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正确的事奉与福音的普及
 
观察台湾众召会的现况
台湾众召会已过经历了一些风波,但仍一直蒙主保守,稳定的站住。然而,无论是从工作方面看,或从一地一地的召会看,在服事人位和召会人数这一面,台湾众召会近年来的确是在一种静止不动的光景里。
使徒行传给我们看见,五旬节过后,福音很快的往外普及;不仅门徒的人数繁增,事奉主、为主工作的人也增加。尔后,一地一地的召会不断加增,甚至从耶路撒冷、犹太全地、撒玛利亚,一直开展到外邦。这是从五旬节开始,到保罗的职事进来,所开展的结果。他们把福音普及到地中海四围,甚至到了欧洲;不到三十年,福音就普及到这种地步。
我们初期到台湾时,无论是从人数增加或福音往外普及来说,可以说都有一点规模。头六、七年,人数从四、五百位增加到五万左右;召会的数目繁增到了五十多处。而作工的人也产生了不少,特别到了一九五二年,就有一百多位同工。这种种情形都证明我们是在一直的扩增并开展。
然而,从一九七五年到一九八四年这八、九年间,我们中间的光景可说完全静止不动。这不是说各地召会不传福音,但人数却明显的逐年递减。同时,这几年内几乎没有新的召会兴起,各地召会只是维持现状。总之,呈现给人看见的情形,就是静止状态。为此,我们必须多加考虑。
 
逐渐走入堕落的路─事奉集中在少数人身上
主给我们看见,当地上开始有召会以后,要作工建立召会,并在生命和真理的路上带领召会,最重要的必须倚靠圣灵(徒十三1~2)。然而,信徒聚会的历史,却证明了召会实在是逐渐堕落,产生了圣品阶级和神职人员。我们中间虽然没有牧师等名称,但众肢体在身体里事奉主的成分,却越过越减少,以致“神职”的光景越过越显出来。虽然我们恨恶这事,也不承认我们有圣品阶级;但事实上,我们的确走到这条路上。
我们把工作、事奉、治理、带领等,都集中到少数人身上。原因就在于人天然的观念,总觉得众圣徒大多数都不会作,也不能作;而那些少数能作的人,越作就越集中到他们自己身上。作到末了,只有少数人作,其他人就都不作了。
以台北召会为例,在一九七九至八〇年时,在二十几个会所里,只有那些会讲的弟兄们在主日聚会中讲道,众人都只是来听道。这个情形严重到一个地步,众圣徒只注意大聚会;即使有一点事奉,也是零零散散的。召会中主体的责任,越来越从众圣徒集中到少数能作的人身上,“圣品阶级”就出来了。这就是堕落基督教的原则。
这正是旧约士师记所预表的。士师记里所记载以色列人的历史,完全是靠“属灵大汉”。例如六至八章,出来了一个基甸,神子民的光景立即好转;一旦基甸过去了,神子民就再回到老样子。从十三到十六章,再出来一个参孙,以色列人又起来了;但参孙一死去,以色列人又落下去。基督教从改教以来四百多年的历史,就如同士师记的历史;什么时候出来一个属灵大汉,复兴就来到。等到属灵大汉一过去,众圣徒就又落下去。所以,在堕落的基督教里,实在看不见众圣徒被建造在一起,也看不见众圣徒被编组成军。
军队打仗不是只靠少数像基甸或参孙的人,乃是靠每一个士兵。所以,更正教四百多年的历史,就是一部复兴史,也就是今日的士师记。因着我们向来不注意这个,所以在我们中间,没有所谓的“复兴”、以及属灵大汉等来来去去的情形。不过近年来,我们已逐渐往那个方向去;好在速度还慢,坡度也很缓。
因着坡度是缓的,速度也是慢的,所以大家都没有感觉;然而那个方向是逐渐往下去的。因此,我们很清楚,这在原则上是走了士师记的路,就是只靠几个能讲、能作的人,而不是靠众圣徒。或许有人会说,我们也是靠众圣徒,只是在比例上,百分之七十是靠能讲和能作的,百分之三十才是靠众弟兄姊妹。在正常情形下,应该百分之九十都要靠弟兄姊妹,百分之十才是靠有恩赐的人。
因着这个光景逐渐往下,人数自然不会增加。这就是士师记的光景,“士师”在就复兴,“士师”不在就落下去。在士师记里,我们看不见建造,也没有开展。召会若是如此,就没有办法建造,也没有办法扩展,都是在静止状态。因此,基督教的工作要能开展,就必须办神学院,教育出神职人员。然而,在一百位或一千位神职毕业生中也难得找出一个属灵大汉,因此虽然有神学教育,所带出来的光景不过是平平淡淡的,谈不上真正的扩展。
我们反躬自省,看看自己的光景,在原则上,我们也很接近这条路,已经不像主的恢复刚开始的情形。那时我们是完全反着基督教的作法,逆着基督教的潮流往上去。可是曾几何时,近几年在台湾的这一段,不仅不是逆流而上,更是开始顺流而下。越往下去,神职的光景就越显出来,众弟兄姊妹尽肢体功用的情形、气氛、味道也越轻。如此一来,根本不会有开展,人数也难得加增,事奉的人就更少了。
 
