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之旅 (第二册)
第八课 律法作神的见证(二)
纲目
一 第二块石版向我们显示,如何在我们与人的关系中,彰显出我们这位有至高道德标准的神─太五48,二二39~40
1 不可杀人─出二十13,太五21~22。
2 不可奸淫─出二十14,太五27~28。
3 不可偷盗─出二十15。
4 不可作假见证─16。
5 不可贪婪─17。
二 十诫的本质
1 启示神的所是:爱、光、圣、义、真实、纯一、忌邪。
2 是神的说话,神的呼出,将祂的成分传输到接受祂话的人里面─提后三16。
三 如何实行十诫
1 神将祂的律法赐在我们的心思里,写在我们心上,因此这律法不是外面的要求,而是里面生命自然的律─来八10,罗八2。
2 借着爱神和被祂充满,我们才能遵守主的诫命─约十四21,23。
3 借着祷读主的话,被主浸透而成为祂的彰显─西三16。
读经:
出埃及记二十章十三节至二十三章三十三节。
背经:
使你们无可指摘、纯洁无杂,在弯曲悖谬的世代中,作神无瑕疵的儿女;你们在其中好像发光之体显在世界里,将生命的话表明出来(腓二15~16上)。
诗歌:
主使我更爱你(诗歌297首)。
哦我要像你(诗歌301首)。
不是字句律法(诗歌402首)。
中心思想:
十诫的后五诫向我们启示,如何在我们与人的关系中,彰显出这位有至高道德标准的神。
课程摘要:
十诫的后五诫写在第二块石版上,这五条诫命乃是告诉我们,如何正确的与人相处: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从这些诫命中我们认识神的性情,乃是爱、光(真实)、圣和义的。我们也认识遵行神律法的路,不是凭天然人的努力,而是要爱祂并被祂充满,借着认罪祷告,取用主的宝血,洗净我们犯罪和不义的光景。借着认罪并将心转向主,我们的心就柔软不再刚硬,能以接受神的话,罪在我们身上就失去它的权势,使我们能经历“在生命中作王”。
参考资料:
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五十一至五十三篇。以斯拉记生命读经,第二篇。真理课程二级卷一,第五课。儿童教材(六),十诫,二十三至四十课。
操练与实行:
1 认识十诫的后五条诫命,并操练照着生命之灵在里面的引导,实行爱人、不偷盗、不说谎、不贪心、不随便与异性接触。
2 操练照着良心的感觉,时时向神并向人认罪,对付亏欠。
十诫中的后五条诫命是另一组,告诉我们神在人性里的彰显当是怎样的,也教导我们在与人的关系中,如何彰显出这位有至高道德标准的神。第六条诫命说到不可杀人,在新约中主将这条诫命提升到更高,对付人的怒气,就是杀人的动机:不可向人动怒,不可咒骂人(参太五22及注3)。新约中使徒也教导我们不可恨人,因为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杀人是犯罪的,犯罪的是出于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约壹三8,12,15)。因此我们若是恨人,或是一直含怒,就是给魔鬼地位。为此使徒保罗教导我们,生气却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给魔鬼留地步(参弗四27及注1)。这样就是遵行不可杀人这条诫命。
杀人是来自怒气和仇恨,该隐是圣经中第一个犯杀人罪的,他是先有忿怒,忿怒变成仇恨,最后就变成杀人。我们大多不会有行为上的杀人,但无可否认,我们心里会有对人的怒气和恼恨。然而在属灵的道德上,恨人就等于杀人。没有一个像该隐那样真正杀人,未得救的人,有永远的生命在他里面(参约壹三15及注2)。对神而言,无论杀人或是恨人,都是罪。因为神是爱,一旦我们的心充满仇恨,神的爱就不能充满我们。恨人也是给魔鬼留地步,因此心中有怒气或忿恨时,要操练转向主,让主的爱充满我们,不要给魔鬼留地步(参儿童教材六,十诫,108~110、113~114页)。
