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看过,主的降生完全是在宗教之外,和宗教的事、宗教的人、宗教的地方、宗教一切的规条,没有任何关系。祂完全是从灵里生出来。这样从灵里生出来的一位,才是耶稣,才能拯救人脱离罪(太一21 )。这样生出来的一位,才是以马内利,就是神与人同在(23 )。
我们什么时候落到宗教里,什么时候就失去耶稣拯救人的能力,也失去以马内利─神的同在。耶稣的拯救,神的同在,都在宗教之外,都在圣灵里。千万不要以为,你在宗教里能碰着耶稣的能力,能得着神的同在。不,耶稣的能力,神的同在,都在宗教之外,都在圣灵里。
基督的星显于外邦的星象家
现在我们从太二1~12 来看,什么样的人才能寻得主,才能服事主。主是生在宗教之外,也是在宗教之外被人寻得,并且是在宗教之外受人的服事。
有一件事非常希奇,主耶稣是生在犹太的伯利恒,但是祂的星却显给外邦的星象家。外邦的星象家看见了星,在犹太耶路撒冷却没有人看见这星。在宗教范围内的人,没有一个看见这星。那些经学家、祭司长,他们可以说是圣经博士,熟识圣经,深懂圣经,天天用圣经教训人,但是基督的星并没有向他们显现。外邦的星象家一点也不懂得圣经,很可能连圣经都没有,却看见了基督的星。你觉得希奇么?我们都不愿意舍近求远,但是我们的主相反。祂生在伯利恒,祂的星却是显给远在外邦之地的外邦人看。
民二四17 说,有一星要从雅各而出。雅各就是以色列的别名,也就是以色列人的别名。主是以色列的星,却没有把这星显给以色列任何一个人看,因为那时的以色列人太落在宗教里。主这星是显给外邦人看见。那些外邦的星象家只有外邦的知识,没有宗教的知识,反而星向他们显现,使他们看见了。
天然观念叫人失去星的带领
外邦的星象家看见了基督的星,这是一件宝贝的事。然而,他们犯了常人所犯的毛病,就是有了天然的观念。他们一知道这颗星是犹太一个王的星,天然观念就来了。他们虽然没有宗教常识,没有宗教规条,但他们却有天然观念。今天最拦阻我们认识主的,就是我们的宗教常识,和我们的天然观念。
这些星象家没有宗教观念,却有天然观念,他们动了他们的头脑。他们想了一想,既是犹太的王,一定是生在犹太的京城耶路撒冷;所以立刻照着这观念,朝耶路撒冷去(太二1~2 )。这一朝耶路撒冷去,星没有了。星显给他们,是因为他们没有宗教常识;星失去了,是因为他们有天然观念。你看见么?宗教常识和天然观念乃是两件可怕的东西,叫我们失去主的启示。
他们来到耶路撒冷,这个消息给希律王知道了,希律王就惊慌不安,全耶路撒冷也同他一样(3 )。希律就把祭司长和经学家找来,问他们说,基督当生在何处?他们熟悉圣经,真不愧为宗教家,不愧为圣经教师,立刻回答说,“在犹太的伯利恒。”(5~6 ,参弥五2 )他们答得真对,他们的圣经真熟,可是他们光有知识,没有启示。
不仅如此,他们没有寻求基督的心。他们听见基督降生了,也知道基督生在伯利恒,但他们中间没有一个去寻找基督。他们回答了希律的话以后,就回去了。在此给我们看见,圣经知识并不能帮助人。今天好些基督徒都是如此,他们有圣经知识,却没有启示,没有寻求的心。
有圣经,仍需活星的带领
这些星象家去了伯利恒。奇妙的是,他们一离开耶路撒冷,星就来了(9)。一离开宗教的范围,启示就来了。弥五2 说,基督当生在伯利恒,说得很清楚,但是光有圣经知识还不够。因为圣经只告诉你,基督生在伯利恒,但伯利恒不只有一条街,每一条街也不只一户人家。到底基督生在那一条街,那一户人家呢?若是仅仅有圣经的预言,星象家到伯利恒,如何能寻到基督?
