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以弗所书六章十七节,耶利米书十五章十六节,彼得前书二章二节,提摩太后书三章十六节,哥林多后书三章六节。
纲要:
贰
明白神话语的路(一)
一
按照神话语的字面领会。
二
用灵祷读神的话:
“要用一切的祷告和祈求,接受…那灵的剑,就是神的话。”─弗六17
三
吃、喝、吸入神话语中的灵与生命:
1
“我得着你的话,就…吃了。”─耶十五16
2
“爱慕那诚实的话奶。”─彼前二2
3
神呼出,我们吸入祂的话─参提后三16
四
透过字句、史事、人、物,而探得生命启示:
“字句杀死人,那灵却赐人生命。”─林后三6
今早的信息是头一类
“完全明白神的话”的第二篇。第一篇是神话语的本质。我们要明白一件东西,就得认识它的本质。神的话语就是神的呼出,也是属灵的奶水、生命的食物,是灵,是生命;结果就是基督,也就是神自己。神的话不是经典,更不是哲理、哲学、理论,乃是神自己的呼出,是属灵的奶水、食物,是灵,是生命,也就是基督─神自己。
一本奥秘的书
现在我们来看明白神话语的路,我们怎样才能明白神的话?这是个大问题。圣经太奥秘了,说它浅,也很浅。所以有人说,基督教的圣经不能算作经典,因为它里面讲四个“们”─你们、我们、他们、阿们;岂不知圣经深奥到不能再深。中国近代哲学家胡适之先生,在五四运动期间,非常提倡把中国的文言改成语体。他曾说,中文圣经是中国语体文字的一大改革。这证明他研究过中文圣经,但是他对圣经中的真理、福音却毫无认识;只因他不信主。可见不是学问大、知识广就能懂圣经。比方一只鸡,外面全身是毛,里面则是一层鸡皮,鸡皮里头有鸡肉,有骨头;而在内脏里则有鸡粪。但我们吃鸡的时候,却是吃鸡肉。按照我读圣经的结果,我要说圣经里有“毛”,有“皮”,有“骨头”,也有“鸡粪”。你千万不要以为我说错了。你读罗马第一章,那里提到的罪恶就有二十多种,以弗所第二章,不光提到地上有堕落的罪人,空中也有掌权者的首领,就是运行的邪灵,也就是黑暗的权势。你看这一类是不是“鸡粪”?不仅如此,圣经里有神的话,也有古蛇─撒但的话。创世记第三章就有蛇对女人所说的话。
圣经太奥妙了!不像常人写的书,它里面好的也有,坏的也有;天上的也有,地上的连地下的都有。神在里头,鬼也在里头;圣人在里头,罪人也在里头。这本圣经真是包罗万象。读它的时候,看起来很浅显。譬如“我是生命的光”,“我是生命的粮”,“信我的就永远不渴”;但里头的深奥深到一个地步,人不能穷其解。所以读圣经不容易,为此我就愿意花两个上午来看怎样明白圣经中的真理。这不光根据我所读的,也是根据我个人的经历。
明白神话语的路
按照神话语的字面领会
明白神话语的路在于读圣经时,要按照神话语的字面来领会。圣经怎样说,就怎样领会,切切不要离题。不要读到圣经的话,明明不了解就随意乱扯,离开字面的意思。很多人读圣经,都把它灵然解了。譬如约翰三章五节说必须“从水和灵生”,就有一班人觉得这里的“水”很难解,于是把它当作一个表号、象征,认为这个“水”乃是指神的道。他们根据以弗所第五章二十六节“道中的水”,就说“重生”乃是首先要听见神的道,有了神的道,灵就来了。所以从水和灵生,就是借着道从圣灵生。这样的灵然解,虽不算太坏,也有圣经的味道,但的确有问题。若是这样的话,为什么主耶稣当初对尼哥底母不明说是“道”,而是说“水”呢?这么一问,“水”解作“道”的说法就不通了。可见我们需要尽力按着圣经的字面来领会。
不过,按字面来领会,也有它的难处,这也不简单。美国就有一班人,讲约翰三章里重生的意思,乃是一个人必须有两次出生,头一次是从母腹而生,第二次则是从圣灵而生。因此主耶稣所说的两种东西,水和灵,其中水是指母腹里的羊水。婴孩成胎时在母腹里泡着的水就是主耶稣说的这个水。所以一个人必须先从母腹的水生出来,而后才从灵而生,借此就重生了。这样的“字面解”,真是可怕。
