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召会分家聚会的原则
 
召会的性质与立场
我们从主的话里清楚看见,召会对于主的功用,就是一个身体的功用(罗十二5林前十二12弗一23四416)。这个身体,就其本身的性质而言,乃是宇宙性的;但就着在地上确定的地方出现来说,又是地方性的。所以,召会有宇宙和地方的两面:就宇宙一面说,召会是唯一的,只有一个;但是当其显在这地上时,乃是在一个个不同的时候,显在一个又一个的地方上,代表宇宙中那唯一的召会,来尽基督身体对于基督所该有的功用。
有一件事很希奇:照着新约圣经来看,召会在这宇宙中只有一个;然而当召会在地上显出来时,却是显在一个又一个地方上。这就是说,召会的本身是宇宙的,但召会的出现在今世乃是地方的。召会在地方上的出现,就是所谓的地方召会,其立场是地方性的;比一个地方大或小,都不够作召会的立场。
召会的立场是地方的,并不会随地方的大小而改变。召会不会因为一个地方太大,就多显出来,或因一个地方太小,就少显出来;召会仍是一个。以耶路撒冷为例,历史告诉我们,在使徒的时候,聚居的人口就有百万之多,得救的信徒也不少,但只是一个召会。在徒二十一章,雅各对保罗说,“弟兄,你看犹太人中信主的有多少万。”(20)那许多得救的人,平时都是分在各家聚会;徒二46五42两处的“家”字,原文都是指许多家,不是单数的家。这意思是,虽然信徒分在这许多的家聚会,但他们不是分作好多个召会;召会仍是一个。他们虽然分在许多家聚会,圣经并没有称呼耶路撒冷的召会是许多的召会。反而到了徒八章,圣经称耶路撒冷召会时,使用的是单数名词,不是说“众”召会,而是“一个”召会(1)。这给我们看见,虽然耶路撒冷这个地方有许多得救的人,也有许多家的聚会,但召会显出来还是一个。为什么呢?乃是为要在地上作一个见证:主的身体就是一个,在一个地方上只有一个出现。所以,神要我们这些信徒,在一地一地保守这“一”的性质。
另一面,新约又启示,一个地方虽小,也不能和几个同样小的地方联合成为一个召会。比方加拉太省有许多地方;但是把加拉太省各地的召会加在一起,依然不能形成一个“加拉太召会”,仍旧是“加拉太的众召会”(加一2)。亚西亚省七个地方的召会,不能加在一起成为一个召会,仍是七个召会(启一41220)。这是因为如果联合,同样会失去召会身体的性质。因这缘故,召会在大的地方不能分作许多个,在小的地方也不能联合许多个成为一个召会。所以不要以为,如果有两个地方很邻近,或者彼此紧邻的三个地方都是小召会,干脆就联合成为一个召会;这是不可以的,一地只能有一个召会。
若要保守召会在宇宙中“一”的性质,必须在一个地方上只有一个显出。每一个地方召会的显出,都是宇宙里那独一的召会,基督独一的身体在那个地方的一个小雏型,小代表。换句话说,在每一个地方上的地方召会,都是基督宇宙身体的小型出现。然而,这不是说基督在地上有许多身体,乃是有许多小型的出现;而这每一个小型的出现,都是大型宇宙独一身体的代表。所以,圣经说到召会是基督的身体,在宇宙中是一个,却显于许多地方。像以弗所书说到召会是基督的身体(一23),是指宇宙的一面;罗马十二章和林前十二章所提的身体(罗十二5林前十二12),是重在地方上的出现。
 
彰显与功用
