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罗马书六章六节,加拉太书二章二十节,五章二十四节,罗马书六章十一节,马太福音十六章二十四节。
属灵的知识与己
有属灵知识而没有经历的难处
一切属灵的经历都开始于相当的知识,然而我们一旦有了属灵经历的知识,就很容易以为自己有了经历的本身。对青年信徒尤其如此。有知识是一回事,但有生命的经历是另一回事。倘若我们听见人凭属灵的知识作见证,我们也许以为他有基督徒生活、召会生活、和那灵的经历。然而,在基督徒生活的头一阶段,我们主要所有的就是知识。我们的知识需要被失败、试炼、试诱、和许多困扰所试验。主越给我们知识,祂就越将我们摆在试验中。
一个信徒只要一年,就能得着许多属灵的知识。然后他也许以为自己有了一切。他也许相信自己是最美妙、前进、并属灵的信徒。然而,他所有的也许百分之九十五是在他头脑里的知识,而不是经历。照着知识,他似乎在主里多年了,但事实上他很少有真正的经历。主将这样的人摆在试验中,他就发现他所有的几乎都是知识。
主有许多不同的方式将我们摆在试验中。其一是在某个时候,祂将祂的手从我们撤回,让我们失败。我们得救以后,主的手扶持我们,但在某个时候,祂要撤回祂的手。祂要把我们交给我们自己,我们就必定会有失败。那似乎很可怕,事实上却不然。主非常有智慧。这样我们就看见,我们所自以为有的,并不是真的。
主将我们摆在试验中的另一条路,是给我们试炼。主有无穷的方式,可以给我们试炼,这包括物质的事、家庭的事、和许多其他的事。不仅如此,试炼常常不是单独来临,而是接踵而至。主给我们许多试炼以试验我们。然后我们在“火”中被“焚烧”,在这焚烧中我们才知道,我们所有的,有多少仅仅是在头脑里的知识,有多少是真正的经历。然后我们发现我们很少有真正的经历,可能只有我们所以为有的百分之五,甚或百分之一。渐渐的我们发现,我们所有的,大部分仅仅是心思里的知识。
我们该受劝勉并警告,要恐惧战兢,不信靠自己。我们若信靠自己,就很容易受试诱。这试诱是另一种试验。我们有点信靠自己时,试诱就临到我们。因为我们的心是诡诈的,我们对自己的信靠常常是在隐密中。有时候我们甚至对自己也不承认这事。主要证明我们对自己有隐密的信靠,唯一的路就是允许试诱来试验我们。我们受试诱时,就领悟我们是信靠自己,信任自己。这些试诱向我们证明,我们不够格,我们不足以信靠,我们也不足以应付局面。每当这种试诱来临,我们总是失败。即使我们尽我们所能的,我们也无法作成,因为主的手从我们撤回,为要允许我们独自应付局面,并证明我们什么都不够格。
借着这一切试验,我们会领悟我们所有的是何等少,并且我们所有的多半是心思里的知识。然后从这焚烧就会出来真正的东西,我们就会开始另一个阶段。我们会受装备,并且进一步得属灵知识的滋养。我们会更深、更完满的认识事情。然后即使我们学了头一阶段的功课,知道知识不是真正的经历,我们还是会再次认为自己所有的已经很多,已经很丰富了。我们会再次进入梦中,以为自己是属灵的,也得着了许多。然后在同样的原则上,主会再次将我们摆在试验中。这就是基督徒经历的过程。
基督徒经历的过程可比喻为窑匠同他的陶土。首先,窑匠在陶土上画图,使其看起来美丽。然而,画好以后,陶土必须放在火中焚烧。主是窑匠,总是先画我们,然后将我们放在火中焚烧。日复一日,祂照着同样的原则运行,好将属于祂自己的东西作到我们里面,首先是借着属灵的知识和启示,其次是借着试验。这是许多主的儿女听见一篇信息,并得着一些知识和启示之后,就被摆在试验中的原因。我们越清楚这过程,我们就越蒙拯救不受困扰。这会使我们谦卑。