首先,我们要了解,主耶稣这话是对谁说的,是对尼哥底母说的。约翰三章明说他是个法利赛人。当施浸约翰出来传道,用水给人施浸的时候,他就告诉法利赛人说,“我来是用水给人施浸,但那在我以后要来的,祂要用灵给你们施浸。”约翰这话就把水和灵放在一起了。所以,尼哥底母一定可以听懂主耶稣的话;主耶稣也根据这个,对他说了明言的话。这不是按天然的字面解,乃是照圣经上下文的正义来解释。
至于约翰把所有悔改的人浸在水里,乃是埋葬、了结他们的旧人。接着,主耶稣则用灵把人点活过来。水是埋葬,灵是复活,两个加起来,就是死而复活,也就是重生。我稍微举个例子,是给你们看见什么才是正确解经之路。到明天早晨我就要告诉你们,这样的解经需要有两个规范,就是要用圣经的话来解圣经,还要顾到上下文。那一班人把约翰三章五节的水解成母腹中的水,就是因为读经读得不够透,也没有顾到上下文,完全是凭自己天然的头脑来解释,所以犯下了大错。
我利用这个机会,特别是为着青年的弟兄姊妹,你们还有几十年在地上,前途很远大,我就愿意给你们这些基础的原则,你们也要在主的话上下功夫。这本圣经在基督徒手中研究了两千年了,千千万万的学者,都在讲这一本书,但许多都是擅自曲解。要知道,我们若要明白圣经,头一件事就是要按字面来领会,且要顾到它的上下文。
用灵祷读神的话
第二,用灵祷读神的话。根据字面领会,头一步是用眼睛看着白纸黑字,且用头脑来领会,然后第二步就是祷读,把你眼睛所看见的,头脑所领受的化成祷告。我们一祷告就用灵了。可能你开头祷告时,仅仅是用心思,不过祷告了三、五句以后,你的灵就兴起了。这是确定的理。所以,不要忘记神话语的本质,乃是神的呼出,我们读它应该就是吸入。对神来说,它是呼出;对我们来说,则是吸入。从祂出来,从我们进入,而一出一入的乃是灵气。神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头脑碰不着灵,只有我们的灵才能碰着灵。若没有碰着灵,就没有生命;唯有碰着灵,才有生命。结果,这生命就是基督,也就是神自己。头一篇,我们点出神话语的本质,这一篇则叫你们学习操练怎样来摸这一个本质。开头时,不需要多作解释,暂时可以不明白,只要按字面来祷读;一祷读,我们的灵就碰着圣经的灵,就得着了生命。
这是你们很多人都可以作见证的。譬如,有个初得救的人,去读马太第一章,不看注解,也不读生命读经,然后就从第一节祷读:“哦!亚伯拉罕,哦!亚伯拉罕的后裔,主啊!你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大卫的子孙,耶稣基督,耶稣啊!基督啊!耶稣基督。亚伯拉罕生以撒,赞美主!以撒生雅各…。”这样祷告五、六分钟,好像一点都不了解,但里面会非常明朗。这不是心理作用,也不是迷信,这是我们能够以事实的经历来证明的。圣经就是圣经,甚至你祷读创世记三章一、二节:“耶和华神所造的,唯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蛇对女人说,神岂是真说…。”你的灵都会得着滋润,妙就在这里。
吃喝吸入神话语中的灵与生命
这是圣经的话,所以祷读不是迷信,一祷读,字句的话就成了灵,成了生命,也就是主自己。所以祷读是“用一切的祷告和祈求,接受…那灵的剑,就是神的话。”(弗六17)当我们用祷读来接受神的话,结果就是吃、喝、吸入神话语中的灵与生命。连旧约圣徒耶利米都说,“我得着你的话,就…吃了。”(耶十五16)神的话是可吃的,所以是我们的食物。因此,我们就要“爱慕那诚实的话奶”(彼前二2)。希伯来第五章,告诉我们说,神的话有两种:一种是奶,是给婴孩喝的;还有一种是干粮,是给长大之人吃的。另外,神的话也是神的呼出,当我们吸入神的话,一呼一吸,我们就得着了祂。可见,祷读是又吃、又喝、又吸,是一件越平常越好的事。因为越吃一点,越喝一点,越吸一点,长时间如此下去,你就会被滤清,且能透过字句,透过历史事实,透过人事物,而探得生命的启示。
