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七篇
爱弟兄
读经:
约翰福音五章二十四节:“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
约翰一书三章十四节:“我们因为爱弟兄,就晓得是已经出死入生了。没有爱心的,仍住在死中。”
约翰福音是四福音中最后写的,约翰书信也是所有书信中最后写的。在约翰福音之前,有马太、马可和路加三卷福音,讲到主耶稣的许多事迹和教训;到约翰写福音书的时候,就把神的儿子来到地上的那一个最高、最属灵的点指给我们看见。他特别清楚地告诉我们,什么人能够得到永生。他一直给我们看见,信的人有永生。在约翰福音里,充满了信。人一信主,就得着永生,这是约翰福音的题目,这是约翰所注重的点。别的福音所没有特别注重的,约翰福音就特别的注重。约翰五章二十四节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换句话说,听而信的人,就是出死入生的人。这个福音的门,是开得很大的。
到了书信,保罗、彼得和其他使徒也来把“信”解释得非常清楚,给我们看见,每一个信主的人,都能得着恩典。可是到最后,约翰写的书信却注重到另一方面。当其他的书信都注重在神面前的信心的时候,他却注重在神面前实际的行为──爱。其他的书信说信的人得着称义,信的人得着赦免,信的人得着洁净,约翰的书信却说信的人必须有凭据──爱。
我们如果问有的人说,“你怎么知道你有永生?”他也许会回答说,“神的话这样说。”但这是不够可靠的,因为他可能凭着头脑这样说,不一定真相信神的话。所以约翰在他的书信里给我们看见,人如果说他自己是有生命的,他必定有凭据;人如果说他自己是属乎神的,在他身上必定有一个彰显,必定有一个见证。
人可能凭着知识在那里说,“我信,就有永生。”人可能把“信就有永生”演成一个公式:第一,我听福音;第二,我明白了;第三,我相信了;第四,我知道有永生。但这种公式的“得救”是靠不住地。圣经告诉我们,在保罗的时候,就已经有假弟兄了(林后十一26,加二4)。什么叫作假弟兄呢?就是有人自称是弟兄,其实不是弟兄;有人自称是属乎神的人,其实是没有生命的人。他们混到教会中来,是凭着道理进来的,是凭着知识进来的,是凭着公式进来的。那么我们怎能知道一个人的信是真的,或者是假的呢?我们怎能知道一个人在神面前的信心是活的,或者是一个公式呢?我们有什么方法去证明谁是属乎主的人,谁不是属乎主的呢?约翰的书信替我们解决了这个难处。约翰给我们一种鉴别的方法去认识,什么种的人是真弟兄,什么种的人是假弟兄;什么种的人是从神生的人,什么种的人不是从神生的人。现在我们要来看约翰告诉我们的这个鉴别的方法。
 
 爱的生命
全部圣经只有两个地方用“出死入生”这一句话:一处是在约翰五章二十四节,另一处是在约壹三章十四节。我们把这两节圣经拿来比较一下。
约翰五章二十四节:“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这里说,信的人是已经出死入生了。
约壹三章十四节:“我们因为爱弟兄,就晓得是已经出死入生了。”这里说,出死入生是有凭据的,爱弟兄就是出死入生的凭据。
比方:你与许多人交朋友,你很喜欢他们;或者,你佩服许多人,你很尊敬他们;但是,你对他们的感觉,与你对同胞兄弟姊妹的感觉,总是有些不同。若是有一个人是你母亲生的,是你的兄弟或姊妹,你就很自然的对他有一个特别的感觉,有一个莫名其妙的感觉。这一个感觉,是一个很自然的爱的感觉。你有这一个感觉,就证明你和他是一家。
照样,在这里有一个人,他的外貌,他的家庭,他所受的教育,他的性情,他的兴趣,也许与你完全两样;可是,因为他也是相信主耶稣的,你对他就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有一个莫名其妙的感觉,觉得这一位是你的弟兄,好像比你的亲兄弟还要亲。你有这一个感觉,就证明你是已经出死入生的人。
约壹五章一节说,“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而生;凡爱生他之神的,也必爱从神生的。”这里的话非常宝贵。你如果爱生你的神,你就必定爱神所生的,这是极其自然的。你不能说我爱神,而我对弟兄没有感觉。这是不可能的事。