一个信徒只要一年,就能得着许多属灵的知识。然后他也许以为自己有了一切。他也许相信自己是最美妙、前进、并属灵的信徒。然而,他所有的也许百分之九十五是在他头脑里的知识,而不是经历。照着知识,他似乎在主里多年了,但事实上他很少有真正的经历。主将这样的人摆在试验中,他就发现他所有的几乎都是知识。
主有许多不同的方式将我们摆在试验中。其一是在某个时候,祂将祂的手从我们撤回,让我们失败。我们得救以后,主的手扶持我们,但在某个时候,祂要撤回祂的手。祂要把我们交给我们自己,我们就必定会有失败。那似乎很可怕,事实上却不然。主非常有智慧。这样我们就看见,我们所自以为有的,并不是真的。
主将我们摆在试验中的另一条路,是给我们试炼。主有无穷的方式,可以给我们试炼,这包括物质的事、家庭的事、和许多其他的事。不仅如此,试炼常常不是单独来临,而是接踵而至。主给我们许多试炼以试验我们。然后我们在“火”中被“焚烧”,在这焚烧中我们才知道,我们所有的,有多少仅仅是在头脑里的知识,有多少是真正的经历。然后我们发现我们很少有真正的经历,可能只有我们所以为有的百分之五,甚或百分之一。渐渐的我们发现,我们所有的,大部分仅仅是心思里的知识。
我们该受劝勉并警告,要恐惧战兢,不信靠自己。我们若信靠自己,就很容易受试诱。这试诱是另一种试验。我们有点信靠自己时,试诱就临到我们。因为我们的心是诡诈的,我们对自己的信靠常常是在隐密中。有时候我们甚至对自己也不承认这事。主要证明我们对自己有隐密的信靠,唯一的路就是允许试诱来试验我们。我们受试诱时,就领悟我们是信靠自己,信任自己。这些试诱向我们证明,我们不够格,我们不足以信靠,我们也不足以应付局面。每当这种试诱来临,我们总是失败。即使我们尽我们所能的,我们也无法作成,因为主的手从我们撤回,为要允许我们独自应付局面,并证明我们什么都不够格。
借着这一切试验,我们会领悟我们所有的是何等少,并且我们所有的多半是心思里的知识。然后从这焚烧就会出来真正的东西,我们就会开始另一个阶段。我们会受装备,并且进一步得属灵知识的滋养。我们会更深、更完满的认识事情。然后即使我们学了头一阶段的功课,知道知识不是真正的经历,我们还是会再次认为自己所有的已经很多,已经很丰富了。我们会再次进入梦中,以为自己是属灵的,也得着了许多。然后在同样的原则上,主会再次将我们摆在试验中。这就是基督徒经历的过程。
基督徒经历的过程可比喻为窑匠同他的陶土。首先,窑匠在陶土上画图,使其看起来美丽。然而,画好以后,陶土必须放在火中焚烧。主是窑匠,总是先画我们,然后将我们放在火中焚烧。日复一日,祂照着同样的原则运行,好将属于祂自己的东西作到我们里面,首先是借着属灵的知识和启示,其次是借着试验。这是许多主的儿女听见一篇信息,并得着一些知识和启示之后,就被摆在试验中的原因。我们越清楚这过程,我们就越蒙拯救不受困扰。这会使我们谦卑。
在己里内顾的难处
有属灵知识的人也许非常内顾自己。这样的人要从己里蒙拯救比别人更困难。这样的人也许缓慢、谨慎,并且他注视自己,分析自己。有些信徒在另一极端;他们无所谓。然而,内顾自己的人,很能以最好的方式照顾自己,但这是他的难处。这样的人很难忘记自己。他时时“黏着”自己,无法离开自己。主很难在这样的人身上作工。
人过于顾到自己,就是一直注视、思想、并考虑自己。这不是关心自己的生活、吃喝,乃是一直考虑自己是骄傲或谦卑;是否真与主同在;是否正确合宜;或者他是否得罪了任何人。这样一个人,也许他所有的百分之九十九是他的己,百分之一是主。他多半被己霸占,顾到己。对这样的人,许多失败成为他的帮手;失败使人在顾到己的事上破产。
许多信徒需要顾到他们的性格,但内顾自己的人该忘记他的性格。他越建立他的性格,他就越在己里。这样的建立性格,只帮助他更多分析自己。日复一日,他核对自己是不是真实、实际的。这对他属灵的长大成为非常严重的拦阻。属灵的长大乃是在于否认己,否认己的意思就是忘掉己。
