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马太福音十六章二十四至二十六节,加拉太书五章二十四节,罗马书六章六节,八章十三节下。
在上一篇信息里,我们看过重生时就已钉十字架,和借死而活的事。“重生时就已钉十字架”这句话似乎很奇怪,因为“重生”和“钉十字架”这两个辞有相反的意思。但是我们若是重生了,我们就已钉了十字架。在我们头一个出生里没有钉十字架;在那个出生里,我们乃是生来活着的。但是在我们第二个出生里,也就是在重生里,我们乃是生来就已钉了十字架。我们已经出生,或重生,而钉了十字架。在我们重生而钉十字架之后,我们继续在死。
我们受浸之后,每天都该过一种死的生活。这样的生活乃是我们受浸的继续。我们不该忘记我们乃是死了的人。不仅如此,我们也不该忘记我们甚至是埋葬了的人。我们死了,也埋葬了。在我们受浸之后,我们就一直在死。每一天我们都是死了的人,现今我们乃是借死而活着。
在“重生时就已钉十字架,并借死而活”这句话里,“并”这个连接词将“重生”以及“死”连接在一起。我们是重生的,我们也一直在死。我们已经重生而钉了十字架,现今我们必须死,使我们可以活着。在我们受浸之后,我们是借死而活着。借死而活是背十字架的正确意义。我从年幼时就听见有关背十字架的教训。这教训是根据主在马太十六章二十四节的话:“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否认己,背起他的十字架,并跟从我。”但是许多基督徒对背十字架的领会是不合逻辑的。按照他们的领会,背十字架乃是受苦。因着人有这种错误的领会,我就写了一首诗歌(诗歌四六一首),说到十字架的意义。这首诗歌的第一节说,
十架人若背起,岂只受苦而已!
十架人若不离,终必被置死地!
因为十架用意,就是使人绝气;
所以十架经历,总是结束自己。
在“效法基督”这本著名的书中,被公认为该书作者的肯培多马(Thomas's Kempis)教导说,得以完全的路乃是与基督一同受苦。那本书的教训非常接近禁欲主义的教训;禁欲主义是佛教、智慧派、和所谓的基督徒奥秘派,包括盖恩夫人、芬乃伦神父、和劳伦斯弟兄,所极力教导的。大多数关于背十字架的教训,事实上乃是一种禁欲主义。然而在歌罗西二章二十至二十三节里,保罗很强的反对禁欲主义。
禁欲主义的教训似乎在圣经里有一些根据,因为在彼前四章一节彼得说,“基督既在肉身受过苦,你们也当用同样的心思武装自己,(因为在肉身受过苦的,就与罪断绝了。)”在某种意义上,受苦的确限制人犯罪。当人贫穷时,他们必须努力作工以维持生计,他们也在情欲上受到限制。然而当人富裕时,他们所追求的消遣和娱乐,促使他们放纵情欲。如果这件事不是真的,就没有人能发明禁欲主义。有些人发现,人富有时通常都会受败坏,因此他们就发明了禁欲主义。关于背十字架的错误教训乃是一种禁欲主义。
“效法基督”这本书的主要观念是错误的。基督徒的生活不是效法基督,乃是有分于基督。没有人能效法基督,就像猴子不能效法人一样。我们是堕落的受造之物,罪已经成了我们的构成。我们身上每一个肢体都是这罪恶构成的一部分。在罗马七章保罗说,他已经卖给罪了(罗七14)。一个卖给罪的人,乃是罪的奴仆。这样一个人怎能守律法?要一个罪的奴仆,一个已经卖给罪的人守律法,乃是荒谬的。
十诫的最后一条说,“不可贪恋…。”(出二十17)这一条诫命与外面的行为无关,乃与人里面的罪,主要与他心思里的罪有关。谁能逃避贪心?即使百万富翁也不能逃避贪心。在腓立比三章保罗说,他按律法上的义说,是无可指摘的(腓三6)。但在罗马七章保罗承认他有贪心的罪(罗七7)。因此,保罗夸他自己的义,就像大卫在诗篇里夸他的纯正一样(诗七8,二六1,11,四一12)。虽然保罗和大卫可能认为自己按律法是义的,但至少有某些时候他们是不义的;因为保罗起了贪心;大卫谋杀了乌利亚,并夺取他的妻子拔示巴(撒下十一)。因着这一个举动,大卫把律法上论到人对待别人之行为的最后五条诫命全触犯了(出二十13~17)。
