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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恨八年
我向你犯罪,唯独得罪了你;我在你眼前行了这恶。因此你责备的时候,显为公义;判断的时候,显为清正。(诗51:4)
Against You and You alone have I sinned,and I have done what is evil in Your sight. Therefore You are righteous when You speak; You are clear when You judge.(Psalm 51:4)
有一位女子,在会中承认自己懒惰的罪。服事聚会的姊妹,知道这还不是她所必须承认的根本大罪;因为她承认此罪的次数已经太多。那天晚上,她就恳切求神,使那位女子确实知道自己的伪善,并且引导她作一个真实的认罪。第二天,那位女子果然用一个真诚痛悔的心,承认她怀恨某太太,并有八年之久不和她说话了。

 许多人认罪的时候,对于别人所看得见的罪,总是滔滔不绝的说了一大套;对那只有自己知道的罪,却始终只字不肯提及。这是表面的认罪,不是彻底的认罪。
得救的证实与快乐─被主释放(诗244)
我因归耶稣,
 全人得着释放;
 耶稣我救主,
 今在我心作王;
 圣灵充满我,
 使我终日欢唱;
 主耶稣已把我释放!
(副)
 释放!释放!荣耀释放!
 我不再被罪恶捆绑;
 宝血洗净我,
 全人明亮、清爽;
 主耶稣已把我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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