不停在这里,仍是要在我们里面一直运行,运行到一地步,就能把我们不倾向神的心,运行到倾向神。箴言二十一章一节说,人的心在神的手中,好像陇沟的水,随意流转。因此我们就可以求神“倾向我的心向着见证,而不向着利益。”(诗一一九36,原文)当我们肯这样求的时候,神生命之律的大能,就能很自然的把我们的心转过来,叫我们的心完全倾向神。
二
能叫我们顺服神第二,这个大能还能叫我们顺服神。当我们说到生命之律的条件时,也曾说过,生命的律在我们里面运行,是需要我们用顺服来配合的。但多少时候,我们不只不能顺服,也不要顺服。这时,神生命之律的大能,也足能对付我们的情形,而使我们能顺服。
我们得救,有了神生命的人,虽然有时也会退后,有时心也会变硬,而不能顺服神了,但神怜悯我们,祂的生命在我们里面仍不停止它律的工作,而凭着它生命的大能,律到我们的心情里,再律到我们的心志里,律来律去,就使我们又能顺服祂了。
腓立比二章十三节说,我们心志中在神面前的故事,也是神在我们里面运行的。所以我们心志中的顺服,都是神生命之律的大能在我们里面运行出来的。这能叫我们不顺服的心志转来顺服神。
曾有一位姊妹,有一次她实在感觉顺服不来了。不但心思受搅扰,良心也受控告。她就求神的拯救。当她这样呼求的时候,神就给她看见腓立比二章十三节的亮光,她就知道神能运行到使她顺服,所以她就喜乐而安息了。
三
能叫我们行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善第三,这个大能还能叫我们行出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善来(弗二10)。这善乃是出于神的,乃是从神的生命流露出来的,所以行出这善来,就是活出神来。这远超过那出于人的善,是人的生命绝对活不出来的。但神的生命在我们里面,用它的大能律我们,就叫我们能行出这样超凡的善来。
四
能叫我们尽心竭力作工第四,这个大能还能叫我们尽心竭力的为主作工。使徒保罗说,他之所以能比众使徒格外劳苦,原不是他自己,乃是神所赐他的恩,也就是神的生命之恩,与他同在(林前十五10)。他也说,他能尽心竭力的劳苦,乃是照着神在他里面运行的大能(西一28,29)。这“大能,”也可译作“炸力。”这就是说,他的工作,不是靠他自己的魄力,乃是靠那住在他里面之神生命的炸力。就是历世历代为主使用的人,他们在主的工作上一直艰辛,一直劳苦,也都不是出于他们个人的努力,乃是因着他们爱神,倾向神,就让神的生命在他们里面运行,在他们里面律,而从他们里面律出一个活动,炸出一个工作来。这个律出来的活动,炸出来的工作,才是出于神生命大能的工作。当神这生命的大能在人里面律人的时候,没有一个人还能安坐不动。每一个让神大能生命的律在他里面运行的人,定规要竭力作工,就是任何劳苦,甚至拼上性命,也是在所不顾的。
抗战胜利后,有一次我们到几个地方教会去作工,相当蒙祝福,有果效。等我们回到上海,有一位前面同工的弟兄就对我说,“弟兄,我们是‘生事者’(Trouble Makers),我们在别处教会生过事了,现在又到上海教会来生事。”这虽似乎是一句幽默话,但认真说来,每一个活在神的生命里,而让神生命的律运行的人,都必定是一个“生事者。”这是因为在他们里面神的生命是个无穷大能的生命,是个积极推动的生命,是个最有炸力的生命。什么时候这生命在他们里面一有运行,一有律的工作,他们里面就要爆炸,他们外面也就要作出有炸力的工作,结果他们也就自然的是一个生事者了。反之,什么时候一个人在主的工作上没有振作,或把主的工作作得无声无息,那不要问,定规是他里面的生命受了限制,生命的律也运行不通了。
如果人不误会我,我也能作见证说,多少时候我不敢花时间去祷告。我只要每天祷告半小时,这生命的轮子就转起来,这生命的律也就律起来,那个动力也就在我里面催促,叫人受不了,非去作工不可,就是死在那里也要去作,不作就痛苦,作了才痛快。哦,工作的动力就是在这里!