人过于顾到自己,就是一直注视、思想、并考虑自己。这不是关心自己的生活、吃喝,乃是一直考虑自己是骄傲或谦卑;是否真与主同在;是否正确合宜;或者他是否得罪了任何人。这样一个人,也许他所有的百分之九十九是他的己,百分之一是主。他多半被己霸占,顾到己。对这样的人,许多失败成为他的帮手;失败使人在顾到己的事上破产。
许多信徒需要顾到他们的性格,但内顾自己的人该忘记他的性格。他越建立他的性格,他就越在己里。这样的建立性格,只帮助他更多分析自己。日复一日,他核对自己是不是真实、实际的。这对他属灵的长大成为非常严重的拦阻。属灵的长大乃是在于否认己,否认己的意思就是忘掉己。
十字架工作的三方面
我们与基督同钉十字架是已成就的事实
十字架指基督的血和基督的死。血是为着洗净,但死是为着对付消极的事物。十字架的工作有三方面。首先是已成就的事实,见于罗马六章六节,说到我们的旧人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加拉太二章二十节也指明我们与基督同钉十字架。这是主所成就的事实。在经历基督十字架的工作上,看见事实是第一方面,或第一步骤。
对已成就之事实的领悟
十字架工作的第二方面是对事实的领悟。主作我们的救主,为我们而死,我们也与祂同死了。祂为我们钉十字架的同时,我们也与祂同钉十字架。我们能在挪亚方舟的预表中看见这点。方舟同着八个人经过了神洪水的审判。这样,方舟为八个人受了审判,也同着八个人受了审判,因为那八个人在方舟里。那八个人若不在方舟里,方舟怎能为他们受审判?方舟只能为在其中的人受审判。同样,基督的死代替我们,这在于我们与祂的联合。若没有联合,就没有代替。基督的死是为着我们,因为我们与祂联合,并在祂里面;而且因为我们在祂里面,我们就与祂同死。
我们接受主耶稣作我们的救主时,就承认祂为着我们、也同着我们而死;因为祂同着我们而死,我们也就死了。因此,我们将自己交与十字架。这就是加拉太五章二十四节的意义,这节说,“但那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都钉了十字架。”那属基督耶稣的人承认并领悟他们已经死了的事实,所以他们将肉体置于死地。关于已成就的事实,我们只需要说,“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领悟、认识、并承认主所已经成就的,乃是经历十字架工作的第二方面,第二阶段或步骤。
这就是罗马六章所说的经历。一面,六节告诉我们,我们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另一面,十一节告诉我们,当算自己是死的。算就是承认事实,正如我们承认三加二等于五一样。我们承认我们已经钉在十字架上,我们就从罪的辖制和掌权得释放(18,22)。
我们接受主耶稣作我们的救主时,就承认祂为着我们、也同着我们而死;因为祂同着我们而死,我们也就死了。因此,我们将自己交与十字架。这就是加拉太五章二十四节的意义,这节说,“但那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都钉了十字架。”那属基督耶稣的人承认并领悟他们已经死了的事实,所以他们将肉体置于死地。关于已成就的事实,我们只需要说,“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领悟、认识、并承认主所已经成就的,乃是经历十字架工作的第二方面,第二阶段或步骤。