神所以如此安排,乃是要给我们看见,基督的身体在整个宇宙中,对基督的功用是如何,在一个地方的召会,不管大小,对基督的功用也该如何。以召会作为基督身体的显出来说,我们必须看见是一个;这保守我们不至分裂。然而,以召会在基督身体里的功用说,我们还得看见,我们都是基督身体上的肢体,应该要尽我们肢体的功用。所以在召会生活中,一个很基本的问题,就是召会对于基督既是身体的功用,就每一个身体上的肢体而言,都该是尽其功用的。
因着召会是基督的身体,每一个得救的人都是身体上的肢体;所以,已过这些年来,我们非常注意身体事奉的原则。身体事奉的原则,就是每一个得救的人,都得作一个活的肢体,以尽其肢体的功用。这个原则很重要。我们来在一起,不仅是聚集成为一个会,作基督在地方上的彰显,更是同作肢体,并且尽自己作肢体的功用,好叫召会对于基督实在就是一个活的身体。这一件事的成就,从圣经的眼光看,再加上我们已过一点的经历,并参考召会的历史,是有两面的条件。
 
生命长进,不出毛病
第一面,就是圣徒个人生命的长进。圣徒不仅是得救的个人,更是基督身体的一个肢体;这个肢体要能尽功用,首要的条件乃在于生命的长大。凡读医科的弟兄姊妹都能很准确的告诉我们,刚生下来的婴孩,各个肢体都有,但是很多功用并没有显出。例如有眼不能看,有手不能拿,有脚不会走,有脑不能想;这不是因为有病,乃是因为幼稚。他必须生命渐渐长大,长到一个时候,眼睛才能看见,头脑才会思想,手才能拿东西,脚也才能走路。同时,信徒在生命长大的时候,还必须不出毛病。一旦出了毛病,就不能尽其作肢体的功用。
要长大而没有毛病,全数是生命的问题。若是弟兄姊妹得救了,是一个肢体,但是生命不长,或者虽然生长,却有毛病,就不能盼望他们能尽其肢体的功用。为这缘故,我们才在生命上有带领,要帮助弟兄姊妹长大,并且对付毛病。这样的带领,乃是为着弟兄姊妹能够合式的长大,显出肢体该有的功用;同时大家也能互相作肢体。这样,就叫基督能在地方上,在这身体的小型出现里,彰显祂自己。
罗马书的主题不仅是因信称义,更是说到我们这些罪人,如何构成基督的身体,显为在地方上的召会。罗马一章给我们看见,我们这人原是一个罪人,在神的忿怒之下;二章给我们看见,我们这些罪人,是在神的定罪、审判之下;到了三、四章,我们竟然蒙神称义,借神的恩典得救。到了五、六章接着说,我们这个人、我们的旧人和天性,都与主一同死了。然而,到了七章又说,我们这人还有肉体,仍受罪的辖制,无法改变。到了八章,我们有生命之灵的律,使我们能不凭自己,只随灵活着。九至十一章是一段插进来的话,说到神的拣选。到了十二章就说,我们得救乃是成为基督身体的肢体,应当实行身体生活;进入身体生活的弟兄姊妹,借着运用恩赐,就能显出功用。
所以,经过罗马十二章的奉献以后(1),信徒就能学习活在身体里,和弟兄姊妹一同配搭作基督的身体。这给我们看见,尽功用首要的乃是在于生命的长大。你若是活在罗马三章,或是活在四章、五章里,即使你是一个得救的人,是基督身体上的一个肢体,但你作肢体的功用没有显出来。可能你是眼睛,但这眼睛的功用没有显出来;或者你是手,但这手的功用没有显出来。所以你需要长大;同时还要不出毛病,学习与圣徒一同配搭、尽功用。
在罗马十二章以前,根本没有提到基督徒如何事奉,如何生活;只给我们看见,基督徒原来怎样是一个罪人,怎样蒙神称义,怎样和基督一同死了,怎样活在圣灵里面。这都是个人的一面。然而,基督徒的生命,基督徒的生活,实际上都是联于身体的。当我们真往前去,活在圣灵里,我们立刻看见,我们是身体上的肢体(参弗四4)。这就是为什么到了罗马十二章,开始说到怎样在身体里事奉神,怎样过身体的生活,显出互相作肢体的功用;甚至那里所说的爱人,所提起的祷告,都是在身体里面。换句话说,连我们的爱别人,我们的祷告,都是身体上肢体的功用。