在你里面有一个“爱”,证明你从前那一个“信”是真的;因为你从前那一个“信”是真的,所以你就有了这一种说不出来的“爱”。这一个爱弟兄的心是很特别的,不是因为别的缘故而爱,只是因为他是弟兄而爱。不是因为他与你意气相投,所以你爱他,只是因为他是你的弟兄,所以你爱他。在这里有一个人,与你教育不一样,脾气不一样,家庭不一样,意见不一样,看法不一样,但是你爱他。就是因为他是一个信主的人,你也是一个信主的人,你和他都是弟兄,你就自然而然与他有交通,对他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味道。这一个感觉,这一个味道,就是你出死入生的凭据。你如果爱弟兄,就晓得是已经出死入生了。
不错,信心使你遇见神,信心使你出死入生,使你作一个神家里的人,使你得着了重生;但是,信心不只使你遇见父,信心也使你遇见弟兄。你一得着生命,就自然而然觉得全世界有这一个生命的人多得很,这一个生命就自然而然要你亲近那些与你得着同样生命的人。这生命使你喜欢接近他们,喜欢与他们来往,自然而然就有一个爱他们的心。
约翰福音和约翰书信给我们看见,神所安排的是:“信”使我们出死入生;出死入生的人,就能够“爱”。我们凭着爱弟兄,就能知道自己是出死入生的人。这是一个非常可靠的方法,能试验出神的儿女在地上到底有多少。能相爱才是弟兄;如果不相爱,就不是弟兄。
弟兄姊妹们!我们在神面前必须看见这件事,就是说,爱弟兄,是真信心的凭据。我们没有其他更好的方法分别什么人的信心是真的,什么人的信心是假的。如果我们没有辨别的能力,那么福音传得越完全,假冒的危险就越大;福音传得越透彻,假冒的人就越容易混进来;福音越是传得满了恩典,马虎随便的人就越多。所以,我们总得有一条分别的路,总得找出一个方法来,认清谁是真的信,谁是假的信。约翰的书信明显的给我们看见,分别真的信心和假的信心的路,不是在信心里,而是在爱心里。不是问信心如何,而是问爱心如何。信心如果是对的,就必定有爱心。没有爱,就证明没有信;有爱,就证明有信。我们从爱这一边去看信,就能看得清楚。
要知道一个人是不是真基督徒,只要看他对于神其他的儿女,有没有一种特别的味道,特别的吸引力。神所给我们的生命,不是一个独立生存的生命。神所给我们的生命,自然而然要我们与别的得着同样生命的人接近,自然而然要我们与别的得着同样生命的人相爱,有互相亲密的感觉。有这一个感觉的人,就是已经出死入生的人。
 
 爱的命令
约壹三章十一节:“我们应当彼此相爱;这就是你们从起初所听见的命令。”
还有三章二十三节:“神的命令就是叫我们信祂儿子耶稣基督的名,且照祂所赐给我们的命令彼此相爱。”
彼此相爱乃是神的命令。神命令我们作两件事:(一)信祂儿子耶稣基督的名;(二)彼此相爱。我们已经把相信这一件事作了,对于下面那一个爱就也应当作。神给我们那一个爱,神也给我们一个爱的命令。神先赐给我们那一个爱,然后给我们那一个爱的命令,要我们彼此相爱。今天我们要将神所给我们的那一个爱,照着神的命令来彼此相爱。神所摆在我们里面的爱,我们要按着它的性质来用它,不应当毁它、伤它。
还有四章七至八节:“亲爱的弟兄啊,我们应当彼此相爱;因为爱是从神来的;凡有爱心的,都是由神而生,并且认识神。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神;因为神就是爱。”
我们为什么要彼此相爱?因为爱是从神来的。有爱的人都是由神而生,没有爱的人就不认识神,因为神自己就是爱。神生我们的时候,也把爱生在我们里面。从前,我们里面没有爱,但今天我们里面有爱。今天有这一个爱,就是从神来的。每一个从神生的人,神都把爱生在他们里面。神给你有爱,神也给他有爱,所以能够彼此相爱。
从神生的就得着生命,这一个生命就是神自己;神就是爱,所以从神生的,就有这样的爱生在他里面。我们从神得着的那一个生命,就是爱的生命。所有从神生的人,都有爱在他们里面,每一个有爱的人,就自然而然能彼此相爱。所以,如果我们不能彼此相爱,那是希奇的事。神赐给每一个基督徒一个爱的生命,神就根据这一个生命,给一个命令说,“应当彼此相爱。”神先给爱,然后说要爱。神先给爱的生命,然后给爱的命令,我们应该低下头来说,“感谢神,神的儿女能彼此相爱!”
