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律法的功用
我们已经明白人在神面前的地位是罪人,现在我们要看一下,神为什么设立律法。明白了律法之后,我们才能够知道神的工作是怎样的。
神已经知道了人的情形,但是人知道他自己的情形么?罪既然显现在神的面前了,罪也就应当感觉在人的良心里才可以。但是人的良心觉得罪么?人不觉得。这就是需要律法来显出功用的时候。我们今晚就是要查考这件事。
什么是律法?律法的意思没有别的,就是神向人要求,神要人替神作事。使徒保罗在罗马书里,在以弗所书里,在加拉太书里,一直要人看见得救是因着恩典,不是因着律法。换一句话说,人之所以得救,是因神替人作事,不是因人替神作事。不是说,我们在神的面前,能够变成什么,来替神作什么;乃是说,神自己到我们中间来变成什么,来替我们作什么。所以使徒因着圣灵启示的缘故,一直看重一件事,就是外邦人也好,犹太人也好,如果要得救,绝对是因着恩典,一点不是因着律法。今天晚上我们要花一点工夫来看,为什么人行律法没有得救的可能。我所用律法这个辞,不是指旧约里所写、所说的律法;我在这里所说的律法,乃是指一种原则,就是人替神作事的原则。我们要看,我们得救是不是因为我们替神作了什么。
我这样的用法并不是没有圣经根据的。使徒保罗用字是非常准确、非常有意思的。圣经里有一个常用的字是“基督”。在原文里,有的时候“基督”前面没有指介词(definite article),有的时候加上一个指介词,叫“这基督”,在英文里就是“The Christ。”可惜我们中文圣经在这一点上,翻得不大准确,英文圣经也翻得不大准确。还有一个字也是常用的,就是“信心”。这一个字有时也是加上一个指介词叫“这信心”。律法这个字也是照样的,圣经里有的时候也加上一个指介词,叫“这律法”。
这几个字,有指介词的与没有指介词的意思很不一样。比方说“基督”的时候,是指着主耶稣基督说的;说到“这基督”的时候,就你和我也在里面。说到个人基督的时候没有指介词,说到包括你我在里面的基督的时候,就说“这基督”。还有,讲到我们个人的信心的时候,就说“信心”;但是讲到我们所信的,和我们的信仰的时候,就说“这信心”。翻中文圣经的人对于这个就很准确。凡是官话和合本里面所说的“真道”,就是“这信心”。翻圣经的人知道,圣经里面说“这信心”的时候,并不是指着平常的相信说的,乃是指着那一个信心说的,所以就改翻作“真道”。他们想,如果说“这信心”,人不大清楚,所以就把它改作“真道”。那什么叫作“这律法”呢?“这律法”在圣经里都是指着摩西的律法,旧约的律法说的。但“律法”上面如果没有加上指介词,那就是指着神对于人的要求说的。
所以请我们记得,律法在圣经里不只是指着神借着摩西所给我们的律法说的。律法在圣经里有许多地方,是指着神对于我们的原则,神对于我们有所要求的原则说的。所以律法的意思不只是摩西的律法,或者说西乃山的律法,或者说旧约的律法,律法并且是神与人中间来往的条件。神与人来往的条件,就是神向人要求,神要人替祂作事,神要人替祂成事,神要求人成功什么。
到底人得救是不是因为行律法?到底人是不是因为替神作事,所以神才叫他得救?全世界的人都要回答说,我们必须作好神才救我们。按着圣经的说法,就是说,我们必须行律法才能够得救。说这样话的人,有两个根本的大错误。第一个大错误,他们不认识人是什么。第二个大错误,他们不知道,神给人律法的时候,神的用意是什么。我们如果知道我们自己是什么,我们就必定不会说,人行律法才能够得救。我们如果知道神降下律法的目的是什么,我们也就不会说,人行律法会得救。因为人有这两个错误,所以有错误的思想,说错误的话。
 
第一个大错误─不知道人是什么
为什么人不知道自己是什么的时候,会说到行律法能得救的话呢?因为人还不知道人是多坏,因为人还不知道人是属乎肉体的。当人属乎肉体的时候,有三件东西在我们身上是不能改变的,就是我们的行为,我们的情欲和我们的意志、心志。人因为是属乎肉体的缘故,所以人所作的就是罪,不会好。同时人的情欲在他里面跃跃欲试,一直在他身上鼓动他。并且人的心志,人的意志也是不要神的。既然人的行为是背逆的,人的情欲是一直在里面鼓动的,人的意志又是背叛神的,那要行律法顺服神就没有可能。所以要有律法上的义来满足神的要求是不可能的,根本上就没有那个可能。我们不只有外面的行为,我们还有身体上的情欲。我们不只有身体上的情欲,并且我们还有心理上的意志。行为也许有法子对付,那在我们里面鼓动的情欲,也许还不至于在外面成功作行为,但是情欲还是存在的,还是一直在鼓动的。不只如此,即使你恨恶你的情欲,你想法子对付你的情欲,但是你的意志根本上是与神连不起来的。人从心里最深的地方就是反叛神的。人从心里最深的地方,就是要把主耶稣钉死的。十字架是表明神的爱,十字架同时也是表明人的罪。十字架是表明神用何等的爱来对待人,十字架也是表明人用何等的恨来对待神。主耶稣在十字架上不只是弃雇S太人钉死的,主耶稣在十字架上也是给外邦人钉死的。人对于神的心志根本没有改变过,人的意志根本上就是与神为敌的。