使徒行传里召会生活的实行
 
长老的设立
根据徒十四章,保罗在第一次的行程中,到了以哥念、路司得和特庇,在那里传福音,兴起了召会。不久,在回程途中,他就在各城里设立长老(徒十四21~23)。这个亮光给我们看见,当一地召会兴起来不久,使徒就在召会中设立长老。
保罗有他使徒的职分,或者说他的职事是强的;不仅福音的传扬很强,生命的供应也很丰富,真理的释放更是明亮。然而无论如何,我们很难相信,那些初信、得救未到一年的弟兄,能长成为长老。按着生命的定律说,一年不可能长成长老,因为生命的长大是需要年日的。然而无论如何,使徒在召会中设立了长老,他没有安排一位同工留在路司得,或者安排另一位同工留在以哥念,再一位同工留在特庇等。他没有这样作,凡是他的同工一概没有留下;他乃是把各处的召会交托给当地的长老。这里给我们看见一些原则,就是使徒工作的结果,绝不会产生神职人员;乃是一般平常的弟兄,得救不到一年,他们就起来服事,有的甚至成为长老。
 
得救的人个个都是祭司
此外,在使徒行传里我们也看见,五旬节时三千人一得救,立即就分到各家,挨家挨户地传福音、教训人(二46~47)。到了四章,更带进五千人得救(四4)。在二章里那三千人,得救后第二天,立即开始挨家挨户地聚会。我们相信他们至少分散在三、四百个家。然而,是谁去带领他们呢?我相信应该是在一章里的那一百二十人(一15),分别到一家一家去带领。
这就给我们看见,每一个人得救之后,若是立即在他家里传讲福音,这样绝不会给神职观念留一点地位。我们得救的人,是不需要神职的;若是有神职的话,我们个个都是神职人员,这才符合圣经的原则。每一个得救的人都是祭司(彼前二9),祭司就是神职。所以,这里给我们看见两点:第一,五旬节那天三千人一得救,就家家传福音,家家教训人。第二,那三千人得救之后,就开始持续、不断地传讲使徒的教训。徒二42给我们看见,“他们都坚定持续在使徒的教训和交通里。”
他们绝不会传讲摩西的律法,也不会传讲道德的事;他们一定是根据彼得在二章所释放的信息(徒二14~41),在各家传讲。他们一点没有给神职观念留任何一点地位;所有信徒都是祭司。那三千人一受浸之后,个个都是“神职人员”。
 
制度扼杀人尽功用
我的重点在此,从一九七五年直到八四年,台北召会几乎没有兴起什么长老。可能加进了三、五位,但这实在是相当的少。原因可能在作法或制度上有问题。当保罗到以哥念、路司得和特庇去传福音,建立召会之后,就在各召会中为他们选立长老(十四23)。那些被选立的长老都得救不到一年,可说是“婴儿长老”,是属灵生命幼稚的人作长老。
我们今天都有福音和其他方面的恩赐,但是和使徒的职事相比,我们的福音传得不强,生命供应不丰富,真理也不是太透亮;和使徒比起来,我们是差得太多。或许使徒们是百分之百,我们是百分之三十,但我们不能因此就不选立长老。从一九七五年到八四年,在几千位弟兄们中间,竟然一直没有选出几位长老。这给我们看见制度、作法和观念的问题;用世界的话说,就是政策的问题。乃是这个政策错了,这个政策杀死人。若不是这个缘故,不会几千位经常聚会的弟兄们,在长达十年、八年间,产生不出几个长老。
 
