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目
壹
作基督的实际,给我们享受
贰
在我们里面,在我们身上,并为着我们作工
一
借着祂的生命之律释放我们,使我们脱离罪与死的律
二
赐生命给我们必死的身体
三
治死我们身体的行为
课文
在神完全救恩的长进阶段,就是变化阶段,信徒在神圣三一的分赐里,经历并享受经过过程的三一神。我们已经看过信徒在三一神的爱里经历并享受神为父,以及在三一神的恩典里经历并享受基督为子。从本课起,我们要接着看信徒在三一神的交通里,经历并享受那灵为神圣三一的完成。
三一神经过了成为肉体、为人生活、钉死十架、复活和升天的过程之后,成了包罗万有、赐生命、完成的灵,将三一神一切的丰富传输到我们里面,给我们经历并享受。林后十三14 说到,“主耶稣基督的恩,神的爱,圣灵的交通。”神的爱是源头,因为神是元始;主的恩是神爱的流道,因为主是神的显出;灵的交通是主的恩同着神爱的分赐,因为灵是主同着神的传输,给我们经历并享受三一神─父,子,圣灵,连同祂们神圣的美德。因此,我们有圣灵的交通,就得以在神圣三一的分赐里,经历并享受经过过程的三一神。
壹
作基督的实际,给我们享受
那灵作为神圣三一的完成,乃是基督的实际,给我们享受。约十四17~20 给我们看见,那灵,就是要来的保惠师,乃是主耶稣的化身。十七节说,“实际的灵…与你们同住。”十八节说,“我(基督)正往你们这里来。”十七节说,“祂(保惠师)…要在你们里面。”二十节说,“我(基督)…在你们里面。”这清楚给我们看见,圣灵来,就是基督来;圣灵在我们里面,就是基督在我们里面;内住在我们里面的那灵,就是那死而复活,来住在我们里面的基督。
约十六12~15 也指明,那灵住在我们里面,乃是要向我们启示基督,荣耀基督,使基督在我们里面成为实际。十三节说,“只等实际的灵来了,祂要引导你们进入一切的实际。”实际的灵并不是将我们带进有关基督的道理中,乃是将我们带进基督的一切实际里,好叫基督的一切所是、所有,都成为我们的实际。凡神的所是和所有,都具体化在基督里面(西二9 ,约十六15 );凡基督的所是和所有,又都归于那灵承受,且借着那灵向我们宣示为实际(约十六14~15 )。所以,那灵在我们里面,就是基督在我们里面。那灵在我们里面不是作基督的代表,乃是作基督的实际。
那灵作基督的实际,包含那灵在祂身位里的一切。关于祂的身位,那灵是圣灵(路一15 下,35 ,太一18 ,20 ,约二十22 ,罗十五16 ),与基督的成肉体有关,成肉体乃是把神的圣别性情带进祂的造物,就是祂所拣选的人里面,使他们在祂神圣的性情里得成圣别,像祂一样。那灵也是神的灵(太三16 ,罗八9 ),就是神自己临到我们,并应用在我们身上,作我们的经历和享受;是父的灵(太十20 ),就是父的流出,同着父流进我们这些儿女里面,使我们亲密的享受祂;是主的灵(路四18 ,林后三17 ),即旧约耶和华的灵,因旧约的耶和华就是新约的耶稣,所以主的灵在新约的意思就是耶稣的灵;也就是主耶稣自己;是神儿子的灵(加四6 ),作神儿子名分的实际,使神儿子的名分,在我们的生命、性情、和生活中成为实际;是基督的灵(罗八9 ,彼前一11 ),就是基督在复活里所成的灵,也就是基督自己,住在我们的灵里,将祂自己分赐到我们里面作复活的生命和大能,以对付我们天性里的死;是耶稣的灵(徒十六7 ),作耶稣的实际,使耶稣得与信祂的人相近;是耶稣基督的灵(腓一19 ),作那成为肉体者的实际,祂曾在人性里过为人的生活,被钉十字架,又复活,现今在天上,也住在信徒里面,且要永远成为神经纶的中心;是 D灵(林后三18 ),这有力地证明并证实,那灵就是主基督,主基督就是那灵;是活神的灵(林后三3 ),就是活神自己;是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 下),就是基督在复活里所成的,带着属灵的身体,预备好给信祂的人接受;是生命的灵(罗八2 ),就是基督自己作生命,分赐到我们三部分的人里面;是恩典的灵(来十29 ),就是三一神在子里成为灵,作我们的享受;是实际的灵(约十四17 ,十五26 ,十六13 ,约壹四6 ),作神、父、子、主、儿子的名分、生命、恩典,以及一切神圣事物的实际;是保惠师(约十四16 ),就是实际的灵,作我们的辩护者,照料我们的案件;是能力的灵(路二四49 ,徒一8 ),浇灌在我们身上,在经纶一面为着我们的职事和行动,使我们能完成主的使命;是荣耀和神的灵(彼前四14 ),荣耀的灵乃是基督在复活里借以得荣耀的那一位(罗一4 );这荣耀的灵,就是神自己的灵,安息在逼迫中受苦的信徒身上,好叫那位现今在荣耀里,复活、被高举的基督得荣耀;是永远的灵(来九14 ),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使基督借死所成的救赎,有永远的功效;是七灵(启一4 ,四5 ,五6 ),就是七倍加强的灵,为着加强在败落时期的召会;是那灵(可一10 ,太四1 ,十二31 ,约三5 ,34 ,七39 ,徒六3 ,八18 ,加三2 ,启二7 ,十四13 ,二二17 ),就是经过过程、复合、包罗万有、赐生命、内住、七倍加强、完成的灵,也就是经过过程之三一神的完成,成为所有被拣选、蒙救赎、重生、圣别、变化、得荣之三部分人的永分,作他们的生命、生命的供应和一切。
贰
在我们里面,在我们身上,并为着我们作工
神完全救恩的起初阶段,就是重生阶段,我们经历了那灵的圣别,而悔改归神。我们且进一步经历了那灵在性质上的圣别而得称义。那灵且在我们悔改、相信时,将神的生命,带进我们灵里,叫我们得着重生,并使我们经历了那灵在我们里面更新的工作。到了长进阶段,我们还要更进一步经历并享受那灵作基督的实际,那灵就要在我们里面,在我们身上,并为着我们多方的作工。
一
借着祂的生命之律释放我们,使我们脱离罪与死的律
首先我们要来看那灵借着祂的生命之律释放我们,使我们脱离罪与死的律。罗八2 ,保罗说,“生命之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了罪与死的律。”这节里的律,不是指诫命,乃是指自动并自然运作的规则,是自然的规律,常时不变的法则。每一种生命都有它天生具有的律。因此,任何生命只要存在着且是自由的,它就能自然的发展它的特征,彰显它的能力;这种在生命里天然的特征和天生的能力,就构成了那种生命的律。
神的生命是最高的生命。因此,神圣生命的特征和能力也是最高、最超越的。因为这些最高且超越的特征和能力构成了神生命的律,这律自然就是至高且超越的。我们借着重生,得着神的生命,就自然从神的生命得着了这生命至高且超越的律。
在罗八2 ,保罗不仅说到生命的律,更是说到生命之灵的律。那灵和生命都和这律的运行有关。生命是那灵的内容与流出,那灵是三一神终极完满的显出。这位三一神经过种种过程,成了内住、赐生命的灵,就住在我们灵里,作生命之灵的律。这律在我们里面运行,救我们脱离肉体中罪律的运行,并使我们认识神,得着神,而将祂活出。这生命之灵的律,是生命之灵的自然能力,只要情形符合这律的要求,这自然的律就会自动运行。对于所有在基督里的信徒,这律已经装置在我们里面,要让这律运行,罗马书给我们看见,我们必须履行以下的条件:(一)照着灵而行(八4 );(二)思念那灵的事─将心思置于灵(八5~6 );(三)靠着那灵治死身体的行为(八13 );(四)作神的儿子,被神的灵引导(八14 );(五)在儿子名分的灵里呼叫父(八15 );(六)见证我们是神的儿女(八16 );(七)为着完满的儿子名分,就是我们的身体得赎而叹息(八23 )。
这位住在我们灵里经过过程的三一神,作生命之灵的律,主要的功用乃是在各方面释放我们,使我们脱离撒但,就是那位在我们堕落性情里的罪与死的律(罗七23~25 )。罪的律,就是在人里面自生自发地犯罪能力,叫人作罪的奴仆(约八34 ),不能自主,被罪辖制,受罪捉弄,作许多自己所不愿意作的事。死的律,就是叫人衰弱、枯萎、老死的自然能力,住在人里面,叫人的各部分都沉没在死衰中。当我们履行上述条件,照着灵生活行动,将心思放在灵上,生命之灵的律就不断地释放我们,使我们脱离罪与死的律。
当生命之灵的律这样工作的时候,那灵也就将三一神连同祂一切神圣的丰富分赐到我们整个三部分的人里面。至终,这分赐要成为我们属灵的构成。我们要借着那灵分赐的工作,由神圣的元素所构成。