请我们读一处圣经,罗马八章七至八节:“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属肉体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欢。”体贴肉体的事的,就是与神为仇为敌;属乎肉体的人是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的。你没有看透人;你是想说,人是有法子医治的,人是还有用处的。所以你说,行律法的能够得救。但是根本上你这个人就不能服神的律法,这是你的性情。你在行为上没有能力服,你的性情也不能服。不只不能服,并且是不服。不能服是性情、情欲的问题,不服是意志的问题。人在心志里根本就是不服的。
所以律法在人身上除了显明人的软弱、人的污秽、人的罪之外,不会显明人的义。如果你说,一个人能因行律法得生命,得称义,你就不认识人。人如果不属乎肉体,人如果不都是罪人,那律法在他身上就会叫他得生。就如加拉太三章十二节所说,“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可是人今天都是罪人,人都是属乎肉体的,人没有能力服神,人也没有心服神。要行律法,人力量办不到,人心也办不到。所有的律法都是好的,但是行律法的人不好。这个你要承认。
 
第二个大错误─不知道神设立律法的用意
人所以以为行律法能得救,也是因为人从来没有去读圣经,人从来没有得着光,从来没有看见天上的启示。人从来没有明白神的心意、神的用意,人从来没有明白救法。如果你要知道,究竟行律法能得救不能得救,你要去问神,到底你设立律法是作什么用?你知道了神设立律法作什么用之后,你才知道行律法能得救不能得救。
我问你们,这(指讲台)是什么?也许有人说,这是高一点的凳子。也许一个小女孩会说,这是缺了两个脚的床。还有一个人也许说,这是一个衣橱,因为这里也有抽屉。如果你问何先生,他也许要说,这是摆书用的书柜,因为这个地方也可以摆书。十个人有十种的说法。你如果问卖书的人,他也许要说,这是柜台。每一个人凭着他自己的经历和思想,有各种各样的说法。那么,你若要知道这到底是作什么用的,你就必须去问作这一个东西的人。如果他对你说,这是衣橱,就是衣橱;如果他对你说,这是书柜,就是书柜;如果他对你说,这是讲台,就是讲台。同样,究竟律法有什么用处?你若问他是问错了人,你若问我也是问错了人。律法是神赐的,你要去问神。神告诉我们律法有什么用意之后,我们才知道人行律法能不能得救。所以我们要花一点工夫,从圣经里一步一步的来看,到底律法是怎么进来的。我们要从圣经里,从历史方面来看,神为什么把律法给人。
 
律法不是神原来的思想
第一件事我们必须注意的,就是律法根本上不是神原来的思想。律法是后来才添进来的,是为着应付某种急需,为着应付某种偶遇的事,才产生的。律法不在神原来的思想里,恩典才在神原来的思想里。请看提后一章九至十节:“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祂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但如今借着我们救主基督耶稣的显现,才表明出来了。祂已经把死废去,借着福音,将不能坏的生命彰显出来。”在这里使徒保罗告诉我们说,神有一个思想,这一个思想是从万古之先,在世界还没有创造之先,就起头的。这就是神原来的思想。这是什么思想呢?祂说,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所赐给我们的。在万古之先,不要说人还没有犯罪,就是世界都还没有被造的时候,神已经定规好了,要借着耶稣基督赐恩典给我们。所以恩典是神当初的思想,是神在顶起初的时候就定规好了的。