许多犹太人和基督徒都珍赏大卫。但大卫犯了大罪;即使大卫已向神认罪(诗五一),很久以后神仍然记得。甚至在马太福音基督的家谱中,大卫那罪仍被提起(太一6)。按某种意义说,保罗很好,很良善;甚至在他成为基督徒之前,他也尽力遵守律法。但在罗马七章里,他告诉我们他没有成功。在九节他说,他以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但是诫命来到,罪又活了,他就死了。
背十字架的意思,第一是基督已将我们带到十字架上,第二是我们已与祂在十字架上一同钉死(加二20上)。因为基督钉了十字架,我们也在祂里面钉了十字架,所以我们该看见,并且不该忘记,从那时起,十字架已经在我们肩膀上。当我年轻时,我很少看见在我身上有十字架。但是,特别在过去这几年里,我越与主同行,就越觉得有十字架在我身上。当我还是个年轻的基督徒时,我相当自由的与别人争辩。我要去运动,我就去。但是今天,特别在过去这几年里,有一个极重的十字架在我身上。常常当我要去作一件事的时候,主在我里面的回答总是:“不。”那个“不”乃是十字架。你若查对你的经历,就得承认在你得救之后,在你头一年基督徒的生活里,你很容易从主耶稣得着许可作一些事。事实上,主耶稣并没有许可你,乃是你自己许可自己。然后,你在主里更有长大之后,你越跟从主耶稣,当你寻求主的许可时,你得着的回答越是:“不。”你可能问主,你是否可以和一位弟兄说话,主可能说,“不!我要你读圣经。”然后你问主是否可以去睡觉。但是在你深处你知道主要你作的,乃是跪下来祷告,你就绝不会向主提议睡觉了。你若问主,祂是否要你祷告一小时,祂必然会说是的。事实上,不需要祂说是,你深处知道那就是祂要你作的事。但是你不喜欢祷告,后来你就同意你自己的提议;因此,你就成了主。在这样的时候,你身上没有十字架;你把十字架从你肩膀上扔掉了。那不是背十字架。
在我早期尽职时,我没有脱离禁欲主义的教训。许多时候我教导弟兄们,当他们结婚时,他们就接受了一个大十字架,那就是他们的妻子。我也告诉他们,只有一个大十字架是不够的。因此,两年之后,主加了一个小十字架,就是一个女儿。又过了三年,主又加了一个十字架─一个顽皮的儿子。那是我早期尽职时所说的话。但今天我要说,在全宇宙中只有一个十字架能救我们。这十字架不是我们的十字架,乃是基督的十字架。然而在马太十六章里,主说我们必须背起我们自己的十字架。这意思是说,我们必须使基督的十字架成为我们的十字架。我们已经被摆在那个十字架上,那个十字架也已经摆在我们身上。当我们去到浸池里受浸时,我们见证我们愿意走十字架的路。我们承认我们已经被基督的十字架钉死、除掉。在这样受浸之后,我们必须是一直背十字架的人。十字架的意思就是我们已经被治死,现今我们仍然必须在那死之下。我们必须看见,今天我们不是一个活的人,乃是一个死的人;我们已经死了。十字架乃是在我们身上。
诗歌四百六十一首第一节说,十字架的意义不是受苦;十字架的意义乃是了结我们的己。我们若活着,事实上我们乃是在死。另一面说,如果我们是在死,实际上我们乃是活着。使徒保罗在罗马八章十三节教导这事:“因为你们若照肉体活着,必要死;但你们若靠着那灵治死身体的行为,必要活着。”我们若仍然在肉体里活着,我们必要死,但我们若整天借着死背起十字架,我们就要活着。