这就是罗马六章所说的经历。一面,六节告诉我们,我们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另一面,十一节告诉我们,当算自己是死的。算就是承认事实,正如我们承认三加二等于五一样。我们承认我们已经钉在十字架上,我们就从罪的辖制和掌权得释放(18,22)。
不断地背十字架否认己
十字架工作的第三方面就是一直背十字架。在福音书里有好几次主告诉我们要背十字架(太十六24,十38,可八34,路九23)。我们接受主耶稣作救主的时候,就承认我们与主同死,并且我们将自己交与十字架,将自己摆在十字架上,借此印证这领悟。从那时起,我们就不该从十字架下来。反而,我们必须背十字架。背十字架就是一直保守自己在基督的死里,一直取用主的死。
主是先背十字架,然后钉在其上。然而,我们是先钉十字架,然后背十字架。基督在十字架上成就祂的死,我们在基督里并借着基督钉在十字架上;这是事实。然后我们相信主的时候,就承认我们在十字架上死的事实,并且我们借着受浸印证我们的领悟。从这时起,我们绝不该从十字架下来;我们必须一直保守自己在死的地位上。看见已成就的事实,承认、接受这事实,并且背十字架,乃是我们经历基督之死的三个步骤。
正如我们所说过的,我们承认自己已经钉在十字架上时,就从罪的辖制和掌权得释放。然而,身为堕落的人,我们不但有罪的难处,也有更大、更严重的难处,就是己。罪和己是堕落之人两个主要的元素。罪是堕落之人的性情,己是堕落之人的生命。性情与我们的愿望有关;因着我们有罪恶的性情,所以我们有罪的愿望。生命是照着性情来作事的力气、力量和能力。我们承认自己已经钉在十字架上,我们就从罪得释放,从罪之性情的辖制得释放,但我们仍然有己,这是最大的难处。
背十字架使我们真正从己得释放。我们必须一直保守自己在十字架的死之下。这就是将己置于死地。背十字架与否认己有非常密切的关系。背十字架就是将己,将魂生命置于死地。蒙拯救的路不是内顾自己,注视自己,乃是时时背十字架,承认我们,就是我们的己,已经被置于死地。十字架应用在己上,所以我们对己不再有盼望;我们从不注视它,从不分析它,并且我们与它无关。这就是蒙拯救的路。
在实行上,每天应用十字架的路,就是承认我们已经钉了十字架。我们若有一大笔债务,而某人偿付了,我们就该承认这事实,并站在其上;就是这样而已。在这一面,我们可以告诉罪人:“朋友,主耶稣是你的救主。祂为你一切的罪死在十字架上。”罪人不需要分析,他只该简单接受基督作他的救主,并接受祂死于十字架的事实。对于信徒,也是同样简单,不需要分析。我们可以说,“主,你在十字架为我而死,所以我了了,我完了。我也钉在十字架上,并且我印证这点。现今我在十字架上,十字架也在我身上。从现在起,我站在这事实上。”这是真正的否认己。
我们若承认我们死了,并且埋葬了,就不该注视自己。我们该站在事实上,然后背十字架。不要再给己任何地位,因为己在十字架上,十字架也在己身上,也就是说,己背十字架。没有这样背十字架,我们无法有真正的否认己。事实上,背十字架就是否认己,否认己也就是背十字架。
一直保守我们自己在十字架的死之下,就是否认我们的魂生命─我们的思想、愿望和意志。我们不该允许天然生命的愿望、思想或意志作什么。每当我们有思想、愿望或意志要作什么,我们就不可忘记十字架在我们身上,我们也在十字架上。站在这事实上,就是背十字架,这也就是否认己。
要从罪得释放,我们只需要算自己钉了十字架;但要否认己,就需要我们一直保守自己在基督的死里。钉十字架是一次永远的,但背十字架不是一次永远的。我们必须时时背十字架。因此,要从罪得释放很容易,但要从己得拯救却相当困难。只要我们放弃十字架的死,我们就是凭己而活。