整个基督徒的生活乃是一个身体的生活,整个基督徒的事奉就是一个身体的事奉。不仅我们的事奉是身体肢体的功用,连我们的生活都是身体肢体的功用。这就是罗马十二章到十六章所讲基督徒的生活与事奉,也是身体长大显出功用而有的一个结果。因此,我们要使弟兄姊妹在这里互相作身体的肢体,就必须带弟兄姊妹在生命上有正确而健康的长大。
 
召会的行政
第二面,就是召会的行政。召会的行政,必须非常适合弟兄姊妹这个作肢体的功用。弟兄姊妹如果在生命上没有长大,或长大出了问题,没有显出功用,责任是弟兄姊妹负责。然而,若是一个地方召会的行政和作法,不能让弟兄姊妹尽其功用,这个行政,作法和制度就有问题。说得轻一点,这个行政和制度就限制了弟兄姊妹在主面前该有的功用;说得重一点,是抵挡了圣灵的工作。
现实的情形给我们看见,在一个小地方的召会,弟兄姊妹除非无心,或者不长进,否则只要有一点心愿,有一点生命的长进,就会得着一个合式的机会,在很合式的环境里,显出或发展他们的恩赐。然而,在较大地方的召会,就不太能给弟兄姊妹合式的机会和环境。在大地方召会里,譬如台北市召会,我们真是敬拜神,的确有好些弟兄姊妹爱主,也有好些弟兄姊妹有追求。虽然他们的长进还不够水准,但我们不能否认,这些弟兄姊妹确实有长进。不过整体来看,尽功用的弟兄姊妹仍属少数,其原因就是召会在行政一面跟不上。
我不敢说,从已过直到现在,我们这里行政的制度是错误的;但我个人觉得,在制度上也许要因应时代而有改换的需要。已过因为人数少,或许分作六、七个分家就可;但现在人数加多,我们的分家数还是六、七个,以致召会渐渐停在这里,无法往前。这一件事实,在这几年给我们看见,原因就是出在召会目前的行政和办法,已经不够应付,无法给弟兄姊妹们有够多的机会,尽他们的功用。这就是说,这里的行政,这里实行的办法,多少对弟兄姊妹属灵的功用、属灵的恩赐,有了些限制。
大地方的召会,如果没有好的行政管理,将失去主的同在,显出混乱,好些人就会受伤退去。所以,为着维持一个地方召会有秩有序,端正合宜的行在轨道上,无可否认是有管理的需要。圣经给我们看见,召会中必须有长老和执事,好能有秩有序,有条有理的管理(提前三)。一面,我们实在没有严格的组织,也的确没有地位的讲究。我能为这里的长老们作见证,他们十几位弟兄,每一个人的居心都是要帮助弟兄姊妹,并不是要设立一个严密的组织,辖制弟兄姊妹,更没有一个人有地位的野心。大家在这里都爱主,恐惧战兢的照着主的话,有一点的管理。
几年来我们许多弟兄姊妹一同事奉主,紊乱的情形即使有,也几乎是少之又少;大家都是愿意在秩序、轨道上一同配搭事奉。然而可以说,就是在这种行政管理时,难免在无形中有了一个限制,使好些弟兄姊妹没有机会发展他们的恩赐,尽他们的功用。可以说有四、五年之久,我们里面一直在考虑这个问题。我们不敢骤然作一个决断;直到现在,我们才有一点看见关键的所在,就是分家太大了。
不错,召会的行政在实行上,固然该给弟兄姊妹一点机会,来发展他们属灵的恩赐,尽他们肢体的功用;但同时在属灵的原则上,也该给弟兄姊妹有点规律。要能产生这样美好的光景,我们觉得必须把地方较大的召会,分作更多的小分家,并且分得越多越好,分得越小越好,直到能让每一位弟兄姊妹都得着机会,运用、发展、善尽他们属灵的功用。
 
分家聚会的原则和细则