二
赐生命给我们必死的身体
那灵在我们里面的工作,也不断地分赐生命给我们必死的身体。罗八11 说,“那叫耶稣从死人中复活者的灵…赐生命给你们必死的身体。”这节启示那住在我们里面,就是安家在我们里面的赐生命之灵,不仅分赐生命给我们的灵,更要分赐生命给我们必死的身体。借此,我们的身体就要为神圣的生命所点活。
我们还未信主之前,里面的灵是死的,外面的身体是活的,现今我们有基督在里面,外面的身体固然因罪是死的,里面的灵却因义是生命(罗八10 )。基督进到我们里面作生命,暴露我们身体死的光景。在我们的灵里,是基督这灵作义,结果是生命;在我们的肉体里,是撒但作罪,结果是死。虽然神已经在肉体中定罪了罪(罗八3 ),但这罪还没有从人堕落的身体连根拔除。因此我们的身体仍是死的。
圣经启示我们人有灵、魂、体三部分。罗马八章给我们看见,首先我们借着重生,那灵进入我们的灵,使我们的灵成为生命。然后那灵从我们的灵扩展到我们的心思里,使我们的心思成为生命。最后,那灵甚至将这生命分赐给我们必死的身体,使罪的身体成为生命的身体。我们全人就都被生命充满,而成为生命人。
三
治死我们身体的行为
那灵在我们里面作工,也治死我们身体的行为,使我们可以活着。罗八13 说,“因为你们若照肉体活着,必要死;但你们若靠着那灵治死身体的行为,必要活着。”这给我们看见,我们必须治死身体的行为,但要靠着那灵治死。一面,我们必须主动治死身体的行为,那灵不替我们作;另一面,我们不能只凭自己的努力,而不靠圣灵的大能。这里的治死,实际上就是我们与住在我们里面的那灵配合。在里面,我们必须让那灵安家,使祂能赐生命治死我们必死的身体(11 )。在外面,我们必须治死身体的行为,使我们可以活着。当我们主动治死身体的行为,那灵就将基督死的功效应用在那些行为上,将其杀死。我们必须治死的,不是身体本身,乃是身体的行为。身体需要得赎(23 ),但身体的行为需要治死。这些行为,不仅指那些关于罪的事,也包括我们在那灵之外所行一切的事。
本节的话也与六节相符,6说,“心思置于肉体,就是死;心思置于灵,乃是生命平安。”我们要靠着那灵治死身体的行为,需要将心思置于灵并照着灵而行。我们的心思置于我们的灵,就是与那灵的工作配合,以治死身体一切的行为。如此,我们就真正经历与基督同死。这件事不是一次发生就完结的,乃是常时的、天天的。不仅如此,我们若靠着那灵治死身体的行为,我们就能为着基督身体的生活,将我们的身体献给神(罗十二1 ),而实际的活在基督的身体里。
摘要
我们在三一神的交通里,经历并享受那灵为神圣三一的完成。首先那灵乃是作基督的实际,给我们享受。凡神的所是和所有,都具体化在基督里面;凡基督的所是和所有,又归于那灵承受,且借着那灵向我们宣示为实际。所以那灵在我们里面,就是基督在我们里面,祂不是作基督的代表,乃是作基督的实际。其次那灵更要在我们里面,在我们身上,并为着我们多方的作工。祂借着祂的生命之律释放我们,使我们脱离罪与死的律,就是那在我们里面自生自发地犯罪能力与叫我们衰弱、枯萎、老死的自然能力。我们若照着灵生活行动,将心思放在灵上,生命之灵的律就会不断地释放我们。那灵也在我们里面不断地分赐生命给我们必死的身体。祂先在我们重生时进入我们的灵,使我们的灵成为生命;然后祂从我们的灵扩展到我们的心思,使我们的心思成为生命;最后祂甚至分赐生命给我们必死的身体,使罪的身体成为生命的身体。我们全人就都被生命充满,而成为生命人。那灵在我们里面,也治死我们身体的行为,这需要我们主动的与内住在我们里面的那灵配合。当我们靠着祂主动治死身体的行为,那灵就将基督死的功效应用在那些行为上,将其杀死。这样,我们就真正经历与基督同死。这件事不是一次发生就完结的,乃是常时的、天天的。
问答
一
那灵作为神圣三一的完成,乃是基督的实际,请简述之。
二
那灵如何借祂生命之律释放我们,使我们脱离罪与死的律?
三
那灵如何在我们里面作工,分赐生命给我们必死的身体?
四
我们如何与那灵配合,治死我们身体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