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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物奉献的实行
各人要照心里所酌定的,不要作难,不要勉强,因为神喜爱乐意施与的人。(林后9:7)
Each one as he has purposed in his heart,not out of sorrow or out of necessity,for God loves a cheerful giver.(2 Corinthians 9:7)
在财物奉献的实行上,我们可以为着四方面有奉献:第一是为着召会的需要,如同旧约的百姓,为帐幕和圣殿奉献遮罪银(出三十11~16)。第二是为着推广福音(腓一5)。第三是为着供给主的仆人,如腓立比人供给保罗的需要(四15~16)。那善于带领召会的长老,和那在神的话语上劳苦教导人的,信徒也当用财物供给他们(提前五17)。第四是为着供给有需要的圣徒,在圣徒缺乏上有交通,(罗十二13,)也当记念穷人(加二10)。

 我们也要看见,最蒙神悦纳的财物奉献,是应当先把自己献给主,和关心我们的使徒,再有分于这样的恩典和交通。正如马其顿的众召会,在财物供给犹太缺乏圣徒的事上所作的(林后八4~5)。此外,我们奉献财物给神,无论为着什么用途,都不可行在人前,故意给人看见,要得人的荣耀,从人得到赏赐;这样,就不能得在诸天之上父的赏赐。乃要作在隐密中,由天父看见,而报答我们(太六1~4)。

 信徒奉献财物,在神眼中是极有价值的。原来在神眼中看为“不义”、“无定”的钱财,经过我们属神的人,将它奉献给神,为神使用,会成为我们与圣徒的“交通”,(林后八4,)我们在神面前对人的“义”,(九9,)也成为神所悦纳的“祭物”,(来十三16,)并神所喜悦的“香气”(腓四18)。(生命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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