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基督徒生活的能力
 
不是意志的能力,乃是生命的能力
基督徒的生活不是靠意志的能力,乃是靠生命的能力。许多基督徒没有看见这一件事,也没有学会这一个功课,他们常常会说,“我要定规,我要立志,我要应许,我要许愿,我要…,我要…。我今天要作这个,明天要作那个。”他们生活的力量,都在乎他们的意志。许多同工也是以自己意志的定规而作工,他们只以人的意志来动作。但罗七19说,“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这个人只能说他愿意而已,他无法作到。太二六41说,“你们心灵固然愿意,肉体却软弱了。”这里说灵是愿意的,但意志作不来。人能说,我要神的旨意,我要遵行神的旨意,我要作一切良善的事。他的确有这些立志,可是他不能作到。他有一个顶大的误会,就是以为人能行善或者不能行善,是在乎人的意志定规要行善,或者定规不要行善。他不知道行善或作恶乃是律的问题,不是意志的问题。行善需要行善的生命;但人已经堕落了,人已经无能行善。人若要靠意志的力量行善,就如同车子没有油,人只好去拖着走,拖一步,走一步,不拖就不走。许多信徒今天的生活就是这样。
我们要知道,在信徒里面除了意志的愿意之外,还有一个更深的东西,乃是生命,就是神的生命。这生命是用不着你意志的力量的,乃是自然而然的;这生命是个律,能自然的行出它的一切良善来。在肉身的生命上,一个人在日常生活中,饿了就要吃,冷了就穿衣,早上醒了就起床,这是顶自然的。属灵的生命也是一样,我们读圣经,乃因为神的话对我的灵命有益,所以我就自然的要吃它;并不是我立志要读,就读。健康的人,吃饭是自然的;有病的人才要勉强进食。属灵的生活也是如此;神的生命是良善的,所以我们行善是自然的,不行善才是特别的。我们不是定规要作见证而作见证,这样的见证,就是生命的流露。你里面有什么,自然就说出来;你里面充满神的生命,就自然流出来。
 
复活的生命
曾有一位姊妹在病中旅行,她受了很多艰难,但她靠着主过来了。后来她见证说,她是被荣耀的主背来了。她的的确确经历了神的生命,她认识神的生命。所以她的见证是自然的。然而,许多信徒身体的软弱,乃是因爱惜自己的性命,一点事情就承当不了。这样的人没有经历主复活的生命,也不能见证这生命的丰富。凡靠主的生命能力而活的人,就好了;他在一切遭遇中,能经历主复活的能力,他也能作这样的见证。就如同保罗在林后一章所说,“不靠自己,只靠叫死人复活的神。”(9)这乃是神所要我们过的生活,就是靠主的复活生命,而不是靠自己。
什么是复活的生命。主在约十一25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复活的生命就是基督。腓三10也说到基督复活的大能。来七16说到基督有无穷之生命的大能。徒二24说,神叫基督复活,因为祂是死所不能拘禁的。世界上最大的能力就是死,撒但阴府的能力所汇集的就是死的能力。但基督已经复活,祂胜过了死亡和阴府的权势。复活的意义,乃是生命进到死里,又从死里出来的。启一18是非常宝贝的一节圣经,那里说,主曾死过,现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远远。复活乃是“曾死过,现在又活了”。所以这生命乃是最大的能力,这生命胜过死,超越死,是死所不能拘禁的。我们所有的生命,乃是这样的生命;因此,我们的生活能够超越一切的艰难困苦,胜过一切死亡权势的拘禁。
有一次,我在南京遇到大轰炸,看见有一个人从碎瓦里爬出来。因为那人还活着,他还有生命;没有生命的东西,死的东西,就爬不出来。以弗所一章说,神使基督复活的能力,是何等的浩大(19~20)。如今这生命也照样要显在我们身上,因为基督在我们里面,祂就是我们复活的生命。当我们有这样的看见,就不会倚靠我们自己意志的能力,乃倚靠基督生命的能力。一个人病死了,不能立志说要活就活的;有医生说,病人若立志要活就能活,这种的人所占的比例毕竟是极小的。活是生命的事,不是意志的事。保罗在西一29说,他乃是照着在他里面运行的大能,尽心竭力。这是我们基督徒生活的秘诀,就是照着里面的生命能力,而不是倚靠意志的力量。
基督徒外面的生活能担当多少,乃看神在他里面的工作,不是看他意志的力量。就如车胎打足气,一方吋有二十五磅压力,车子就能开动;若是车胎瘪了,车子就不能动。人若想用意志的力量行动,就如推着瘪了气的车子行走一样。基督徒不能靠意志的力量而刚强。一切外面的装作,一切靠意志所作的,至终还须打破。所有基督徒的生活,应是自然而然的;凡活在神的生命里的人,一切都是自然的,不勉强的。一切的勉强、不自然、装作,都是人靠自己的意志所作的;这些都不是神为基督人所定规的生活。我们必须要看见意志的无用,我们必须看见基督徒生活的力量,不是意志,乃是神的生命能力。求神使我们看见神生命的大能,求神使我们一切的生活,乃是靠着神生命的能力。
(收录于“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二十四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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