所以,只看圣经是不够的;但没有圣经也不可以,圣经是有用的。有时候我们迷糊了,失去了星,就需要圣经来指点。我绝对相信,若是那几个星象家不动他们的天然观念,看见星来了,只简简单单的跟着星走,他们一定会被带到婴孩耶稣那里。他们且不管东南西北,也不知道是到耶路撒冷,还是到伯利恒,或是到拿撒勒,只是跟着星走,他们一定会一步一步被带到伯利恒,带到婴孩耶稣那里。然而,他们一动天然观念:“哦,犹太的王一定生在京城,犹太的京城就是耶路撒冷。好了,我们清楚了,我们知道了,朝耶路撒冷走吧。”这一来,星没有了,他们走入了迷阵,走到错的地方了。等他们到了耶路撒冷,他们就需要圣经,圣经在这里有用处了。当你失去星的带领时,你就需要圣经。
圣经的知识并没有帮助那些经学家和祭司长,只帮助了那些有心寻求主的人。他们接受了圣经的话,就照着圣经的话,离开了耶路撒冷这个宗教的中心,朝着伯利恒去。他们一踏出耶路撒冷的城门,星又显出了。从那时起,星就一直带领他们,把他们带进伯利恒,带到主耶稣所在的那屋里。他们一点也不要打听,不要研究,到底这个小孩是不是基督?为什么这个犹太的王生在马槽里?这些都不用问,因为有一颗星停在上头。所以,他们一点也没有疑惑。他们一看见那个婴孩,立刻揭开宝盒,献上礼物,向祂下拜(太二11 )。
有些基督教的教师教导人说,圣经是完全的,只要有圣经什么都够了。的确圣经是完全的,但是只要有圣经什么就都够了,这句话是有待商榷的。圣经必须是活的。圣经若不是活的,就不能说,只要有圣经什么就都够了。你必须在圣经之外还有活的星,你必须在圣经之外再看见活的星。
感谢主,地上有一本圣经,天上还有星。直到今天,天上还有星。这天上的星乃是向着那些有心寻求的人。只要人有心,无论在哪里,天上的星都会向他显现,叫他能认识基督。
梦中的启示
等到星象家随着星看见了基督,就在梦中被指示,不要回去见希律,免得受他的骗(12)。这里的“梦”,并不是我们平常所说的梦。平常我们所作的梦都是古里八怪,没有价值,没有意义的事。但这里的梦是一种魂游象外,一种超乎理智的领会,一种超乎天然观念的看见,说它是梦,又不似梦。
我自己最少有过一次这样的经验,那是清清楚楚的就像看到一个光景一样。我也不能说是个梦,也不能说不是个梦。那是在中国抗战的时候,我在山东烟台,被日本宪兵队关了一个月。释放出来之后,日本宪兵还不肯放手,不准我随意离开家。我在监里受到许多难为,等到出监回家,里头不免还是感到战兢。我周四出来,到主日下午召会有擘饼聚会,我就去擘饼。我坐在前一排座位上。我一生一世在擘饼的桌子前,没有打过瞌睡,更没有睡过觉。然而那一天下午,正在传饼递杯的时候,我好像打瞌睡,又不像打瞌睡,莫名其妙的,我眼前有一种景象,看见一只狗来到我跟前,羞羞惭惭的把头尾摇一摇,摆一摆,走过去了。这一来,我知道他们又要来找我了,但我里头实在是平安。圣灵对我说,平安吧,你看它羞羞惭惭的走了。那不是一个梦,又像是一个梦,那是魂游象外的事,就是主在那里给你一个启示。
星象家所看见的“梦”,就是这样一种特别的看见。以后约瑟多次作的梦,也是这样。星象家在这梦中被指示,不要回去见希律,他们就从别的路回去了(12)。凡是看见基督的人,在他看到之后,一定是走别的路,没有一个会走原路回去的。你只要给主碰见一次,给主摸着一次,就会走别的路回去了。
约瑟在宗教以外受引导服事基督
星象家离开后,有主的使者向约瑟梦中显现,对他说,“起来,带着孩子和祂母亲逃往埃及,留在那里,等我吩咐你,因为希律要寻找孩子,好除灭祂。”(13)约瑟这一次得着引导也很特别,不是有个早晨,约瑟守晨更,读到何十一1 说,“从埃及召出我的儿子来。”约瑟就说,“哦,我明白了,圣经指示我们要下埃及,所以我们就往埃及去吧。”不是这样。约瑟乃是在那一种迷迷蒙濛,似梦非梦里得着主的启示,要他带着孩子逃往埃及。约瑟听从了主的话,带着孩子下了埃及。这样一来,借着约瑟受梦的引导而行,主也使何西阿书中论到基督的预言得着应验。