神要把恩典给我们,是为着什么呢?“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祂的旨意,和恩典。”神的旨意就是要赐给恩典,而这恩典在我们身上就是叫我们得救。祂救了我们,用圣召召我们,是叫我们享受祂的荣耀。这就是神的恩典所作的事情。祂要救我们,以圣召召我们,这是按着神的计划,(这里的旨意就是计划。他所预定的旨意,就是祂所要作的事。)保罗在这里顶小心的顺带加上一句话,给我们看见,到底律法是不是神的心意。他说,“不是按着我们的行为。”不是按着我们能替神作多少事,不是按着我们在神面前能负多少责,乃是祂来替我们作,乃是祂来赐给恩典。这恩典是与祂的计划发生关系的。所以请我们记得,在万古之先,神的思想就是恩典,不是行为,不是律法。
下面说,“但如今借着我们救主基督耶稣的显现,才表明出来。”这恩典到如今才表明出来。所以你看见,这恩典老早已经定规了,但是等到主耶稣来了,才在实际上说出什么是恩典。这恩典替我们作了什么事呢?“祂已经把死废去,借着福音,将不能坏的生命彰显出来。”主耶稣显现出来作什么呢?主耶稣显现出来,就取消了行为,同时也把行为的结局取消了。不好行为的结局就是死。你作了天大不好的行为,律法所能作的就是到死为止,你死了律法就不能作什么了。
你说如果我们的行为没有犯律法,怎么样呢?难道还要死么?不错,但是主把死也废去了。主解决了行为,也解决了死。所以这就是我们的福音。请你记得,我们的福音是在万古之先作的,等到主耶稣显现的时候才表明出来。所以神根本的思想就是恩典。
人受造之后,亚当和夏娃犯罪了,背叛了。罪借着一个人入了世界(罗五12)。这时候神并没有将律法给人。人犯罪之后,差不多有一千六百多年之久,神没有将律法给人,神没有叫人作什么,就是这样自然而然的过去。到了有一天,在摩西颁布律法之前四百三十年,神对亚伯拉罕说话,神拣选亚伯拉罕,因为亚伯拉罕是信心的祖宗,基督要从他生到世界上来。神拣选亚伯拉罕,给他一个大的应许,将来要借着他的子孙(这子孙是单数的,不是多数的;是一个子孙,不是众子孙),叫万国都得福(创十二3,二二18)。保罗在加拉太书解释说,那一个子孙是指着主耶稣说的(加三16)。这是神第一次将万古之先的心意显明出来。神把祂在万古之先的心意告诉亚伯拉罕,要叫他的子孙耶稣基督来使万国得福。亚伯拉罕是拜偶像的人,神拣选他出来,给他应许。他是第一个没有行为的人,他是有信心的人,所以神将心意告诉他。
这里有一个特点,你们要注意。这一个特点就是没有条件。神说,我要因你的子孙拯救、赐福给世界,这是一点没有条件的。神根本就没有说,你要这样那样,你的子孙要这样那样,将来从你所出来的国度要这样那样,而后你要生一个子孙,也要使世界得福。不是。神就是说,你要生一个子孙,拯救世界。不管你亚伯拉罕好也好,不好也好;不管你亚伯拉罕的子孙好也好,不好也好;不管你亚伯拉罕的国好也好,不好也好,根本上是没有条件的。我要这样作,我要叫你的那一个子孙使世人得福。
这句话说过之后,经过了许多年,并没有看见神的儿子基督来到世界上。亚伯拉罕生以撒,你没有看见以撒来拯救全世界。以撒不是神的儿子。四百三十年之后有摩西、亚伦,虽然他们是顶好,但不是神的基督。保罗蒙神启示告诉我们说,亚伯拉罕的子孙,不是指着那么多的子孙,而是指着一个子孙说的。那一个子孙要过两千年之后才来。在这里有一个大缘故。不错,神是想要替人作事,神是想要给人恩典,但是人不肯给神作事。神看见我们作不好,神要帮助我们,但是我们还想自己很有本事。我们是坏的,但是我们还以为自己是好的。我们脏得很,但是我们还以为自己顶干净。我们软弱得很,但是我们还以为自己什么都能。我们无用,但是我们还以为自己有用。我们人是犯罪的,是什么都没有办法的,但是我们还以为自己是好的,是还用得着的。虽然在万古之先,神的目的就是要给人恩典;虽然在时间里,神也告诉亚伯拉罕要赐恩典,可是因为人是无知的、软弱的、无用的、犯罪的,是在神面前应当沉沦、灭亡的,神就没有办法,只好在应许亚伯拉罕之后,过了四百三十年,又将律法赐给人。神将律法赐给人,人才知道自己是有罪的。神把律法摆在那里,看人到底行不行,看人到底能不能。神把律法的重担摆在那里,看人挑得起挑不起。所以请你记得,神赐律法不是神起初的目的。我要着重的说这句话,律法的加进来,是为着临时的需要,并不是起初的目的。
请看加拉太三章十五节。我们要慢一点读,这句话非常要紧:“弟兄们,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虽然是人的文约,若已经立定了,就没有能废弃或加增的。”今天不说神与人立约,就是人与人立约,比方说买一幢房子,立约之后房主能不能说,再加二百块钱?或者说,立约之后回去想一想,又把它撕毁了?不能。不要说神与人立约,就是人与人立约,如果约立好了,再要把条件加进去,或者再要把条件减去,都是不可能的。人和人立约是这样,何况神和人立约呢?