在上一篇信息里,我们看过重生时就已钉十字架,和借死而活的事。“重生时就已钉十字架”这句话似乎很奇怪,因为“重生”和“钉十字架”这两个辞有相反的意思。但是我们若是重生了,我们就已钉了十字架。在我们头一个出生里没有钉十字架;在那个出生里,我们乃是生来活着的。但是在我们第二个出生里,也就是在重生里,我们乃是生来就已钉了十字架。我们已经出生,或重生,而钉了十字架。在我们重生而钉十字架之后,我们继续在死。
我们受浸之后,每天都该过一种死的生活。这样的生活乃是我们受浸的继续。我们不该忘记我们乃是死了的人。不仅如此,我们也不该忘记我们甚至是埋葬了的人。我们死了,也埋葬了。在我们受浸之后,我们就一直在死。每一天我们都是死了的人,现今我们乃是借死而活着。
在“重生时就已钉十字架,并借死而活”这句话里,“并”这个连接词将“重生”以及“死”连接在一起。我们是重生的,我们也一直在死。我们已经重生而钉了十字架,现今我们必须死,使我们可以活着。在我们受浸之后,我们是借死而活着。借死而活是背十字架的正确意义。我从年幼时就听见有关背十字架的教训。这教训是根据主在马太十六章二十四节的话:“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否认己,背起他的十字架,并跟从我。”但是许多基督徒对背十字架的领会是不合逻辑的。按照他们的领会,背十字架乃是受苦。因着人有这种错误的领会,我就写了一首诗歌(诗歌四六一首),说到十字架的意义。这首诗歌的第一节说,
十架人若背起,岂只受苦而已!
十架人若不离,终必被置死地!
因为十架用意,就是使人绝气;
所以十架经历,总是结束自己。
在“效法基督”这本著名的书中,被公认为该书作者的肯培多马(Thomas's Kempis)教导说,得以完全的路乃是与基督一同受苦。那本书的教训非常接近禁欲主义的教训;禁欲主义是佛教、智慧派、和所谓的基督徒奥秘派,包括盖恩夫人、芬乃伦神父、和劳伦斯弟兄,所极力教导的。大多数关于背十字架的教训,事实上乃是一种禁欲主义。然而在歌罗西二章二十至二十三节里,保罗很强的反对禁欲主义。
禁欲主义的教训似乎在圣经里有一些根据,因为在彼前四章一节彼得说,“基督既在肉身受过苦,你们也当用同样的心思武装自己,(因为在肉身受过苦的,就与罪断绝了。)”在某种意义上,受苦的确限制人犯罪。当人贫穷时,他们必须努力作工以维持生计,他们也在情欲上受到限制。然而当人富裕时,他们所追求的消遣和娱乐,促使他们放纵情欲。如果这件事不是真的,就没有人能发明禁欲主义。有些人发现,人富有时通常都会受败坏,因此他们就发明了禁欲主义。关于背十字架的错误教训乃是一种禁欲主义。
“效法基督”这本书的主要观念是错误的。基督徒的生活不是效法基督,乃是有分于基督。没有人能效法基督,就像猴子不能效法人一样。我们是堕落的受造之物,罪已经成了我们的构成。我们身上每一个肢体都是这罪恶构成的一部分。在罗马七章保罗说,他已经卖给罪了(罗七14)。一个卖给罪的人,乃是罪的奴仆。这样一个人怎能守律法?要一个罪的奴仆,一个已经卖给罪的人守律法,乃是荒谬的。
十诫的最后一条说,“不可贪恋…。”(出二十17)这一条诫命与外面的行为无关,乃与人里面的罪,主要与他心思里的罪有关。谁能逃避贪心?即使百万富翁也不能逃避贪心。在腓立比三章保罗说,他按律法上的义说,是无可指摘的(腓三6)。但在罗马七章保罗承认他有贪心的罪(罗七7)。因此,保罗夸他自己的义,就像大卫在诗篇里夸他的纯正一样(诗七8,二六1,11,四一12)。虽然保罗和大卫可能认为自己按律法是义的,但至少有某些时候他们是不义的;因为保罗起了贪心;大卫谋杀了乌利亚,并夺取他的妻子拔示巴(撒下十一)。因着这一个举动,大卫把律法上论到人对待别人之行为的最后五条诫命全触犯了(出二十13~17)。