约瑟去了埃及,就住在那里。这是约瑟对基督的服事。约瑟是第一个服事基督的人,他服事基督不是根据圣经的知识,不是根据圣经的教训,而是根据和主的交通。约瑟虽然是个寒微的人,没有人注意他,但是他与主有好的交通。就在这交通里,主把祂的心意启示给他;他照这启示而行,就在那里服事了基督。
主耶稣是从马利亚生的,但马利亚是个女人,她需要一个配搭。请想看,若是仅仅有马利亚而没有约瑟,主耶稣的降生就成了问题。也许祂就生在拿撒勒,而不能生在伯利恒,那就不合圣经。主耶稣的成孕是在拿撒勒,至终竟然生在伯利恒,这就是因着有约瑟的配搭。约瑟是伯利恒城的人,所以到了申报户口的时候,他就必须回到伯利恒(路二1~5 )。这一来,主耶稣就生在伯利恒了。
以后希律寻索要主耶稣的命,他们就需要逃往埃及。在上古时候,要一个青年女子带着一个孩子走路,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所以,就更需要约瑟的配搭。为这缘故,只有主耶稣成孕的时候,天使来找马利亚,告诉马利亚主耶稣要成孕在她里头(一26~28 )。从那以后,他们该怎么作,该往何处去,该向那里逃,该回到什么地方,主一点也没有告诉马利亚,完全是告诉约瑟(太一20 ,二13 ,19~20 )。马利亚只是听话。约瑟说上伯利恒,马利亚就跟着上伯利恒。约瑟说要逃往埃及,马利亚二话不说,就跟着去了。马利亚这个跟随,不是空跑,不是徒劳;她这样跟来跟去,就应验了圣经的预言,成全了神的心意。
马利亚真是个好姊妹,实在有她的一分。若没有马利亚,怎么也生不出主耶稣。然而马利亚若没有约瑟,即使主耶稣生出来,也没有办法逃,没有办法保全。这里给我们看见,弟兄和姊妹的配搭。在召会里,我们需要姊妹们作马利亚,也需要弟兄们作约瑟,彼此配搭服事基督。姊妹有姊妹的一分,弟兄有弟兄的一分,但都不是宗教的,也都不是照着圣经的知识。他们得着主活的指示,临时的指示,随时的指示,应时的指示。指示一来,约瑟顺服,马利亚跟随,这真是美丽。
事实上,跟随主不是那么简单,我们的主常常不走简单地路。祂不把一切事都告诉人,祂乃是一步一步的。祂告诉约瑟:“起来,…逃往埃及,”他们就逃到埃及。祂说,“留在那里…,”他们就住在埃及(13~15)。至于要住多久,他们并不知道。住到一个时候,忽然主的指示又来了:“起来,…往以色列地去。”(20)他们就回到以色列地,也许在耶路撒冷,也许在就近的地方。他们听见一个消息,亚基老接替他父亲希律作了犹太王,他们就害怕起来。这时主的指示又来了,他们就往加利利境内去(22~23)。主这一连串的带领,虽然人当时无法懂,但过后就看见,借着这些行动,圣经的话就得着应验了。
圣经没有说主要生在拿撒勒,乃是说主要生在伯利恒。主的成孕是在拿撒勒。祂如何能生在伯利恒呢?乃因在这时候,有一件重大的事发生。按历史来说,那时罗马帝国取代了分裂的希腊王国,成为征服欧、亚、非的大帝国,土地幅员辽阔,却还没有作过户口普查。到了这个该撒亚古士督任内,忽然下一道命令,要全罗马帝国普查户口,各按各族,各按各家。这命令一下,约瑟是伯利恒城的人,当时是寄居在拿撒勒,就必须从拿撒勒回伯利恒,他本家本族的地方。这样,他就带着马利亚去了伯利恒。这是神主宰的权柄,是神在环境中的安排,好成全神的心意。
所以,主生在伯利恒,好像是非常奥秘。祂的成孕是在拿撒勒,长大也是在拿撒勒,但祂却是生于伯利恒。圣经预言祂要生于伯利恒,却要称为拿撒勒人(23)。这些预言的成就,与约瑟的服事有关。约瑟这个人的确是活在神面前,一步一步都从神得着指示,结果他所作的完全应验了圣经。今天你若单是因为读圣经,晓得圣经,就照着圣经而行,这虽然很好,但是不够好。最好的是你接触主,活在主的面光中,而你所行所作,很自然的符合了圣经。