五
能叫我们有活而新鲜的事奉第五,这个大能还能叫我们有活而新鲜的事奉。旧约的事奉,是凭着字句的,是陈旧的,所以是死的,也是叫人死的。新约的事奉,是凭着灵的,是新鲜的,所以是活的,也是叫人活的。旧约的事奉,不过是照着外面一条一条死的规条而有的活动,所以不能叫人得到生命的供应。新约的事奉乃是灵里生命的律律出来的结果,是出于生命的,所以能给人生命,而叫人得到活的供应。就如我们在聚会里活动,若是我们里面生命的律是转的,就是说几句话,作一点见证,甚至报告一件事,也是活的,也能叫人得着生命的供应。
我们能承当新约的执事,而有这活的事奉,并不是凭着我们自己的能干,口才,或学问,乃是凭着神的灵(林后三5,6),而照着神“恩典的恩赐。”(弗三7,原文)这恩赐不是指着神奇的恩赐,就如方言,异象,医病,赶鬼等等;乃是指着恩典的恩赐;就是照神运行的大能赐给我们的,也就是因神白白赐给我们的生命,其中的大能一直在我们里面运行,而使我们得着的。所以使徒保罗说,这恩典的恩赐能叫他把基督那测不透的丰富,以及历代以来隐藏在创造万物之神里的奥秘,都传扬出去,叫众人明白。哦!这是一个何等大的恩赐!而这么大的恩赐,乃是照神生命之律运行的大能所赐给他的。所以我们因着神这生命之律运行的大能,所得着这恩典的恩赐,足能叫我们对神有活而新鲜的事奉。
捌
生命之律的结果当我们让神生命的律在我们里面一圈一圈的运行得通,而不给它阻碍的时候,神的生命在我们里面就能扩展到一个地步,使“基督成形”在我们里面(加四19)。基督这样渐渐成形在我们里面,我们也就渐渐“变成祂的形状,”(林后三18)而有“神儿子的模样,”(罗八29)以至完全“像祂。”(约壹三2)这个就是生命之律在我们里面运行的那个荣耀的结果。
什么叫“基督成形”在我们里面?我们要用一个浅显的比方来说。一个鸡蛋里,有鸡的生命。但是,在孵小鸡的时期中,起头若干日,如果用电灯把那个鸡蛋透视一下,还看不出那一部分是头,那一部分是脚。等到孵的日子快满,里面的小鸡将要破壳而出的时候,如果再用电灯透视的话,就要看见,在壳的里面,鸡的形状都完备了,这就叫作鸡成形在鸡蛋里面。照样,基督成形在我们里面,也就是基督的形状完备在我们里面。当我们因重生而得着基督生命的时候,不过是基督诞生在我们里面,那只是生机的完全,还不是形状的完备。乃是以后因这生命的律一再的在我们里面诸部分里运行,这生命的成分也就在我们诸部分里一再的加多,基督也就在我们里面一再的增长,直到祂的生命完全成形在我们里面。
当基督在我们里面渐渐成形的时候,我们这个人也就渐渐变化。基督成形在我们里面有多少,我们变化也就有多少。基督的成形,和我们的变化,可以说是里表两面,同时并进的。基督的成形,如何是基督的成分在我们诸部分里,从里到外一再加多;我们的变化,也如何是在这诸部分里,从里到外渐渐变得与基督相似。所以变化的过程,乃是从灵到悟性(也就是到魂里),再到行为(也就是到身外)。当我们的灵因着重生而被点活过来,就先更新而变化(这在前面讲新灵时已说过),以后再因着生命之律的运行,魂里的悟性也就更新而变化,再后因着神生命之光的光照,我们就认识自己,拒绝自己,靠着圣灵治死自己,杀死自己,而只让神的生命在我们里面活出来。这样,我们就在属灵的经历中,越过越在行为上脱去旧人,而穿上新人,因此,我们身外的行为也就渐渐更新而变化了。所以基督成形在我们里面,可说是我们本质的变化而像主;而我们这样从灵经过悟性,直到行为的变化,可说是我们形状的变化而像主。这些变化的结果,总是叫我们与主耶稣相似,也就是与主那得荣耀的人性相似。正如罗马八章二十九节所说,“与神儿子的形像同形质。”(原文)这意思就是如同从神儿子那个模型里模成的。所以变化是过程,与主相似,或说与主同形质,是那完成的结果。这就是主在我们身上所作那“荣上加荣”的工作。我们真要赞美主!