许多犹太人和基督徒都珍赏大卫。但大卫犯了大罪;即使大卫已向神认罪(诗五一),很久以后神仍然记得。甚至在马太福音基督的家谱中,大卫那罪仍被提起(太一6)。按某种意义说,保罗很好,很良善;甚至在他成为基督徒之前,他也尽力遵守律法。但在罗马七章里,他告诉我们他没有成功。在九节他说,他以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但是诫命来到,罪又活了,他就死了。
背十字架的意思,第一是基督已将我们带到十字架上,第二是我们已与祂在十字架上一同钉死(加二20上)。因为基督钉了十字架,我们也在祂里面钉了十字架,所以我们该看见,并且不该忘记,从那时起,十字架已经在我们肩膀上。当我年轻时,我很少看见在我身上有十字架。但是,特别在过去这几年里,我越与主同行,就越觉得有十字架在我身上。当我还是个年轻的基督徒时,我相当自由的与别人争辩。我要去运动,我就去。但是今天,特别在过去这几年里,有一个极重的十字架在我身上。常常当我要去作一件事的时候,主在我里面的回答总是:“不。”那个“不”乃是十字架。你若查对你的经历,就得承认在你得救之后,在你头一年基督徒的生活里,你很容易从主耶稣得着许可作一些事。事实上,主耶稣并没有许可你,乃是你自己许可自己。然后,你在主里更有长大之后,你越跟从主耶稣,当你寻求主的许可时,你得着的回答越是:“不。”你可能问主,你是否可以和一位弟兄说话,主可能说,“不!我要你读圣经。”然后你问主是否可以去睡觉。但是在你深处你知道主要你作的,乃是跪下来祷告,你就绝不会向主提议睡觉了。你若问主,祂是否要你祷告一小时,祂必然会说是的。事实上,不需要祂说是,你深处知道那就是祂要你作的事。但是你不喜欢祷告,后来你就同意你自己的提议;因此,你就成了主。在这样的时候,你身上没有十字架;你把十字架从你肩膀上扔掉了。那不是背十字架。
在我早期尽职时,我没有脱离禁欲主义的教训。许多时候我教导弟兄们,当他们结婚时,他们就接受了一个大十字架,那就是他们的妻子。我也告诉他们,只有一个大十字架是不够的。因此,两年之后,主加了一个小十字架,就是一个女儿。又过了三年,主又加了一个十字架─一个顽皮的儿子。那是我早期尽职时所说的话。但今天我要说,在全宇宙中只有一个十字架能救我们。这十字架不是我们的十字架,乃是基督的十字架。然而在马太十六章里,主说我们必须背起我们自己的十字架。这意思是说,我们必须使基督的十字架成为我们的十字架。我们已经被摆在那个十字架上,那个十字架也已经摆在我们身上。当我们去到浸池里受浸时,我们见证我们愿意走十字架的路。我们承认我们已经被基督的十字架钉死、除掉。在这样受浸之后,我们必须是一直背十字架的人。十字架的意思就是我们已经被治死,现今我们仍然必须在那死之下。我们必须看见,今天我们不是一个活的人,乃是一个死的人;我们已经死了。十字架乃是在我们身上。
诗歌四百六十一首第一节说,十字架的意义不是受苦;十字架的意义乃是了结我们的己。我们若活着,事实上我们乃是在死。另一面说,如果我们是在死,实际上我们乃是活着。使徒保罗在罗马八章十三节教导这事:“因为你们若照肉体活着,必要死;但你们若靠着那灵治死身体的行为,必要活着。”我们若仍然在肉体里活着,我们必要死,但我们若整天借着死背起十字架,我们就要活着。
背起基督的十字架作我们的十字架,以对付我们的魂生命─我们的己