神和人怎么立约?“所应许的原是向亚伯拉罕和他子孙说的。”(16)神和亚伯拉罕立约是借着应许,因为是关于将来的。已经成功的是恩典,没有成功的是应许。因为主耶稣还没有来,所以不能说是恩典。性质是恩典,因为还没有显明出来,所以是应许。应许是给亚伯拉罕和亚伯拉罕的子孙。怎么说呢?“神并不是说众子孙,指着许多人,乃是说你那一个子孙,指着一个人,就是基督。”(16)那一个子孙是单数的,不是多数的,是一个,就是基督。神应许亚伯拉罕要生基督,好借着祂使福气临到万国。十四节说,“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这就是神和亚伯拉罕所立的约。
也许你问,神既然要借着耶稣基督赐福万国,那为什么过了四百三十年又把律法给人呢?神对亚伯拉罕所立的约既然是不能废去和加增的,那为什么主耶稣没有就来赐恩典,反而有了律法的问题发生呢?你在这里要看见保罗说这话的理由。你看他在这里解释,为什么过了四百三十年之后,会有律法进来。十七节说,“我是这么说,神预先所立的约,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后的律法废掉,叫应许归于虚空。”虽然神将律法给人,但是神在四百三十年前所立的约,不能因此废去。神不能过了四百三十年,想一想,把从前的约推翻了,不能。因为律法这件东西,根本是与应许、恩典冲突的。应许是什么?应许是白白给你的,虽然现在没有给你,但是一定要给你的。律法是什么?律法就是你要作这个,你要作那个,然后才给你。你看见这二者是完全相反的。应许是说神要给人作事,律法是说人要给神作事。
十八节:“因为承受产业,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应许。”如果是本乎律法的原则,就不能本乎应许的原则,这二者是完全相反的。
十九节:“这样说来,律法是为什么有的呢?”现在问题就发生了,难处就来了。你要看见这是顶难解决的问题。律法与应许在性质上根本是冲突的,有律法就不能够有应许,有应许就不能够有律法。这二者是不能并立的。但现在有律法,同时又有应许。神给应许,神在四百三十年后又给律法,那怎么办?神所立的约是不能更改,不能加减的,那为什么要有律法?既然约是不能更改的,应许就是应许,或者说恩典就是恩典,那为什么要有律法呢?