或者有弟兄姊妹问:为什么我们的聚会是分家聚会?第一,这是根据圣经的教训。我们在圣经里看见,大的地方召会,是分作很多家聚会,如耶路撒冷召会(徒二46五42十二12)。现在,我们并不是没有照圣经的原则实行,而是我们的分家变得太大。因着每个分家的范围太大,所以需要把范围整顿一下,使其更近乎召会分家实行的正确光景。
第二,我们要看见,神的召会在地上是一个出现的问题,没有办法离开人群。在宇宙中,召会只有一个,因为神只有一位;召会的头基督只有一个,自然作基督身体的召会也只有一个。然而无论在时间、空间上,或者在召会行政上,要神所有的圣徒,在地上成功为一个召会,是不可能的。所以神在祂的话里,安排了召会“地方”的原则。所谓“地方”的定义,就是人群团聚而居的所在。每一个城,每一个行政单位,都是人群集居的一个所在,也就是圣经所定规召会地方的界限。
所以,用一句不太准确的话说,神的召会乃是寄身在人群社会里。召会是神的召会,不属乎这世界(约十七1416),而是从世界分别出来的(十五19十七19);却又在这世界里,并不离开世界(15)。比方今天台北市,乃是一个大城市;在这里有一些人,蒙了神的救恩而重生得救,成了召会里的人,在这里就有一个召会出现。这些蒙恩得救,成为召会的人,已经蒙神分别出来;但是受到肉身的限制,他们仍是生存在人群社会中,随着人群生活行动。因此可以说,召会就寄存在人群之间。
圣经给我们看见,神就是这样定规召会出现的单位,以人群集居的城或地方为单位;没有比这更大、更高的单位,也没有比这更小、更低的单位。然而另一面,人群集居的单位,从最低组成的分子说,是以一个一个的人为单位,但更好是说以家为单位,因为一个一个的人大多不是独居,而是分在一个一个的家里居住。这就是说,一座城或一个地方,乃是以家为单位;对城或地方而言,家乃是非常重要的单位。因此我们看见,圣经中的地方召会,是在人群的生活行动中,以人群集居的城为出现的单位;但这些地方召会,却都是分在许多的家里聚会,正如人群集居的城分作许多家一样。
另一面,我们也得看见,属灵的家和属物质的家有所不同。譬如在耶路撒冷,可能有二千家得救的弟兄姊妹,但是属灵的家,不可能刚好有二千家。乃是好些物质的家,合成一个属灵的家聚会。比方徒十二章说,在马可的母亲马利亚家,就有一个属灵的家,那里有好些人聚集祷告(12)。这给我们看见,那个属灵的家,里面不仅包括那个属物质家的人,也包括邻近属物质家的人;所以,物质的家一变作属灵的家,范围就会扩大,里面包括的人比单个物质家的人多得多。
我们就是根据圣经的这个原则,实行分家;就是在可能的范围里,把一些人集合成为一个属灵的家,在那个属灵的家里聚会。目前台北市召会分作六个分家,原则上是对,但细则上,每一个分家人数太多,显得这个属灵的家包括得太大。现在我们不是要改变我们的称呼,也不是要改变我们的原则,乃是要在细则上,在实行上,多加一点研究的结果,意即再细分为更多属灵的家。一面,这给弟兄姊妹更多的方便,同时给他们机会发展他们的恩赐。另一面,我们在行政上把权限放大,尽量把权柄交给各家的聚会,好能规律弟兄姊妹在有秩有序的光景里。
 
属灵原则的讲究
末了我有几个感觉要交通给弟兄姊妹。首先,仅仅在行政上把大的分家细分为小分家还不够,必须加上有灵才行。仅仅有原则而没有灵,仍是死的规条。这里所说的原则,乃是指真理。换句话说,真理里面必须配上圣灵,否则就成了死的字句道理。真理如同火车轨道,而圣灵就是火车里面的动力。所以,我里面有一个很重的感觉,就是盼望弟兄姊妹都仰望主,愿意起来,从主那里接受火热的负担,打开自己的家,成为属灵之家的一个据点。