关于长老的资格
长老的资格不是绝对的,乃是相对的。这好比作丈夫,也不是绝对的。不是说要受多少教育,有多少成就,才能作丈夫。若真是如此,人群中可以作丈夫的就寥寥无几了。然而,我们看见许多人并不是大学毕业,可能是高国中毕业,作过几年事后,条件还许可,就娶妻子,作了丈夫。我们不能说一个人没有大学学位,或这个不够,那个不可以,所以不能结婚,不能作丈夫。这虽然形容得太过,但在事实和原则上,确是如此。今天按原则说,每个男人都可以作丈夫。同样的,每一个得救的人都可以事奉。所以,长老的资格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
 
学习将服事的担子作到弟兄姊妹身上
按原则说,我们都需要把服事的担子作到弟兄姊妹身上。然而希奇的是,我们的同工出去作工,到一个地方,就把那地的担子都接到自己身上。原来担子是在地方上的弟兄们肩上,因着同工们去,那里的弟兄们就认为,既是同工来了,就把一切都交给他们。同工们也认为,弟兄姊妹不会作,不如他们来作,就把一切担子都接过去。
同工们如此,长老们也是如此。弟兄们还没有作长老时,都是和别的弟兄们一起事奉;等他们作了长老,似乎他们比别人高明,比别人会作,就把别人的担子都拿走了。好像弟兄姊妹不会作,作得不好,他们会作,作得好,就把一切都拿过去了。殊不知到末了,就剩他们自己作,其余的人都失业了。这就是“士师时代”。
 
成全,不代替
正因这缘故,同工们无形中犯了大错,长老们也犯了一样的错。同工们出去作工,总是喜欢把别人身上的担子拿过来。正确的作法,乃要把身上的担子,作到圣徒身上。同样的,长老们兴起来,不是代替大家作,乃是要成全圣徒,把身上的担子,作到其他弟兄们身上。
在主的工作上,我完全是学徒出身,从学徒作起。一九六二年,我受主托付和带领,开始主在美国的工作,至今二十二年多。在这二十多年里,主兴起了三百多处召会。在美国和加拿大约有一百多处;在南美、中美有将近一百二十处,合起来就是二百二十处召会。再加上非洲、欧洲和澳洲,加起来也是一百多处召会;总计约有三百多处。这些召会都是一九六二年以后产生的。
以美国的召会为例,一九六二年,我们还没有去开工以前,美国只有三、五处召会。我们开工至今,已有九十几处召会。请想想看,若是我们作工,越作越把责任作到自己身上,到末了我们一定什么担子也担不起,并且绝不会产生九十多处的召会。
许多人以为安那翰召会,一定是在我手中;因为我就住在安那翰召会的会所旁。然而,我愿意告诉你们,有关安那翰召会的事,我是全数不过问;或许你们知道的我还不知道。譬如我来台北,安那翰召会的圣徒为我祷告许多。然而我走的时候,没有交代一位长老,也没有一位长老来见我,我就离开了。在服事上,我们各尽其职,互不干涉。所以说,安那翰召会连百分之一都不在我手中。
这是一个基本原则,有了这个原则,我们才能开展。这原则就是,事情要交给弟兄姊妹作,即便他们作错了,也要让他们作。因为人若不犯错,是学不会的;作错了才学得会。我们知道在一个家庭里,当孩子渐渐长大时,父母亲必须让他们学习作事;即使他们不小心把玻璃杯打破了,把盘子摔碎了,父母亲还得让他们作。他们只有借着不断地作,才能学得会;只有借着错,才能进步。我们若让孩子们自由,什么都不作,什么都不学,那是没有出路的。
 