祷读经文:
不可杀人(出二十13)。
生气却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给魔鬼留地步(弗四26~27)。
每日信息总结:
§ 心中有怒气或忿恨时,操练转向主,让主的爱充满我们,不给魔鬼留地步。
婚姻是神为人的安排,为着神的计划,使人在地上产生生命,作神的代表和彰显。婚姻也是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太十九6下),同时神要夫妇二人成为一体(创二24)。因此凡有第三者介入婚姻的关系,就是淫乱;凡在婚前与异性有不正当的接触,也是淫乱。神看重婚姻,神也恨恶淫乱,淫乱乃是破坏神对婚姻的安排。在新约中主给我们看见诸天之国更高的律法,不只淫乱的行为是犯奸淫的罪,凡心里有这意念的,也是犯奸淫。主不仅对付奸淫外面的行为,更对付心里隐藏的动机(太五27~28及注)。淫乱的罪在神面前十分严重,会失去在神面前的福分,也不能有分于神的国(林前六10~11)。因为别的罪还只是破坏我们的魂,淫乱却破坏我们的身体。我们的身体乃是圣灵的殿,一旦被破坏,失去圣别和纯洁,怎能让神居住呢?所以保罗告诫我们要圣别,禁戒淫乱,用圣别(指在神面前圣别的光景)和尊贵(指在人面前可敬的地位),持守自己的器皿。这也是神在我们身上的旨意。
人的被造是为着彰显神,就这定旨而言,没有一件事比淫乱更破坏人。这使人无法圣别,分别归神,并把人污染到极点,使人不能完成神圣别的定旨(参帖前四3注2)。在这邪恶败坏的世代中,两性之间的界限越过越失去了,人们以为开放是好的,男女亲密的交往、身体的接触、甚至同居、试婚、同性恋等,充斥在社会,甚至校园中。但我们是属神的人,千万不要去“尝试”这些事,因为这不仅是罪,更败坏我们的身体,使神不能居住其中,也使我们失去命定的福。愿神保守我们,禁戒一切和淫乱有关的事,晓得如何以圣别和尊贵,守住自己的器皿,不受这世代的玷污。而能在神面前,留在圣别的光景中,也在人面前持守并保全尊贵的地位。
祷读经文:
不可奸淫(出二十14)。
神的旨意就是要你们圣别,禁戒淫乱;要你们各人晓得,怎样用圣别和尊贵,持守自己的器皿(帖前四3~4)。
每日信息总结:
§ 以圣别和尊贵,守住自己的器皿,不受这世代的玷污。
神是爱的神,神要我们尊重别人财物的所有权,也尊重那财物的拥有者。如果我们尊重人也爱人,就不会把别人的财物据为己有。神也是公义的,祂要我们殷勤工作,享受自己劳碌所得来的好处,使人可以在劳碌中喜乐(传五18~19)。如果我们贪图不劳而获,就违背神公义的性情。偷窃主要的是由于懒惰和贪心。因此保罗在对付这件事时,嘱咐那偷窃的不要懒惰,倒要劳力;也不要贪心,倒要将所得的分给人(弗四28)。“偷盗”包括蓄意的偷窃、抢夺、顺手牵羊、考试作弊等,也包括无心的借用、忘记归还、公物私用。无论是蓄意的偷盗,或是无心的借用、挪用、忘记归还,都应当操练向主认罪,也向人对付并了结。就如税吏撒该遇见主后所作的,他所讹诈人的就还人四倍(民五7)。同时,我们更该积极操练殷勤工作不懒惰,以主为满足而不贪心。
对付亏欠能帮助我们持守清洁敏锐的良心。良心是灵的入口,是神为我们创造宝贵的功能。它如同一个防盗警铃,每当我们犯罪违背神时,即使别人不知道,良心却会在我们里面发出预警,这预警就是一种不平安的感觉。我们若顺从这感觉,立刻承认自己的罪,就能蒙主宝血洁净,也能保守我们不再犯罪。反之,如果我们任凭良心的感觉,而不去顺从。最后良心失去功用,就如同船破了一个大洞而抛锚,在信仰上无法再往前行,终将沉没。良心犹如一扇窗户,你若天天对付良心的亏欠,就是天天去擦这扇窗户,使它不沾灰尘,就能洁净明亮,神的话和神的光容易进来。你若懒得对付它,它就天天蒙尘,最后一点良心的感觉都失去了。不要忽略良心在我们里面细微的感觉,顺从它,向神向人对付亏欠,能使我们保有清洁无亏的良心,和刚强的灵。
祷读经文:
不可偷盗(出二十15)。
偷窃的不要再偷,倒要劳力,亲手作正经事,好有所分给需要的人(弗四28)。
每日信息总结:
§ 顺从良心的感觉,一有亏欠就向神并向人对付干净。
神是真实的,祂所说的话句句都是真实的,在祂并没有一点的虚假。作为神的儿女,我们应当像神一样的真实,不虚假。但宇宙中有一位是说谎的,他也是说谎之人的父,那就是撒但魔鬼。撒但里面毫无真实,他所说的一切都是谎言,他也引诱人说不真实的话。因此何时我们说不诚实的话,就中了撒但的诡计,成了撒但的儿女。“不可作假见证”,就是言语不可虚假,不一口两舌,不凭好恶,也不夸大其辞、添加己意、似是而非、掩饰、推卸责任、或错怪别人。这些都是属于旧人,和旧人的行为。当我们受浸以后,已经脱去旧人同旧人的行为,并穿上新人,因此在说话上,要操练不说虚假的话,而在爱里说真实的话。
一个人要拒绝谎言,再拒绝谎言;每一次有不准确的话时再拒绝,一直拒绝。我们不能盼望一个人马马虎虎,随随便便的对付,能够变作一个诚实的人。谎言,话语的不准确,是基督徒的通病。我们在神面前要常常的对付,什么时候一碰着谎言,我们就当有感觉。我们要看见,诚实是何等的要紧,我们的天性就是不诚实的,一生下来就是说谎。我们喜欢凭着好恶来说话,不喜欢凭着真理来说话。一个小孩子要从人之初学起,我们神的儿女也要从头学起。不然的话,稍微不小心,里面的话就不够准确。盼望我们看见,我们应当学习不说谎;不能凭自己的心意来说,要彻底的拒绝谎言。如果这样,神的儿女就有一条正直的路好走(参初信造就下册,第三十六篇)。愿我们都向神祷告:“主阿,求你救我脱离说谎的嘴唇,和诡诈的舌头。”
祷读经文: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出二十16)。
耶和华阿,求你救我脱离说谎的嘴唇,和诡诈的舌头(诗一二○2)。
不要彼此说谎,因你们已经脱去旧人,同旧人的行为(西三9)。
每日信息总结:
§ 操练说话真实,不凭己意说话,彻底的拒绝谎言。
后五条诫命中,前四条诫命都是对付我们外面的过犯与罪行,而最后一条诫命─不可贪婪,则是直接对付我们的存心和思想。多数的犯罪是和心里的贪婪有关系,偷盗是因为贪恋别人的财物,奸淫是因贪恋别人的妻子,作假见证陷害人是因贪想自己得到好处,而嫁祸于人。人是先有里面贪恋的动机,进而有外面偷盗、奸淫、说谎的行为。贪心是因为我们的心不纯一,不清洁,事实上,只有神是纯一的。因此要胜过贪心,就要学习保罗的秘诀:住在那加我们能力者的里面,使我们能在任何景况都知足(腓四11~12)。我们若能以主为我们的满足,不仅不会犯贪婪的罪,还能够为主和召会摆上我们的心力,作一个奉献的人。主劝勉我们,要先求祂的国和祂的义,我们所需要的一切,主都要加给我们。
倪柝声弟兄在得救以前,是一个很会享乐的人,他喜好吃美食,穿美衣,又贪睡而天天晚起。当他得救以后,他看见自己身上这些问题,就去对付操练,他的同学都因此看见他的改变。从此他不但不再贪食、贪睡、贪玩,甚至甘愿一生为主贫苦。他不接受别人的供给,也不到差会作一个领薪水的牧师,完全凭信心过生活,而主也完全顾到他的需要。他的外面虽然贫苦,但他以他里面那丰盛的属灵生命,供应了无数神儿女的需要。
祷读经文:
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出二十17)。
但你们要先寻求祂的国和祂的义,这一切就都要加给你们了(太六33)。
每日信息总结:
§ 以主为我们的满足,先求神的国和神的义。