 
 若不爱弟兄
现在我们要把约翰一书中关于这一类的圣经节,特别提出来看一下。
二章九至十一节:“人若说自己在光明中,却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还是在黑暗里。爱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并没有绊跌的缘由。唯独恨弟兄的是在黑暗里,且在黑暗里行,也不知道往哪里去,因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清楚么?一个人是不是弟兄,一个人是不是在光中,一个人是不是在黑暗里,只要看他恨不恨弟兄就能知道。
如果有一个人知道你是弟兄,而他在心里竟然能恨你,这就足够证明他不是一个基督徒。他看见了五个弟兄,他如果说,“有四个我都爱他们,有一个我心里恨他。”这就证明他自己还不是弟兄。我们要知道,爱弟兄并不是因为他可爱才爱,乃是因为他是弟兄,所以爱。因为是弟兄,所以爱他,这是唯一的原因。所以,如果在这里有一个人,他知道你是弟兄,他知道你是属乎主的,而他还能恨你,那就证明他在里面没有生命。因为这里的话是说,“恨弟兄的是在黑暗里,且在黑暗里行。”住是住在黑暗里,行也行在黑暗里。换句话说,圣经根本不承认有恨弟兄的事,根本不相信有这一个可能。如果有一个人,你知道他是弟兄,而你竟然恨他,那你自己只得说,“主,我不是住在光明中的人,我是在黑暗里,且在黑暗里行的人!”
三章十节:“从此就显出谁是神的儿女…,凡不行义的,就不属神;不爱弟兄的也是如此。”所以,外面不行义的人,是不属乎神的;里面没有爱弟兄的感觉的人,也是不属乎神的。不爱弟兄的人,就不是属乎神的人,因为在他里面没有那一个爱,在他里面没有那一个感觉。从这里就显出谁是神的儿女。
三章十四节下半:“没有爱心的,仍住在死中。”这一个爱不是指着普通的爱,乃是指着爱弟兄的爱。如果有人在里面没有这一个爱弟兄的心,圣经就指给我们看,他是“仍住在死中”。在一个人没有相信主的时候,对于别的信主的人,一点感觉都没有,一点吸引都没有,那不足为奇。可是他相信了主以后,如果对于这些信主的人还是没有感觉,还是没有吸引,那就太希奇了。这可能是因为他的信心靠不住。“没有爱心的,仍住在死中。”他从前是死的,今天恐怕还是死的。因为信心是用爱心来作凭据的。人的信心靠得住靠不住,就在乎有没有爱生出来。相信神的人,就生出爱弟兄的心来;如果生不出爱弟兄的心来,这就证明他仍住在死中。
三章十五节:“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你们晓得凡杀人的,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你绝不能说,一个人相信主了,还是杀人。圣经告诉我们,恨弟兄就是杀人。一个有永生的人,他应该不会恨弟兄。会恨弟兄,就证明他在里面没有爱,没有永生。
在神的儿女中,能有许多的情形,可是在神的儿女中不能有恨。如果有一个弟兄有一种很不好的情形,我们心里可以不喜欢他;如果有一个弟兄犯了应该被革除的罪,我们也许会发怒的对付这件事;如果有一个弟兄作了一件很不好的事,我们可以把他请来,在主面前很重的责备他;但是,我们不能恨他,如果有人恨他,就证明这个人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