现在保罗就告诉我们,所有的理由在那里:“律法…原是为过犯添上的。”(19)你知道什么叫作添?我这一次出门在路上,有的时候与一个弟兄,二个弟兄,三个弟兄上馆子去吃饭。因为没有家,只好上馆子,叫了五个菜,一下子吃光了,就喊堂倌再添一个菜来。添菜不是本来的思想,添菜是为着应付目前的需要。保罗说,律法是添上的。神根本上不必给你我律法,神根本上也不必给犹太人律法;神所以把律法给犹太人,就是要借着犹太人给全世界的人看见,律法是为着过犯添上的。
为什么律法是为过犯添上的呢?请看罗马四章十五节末了二句:“哪里没有律法,哪里就没有过犯。”什么地方没有律法,什么地方就没有过犯。再看五章二十节:“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律法是要叫过犯显得更多。这到底是什么意思?罪是借着人入了世界,罪就在世界上;死是从罪来的,死就作了王。从亚当到摩西,罪就在世界上,有什么凭据呢?因为死在世界上。如果从亚当到摩西没有罪,人就不会死;如果从亚当到摩西人一直死,就是证明有罪。那时候虽然有罪,但是没有律法,所以只有罪而没有过犯。什么叫作过犯呢?罪这件东西是事实,是在世界上。但是我们人不知道罪,要到神的律法来了,神就借着律法给我们看见,我们有罪。我们里面本来是有罪的,本来是不好的,但是我们不知道,直到有了律法,才能够把里面的罪显为过犯。
律法就像体温表,人已经有病了,人已经有热度了,你对他说,朋友,我看你脸色不对,你有热度。但是他不相信。你就拿一根体温表来含在他口里,过两分钟拿出来一看,不错,的确有热度。我们是早已有了罪,我们是已经有了热度,但是我们不知道,神就姑且给我们一个标准。律法不是十分完全的标准,但律法已经是够高的标准,所以神就是把律法拿来给我们比蛟一下,我们就看见我们已经犯罪了。你犯了律法,才知道你有罪。人里面有罪,若是不犯出来,总不肯承认有罪;等犯了出来,才肯承认实在有罪。
我读圣经觉得使徒用字真好。他不是用罪字。他在这些经节里,三次都说是为过犯。罪是一直在人里面的,但是如果没有作出来,罪就没有成功过犯。你必须给它一个东西,它才有犯的可能。在这里有一个小孩子,常把衣服弄得顶脏;他每一次都是用衣服的袖子来揩鼻涕,一下子就把衣服弄脏了。在他的脾气里,在他的习性里,在他的思想里,在他的良心里,根本上就不以这样把衣服弄脏为罪,他的父亲也不能以它为罪。罪的事实是存在的,但是还没有悖逆。这一个小孩子衣服顶脏,但是他一点不把它当作一回事,他的良心还是坦然的,因为父亲根本没有说他这样作是不可以的。他能够顶不在乎的作,他衣服顶脏,还能够与父亲一同吃饭,与父亲一同坐,与父亲一同走,什么都可以。换一句话说,他没有过犯。但是到有一天,父亲对他说,你不能这样作,你再这样作我要打你。如果这一个孩子这样作惯了,一直是这样作,他父亲这样说,就显明出他的罪来了。本来只有罪,没有悖逆。必须有了悖逆,才有过犯。同样,因为有了律法,所以才有过犯。等到律法要你作这个、作那个的时候,就有过犯了。这一个孩子到他父亲面前来,本来是可以光明正大的作,本来是可以坦然无惧的作。现在呢?因为作惯了,再这样作一下里面就出事情了,再这样作一下里面就不平安了,良心就说话了。
所有读圣经的人,所有明白神心意的人都知道,神从来没有意思把律法赐下来要我们守。律法根本不是要我们守,律法是要我们犯。神赐律法给我们,是要叫我们犯律法。许多人也许是第一次听见这话,会觉得奇怪。神老早知道你有罪,但是你自己不如道,所以神给你律法叫你犯一犯,你才知道自己是怎么一回事。从神看来,神是知道你不行的,但是你看你自己是行的,你想你自己是行的,因此神赐下律法来,你作了一次之后,或者作了几次、几十次之后,你就说,我是有罪的,到了那一天救恩就来了。你承认你不能,你承认你没有办法,你承认你没有可能凭着你的行为,然后你才肯接受主耶稣作你的救主,然后你才肯接受神的恩典。
我们已经说过了,接受恩典的人需要谦卑下来。我们是罪人,我们也犯过罪。但是什么东西叫我们谦卑下来呢?是律法。人都是骄傲的,人都是以为自己有力量,人总是以为自己不错;现在神给我们律法,我们把律法看一看,只好谦卑下来,承认自己实在不行。所以保罗给我们看见说,当他没有看见神的律法之先,他没有读过律法说不可起贪心,他就不知道何为贪心。这等到他看见了律法之后,他就知道自己有贪心(罗七7~8)。这不是说保罗没有看见律法之先没有贪心。他老早就有贪心了,他老早一直有贪心,常常贪心,但是他不知道。等到律法告诉他,他才如道。所以律法并没有叫我们作本来所没有作的事,律法不过是把我们所已经有的翻出来而已。所以我们说,神将律法赐给人,不是要人守,乃是要人犯。但不是给人机会犯,乃是给人看见人会犯。律法把神所已经看见的,叫人也看见。