我们将要看见,真正为着否认己而背十字架,必须在那灵里,而不是出于我们自己。凭着那灵的能力、力量和力气,我们能一直保守自己在十字架的死之下。我们越领悟自己是在十字架的死之下,就越被那灵充满。为这目的,我们需要与那灵合作。没有我们的合作,那灵无法作工。在下一章,我们要更详细的着重说到这点。
主是先背十字架,然后钉在其上。然而,我们是先钉十字架,然后背十字架。基督在十字架上成就祂的死,我们在基督里并借着基督钉在十字架上;这是事实。然后我们相信主的时候,就承认我们在十字架上死的事实,并且我们借着受浸印证我们的领悟。从这时起,我们绝不该从十字架下来;我们必须一直保守自己在死的地位上。看见已成就的事实,承认、接受这事实,并且背十字架,乃是我们经历基督之死的三个步骤。
正如我们所说过的,我们承认自己已经钉在十字架上时,就从罪的辖制和掌权得释放。然而,身为堕落的人,我们不但有罪的难处,也有更大、更严重的难处,就是己。罪和己是堕落之人两个主要的元素。罪是堕落之人的性情,己是堕落之人的生命。性情与我们的愿望有关;因着我们有罪恶的性情,所以我们有罪的愿望。生命是照着性情来作事的力气、力量和能力。我们承认自己已经钉在十字架上,我们就从罪得释放,从罪之性情的辖制得释放,但我们仍然有己,这是最大的难处。
背十字架使我们真正从己得释放。我们必须一直保守自己在十字架的死之下。这就是将己置于死地。背十字架与否认己有非常密切的关系。背十字架就是将己,将魂生命置于死地。蒙拯救的路不是内顾自己,注视自己,乃是时时背十字架,承认我们,就是我们的己,已经被置于死地。十字架应用在己上,所以我们对己不再有盼望;我们从不注视它,从不分析它,并且我们与它无关。这就是蒙拯救的路。
在实行上,每天应用十字架的路,就是承认我们已经钉了十字架。我们若有一大笔债务,而某人偿付了,我们就该承认这事实,并站在其上;就是这样而已。在这一面,我们可以告诉罪人:“朋友,主耶稣是你的救主。祂为你一切的罪死在十字架上。”罪人不需要分析,他只该简单接受基督作他的救主,并接受祂死于十字架的事实。对于信徒,也是同样简单,不需要分析。我们可以说,“主,你在十字架为我而死,所以我了了,我完了。我也钉在十字架上,并且我印证这点。现今我在十字架上,十字架也在我身上。从现在起,我站在这事实上。”这是真正的否认己。
我们若承认我们死了,并且埋葬了,就不该注视自己。我们该站在事实上,然后背十字架。不要再给己任何地位,因为己在十字架上,十字架也在己身上,也就是说,己背十字架。没有这样背十字架,我们无法有真正的否认己。事实上,背十字架就是否认己,否认己也就是背十字架。
一直保守我们自己在十字架的死之下,就是否认我们的魂生命─我们的思想、愿望和意志。我们不该允许天然生命的愿望、思想或意志作什么。每当我们有思想、愿望或意志要作什么,我们就不可忘记十字架在我们身上,我们也在十字架上。站在这事实上,就是背十字架,这也就是否认己。
要从罪得释放,我们只需要算自己钉了十字架;但要否认己,就需要我们一直保守自己在基督的死里。钉十字架是一次永远的,但背十字架不是一次永远的。我们必须时时背十字架。因此,要从罪得释放很容易,但要从己得拯救却相当困难。只要我们放弃十字架的死,我们就是凭己而活。
我们将要看见,真正为着否认己而背十字架,必须在那灵里,而不是出于我们自己。凭着那灵的能力、力量和力气,我们能一直保守自己在十字架的死之下。我们越领悟自己是在十字架的死之下,就越被那灵充满。为这目的,我们需要与那灵合作。没有我们的合作,那灵无法作工。在下一章,我们要更详细的着重说到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