去年洛杉矶召会,忽然来了一个非常特别的男嬉皮,约二十一、二岁。他不仅头发长、胡须长,身上还披了一条大毛毯。那毛毯是花的,各色都有,脏得不能再脏。召会连税吏、娼妓都接待,对他自然不能例外,但也不能告诉他,不要披那条脏毯。他每一次来都披着那条毯子,真是叫人受试炼。这样过了一个多月,有一天,这男孩身上的毯子不见了,头发剪短了,胡须也刮掉了,变成一个整整齐齐的少年人。他进了会所,众弟兄姊妹看到他完全变了一个人,都欢呼起来。这给我们看见,圣经没有说,可以披毯子,或者不可以披毯子;圣经也没有说,要把头发剪短一点,或是要刮胡须。乃是因着这个人活在主的面光中,他在生命里自然有这些改变。这不是遵守死的字句、规条,乃是跟随他里面活的灵。
约瑟步步跟随基督,步步与基督同行;他无论到那里,都有基督同在。当基督还是个孩子的时候,约瑟就与基督同行,与基督在一起,并且服事基督。约瑟这样作,一点也不是照着圣经的教训,完全是照着活的亮光,活在神面前。我们今天所需要的,就是这个活的亮光。
仅凭圣经字句会失误基督
主耶稣出来作工以后,我们在约翰福音看见三个例子,说到明白圣经的人怎样被圣经知识所害。第一个例子是在约翰一章,腓力碰着了主,就去告诉他的好朋友拿但业说,“摩西在律法上所写,和众申言者所记的那一位,我们遇见了,就是约瑟的儿子拿撒勒人耶稣。”(45 )拿但业回答说,“拿撒勒还能出什么好的么?”(46 。)拿但业似乎是说,“什么拿撒勒人?圣经我很熟,基督是从伯利恒出来的。”有圣经头脑的人都有这个危险,他的圣经知识害了他。你既不能说他道理讲得对,也不能说他道理讲得不对。你说主耶稣到底是不是约瑟的儿子?也是也不是。你说主耶稣是不是拿撒勒人?也是也不是;这是很难辩得清的。
所以,人若只照着圣经的知识,就不会认识基督。圣经说基督当生在伯利恒,就是从伯利恒出来的,怎会是个拿撒勒人呢?这个道理讲得最对,一点也不错,但这样讲道理,会使人失去基督。人往往因着道理懂得太多,而失去基督。幸亏腓力那时不辩论,只简简单单的对拿但业说,“你来看。”(46 )拿但业就来了,这一看就碰着主了(47~49 ),一看就给主钩上了。所以不要辩论道理,要带人接触基督。
第二个例子是七章,主耶稣到耶路撒冷过住棚节,行了许多神迹,并且在节期的末日大声喊说,“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37 )众人听见这话,有的人说,“这真是那申言者。”还有的人说,“这是基督。”立刻有些犹太人就说,“基督岂是从加利利出来的么?经上岂不是说,基督是出于大卫的后裔,是从大卫的本乡伯利恒出来的么?”(40~42 。)这又是圣经的道理害了他们。他们有圣经知识,圣经知识却害了他们。
第三个例子是在七章末了。众人因着主耶稣起了纷争,法利赛人责骂差役,因为他们没有把主耶稣捉来。从前在夜里去见主耶稣的尼哥底母,起来替主说几句话,法利赛人就气愤的驳他说,“你也是出于加利利么?你且去查考,就知道没有申言者是出于加利利而兴起的。”(45~52 )一点都不错,加利利从来没有出过申言者,但无巧不成书,这一次却出了一位最大的申言者。
拿但业差一点就给圣经知识害了,那些犹太宗教徒都是给圣经知识害了,法利赛人更不要说了。恐怕今天也有拿但业,有宗教徒,也有法利赛人。但愿我们不作法利赛人,也不作宗教徒,都作来看主的拿但业。我们不要管那些圣经知识,只管来接触活的主,活的灵。求主怜悯我们,向我们施行拯救,叫我们脱离宗教,脱离道理,脱离圣经的知识,使我们活在光中,活在主的面光中。我们要为自己祷告,也要为别人祷告,为全召会祷告。我们要召会里个个都是约瑟,最低限度也要是拿但业。
一九七〇年十一月三十日讲于台北特别聚会
原刊于一九七一年一月“话语职事”第二百三十五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