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光照在黑暗里
读经:约一59~11十二35~36
约一5说,“光照在黑暗里,黑暗未曾胜过光。”“黑暗未曾胜过光”,国语和合本翻作“黑暗却不接受光”。“胜过”这辞,在希腊原文有几个不同的意思。第一,是接受、领受、领会;领会了就能接受。第二,是抓住;如同犯人被警方抓去一样。第三,是征服、胜过。所以这句话的意思,一面可以说是黑暗不接受光,不抓住光,另一面也可以说是黑暗至终不能胜过、征服光。
十二35说,“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应当趁着有光行走,免得黑暗胜过你们。”这里和合本翻作“免得黑暗临到你们”,但“临到”一辞,在希腊原文与一5的“胜过”同字,所以和合本翻“临到”不够达意,应该翻作:“免得黑暗胜过你们”,或“免得黑暗征服你们”,或“免得黑暗抓住你们”。而和合本在三十六节用“信从”这光,最好翻作“信入”这光。我们因着信,就进到这光里面,使我们成为光的儿子。
 
话是光
本篇信息我们要专一的来看,“光照在黑暗里”这件事。我们已经清楚看见,这里所说的光是发表出来的神,是成了话的神,是把祂自己说出来的神,并且也是把祂自己说到人中间的神。若是神仍旧隐藏,神对人就不能是光。如同电一样,若是电找不到一条出路,把它自己发表出来,这电就不能成为光。什么时候电找到一条出路,把它自己发挥出来,电就变作光。我们所看见的电光,实在说就是电,不过不是藏起来的电,乃是显出来的电;不是收藏起来的电,乃是发表出来的电。电收藏起来,就不是光;电发表出来,就是光。光乃是发表出来的电。同样的,神若是把祂自己藏在人所不能到的地方,藏在永远里面,神对人就不是光。然而祂不仅是神,祂也是话,祂发表出来了。并且祂来对人说话,是把祂自己说给人,说到人跟前,说到人中间。这一位说出来的神,发表出来的神,对于人就是光。关于这件事,我们需要看见几个点。
 
光来照亮
第一,神叫我们对祂自己,不是敬拜,不是事奉,乃是接受祂的光照。人对神常有一种天然的宗教观念,一想到神,就觉得神是那样奥秘、权威、尊荣、伟大,需要我们来敬拜祂。这个观念不能说坏。在人群社会里,如果每一个人,无论老幼尊卑,都有这种敬拜神的观念,这个社会要比今天好得多。然而请记得,神所要我们有的一种观念,不是仅仅把祂当作一个伟大的对象来敬拜,来事奉;神乃是要我们和祂之间,有一种更深入、更深刻、更主观的关系。祂之于我们,乃是说出来的话。祂把祂自己说到我们跟前,说到我们中间,说到我们里面,为要作我们里面的光。什么时候你和这位神一接触,你里面就明亮了。当祂说到你里面的时候,就照亮你的里面,叫你活过来。祂不光叫你明亮,也叫你有生命,活过来。祂要像光一样照到我们里面,祂也要像生命一样生到我们里面。
主耶稣说,“我在世界的时候,是世界的光。”(九5)光是主耶稣的一个象征。今天在会所里有光,这光不需要我们拜它,也不需要我们事奉它。光照在会所里,是要我们接受它的光照。试想,若是我们把会所里的电都关掉;光没有了,会所里就都黑暗了,众人也就乱了。光照在会所里,众人是多么平静,多么有秩序。在光底下有一种光景,是规矩的,是有秩序的,是平静的,这就是光照的结果。不仅如此,在光底下一切都是显明的,都是受约束的。世人是那样的随便放肆,不过证明他们没有光,完全是在黑暗里。
 
光照在黑暗里
第二,我们要看见,光是要照在黑暗里。约一5说,“光照在黑暗里。”九节说,“那光是真光,来到世上,要照亮每一个人。”这光照亮一切世上的人。把这两节连起来看,就清楚这个黑暗乃是指着世上的人。世上的人不仅是黑暗的,并且就是黑暗的本身。这一位将自己说出来的神,照到人,就是照到黑暗,因为人就是黑暗。每一个尚未得救的人,都是一个黑暗,一块的黑暗,一堆的黑暗,一团的黑暗。不仅如此,即使是得救的人,里头还是有相当部分的黑暗。
 