凡是神的儿女,他里面的生命都是丰富到一个地步,能叫他爱所有的弟兄姊妹。只要有一个人是属乎主的,他里面的爱就会出来。爱一个弟兄,与爱所有的弟兄是一样的。因为爱弟兄的心摆在这一个人身上是这样,摆在那一个人身上也是这样。这一个爱弟兄的心,对于所有的弟兄都没有分别。只要是弟兄,它都能爱。如果有人恨一个弟兄,这个人就是没有永生存在里面的人。不必恨所有的弟兄,只要恨一个弟兄,就足够证明他缺了那一个爱弟兄的爱。爱弟兄的爱,是能爱所有弟兄的。
所以,这是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如果有一个信徒,不爱另外一个弟兄,恨另外一个弟兄,甚至于欺负另外一个弟兄,攻击另外一个弟兄,那我们只能说,“神啊!求你怜悯!在这里有一个人,自己以为是信徒,其实根本没有得救!”只要他对一个弟兄有恨,就足够证明他这一个人不是属乎主的。这是相当严肃的事!
正常的情形是这样的:假使有一位弟兄,他所作的许多事情,你不以为然,你可以劝戒他、责备他,但是你不恨他。如果他作一件事,使你很生气,你能发怒到一个地步,用很重的话责备他,但是你里面没有恨。你就是要像马太十八章所说的那样“告诉教会”,你的目的还是为要得着他,还是为要挽回他。如果你对于他除了攻击和拆毁之外,没有一点挽回的意思,那就证明你不是一个弟兄。马太十八章的那一个弟兄所以告诉教会,目的是要得着他的弟兄。所以,问题是在这里:你的目的是为着拆毁呢,或者是为要得着?这是相当严重的问题,我们不要以为是简单的事!
像对于林前五章所说的那一个行淫乱的人,保罗说,“你们应当把那恶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13)保罗起初因为他们不把行这样事的人赶出去,就奉主耶稣的名,并用主耶稣的权能,把那一个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这样的对付重么?真是重到不能再重了。可是保罗为什么这样作?乃是要“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5)所以要叫他的肉体在目前受败坏,目的乃是要他不受永远的损失。马太十八章的“告诉教会”,存心是为着挽回;林前五章的革除,存心也是为着挽回。
当约书亚审判亚干的时候,他说,“我儿,我劝你将荣耀归给耶和华以色列的神。…”(书七19。)虽然亚干犯了大罪,可是他对亚干说话的时候是这一种的灵,满了爱弟兄的心。
当报信的少年人把扫罗死的消息告诉大卫的时候,大卫就撕裂衣服,悲哀哭号,禁食到晚上(撒下一11~12)。当有人把押沙龙死的消息告诉大卫的时候,大卫就心里伤恸,哀哭说,“我儿押沙龙啊,我恨不得替你死!”(十八33。)扫罗是与他为敌的君王,押沙龙是他悖逆的儿子,这样的人死了,大卫还在那里哀哭。他不能不打仗,不能不刑罚,但是也不能不哭;他不能不审判,不能不定罪,但是也不能不流泪。
弟兄姊妹们!如果有人只有审判,而没有眼泪;只有定罪,而不感觉难受,那就证明这一个人不知道什么叫作爱弟兄。如果有人对弟兄有责备,只是拆毁,那就证明他里面没有爱,只有恨。恨弟兄就是杀弟兄!这是十分严重的一件事!
