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人在神的行动里行动,以及神在人的行动里行动
读经:马太福音一章二十一至二十三节,约翰福音一章一节,十四节,使徒行传十六章六至十节,启示录二十二章十七节。

  在本篇信息中,我要进一步说到神的行动,特别是人在神的行动里行动,以及神在人的行动里行动。
 
神在地上行动的原则
新约是神行动的记载,给我们看见神的行动绝不能与人分开。在新约开始的时候,神行动到人里面,得着人,并成为人(太一21~23,约一1,14)。祂行动的时候,不仅是神在行动,也不仅是人在行动,乃是神人在行动。这就是为什么在四卷福音书里,那些大祭司、长老、经学家和罗马官长,都不知道耶稣是谁。他们无法断定祂的行动到底是神的行动,还是人的行动。祂是一个奥秘,因为祂是神,却又是人;祂是人,却又是神。

  一位早期的教父亚他那修(Athanasius)论到基督说,“祂成为人,使我们得以成为神。”又说,“话成了肉体,…使我们有分于祂的灵,而得以成为神。”这是神在地上行动的原则。神的行动是在人里面,并借着人。神的行动是要使人在生命和性情上成为神,却无分于神格。

  在四福音里,基督只是一个人;但在五旬节那日,在祂受死、复活、升天并降下后,祂从一个人,扩大、扩增到几千个人(徒二41)。许多人开始在神圣的行动里行动。在四福音里,神是在一个人里行动,但在使徒行传,人却是在神的行动里行动。神与人一同行动。祭司长、长老、经学家、和罗马官长不明白发生在彼得和约翰身上的事,因为他们只知道彼得、约翰是加利利的渔夫(四13)。但他们却承认这些人所作的事是从神来的(16);他们行动时,神就行动。至终,一位大教师迦玛列,就着使徒的事劝告议会(犹太人的最高法庭),说,“不要管这些人,任凭他们吧。因为他们所谋所行的,若是出于人,必遭毁坏;若是出于神,你们就不能毁坏他们,恐怕你们倒要显为是攻击神了。”(五38~39)
 
基督徒是奥秘的,因为他们在神的行动里行动,神也在他们的行动里行动
真基督徒是奥秘的,是不信的人所无法理解的。我们基督徒之所以是个奥秘,乃是因为我们在神的行动里行动,神也在我们的行动里行动。神和我们,我们和神,一同行动。世人只知道我们属人的部分,却不领会我们也有属神的部分。这属神的部分与我们在神行动里的行动,以及神在我们行动里的行动有关,乃是终极完成的灵,作为经过过程、终极完成之三一神的完成。
 
道德的领域和神的领域
约伯所追求的是道德领域里的东西,但我们基督徒今天是追求神领域里的东西。我们所作的乃是奥秘,这奥秘就是三一神终极完成为那灵,住在我们里面,与我们一同行动,甚至在我们里面行动。
 
那灵与我们是一
我们不仅与那灵合一,我们与那灵就是一。使徒保罗和他的同工在行传十六章的行动,说明了这点。圣灵禁止他们向左转到亚西亚(徒十六6),耶稣的灵又不许他们向右进入庇推尼(7),这就指明他们该往前直走。然后保罗得着马其顿人的异象;他和他的同工思想这异象,就推断是神召他们去向马其顿人宣扬福音(10)。这是一幅美妙的图画,给我们看见人在神的行动里行动,并且人与神一起行动。
 
不离开包罗万有的灵而有任何行动
我们不该离开包罗万有的灵而有任何行动。我们不该离开那灵来面对任何处境或应付任何需要。祂行动的时候,我们就行动;我们行动的时候,祂就行动。我们需要在我们的婚姻生活中实行这事。你若想要对你的配偶说话,应当等一段时间,直到你有把握你的说话就是那灵的行动。

  我们需要学习,不要太快作任何事。急忙的作事乃是亚当子孙的生活。过这种生活的人,说话、行动和接触人都很快速。但我们必须记住:身为基督徒,我们不是单独行动的人;相反的,我们是在另一位的行动里行动,另一位也在我们的行动里行动。这种生活就是召会的构成;这种生活保守基督的身体在活的光景里。但我们若不在那灵的行动中行动,或那灵不在我们的行动里,就会将死亡带进召会。

  启示录二十二章十七节不是:那灵跟着新妇说;乃是:“那灵和新妇说。”二者是一起说。这指明我们不该只是跟着那灵说,乃该同那灵一起说。若是如此,我们的说话就是活的,且满有冲击力。今天我们必须走的路,乃是在那灵的行动里行动,并有那灵在我们的行动里行动。

  (原为《约伯记生命读经》第二十四篇)
人在神的行动里行动,以及神在人的行动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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