交托,不控制
台湾众召会看似在稳定的状态中;然而,这样稳定的路乃是扼杀的路。这原则和圣经并不相合。圣经是说,五旬节后,三千人、五千人一得救,也没有经过什么训练,就个个能讲,家家能传福音(徒五42)。尤其在徒十四章,以哥念、路司得和特庇几处召会的例子,说出圣徒得救不久,有的就作了长老。所以,同工们千万记得,不要越作工,越把别人身上的担子作到自己身上;结果只有同工会作,别人都不会作,这就作出神职人员了。同样的,原本没有长老的时候,弟兄们都各作一点,但是有了长老之后,弟兄们身上的担子,就全都到了长老身上。从一方面来说,这是长老忠心、认真;但从另一方面说,这就是扼杀众圣徒的功用。
长老们应该把担子往别人身上放,教导他们、训练他们,另一面又绝不控制,绝不把持事情。已过我们的制度和政策错了,作风也不对;好像谁作了长老,谁就在那里把持、控制,这是完全错误且不应该的。我们要学习,一旦作了长老,一切的责任就该尽力交给别人作。有的人生性不喜欢亲手作工,什么事都要别人作,一旦作了长老,也是什么事都要别人作,自己只作指挥官;那是不对的。所幸那只是少数,大多数的弟兄们都是忠心、认真的。然而,可能一忠心、认真,就控制、把持了;好像这个他要自己作,那个也要自己作。这两种情形都是不合宜的。
一九六八年,有一百三十多位美国弟兄姊妹来访问台湾的召会。当这些美国弟兄姊妹到了台北一会所,想找洗手间时,却发现厕所的门全上锁。经过查问,才知道所有厕所的钥匙,都被一位作长老的弟兄带到上班的地方了。这是什么?这就是“控制”;到一个地步,连厕所的门都管制在长老手中。这实在令人感到讶异,也实在不合宜。
原则上,我们深怕各地的长老犯这样的过错,不仅不信任别人,还不让别人作。每一位长老都要学习相信别人,也要让别人作。然而,不要摆个大老板的架子,什么都要别人作,那又是另一种错误;我们都得带着弟兄们作。比方洗厕所,就带着弟兄们一起洗,但千万不要洗过之后,钥匙放进自己口袋里,还把门锁起来,等到下次要洗时再来开。这是作不得的,是不对的。我们要带头作,作完之后,要对弟兄们说,“现在你们都清楚了,从现在起,拖把交给你们,钥匙也交给你们,明天之后整洁厕所就由你们几位弟兄服事了。”这才是成全人。
如果你们都这样作,半年之后,即使你们离开了,召会仍可以稳固的往前;因为你们带出了一班人,他们都像你们一样。在恩赐上,可能你们的天资高,本事大,又能干,但弟兄们绝不会愚拙到一个地步,连厕所都不会扫,也不会整理。我们总得把手中的事交出去,成全圣徒,好叫他们的功用都尽出来。
 
个个弟兄都能作长老
现在我们把在二十几个会所负责的人,都设立为长老;这不只在我们中间,可能在召会历史中,都是空前的。一日之内,我们设立了六十多位长老,众人都感觉非常好;这表明弟兄们个个都能作长老,就像个个都能作丈夫一样。有一对夫妇,丈夫和妻子都爱主,原来在台北聚会,后来搬至一处乡镇,就在当地聚会。他们热心传福音,并且带人得救。起初带了五、六位,过了半年,就带进了一、二十位;再一段时间,这位弟兄就作了召会的长老。若是这位弟兄一直留在台北,可能作不了长老;但到了外地,他就能作长老。这是已过我们所看见并发现的原则。
或许有人会觉得这是矫枉过正,怎么能个个弟兄都作长老?然而,根据以弗所书,我们个个都能受成全作使徒(弗四11~12)。事实上,使徒就是被主打发、受主差遣的人。即使是年轻的弟兄姊妹,若是他们蒙主恩典,回到家里把主的恩典传给他们的父母,他们也就是使徒。
根据这原则,人人都能作使徒;同样的,个个弟兄也都能作长老。长老并没有什么过人之处,不过像人人都能炊饭罢了。每个作母亲的都知道,若是她天天为儿女煮开水,等他们长大了,她还在煮,那么她的孩子就不会烧开水。若是母亲肯让孩子学着作,以后孩子不只会煮开水,即使是烧饭都没有问题。所以,一切问题都在于政策如何。我们一定要开放,要制造机会,让弟兄姊妹都负责,都有托付。
 