在马太二十二章,主耶稣含蓄的回答反对祂的人说,全律法都包含在爱神和爱人里面(34~40)。加拉太五章十四节保罗也说,“因为全律法都在‘要爱邻舍如同自己’这一句话之内,得以完全了。”倘若我们从深处来看十诫,就会看见神的爱启示在每一诫里面。在第二条诫命中,神虽说恨祂的,神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但对爱神守神诫命的,神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这说出神的慈爱与怜悯是无穷无尽的。另一面,如果我们探究这些经节的深处,我们也会看见,十诫隐含着光。这十句话是光的话,这神圣的律法满了光。我们的神是一位光的神,在祂没有虚假,也没有黑影。祂在每一方面都是真实的,因为祂就是光。我们若在祂的光中来读十诫,我们就会蒙光照,神圣的律法会带着从神来的光,光照我们。此外,如我们前面所述,十诫也启示出神是圣别、公义、真实、纯一、和忌邪的神。
当我们实行十诫时,也该认识,十诫不光是一张诫命的清单。十诫乃是神的话(出二十1,三四28)。提后三章十六节说,圣经都是神的呼出。这指明圣经─神的说话,就是神的呼吸。每当神说话,祂的呼吸就将祂的成分传输到接受祂话的人里面。倘若十诫不过是律法,我们除了尽力遵守以外,就不能作什么了。然而我们必须承认,我们天然的人无力量来遵守神的诫命。但既然十诫也是神的话,神的呼吸,那些在爱里追求神的人,就可以把这些话当作神的呼吸,接受到他们里面。我们所该作的,就是爱神,追求祂,接触祂,留在祂的面光中与祂同住。这时我们就要天天被神注入,自然而然的,我们就会照着神的律法而行(参出埃及记生命读经,700~712页)。
祷读经文:
耶稣回答说,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同他安排住处(约十四23)。
每日信息总结:
§ 将圣经的话当作神的呼吸,接受到里面,天天被神注入。
希伯来书告诉我们,神要将祂的律法,赐在我们心思里,也写在我们心上。这律法在我们里面,不是外面人的管教、约束或制止,而是生命之灵的律在我们里面运行,救我们脱离肉体中罪和死的律(罗八2)。照着我们所读到的信息,每当我们犯罪抵触十诫,如不爱神、以别的事物取代神、不孝敬父母、恨恶咒骂别人、考试作弊、贪恋别人的物品……,生命之灵的律会借着良心的感觉,在我们里面催促并提醒。这时我们不该遮掩或设法遗忘我们的罪,应当借着祷告,向主承认自己的罪。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借着认罪并将心转向主,我们的心就柔软不再刚硬,能以接受神的话,罪在我们身上就失去权势,使我们能经历“在生命中作王”。
一句年轻人所流行的话:“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这世界的王撒但,叫人“心中无神,目中无人,只有自己”。犯罪只要不被抓到,都不算是罪,尽都可以去作。这邪恶的世代叫人否认罪,没有什么事被认为是错误的,只要你喜欢,什么都可作。这完全符合提前三章所描述“末后的日子……艰难的时期”:爱自己、爱钱财、爱宴乐,却不爱神,不爱良善(提后三1~5)。但感谢神,祂所赐给我们的律法,不仅是外面的“十诫”,祂更将祂的律法,放在我们里面,写在我们心上。这生命之灵的律会在我们里面,不断的规律、提醒,使我们照着这律来生活。每一天,我们借着祷读主的话,吸入神的成分。我们就被神的所是注入,我们越这样接触神,就越被神浸透,也越得着生命的力量,活出律法,符合神的性情和彰显(参出埃及记生命读经,725~726页)。
祷读经文:
我要将我的律法赐在他们心思里,并且将这些律法写在他们心上(来八10中)。
因为生命之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已经释放了我,使我脱离了罪与死的律(罗八2)。
每日信息总结:
§ 照着良心的感觉操练认罪,并天天祷读主话,吸入神的成分,被神的所是注入,活出神的性情和彰显。
问题讨论:
1 十诫的后五诫和前五诫有那些不同之处?
2 请叙述十诫的本质是什么?
3 神要我们如何来实行祂的律法?祂将什么赐在我们心里?
4 请写一个你这周实行爱人、不偷盗、不说谎、不贪心、不随便与异性接触的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