黑暗就是没有感觉
五节所说的不是外面看得见的黑暗,乃是指属灵的黑暗。用一句话来说,属灵的黑暗就是里头没有感觉。一个基督徒越明亮,他里头的感觉就越丰富,越敏锐,越细嫩,并且天天有感觉,时时有感觉。然而,有的弟兄姊妹三天没有感觉,一周没有感觉,甚至一两个月没有感觉。如果你每天早起祷告一下,读一点圣经,饭后看看报,然后去上班,中午吃中饭,吃过饭再上班,下班后吃晚餐,然后晚上去聚会,整天都没有什么感觉。若是这样,你里头定规全然是黑暗。
另有一些基督徒,里头是满有感觉的,他早晨一起来,就觉得自己在神面前,话语太放肆,态度不准确。等到祷告读经时,又觉得自己跟随主没有绝对的出代价;觉得在用钱、穿衣上,随着自己的喜好。此外,他还觉得自己的存心、动机,都不够单纯,不够纯洁。这种种的感觉,都证明他里头是明亮的,是透明的。等到他和人交通时,他的话一说出来,这话就变作光能照亮人。
所以,大致上在圣徒中间有这两种人。一种是里头毫无感觉,非常黑暗。你听他说话,也会受到黑暗的影响,觉得黑暗把你征服了,黑暗把你抓住了。他话说得越多,黑暗越笼罩你,黑暗越淹没你。因为他里头出来的都是黑暗。另一种人,你和他接触时,你觉得他里面有光,他里头明亮。他所说的,感觉都是光。不仅他里头满了光,他也把你这人摆在光底下。他越说,他的光越照出来,越临到你,越抓住你,越把你征服。你这个人因他的说话就完全明亮了。
黑暗就是里头没有感觉,麻木不仁,一点不饥渴,一点不需要,一点不定罪,满觉得自己不错。相反的,明亮就是常有感觉,常有饥渴,常常捶胸,觉得自己不行,觉得自己话语不准确,态度不正确,心思不圣别,动机不单纯,爱心不单纯,在属灵的事上有掺杂。这样的人就是在光中,里头有光。
 
黑暗就是死寂
黑暗不仅是没有感觉,黑暗还是死寂。光的现象就是活泼有朝气。那里有光,那里就活。谁里头有光,谁里头就活了;谁里头死寂、下沉,谁里头就是黑暗。也许某位弟兄很安静,但安静和死寂不同。一个基督徒可以是安静的,但若从来没有属灵的活动,那就是黑暗的死寂。
聚会不活是因为黑暗。我有一次参加一场擘饼聚会,晚上七点半开始聚会,到了七点三十分,却没有人起来选诗歌,大家都寂静不动。到了七点三十五分,还是寂静不动;到了七点四十分,仍是安静不动。我在那里真是被他们试炼得要流泪。虽然有许多人坐在会场里,却头也不动,眼晴也不动,你不看我,我不看你,完全安静的坐着。这就叫作死寂,死寂就是黑暗。你若是有光,碰到这种光景,你会流泪,不容这聚会有十分钟的死寂。你也许不一定按着规矩先选一首诗,而是开口祷告说,“主啊,怜悯我们,叫我们这些死了的人都活过来。人在死亡里不能赞美你,求你叫我们活过来。”常常这样一祷告,大家里头都活过来了。光来了,就活了。有光就有感觉,有感觉就是活的。
人所以不能活泼的对罪人传福音,也是因为人里头黑暗。遇到一位弟兄或姊妹,不能和他自由交通,也是因为里头黑暗。我们这个人若有光,明亮了,里面就有感觉;一有感觉,我们就活了。这样,我们无论是聚会,传福音,与人交通,就都是活的,有生命的。
 