圣经的确有皮毛,里头却蕴藏着生命的启示。但我们来读的时候,常常受拦阻,读旧约更是如此。比如说,有人读旧约,开头读还不错,“起初神创造天地,造了亚当,也造了夏娃,”等到读亚伯拉罕时就不解了,想说,“亚伯拉罕是个追求神的圣人,怎么这样对待妻子?他的正房妻子是撒拉,他怎么可以娶婢女夏甲为妾?这样他怎么会是圣徒的祖宗?”所以读经就有了难处。然后读到以色列人,出埃及进迦南时,把迦南七族都除灭了,于是就认为:“神不公平,怎么可以帮祂百姓的忙,而把迦南七族都除灭了。”这些问题,都是我亲自听见人如此问过,也给人解答过的。
那么读新约呢,不是读错了,就是读迷了。约翰十三章说到要彼此洗脚,有人就坚持必须洗脚,不洗脚不行,所以就来个洗脚会,每一个礼拜天大家彼此洗脚,这就是迷了。还有,林前十一章说“女人必须蒙头”。有人就说这是古代的风俗,不可当经典教训人。到十四章,又有人打抱不平了,因为那里说“女人不可讲道”,“女人在会中应该闭口不言”。就认为那是老旧的宗教,不合时代了。读圣经的确有这些难处。不仅如此,甚至有人在主耶稣身上也读出了难处。有一次当耶稣还是个孩子,曾对祂母亲说,“妇人,我与你有什么相干。”(约二4)对于这种教育特别是我们中国礼教之邦,是绝不能接受的。不仅如此,有一天,耶稣的母亲、兄弟姊妹来找祂,有人就去告诉耶稣,祂却说,“谁是我的母亲?谁是我的弟兄?…看哪,…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都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亲了。”(太十二48~50)读到这里,有人就觉得耶稣发疯了。可见,他们读圣经的确有这些难处。
透过字句、历史事实、人物,而探得生命启示
所以读经的时候要透过字句,就是律法上的字句,譬如,安息日会就是抓牢了圣经上所说“第七日要守安息”的字句,但保罗说,“字句杀死人,那灵却赐人生命。”(林后三6)这句话应用在守安息日这件事上,“字句”就是要人在第七天守安息日,但灵意却是神要叫劳苦的人得安息。所以不是去守字句的问题,乃是接受灵的问题;安息日的灵意就是神为着劳苦的人设立了一个安息,而这个安息就是主基督。难怪主说,“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太十一28)这才是今天的安息日。同样,行割礼的事也是要人第八天受割礼,那是字句;它的灵意,乃是除去肉体,拒绝天然的生命。字句是杀死人,灵却叫人活,它透过了字句,也透过历史的事实。
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和妾夏甲,她们的历史虽不太好,但保罗却透过这些历史的事实,看见里头的启示。他说这两个女人,乃是指着两约说的。加拉太四章启示出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是指恩典的约;夏甲则是指律法的约。所以律法在圣经里的地位,就像妾一样,恩典才是正式的妻子。再想主耶稣在十二岁时竟然称自己的母亲为“妇人”的这件事,当我们透过事实,也能看见属灵的生命启示。主耶稣乃是道成肉身,是神的儿子;表面上,按肉身祂是马利亚生的,是人的儿子,但事实上祂里面是神的儿子。
圣经是奥秘的,我们都要学习透过历史事实、人物,而看到里面生命的启示。
(一九八五年十月八日第一堂,讲于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