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约三3 ,耶十三23 ,来九22 。
一
人的需要是根据人的情形。人的性情是恶的,行为是坏的,所以需要解决恶性与恶行。
二
历代圣贤、人生哲学家都发现人败坏的情形,也常想尽办法来解决。人的办法不是修改自己,就是立功立德。修改自己是应付性情上的需要,立功立德是应付行为上的需要。
三
人修改自己或立功立德都是无用的:
1
人的修改不能把人的恶性改变,正如豹不能去斑点,黑种人不能改肤色。
2
立功立德的理论根本就不对。因为行善是人生的本分义务,不能称为功德,更不能遮盖从前所犯的罪。就如杀人后不能以立功免罪。
四
人需要一个救法,这救法包括两面。一面就是需要把人的恶性换掉,因为恶性是改不了的,所以必须更换。另一面,人的恶行也需要一个拯救,就是消除罪案,将罪赎去。
五
神的救法是:
1
叫主耶稣为我们流血赎罪,解决罪行。
2
重生我们,叫我们得着一个新的生命,就是神的生命,代替原有的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