我们还要知道,变化的目标,不只是叫我们与主相似,或说与主同形质,更是要我们完全“像祂。”这就是罗马八章二十三节所说我们的“身体得赎。”当主再来,向我们显现的时候,祂要“按着那叫万有归服自己的大能,将我们这卑贱的身体改变形状,和祂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腓三21)叫我们不只灵里的本质像祂,也不只魂里和行为上的形状像祂,并且甚至连身体也完全像祂,是荣耀的,是永不朽坏,永不衰残的。这乃是神生命的律在我们里面运行的最终结果。是何等奇妙!何等荣耀!所以我们凡有这指望的,就要纯洁自己,像主纯洁一样(约壹三3,原文)。我们要借着神生命的光认识自己,和在神之外的一切,而天天对付我们的罪恶,世界,肉体,和旧造的一切,使自己纯洁不杂,好叫神早日达到祂荣耀的目标,我们也得早日与主一同享受荣耀!
玖
神要在生命的律里作神神在希伯来八章十节说过“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之后,接着就说,“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这给我们看见,神所以把祂生命的律放在我们里面,乃是要在这生命的律里来作我们的神,也要我们在这生命的律里作祂的子民。这说出了神的心意,也说出了神的目的,乃是一件极其重大的事,所以我们不能不把它看一下。
一
神要作人的神神创造人是为着什么?魔鬼窃取人又是为着什么?这些问题,在圣经起头的时候,并没有明言告诉我们。乃是等到神在西乃山上颁布十条诫命的时候,在那头三条诫命里才把神在人身上的心意明白的说出来了。那就是祂要在人身上作神。以后等到魔鬼在旷野里试探主耶稣,要主耶稣拜他的时候,才把魔鬼窃取人的心意揭露出来,就是他要篡夺神的地位,而要人以他为神而拜他。这就给我们清楚地知道,魔鬼和神的争执,乃是在于得在人身上作神而得着人的敬拜。但只有神是神,只有祂配作人的神而得着人的敬拜。祂在旧约时代,曾住在以色列人中间,作他们的神。在新约时代,祂又借着道成肉身住在人中间,表明了祂是神。以后祂又借着圣灵住在教会里,而在教会中作人的神。将来祂还要在国度时代,作以色列全家的神;更要在新天新地里,永远住在人中间,作人永远的神。
二
神要作父而作神神不只要作人的神,更要作人的父;不只要人以祂为神,更要人得着祂的生命。祂是要作人的父,而作人的神,好使祂在祂的生命里作人的神。人有了祂的生命,作了祂的儿子,才真能认识祂是神,才真能让祂作神。
主耶稣在复活日的早晨,对抹大拉的马利亚说,“我要升上去,见我的父,也是你们的父;见我的神,也是你们的神。”(约二十17)主这话是先说到父,后说到神,意思就是说,神作我们的父,才能作我们的神。并且主耶稣在祂末了一个晚上的祷告中,也明显的说出,我们有了神永远的生命,才能认识祂这位独一的真神(约十七3)。所以我们必须在生命中经历神作父,才能认识神是神。我们越让父的生命在里面运行,才越敬拜事奉这位荣耀的神!神所以作我们的父,就是要在祂这父的生命里,作我们的神,也就是要在祂生命的运行里来作我们的神,
三
神要在生命的律里作神神作我们的父,是因我们有了祂的生命。祂的生命既进到我们里面,也就把祂这生命的律,带到我们里面。当这律运行的时候,就把神的自己从我们身上律出来。所以神就是要在这个生命的律里来作我们的神。
我们要知道,今天神作我们的神,不是客观的,不是高高在上的,在我们身外的,乃是在我们里面,在祂的生命里来作我们的神,也就是当祂这生命的律在我们里面律我们的时候,祂就在祂这生命的律里,作了我们的神。
像回教的人,他们的确是敬拜天上的神;像犹太教的人,他们更是敬拜天上的神;但他们只是敬拜一位客观的神,一位高高在上的神,并没有让神在他们里面作他们的神。就是今日基督教里的人,有很多敬拜神,也只是敬拜一位客观的,高高在上的神。他们不过是照着外面一些字句的教训或规条,而敬拜一位在他们身外的神,并没有让神在他们里面的生命里作他们一位活的神。但是,弟兄姊妹!我们要清楚,我们敬拜神,让神作我们的神,不该是照着字句的道理或条例,乃该是在神的生命里,也就是在神生命的律里面。这律就是神的生命所显出的功能。当神这生命的律在我们里面律我们的时候,也就是神在我们里面运行的时候,神就在这律里,也就是在祂这运行里,来作我们的神。