从前有弟兄写信问达秘关于革除的事,达秘第一句话就说,“我想,一个罪蒙赦免的罪人,去革除另外一个罪人,这是全世界最可怕的事。”全世界上没有第二件事比这一件事再可怕,就是一个罪得着赦免的罪人,去革除另外一个罪人。达秘这样的态度,是出乎爱的生命的态度。不错,许多事情需要对付;在教会中如有必要;可以革除犯罪的弟兄姊妹;但是,在对付的时候,里面必须没有恨。
约壹四章二十至二十一节:“人若说,我爱神,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话的;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神。爱神的,也当爱弟兄,这是我们从神所受的命令。”约翰在这里给我们看见,爱弟兄就是爱神。不爱看得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神。你如果要爱神,你就应当爱弟兄。这是我们从神那里所得着的命令。
所以我们要小心,我们不应该作得罪爱的事。不要随便得罪弟兄。要相爱,要尊重你里面爱弟兄的心,不要把你里面爱弟兄的心伤了。神把爱弟兄的心放在我们里面,是要我们用着它去服事弟兄,帮助弟兄。我们应该让爱弟兄的心越长越刚强,越长越有力量。
三章十七节:“凡有世上财物的,看见弟兄穷乏,却塞住怜恤的心,爱神的心怎能存在他里面呢?”约翰不说“爱弟兄的心怎能存在他里面呢”,而说“爱神的心怎能存在他里面呢”,因为爱神的心就是爱弟兄的心,爱弟兄的心就是爱神的心。人如果塞住了怜悯弟兄的心,那么他爱神的心也就没有了。他不能自己欺骗自己说,“我虽然不爱弟兄,但是我爱神。”我们和弟兄的关系,是从神来的;如果和弟兄没有关系,那就是和神没有关系;如果弃绝弟兄,自然爱神的心不在里面了。
 
 怎样爱弟兄
三章十六节:“主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什么叫作爱弟兄的心呢?约翰替我们解释了。我们本来不容易知道爱是什么东西,当我们看见了主如何为我们舍命,我们就知道什么是爱。所以约翰接下去说,“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爱弟兄的心,就是对所有的弟兄姊妹有一种丢掉自己去服事他们的心,有一种舍弃自己去成全他们的心,甚至于能够为着弟兄舍去自己的性命。
三章十八节:“小子们哪!我们相爱,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爱弟兄不是说一句空话了事,是要在行为和诚实上显明出来的。
四章十至十二节:“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祂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亲爱的弟兄啊!神既是这样爱我们,我们也当彼此相爱。从来没有人见过神;我们若彼此相爱,神就住在我们里面,爱祂的心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了。”这给我们看见,爱神是与我们彼此相爱分不开的。我们如果彼此相爱,爱神的心在我们里面就得以完全了。换句话说,今天神把许多弟兄摆在我们面前,他们就是我们实习爱神的对象。我们如果彼此相爱,爱神的心在我们里面就完全了。我们不要空口在那里说爱神,我们要实际的学习爱弟兄。空口说爱,是虚空的。爱神,是必须在爱弟兄的事上彰显出来的。