罗马七章将这件事解释得顶清楚,我们从七节起看一下:“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律法是罪么?断乎不是。”律法并不是罪。“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然而罪趁着机会,就借着诚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7~8)没有律法的时候,我虽然有贪心,但是不觉得贪心是罪,所以贪心在我里面是死的,我不觉得它。等到律法来了,我打算不贪心,但是我又贪心,所以罪又活过来了。九节:“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但是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
哦,朋友,请你记得,神将律法给你,就是作这一件事,就是要给你看见,你自己本来是充满了罪的。你原来看不见自己的罪,所以还神气得很。律法来就是给你试一试自己。你说你不贪心,你可以去试。结果如何呢?你越试越软弱,越试越贪心。你打算不贪心,但是你一这样打算,就叫你这样也是贪心,那样也是贪心;今天贪心,明天也贪心;转过来贪心,转过去也贪心。现在罪活了,律法活了,我死了。本来罪是死的,我还是好好的。现在律法来了,我就没有办法了。我越不要贪心,反而越贪心。问题就是我们这个人是属乎肉体的。因为人是属乎肉体的,所以人的意志是软弱的,人的行为是背叛的,人的情欲是污秽的。
十节;“那本来叫人活的诚命,反倒叫我死。”人如果真能守律法就能活。但是我不能守,所以我就死了。
十一节;“因为罪趁着机会,就借着诫命引诱我,并且杀了我。”若没有律法说不当这样,不当那样,罪对于我还马虎,罪在我身上还不大发动。等到律法来说,不可起贪心,现在罪就借着诫命来试探我,叫我头脑里反而有贪心这一件事了。律法告诉我说,不可以起贪心;我打算不起贪心,反而贪心得更厉害。
我自己有一段时候觉得自己有撒谎。并不是故意的撒谎,而是在无意之中,说话有时多说,有时少说。我就定规,今后是就说是,非就说非。我就定规,不管对谁说话,都要说得准准确确的。好,本来我撒谎还不大厉害,但是等到定规了之后,我一下子就撒谎,越弄越厉害,都是撒谎,后来到了礼拜天,我就写信给李小姐说,我今天不讲道了。她说,为什么?我说,因为我现在看见,我说话都是撒谎,撒谎得厉害,所以我恐怕讲道也是撒谎的。我没有注意撒谎的时候,不是说没有撒谎,是说它好像是死的;等到我注意撒谎了,等到律法给我光,叫我对付撒谎的时候,我就觉得我所有的话都是撒谎,好像撒谎就在我旁边。我找出来说,本来撒谎是死的,现在撒谎活了。碰一碰就撒谎,转一转就撒谎。罪借着律法把我杀死了,叫我没有办法。
十二节;“这样看来,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千万不要以为律法是不好的,律法总是圣洁、公义、良善的。十三节:“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么?断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不过当初的时候罪是死的,我不觉得;但是律法来对一对,比一比,我就死了。既然如此,那良善的叫我死么?断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借着那良善的叫我死,就显出真是罪;叫罪因着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我们本来不觉得罪是恶极的,现在律法来了,你试试要守它,你才知道你的罪在那里,你才知道罪怎样是恶极坏透了的。
所以你看见,神的律法在这里有什么用处。律法像体温表一样,体温表不会叫你发烧,但是你如果发烧,体温表就定规把热度显出来。律法不会叫你犯罪,但是如果你有罪,神的律法立刻就给你看见你是一个罪人。本来你不知道自己是一个罪人,现在你知道了。