我们今天事奉神,必须在这生命的律里,必须在神这运行里事奉神。我们什么时候让祂的生命在我们里面运行,让祂生命的律在我们里面律我们,我们的事奉就是生命的事奉,就是属灵的事奉,也就是活的事奉。我们这样让神在祂生命的律里作我们的神,我们所敬拜的,才不是一位道理的神,想像的神,才是一位活的神,实际的神,摸得着的神。在我们生命的经历里,在我们日常的生活里,在我们工作的行动里,实在是有一位活的,摸得着的,碰得见的神,来作我们的神。祂不是在信仰上作我们的神,也不是在规条中作我们的神,乃是在一个活的生命的律里,一个活的生命的功用里,作我们的神。
不过有时因着我们的心有了毛病,不爱祂了,也不让祂生命的律律我们了,那时,我们虽然有神,但神就变作道理的,就变作信仰的。当我们再恢复和祂中间当初的爱,再让祂在我们里面,用祂生命的轮子旋转律我们的时候,祂生命轮子的功用就又显出来,祂生命的律也就再在我们里面一直作它旋转律我们的工作,这时,祂就又实际的作了我们的神,不再是一个名称,也不再是一个道理,乃是一位活的神。
所以,我们必须把自己摆在神的手中,让神生命的律来律我们,才能实际的得着神作我们的神。我们什么时候不让这生命的律来律我们,神就不能作我们的神,我们也就不能作祂的子民。要祂实实际际的作我们的神,要我们实实际际的作祂的子民,就必须让祂这生命的律来律我们,而让祂在祂生命的律里来作我们的神。
为什么神必须在祂生命的律里作我们的神,我们也必须在祂生命的律里作祂的子民?因为我们和神之间的关系必须是活的。当祂的生命在我们里面运行律我们的时候,祂生命的律,就把祂带给我们,也把我们带给祂。就是在祂这生命之律的运行里,我们才能得着祂,祂也才能得着我们。什么时候祂这生命的律,在我们里面不律了,祂作我们的神,和我们作祂的子民,那活的关系,也就停了。所以我们必须让神生命的律来律我们,才能得着神活现的作我们的神,我们也才能活现的作祂的子民。
因此我们可以清楚看见,神在旧约时代作人的神,和神在新约时代作人的神,是有极大的不同的。在旧约的时候,神是在祂高高的宝座上,照着律法的规条,作以色列人的神,也要以色列人照着那些规条,作祂的子民。所以他们只要遵守那些规条,在祂面前就没有问题了。但到了新约,神是进到我们里面,作了我们的生命,而在这生命的律里作我们的神,也要我们在这生命的律里作祂的子民。所以我们必须凭这生命的律活着才可以。
拾
结论我们把关于生命的律各方面的要点都看过了,就知道生命的律对于我们属灵生命的经历,是何等的重要!所以对于本题所说的各项要点,我们都必须清楚认识,彻底了解,我们才能在生命上有真实地经历。因此我们就不惮烦絮的,再把这些要点概括的说一下,好使我们有一个深刻的印象。
当我们得着重生的时候,就得着神的生命。这时我们里面虽有了神的生命,但这生命在我们里面,不过只是生机的完全,还没有长大成熟的完全。这就需要我们再让这生命的大能在我们里面一直不断地运行,以达到它这长大成熟的完全目标。这生命的运行,是出于这生命的自然功能和特性,也就是出于这生命的律。
这生命的律要从我们里面把这生命的内容律出来,必须经过我们的心,所以这生命的律在我们里面运行,就需要我们的心来合作。我们的心一合作,这生命的律就有机会在我们里面自由的律我们。结果,就使我们里面有感觉。我们有了感觉,就该靠这生命的大能去顺服。我们这样顺服,就叫这律再有机会来律我们,而再带给我们感觉,使我们再有顺服。顺服越多,给它运行的机会也就越多。这样互为因果的一直在我们里面循环,结果就把这生命里面那死和复活两种成分的功用,不断地显出来。死的功用就除去我们里面一切不该有的;复活的功用就加进神生命的一切。并且这个律的运行,与这死和复活的两种功用,又是满有大能的使我们答应神那无限量的要求,而活出神生命的一切。这样就叫神的生命在我们里面渐渐长大而成熟了。
同时,当这生命在我们里面运行,一直律我们的时候,我们向着神,顺服神,事奉神,都是自然而容易的,也都是活泼而新鲜的。就在这一个活的律里面,神作了我们活的神,我们也作了祂活的子民。可说我们和神的关系都是在这生命的律里面。这真是值得我们看重的!
(此篇请参看更美之约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