黑暗不接受光
第三,我们需要看见,黑暗不接受光。光这个东西,一面说非常刚强,能驱走黑暗,另一面说又很柔弱,只要人不愿意接受,轻轻一遮,光就被挡住了。所以光能不能照亮我们,端看我们接不接受光。早晨的阳光能冲破黑暗,但人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绝。例如,你早上起床后有祷告,又读了神的话,里面有了一点感觉。若是你让这个感觉过去,不愿意接受这个感觉,你的黑暗就不接受光。或者在这一天之中,你有机会和一位弟兄交通,那位弟兄作了一点见证,他的话里有光,照到你里面,使你又有了一点感觉。若是你不在乎,你把眼珠一转,里面关闭起来,这就是你的黑暗不要这光。相信弟兄姊妹都有这个经历。或者到了晚上,你去聚会,坐在那里听的时候,光又来照你了,你里头又开始有感觉。但是你在那里衡量,要不要接受这个光照。你一考虑代价的问题,马上光又被你拒绝了。你拒绝了光,这就是黑暗不接受光。
一个真基督徒,每一天都有光照。我们的神是光,祂在我们里头时刻照亮我们,所以我们里头满有感觉。然而,我们常常拒绝这光,不接受这光;有感觉却让它去,再有感觉又让它去。我们里头黑暗就是因为我们拒绝光,不接受光。我们原有的光景是黑暗的。我们越保存原有的东西,越保全自己,越拒绝光的照耀,我们里头就越麻木,越死寂。光照在黑暗里,就是来照我们这些黑暗的人。若是我们肯稍微让光照一下,光必定胜过黑暗,并把我们里头的光景翻一翻,我们这个人定规活起来。
你我在日常生活里,定规都有祷告读经。我不信你在祷告读经时没有感觉。然而,恐怕有好些人都是十个感觉拒绝了九个。这就叫作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你我作基督徒,若是每一天都接受光的照耀所带来的感觉,有一个感觉就接受一个,那是不得了的一件事。你我里头定规明亮极了,无论什么人碰着我们,没有不觉得透明、明亮的。
这光是非常刚强的,能驱逐黑暗;却又是非常温柔的,能被人拒绝。就光来说,你接受,它是这样刚强;你不接受,它也是这样刚强。然而就我们这一面来说,接受与否差别太大了。我们接受,里头就明亮,里头就活了,里头就满有感觉;我们不接受,里头就黑暗,里头就死了,里头就无知无觉。
 
黑暗不抓住光
第四,黑暗对光的反应,也可以说是不抓住光。当神的光照在你里面时,常常是一点一点的,一会闪了一下,一会显明了一下,好像照相时闪光灯的光一样。所以,你要学习战兢恐惧,怕忽视了光。光一照,你一有感觉,就要马上抓住。若是不马上抓住,光照常常一闪就过去了。因此,有的人身边常预备一本笔记簿,神在他里头一对他说话,向他发光,他立刻就将感觉记下来。然后根据这感觉,到神面前去祷告。你若不这样儆醒的抓住光,往往光照一闪就过去,不能在你里面留下印象。有些人的确有这样的经历,他在早晨蒙了光照,到了晚上和人交通时,却都糊里糊涂的忘记了。这就叫作不抓住光。
所以,我们要积极的抓住光,定住光,不让光走掉。就如我们读经的时候,也最好预备一本簿子。每逢得到一点光照,里头有了感觉,就要简单地记下来。这些光照都是生命的供应,会把我们点活。
 
黑暗未曾胜过光
末了,我们需要看见,虽然黑暗不接受光,不抓住光,然而至终黑暗未曾胜过光,不能征服光。人的黑暗没有办法把光征服。人能拒绝光,但人拒绝了,光还在,人没有办法胜过,并征服光。只要是出于神的光,人就没有办法消灭。这光今天照你,明天还来照你;这一个月照你,下一个月还来照你。
我们的主耶稣就是这光,两千年来照在地上,多少人拒绝祂,反抗祂,却是不能胜过祂,不能征服祂。光照在黑暗里,黑暗不能征服这光。你可以拒绝它,可以反对它,可以不理它,可以让它去,但它还照在这里。就因为黑暗未曾胜过光,也不能征服光,光还照在这里,一直照着人;所以,尽管有人不接受,但最终还是有人接受。因此,约一12说,“凡接受祂的,…祂就赐他们权柄,成为神的儿女。”
原刊于一九六二年九月至十月“话语职事”
第一百三十五期与第一百三十六期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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