律法根本上就是用来断定人的罪的。律法所以设立,就是因为人有罪。你从来没有看见神守律法。因为根本上神没有犯律法的可能,所以没有律法摆在祂身上。你没有看见神对主耶稣说,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神,还要爱人如己,因为主耶稣根本上用不着它。祂自然而然就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的爱神了,祂自然而然就爱人如己了,并且不只爱人如己,还是爱人过己。所以律法在祂身上没有用处。你从来没有看见神对亚当说,不可起贪心,不可偷盗。亚当需要贪什么?亚当需要偷什么?神把全世界一切所有的都给他了。十条诫命不是给亚当的,因为亚当没有这个需要。律法是特意给以色列人的,因为要给属乎肉体的人,给他看见他里面如何,给他看见他里面都是罪。如果中国人都不会偷东西,中国的法律上就不会有偷窃这一条。就是因为人偷东西,所以律法上才写上不可偷窃的一条。所以律法的存在是因为有罪,人有罪所以律法就进来。
我们现在回头来看加拉太三章十九节:“这样说来,律法是为什么有的呢?原是为过犯添上的。”现在我们清楚了。神在万古之先定规了要以恩典给人,然后神对亚伯拉罕应许了。万古之先不过是祂的定规,现在说出来了,要以恩典待人。那为什么神在四百三十年之后要给律法呢?是为过犯添上的。为着要叫人的罪变作过犯的缘故,所以把律法给人。那样,人才能够看见,才知道自己有罪。那样,人才“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等到全世界的人都看见自己是罪人,自己实在是没有办法,那个时候神所应许的主耶稣基督来了,人才可以接受。不然,神把救恩送给你,你也不要;人不要神的恩典。就是因为人有过犯,人没有办法,所以才有可能接受神的恩典。
“并且是借天使经中保之手设立的。”这是指着上文的律法说的。律法这一件东西,不只是为过犯添上的,并且是由中保设立的。律法有两个特点,一个是为过犯而有的,一个是借天使经中保之手设立的。为什么律法是经中保之手设立的呢?'二十节就给我们解释;“但中保本不是为一面作的。”你有没有作过媒人?你有没有作过中人?无论是作媒人,还是作中人,都是为双方来作的。为什么律法有中保?因为律法有神的一方面,有人的一方面。人当替神作某件事,然后神就替人作某某事。甲乙两方立约,说明甲方该怎么作,乙方就怎么作;乙方怎么作,甲方就怎么作,中保就在中间作见证。所以律法就是神怎样负责替人作事,人也怎样负责替神作事。只要有一方面不好,事情就不成功。
但是,阿利路亚!下面就好了:“神却是一位。”神却是一位!在律法里面是说有二方面,任何一方面出事情就不成功了。神说要这样作,要那样作,如果我们不能作,就不成功了,但是在应许里面,不管我们怎样,神只有一位。在应许里,在恩典里,不讲我们,只讲神一面。神那一面如果不会出事情,就都不出事情。今天是问亚伯拉罕说,神到底能不能救你?今天是问亚伯拉罕说,神到底能不能保守你?现在不是问你怎么样。在应许里面,根本上与你不发生关系,根本上不管你怎么样。
律法的原则好比我到福音书房去买书,我出一块六毛钱,我就买一部属灵人。我拿出钱来,何弟兄就把书拿给我。如果他有书,而我没有钱,这交易就不成功。如果我有钱,他没有书,这交易也不成功。只要一方面出事情,就不成功。所以律法是两方面的,只要一方面办不到就不成功。但是应许像什么呢?应许是像你来拿基督徒报一样,你不需要花钱,因为是白送的。律法是你给我作什么,我就给你作什么,你作得到就拿去,作不到就不能拿,所以这是两方面的。应许是神要将恩典给你,不管你作得好作不好,与你自己不发生关系,你怎么样都不成问题。感谢神,应许是一方面的,只要有一面就够了。
二十一节:“这样,律法是与神的应许反对么?断乎不是。”不知道的人要说,律法和应许是冲突的。不错,律法和应许是两个完全相反的东西,但律法不过是应许的仆人,一点冲突都没有。律法是神所用的,律法是神把它摆进来的。律法和应许在性质上好像是冲突的,但在神手中一点都不冲突。律法是神用来成功神的目的,没有律法神的应许就不能成功。请你记得,是神利用律法来达到祂自己的目的,所以律法和应许没有冲突。
“若曾传一个能叫人得生的律法,义就诚然本乎律法了。”人如果能因律法得义,人就能够借着律法得生。但是人不能。所以圣经把所有的人都圈在罪里(22)。用什么圈呢?神用律法来圈。凡被律法圈在里面的人,都得承认自己是罪人。神把所有的人都圈在罪里之后,“使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归给那信的人。”(22)阿利路亚!神的律法是神用来拯救我们的东西,不是神用来定我们罪的东西。律法绝对是神所利用的东西。今天晚上所有这里的人都被圈在里面,我们个个都是有罪的人。神用律法显明我们是罪人,目的是叫我们得救。
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