比方今天有一个弟兄,到一个小地方,那里没有召会。他祷告说,“主啊,我在这里不聚会不行,不事奉不可以。”他就有负担找圣徒,或领人归主。找着了一班人,就一同祷告。这样他们就有灵,里头也火热,起来跟随真理的轨道,一同聚会,兴起这个地方的召会。同样的原则,在台北市召会这里,可能有一位弟兄的住家,离分家聚会的地方有一段距离,自己又受限制,虽然火热爱主,却不太有机会尽功用。现在要分小家了,他就祷告:“主,我愿意我的家成为一个据点,让更多弟兄姊妹有机会事奉你。”这是我们请求弟兄姊妹,必须作的一件事,就是我们众人都要到主面前祷告,求主把这火热的负担,摆在每一位弟兄姊妹身上;因为我们需要这么多的据点,来顾到神的需要。在这么多分家据点上,弟兄姊妹必须里面的确有火热的负担,这真理的轨道才行得通。
其次,我们不一定家家都能开启来作小家的据点,也不一定个个圣徒都能作小家的负责人;但我们盼望不仅家负责或排负责,更是每一个弟兄姊妹都要有一个心志对主说,“主,我们的分家该再分成一个个小家,好让我有机会事奉你;不一定我是作负责人,不一定是我物质的家作小家的据点,但我愿意把我的肩膀摆进来。”
第三,就是分小家的细则。一个小家多则两百人,若有五十个聚会的,这五十位就担负其余的一百多位,一再的去探望、寻找、恢复、挑旺他们。若是这样,相信能带进厉害的祝福。逐渐的,到会的比例即使不高,属灵的空气也不一定很深,但聚会的空气会非常浓厚;如此,最低限度能作到十分之七、八的人到会。若是主怜悯,以后我们愿意这样实行:每主日有六、七个强的讲台,作话语供应的中心站,大家集中在这六、七个地方,接受话语的供应;平日就都分在各小家聚会,交通分享从话语供应所得着的帮助,和日常生活的经历。
第四,盼望无论长老,或者各分家的负责,都能尽力给弟兄姊妹属灵的供应,并且要用属灵的供应代替原则上的管理。若是管理很严,供应不够,就会像一个人没有肉,只剩下皮和骨,非常丑陋、难看。我们属灵的供应需要多,许多时候要以属灵的供应,代替外面的管理。我没有一点意思要严责我们的管理,只是觉得我们属灵的供应,配合管理的程度差了一点。今后全召会的长老,或者各分家的负责人,都得追求属灵的长进,给弟兄姊妹更多属灵的供应,尽可能以属灵的供应代替原则的管理。这样一来,主的祝福定规越过越多。祝福越多,召会就会越来越大;召会越大,分家也会越多,尽功用的弟兄姊妹自然也跟着加多。
 
十字架功课的学习
我们不愿意有太多的管理,倒愿意给弟兄姊妹多有自由;但这自由是为着尽功用,而不是为着放纵肉体。这就要求弟兄姊妹学习厉害的功课,接受十字架的破碎。人的天然,人的肉体,人的自己,总得给主破碎。你我都是爱主、爱召会的;但你我天然的个性,天然的肉体和自己,如果没有好好给主破碎,就会带进许多难处;结果常常我们心里愿意这样,作出来的却不是这样。许多时候,我们是愿意帮助召会,帮助弟兄姊妹,但是末了却作出绊跌人的事,真是事与愿违。
但愿我们因着爱祂的缘故,学习成为丰富的人,只给召会供应,给圣徒供应,而没有一点叫圣徒受亏损,叫召会受拆毁的情形。这需要你我厉害的接受十字架的功课。在你我里头,没有一点意思要出头,没有一点意思要作得比别人好;只愿意弟兄姊妹因着你我得着一点的供应,召会受到一点的建造,好叫主在这里的见证越照越明,越照越强,得救的人数越过越加多。这是我们应该有的心愿和学习。若是这样,相信主的祝福在我们中间,将是丰富洋溢的。求主恩待我们。
讲于主后一九五七年六月三日
<< 第四篇 >>
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