五章二至三节:“我们若爱神,又遵守祂的诫命,从此就知道我们爱神的儿女。我们遵守神的诫命,这就是爱祂了。”我们如果爱神,就必须遵守祂的诫命;我们要爱神的儿女,也必须遵守祂的诫命。比方:神的命令是要我们受浸,可是,有许多神的儿女意见不同,对我们说,“我们不赞成受浸,你如果爱我们,就不应当去受浸,你如果去受浸,就要伤我们。”那怎么办呢?还有,神的命令是要我们脱离宗派,不可有分门别类的事;可是,有许多神的儿女拥护宗派,对我们说,“你不应该脱离宗派,你如果脱离宗派,你就伤了我们。”那怎么办呢?如果要爱神,那就要脱离宗派;如果要爱弟兄,那就不能脱离宗派;岂不是进退两难么?但是约翰的话告诉我们:“我们若爱神,又遵守祂的诫命,从此就知道我们爱神的儿女。”换句话说,如果神有命令,而你不遵守,你就不能说你爱神的儿女。譬如有一个弟兄,神指示他应该受浸,他如果爱神的儿女,就应该去受浸。因为他如果不受浸,那就会影响许多神的儿女也不拣选受浸,那就拦阻了他们的顺服神,这并不是爱他们。你如果遵守神所有的诫命,从此就知道你爱神的儿女,因为你走顺服的路,其他的儿女就也有顺服的路走。你如果恐怕伤他们而不作,那么,你没有路走,他们也没有路走。所以,你要学习爱神,并且遵守祂所有的诫命,从此就知道你爱神的儿女。我们必须遵守神所有的命令,只有这样,才能够把神的儿女都带上顺服神的路。再说一个比方:假使你的父母不许你信主,那你怎么办呢?难道为着爱他们的缘故你就不信主么?你如果听他们的话不信主,那绝不是爱!你不听他们的话而信了主,虽然他们生气,但是你开了一条路,叫他们也能信主,这才是爱!
不过,我们在态度和言语上千万不要得罪他们。顺服神的命令,听从神的命令,是应该的,可是在态度上,在言语上,要不得罪他们。我们要持守神的真理,我们也要维持爱。我们从起头就要学习公义,但是要不失去爱。我们不要光注重神的生命是圣洁的一方面,而忽略了神的生命是爱的一方面,这两方面要平衡才对。我们要顺服神,但是我们的态度必须温柔。我们在任何的情形中都要不得罪爱。如果一件事情是必须作的,就去作;但不能作得罪爱的事。态度要温柔,即使和弟兄意见不同的时候也要温柔,要充满着爱对他说,“弟兄!我巴不得也能看见你所看见的,但是神给我看见这一个,我非顺服不可。”不委屈神的话,也不得罪爱。一面要顺服,一面要爱。总要给他们看见,你不是凭着自己这样作的,而是因神这样说,所以你才这样作。你的态度要对,应该充满了温柔。这样,你就能得着许多弟兄姊妹。
 
 爱的结果
约壹四章十六节下半:“神就是爱;住在爱里面的,就是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这是在本书中第二次说“神就是爱”。因为神就是爱,所以神要我们爱弟兄,并且住在爱里面。我们只要住在爱里面,就是住在神里面。
四章十七至十八节:“这样,爱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我们就可以在审判的日子,坦然无惧;…爱里没有惧怕;爱既完全,就把惧怕除去。”全部圣经,只有约壹四章告诉我们,怎样才能站在审判台前不惧怕。它把秘诀告诉我们──要住在爱里面。住在爱里面,就是住在神里面。爱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我们在审判的日子就可以坦然无惧。
所以,我们对于弟兄姊妹应该只有一个意念,就是要爱他们,要得着他们,要使他们得着最高的益处。要没有恨,只有爱。这一种的行为,在我们身上是一种操练;到了有一天,我们整个人住在爱里面,爱也住在我们里面,我们活在地上,就能把所有的惧怕除去。我们爱,我们就不怕。到了审判台前,我们站在那里也不惧怕。这一个爱的生命,能在弟兄中间作到一个地步,完全除去惧怕。圣灵的这一个果子──爱,能使我们站在审判台前坦然无惧。
我们已经看见:爱弟兄就是爱神;爱弟兄叫我们爱神的心得以完全;我们能够爱弟兄爱到完全的地步,对弟兄没有惧怕的心。爱神与爱弟兄,这两个是并行的。我们如果要爱神,就要在地上爱弟兄。这样,爱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我们就可以在审判的日子坦然无惧。这是一件奇妙的事。
但愿我们一起头就好好的学习爱弟兄,让爱的生命在我们身上有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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