我们必须背起基督的十字架,作我们的十字架,以对付我们的魂生命,也就是我们的己(太十六24~26,路九23~25)。我们最难对付的不是我们身体里的罪,乃是我们魂里的己。作过一段时间长老的弟兄们,发现在召会生活中最难的事,乃是对付一些圣徒的个性。照样,作妻子最难对付的乃是她的丈夫。妻子似乎能对付任何事,却不能对付她丈夫的性格和个性。作妻子的与丈夫生活得越久,就越发现她丈夫的个性、性格、和他的所是,都是她的难题。这种难处先造成分居,然后造成离婚。今天在美国有这么多分居和离婚,原因乃是每一个美国人都要自由;每一个美国人都宣称自由是他作人、作公民当得的权利。这指明在美国这样的国家里,虽然有许多基督徒,但很少人是活在十字架之下。很少人死在十字架下,反而大多数的人都很活,并且在肉体里非常活跃。两个仍然活着并活跃的人很难在一起。圣经不仅教训人顺从,也教训人服从(来十三17,弗五21~22,罗十三1)。每一个人都必须服从某一个人。有人教训说没有代表权柄这回事,这是严重的错误。在神的神圣行政之下,有一层一层的代表权柄。若没有服从,就没有十字架。
到了某个时候,主耶稣转向祂的门徒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否认己,背起他的十字架,并跟从我。”在宇宙中有一个经纶。按照神的经纶,祂首先创造人类(创一26~28)。神创造了一切活物,各从其类(21,24~25)。然后祂照着祂的形像,按着祂的样式造人;也就是说,祂乃是按着祂那一类创造人。人是按着神的类被造的,但神创造人的目的不是要用天然的人。祂的目的乃是要用在人里面的祂自己。所以,这人必须死,好叫神能活在这人里面。受造的人应当死,好叫创造的神可以活在受造的人里面。这是借着受造的人死了而完成的,使创造的神能进到受造的人里面,叫他从死里复活。这就是复活,这也就是重生。重生的人是一个活的人,兼有两种性情,就是人的性情和神的性情;也有两种生命,就是人的生命和神的生命。人天然的性情和天然的生命死了,而人的第二个性情,第二个生命却活着。这一种的活,乃是神在复活里,在第二个性情和第二个生命的生活里活。这是神的经纶。基督徒的生活就是死与活的生活,也就是天然的人死了,而神在复活的人里活着的生活。
如果我们对这事不清楚,我们就可能犯许多的错误。我们必须看见神经纶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因素。我们必须看见,当我们受浸时,我们都在浸池里埋葬了。所以我们该留在浸池里,在那里安息、睡觉、死。那个死不是一个快的死。在人的眼中,死几乎是眨眼之间的事,但在神的眼中,死要花很长的时间。我们都已经与基督一同埋葬在祂的坟墓中(罗六4)。那是我们死的开始。那在基督坟墓里开始的死,在已过二十个世纪一直继续着。今天我们仍然在死。凡是还没有死的人,他在召会生活中就会成为制造麻烦的人。召会的众肢体若都死了,都睡在坟墓中,召会生活中就没有难处了。召会中所有难处都来自那些仍然活着的人。
召会生活使我们不断地留在浸池中。留在浸池中死,就是背十字架。背十字架就是对付我们这些人─中国人、墨西哥人、美国人、德国人。十字架对付我们这个人,十字架对付我们的所是;这乃是对付魂。但是许多信徒得救十年或二十年之后,从没有让他们这个人被主摸着。这样的信徒不可能经历生命的长大。只要我们活而不死,我们就不能长大。长大的意思就是有主加到我们里面(西二19)。单单信主是不够的,我们必须经历主将祂自己加到我们里面。但是主很难将祂自己加到我们里面,因为我们太强,太满了;在我们全人里的每一寸空间都是我们的,而不是基督的。因此,主很少有机会将祂自己加到我们里面,结果我们就很少有生命的长大。生命的长大总是在复活里的,而复活不能没有钉十字架。钉十字架乃是复活的开端。一旦我们进到钉十字架里,我们就会达到复活。在复活里,我们享受基督活在我们里面。在复活里,基督不仅活在我们里面,也与我们同活,并且不仅与我们同活,也与我们是一。祂使自己与我们成为一。
