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根据主是罪人的朋友
 
得救不需大量真理,只需诚心到神面前
我们从新约中看见,许多人的得救,都不是那么清楚地知道福音的真理。许多传福音的人被传统的遗传所影响,以为非要用大量的真理,把福音讲得透彻清楚,解决人的难处,人才能得救。因此许多作工的人,就不盼望人立刻得救,总想要叫人明白大量的道理,因而使人的得救往后拖延了。另一面,因着传福音的人是这样的态度,罪人自己也就迟延他们的定规。他们以为自己总要清楚一点福音,多明白一点圣经的道才行。所以他们常因着不明白福音,就耽延了自己的得救。
但是我们若有经历、有研究,就会看见,凡是人得了不多的真理,只是简单地从心里出去,碰主一下而得救的人,他在主面前的品质,比听明白了详细真理才得救的人,要强得多。所以人要得救,他要有多少的真理,才能叫他的心往神面前去,这是我们传福音时所该注意的。圣经中所有得救的人,都不是明白了相当多的真理后才得救的;乃是只认识一点点,就足够使他们到神面前来。所以我们传福音,并不要用大量的真理,只要用少许的真理就够了。至于少到何等程度,就要自己斟酌;无论如何,只要人明白到一个地步,是能叫他的心往神面前去的,就行了。
 
要花工夫研究人如何得救
我们要先问问自己:到底我是明白了多少圣经的真理而得救的?我们看圣经的例子,并研究自己和别人得救的例子,就能知道:许多人总不过只听了两三句福音真理的话,就得救了;有人甚至是听了毫不相干的话而得救的。所以人得救,的确不在乎听了多少救恩的话。我们作工的人要有一本簿子,记录某人是因某句话而得救的。然后我们就能有结论,就知道人得救,都不是因着长篇大论的话,乃是因着一两句话,他的心出来摸主一下就成了。当你这样一个一个研究以后,你传福音就有智慧了。我们多研究之后,就能看见,世界上的人都差不多,没有多少种可以分。对于接受福音这件事,世界上差不多只有几种人。某种的人听这种话,就能得救;某种的人听那种话,也差不多就能得救。世界上的人是有典型的,而且人的型不多。某种人是有某种脾气的,他是因着某句话得救的;以后你一看见同样的人,就可以用同样的话叫他得救。所以救人的事,也需要花工夫去查考、研究,这样我们就能成为很会领人得救的人。
 
耶稣是罪人的朋友
 
朋友是在正规关系之外的关系
圣经上有一句话说,主耶稣是罪人的朋友(太十一19)。朋友的意思是什么呢?朋友就是在正规的关系以外所爱的人。所以在正规关系以外的关系,那种不讲地位的关系的,就叫作朋友。比如主人和仆人、丈夫和妻子、兄弟、父子等,都是正规的关系;而朋友就是在这些正规关系以外,另有极亲密的关系的。所以作朋友的意思是说,没有那一个正规的关系,两边乃是在正规的地位之外相爱相交的。所以有些人在正规的关系上是父子的关系,但也可以在这之外,有朋友的关系。这就是双方不讲地位的关系。有人正规的关系是主任和科员,以地位而论,他们有高下之别,但他们也可以在这正规关系之外作朋友。
 
罪人可不按正式手续到主面前
主是神,我们是人,主是救主,我们是罪人,这都是正规的关系;但主也乐意在这些正规关系之外,与我们有朋友的关系。因此圣经说,亚伯拉罕是神的朋友(代下二十7雅二23下)。神所以能和亚伯拉罕作朋友,乃是神把祂神的地位放在一边,亚伯拉罕也把他人的地位放在一边,这样两边就能作朋友。主耶稣是救主,我们是罪人,这是正规的关系。在这正规的关系上,就有正规的手续,譬如罪人必须相信、受浸才能得救,这些乃是正规关系上的事。但圣经有一句奇妙的话,就是主耶稣是罪人的朋友。这是一件大事。这就是说,主耶稣在救主和罪人的正规关系以外,和罪人另有朋友的关系。这也就是说,一个罪人可以不按拯救的正式手续,而照朋友的关系,先和祂商议说,“你怎样让我得救?”换句话说,罪人可以不按正规得救的手续,如悔改、认罪、相信、接受、受浸等,而接受祂作救主。按普通而言,一个罪人必须履行这些手续,才能得救。但感谢主,祂也是罪人的朋友,我们可以按朋友的关系,来到祂面前。
我们这些罪人,虽不按正式手续,却也可以按朋友的关系来到救主面前,求祂帮助。譬如圣经上有一个人想要信主,却信不来,就流泪向主说,“我信不足,求主帮助。”(可九24)这个人信心不足,仍然可以来到主面前,求主帮助。这就是朋友的关系。又譬如在路十八18~23,说到一个少年的官想要承受永生,主要求他变卖一切周济穷人,并且跟从祂。那少年官因为不能变卖一切,就忧忧愁愁的走了。主要求他变卖一切,这乃是正规关系上的正式手续;而少年官感觉不能作到,他就应当立时以主为朋友的关系,来到祂面前和祂商议说,“我作不来,怎么办?求主帮助我!”主就必定帮助他。可惜他不用朋友的关系和主商议,结果只有忧忧愁愁的走了。
 
朋友关系是无条件的
因着主耶稣是所有罪人的朋友,所以罪人可以坦然的照着他的本相来到主面前,与主商议,求主帮助。本来罪人按着正式手续来到主面前,是有条件的;但罪人若是以朋友的关系来到主面前,则是毫无条件的。所以罪人可以坦然无惧的照着本相来到主面前。比方一个父亲所要求于儿子的是顺服;儿子若不顺服,就与父亲在正规的关系上出事情。但在正规的父子关系之外,儿子可在朋友的关系上问父亲说,“我顺服不来,怎样办?求你帮助。”父亲就也可以在朋友的关系上告诉儿子,怎样就可以顺服了。这样,朋友的关系就可以帮助正规关系的不足。所以传福音的人,尽可以让罪人在任何的情形中而得救;甚至连得救的条件也可忘记,就是那样无条件的,把罪人带到主面前来。
罪人以主为朋友,这是福音的第一步;而罪人以主为救主,就是福音的成就。有人也许问说,“若有人不相信有神,怎能到神面前来?”人不相信有神,也可以来到神面前。以正规关系而言,人非信有神,就不能到神面前来(来十一6);但人只要求神,神就能拯救。人以为非得有相当的信仰,才能到主面前来;其实不然。主耶稣是罪人的朋友,任何人只要肯来就行。人到救主面前,按正规关系,非悔改不行;但人来到作罪人朋友的主面前,不悔改也行。我们传福音,若能根据主是罪人的朋友,就能马上把罪人带到主面前。我们若能把罪人推到主面前,就能叫他们碰出事情来。
 
无论怎样的人都可到主面前来
我们要让主自己在罪人身上作事情,不要按自己的观念传福音。地上没有一个罪人是不可以祷告的,也没有一个罪人的情形是不能带到主面前的。不管人犯什么罪,无论人是什么种人,都可到主面前来,因为主乃是罪人的朋友。人能悔改,人能不爱世界,都是圣灵的工作。我们若认识主是罪人的朋友,福音的品质就要被拔高,福音要有大更改。在这件事上,我们自己要先有深刻的把握,自己要先相信,然后传福音的时候,就能带许多人到主面前来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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