积极遍传福音
此外,我们要训练众圣徒如何传福音。每一个人都要学习传福音,每一个家都要传福音;包括各界福音、高国中福音、大专福音等,我们都要传。同时,我们还要传村里福音,一村一村的传,带一村一村的人得救。现在我们有一百三十多位全时间弟兄姊妹,除了十位左右是年长的,其余都是年轻的;在他们受训之后,都得下乡开展传福音。
主的召会在地上,第一是要普及福音;第二是要有聚会,托住人,造就人;第三是要释放真理;第四是要有生活的见证;至终就是召会建造起来,作主的见证。在这几项中,我们作得最差的就是头两项。虽然我们也传福音,但不够普及;并且在传福音带人得救之后,不够能托住人。至于用真理造就人,在生活中有见证,并注意到召会的建造,这三方面我们作得还可以。所以,对于传福音,我们是没有理由推辞的。
今天无论是同工、长老,或我们每一个人,都得俯伏在主面前,谦卑承认我们的亏欠,对主说,“主啊,我们真是亏欠。”这并不是说我们不爱主,乃是说已过我们的政策错了,我们的工作、推动、方针和作风都错了。今后我们应该开导、帮助青年人在大学毕业后,把自己奉献给主,到各处传福音。
 
栽培成全青年人
我们中间没有组织,没有等级,没有上司或下属的关系。然而,我们必须多有联系和交通,并且是一直有交通。因着我们是基督的身体,是祂身体上的众肢体,所以没有上管下的关系,乃是一直彼此有交通。什么时候我们一有等级,一有上下之分,那就是组织;在生机的身体里,没有人为的组织,只有生命的交通。
现在我们有一百多位,有心全时间受训的青年人。若是我们立一个作法,派人管理这个,管理那个,那就是组织。所以这次我们定规,人在什么地方起来全时间服事,他所在的召会,就应当学习背他的担子,供给他的需要。好比新竹召会有十位青年人起来,愿意全时间服事,新竹召会就当为此感谢赞美主,并好好栽培他们,带领他们,鼓励他们到新竹乡下住两周或是一个月,去传扬福音。若是众人能有这个灵,响应这个作法,三、五年后,一定能福音化台湾。
另一面,我们一定要转观念,不要总是把事情抓在自己手中。要忠心,要认真,这是绝对正确的;但绝不要控制,不要抓事情,反而要放手。放手并不是不管,而是交托。比方长老们带着弟兄们作整洁,把他们带会了,就要他们接受责任和托付;以此类推,就能把其他的事都交给弟兄们,让他们去作。这样,自然会产生出人来。
从一九四九年起,我是尽所能的在台湾作工;作来作去,担子都作到你们身上了。若是我把所有的事都放在自己手中,我是绝对作不了的。今天,在台湾各地召会,都有一班有心事奉的人。主恢复在台湾的工作,就在大家的肩头上。盼望你们好好接受托付。
 
给人机会尽功用
徒八章给我们看见,那时在耶路撒冷的召会大遭逼迫,除了使徒之外,成千上万的门徒都四散出去了(徒八1)。这四散到各处的人都到处传扬福音。我们挤在一起作工,常常彼此有摩擦;若是出去开展,拳头都向外了,即使想要彼此相争,也没有工夫。从一九六〇年开始直到今天,这二十五年,我们应该有资格,也有能力,把整个台湾福音化,召会化,并且这能力是绰绰有余的。然而,我们不但没有这样作,反而是众人挤在一起,彼此摩擦。
我们有上千位在职青年,请问这上千位圣徒有没有用上去?若是没有,那是什么原因?若是因为都集中在一处,就该快快把他们分散出去。他们就得着发展的机会,能好好尽功用。可能有人会说,一旦把大召会变成小召会,就会没有力量。这完全在于看见和观念。若是人人都尽功用,即使是小召会,也定规刚强。所以,我们要求主给我们看见,需要让人人都尽功用。若是这二十五年的实行,都是分出去的作法,全省早就是村村有福音,村村有召会。
我们若有这盼望并且去实行,铁定各村各镇都会有召会。何况后生可畏,若是我们给弟兄姊妹机会,为他们开路,让他们都尽上功用,结果定规是繁殖与扩增。不只在台湾如此,全地的众召会都应该如此,要给人机会,并为人开路;结果他们会作得比我们更好、更高。所以,我们务要学习开放,使众弟兄姊妹都能尽上功用。
一九八五年四月十六日讲于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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