按照神永远的经纶,我们这些受造之物应当死,好叫神能进来使我们复活,使我们可以与神同活,使神与我们成为一而活着,这样活着乃是将祂与我们作成一个。林前六章十七节说,“但与主联合的,便是与主成为一灵。”这节里所提到的一灵乃是复活。一灵的意思是一个复活,因为在复活里,基督的灵等于基督的复活。在复活里,这二者乃是一。现在这一切都已经灌输到我们全人里面,但我们仍然坚持要留在旧人里,我们仍然坚持要在旧人里凭我们自己活着。因此,我们不可能有基督徒的生活。在这地上,很难看见有一个人是过着基督徒的生活。我们能看见基督教,但我们看不见一个正确、真正的基督徒生活。正确、真正的基督徒生活乃是受造的人死了,使创造者神能进来,与这死了的人一同生活,就是与他成为一而活着;这完全是在复活里的。在此我们能实化基督徒的生活。这就是为什么主在四福音里,非常强调背十字架这件事。我们必须背我们的十字架,留在已经分派给我们的死里。在我们属人的生命里,在我们天然的生命里,我们一无良善(罗七18)。因此,神不给我们什么,却派给我们死。我们必须留在那里。我们若留在这死里,我们就要被带到复活里,而在复活里,我们要活神,祂要活在我们里面,并与我们同活,祂甚至要与我们成为一而活着。这就是基督徒的生活。
到了某个时候,主耶稣转向祂的门徒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否认己,背起他的十字架,并跟从我。”在宇宙中有一个经纶。按照神的经纶,祂首先创造人类(创一26~28)。神创造了一切活物,各从其类(21,24~25)。然后祂照着祂的形像,按着祂的样式造人;也就是说,祂乃是按着祂那一类创造人。人是按着神的类被造的,但神创造人的目的不是要用天然的人。祂的目的乃是要用在人里面的祂自己。所以,这人必须死,好叫神能活在这人里面。受造的人应当死,好叫创造的神可以活在受造的人里面。这是借着受造的人死了而完成的,使创造的神能进到受造的人里面,叫他从死里复活。这就是复活,这也就是重生。重生的人是一个活的人,兼有两种性情,就是人的性情和神的性情;也有两种生命,就是人的生命和神的生命。人天然的性情和天然的生命死了,而人的第二个性情,第二个生命却活着。这一种的活,乃是神在复活里,在第二个性情和第二个生命的生活里活。这是神的经纶。基督徒的生活就是死与活的生活,也就是天然的人死了,而神在复活的人里活着的生活。
如果我们对这事不清楚,我们就可能犯许多的错误。我们必须看见神经纶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因素。我们必须看见,当我们受浸时,我们都在浸池里埋葬了。所以我们该留在浸池里,在那里安息、睡觉、死。那个死不是一个快的死。在人的眼中,死几乎是眨眼之间的事,但在神的眼中,死要花很长的时间。我们都已经与基督一同埋葬在祂的坟墓中(罗六4)。那是我们死的开始。那在基督坟墓里开始的死,在已过二十个世纪一直继续着。今天我们仍然在死。凡是还没有死的人,他在召会生活中就会成为制造麻烦的人。召会的众肢体若都死了,都睡在坟墓中,召会生活中就没有难处了。召会中所有难处都来自那些仍然活着的人。
召会生活使我们不断地留在浸池中。留在浸池中死,就是背十字架。背十字架就是对付我们这些人─中国人、墨西哥人、美国人、德国人。十字架对付我们这个人,十字架对付我们的所是;这乃是对付魂。但是许多信徒得救十年或二十年之后,从没有让他们这个人被主摸着。这样的信徒不可能经历生命的长大。只要我们活而不死,我们就不能长大。长大的意思就是有主加到我们里面(西二19)。单单信主是不够的,我们必须经历主将祂自己加到我们里面。但是主很难将祂自己加到我们里面,因为我们太强,太满了;在我们全人里的每一寸空间都是我们的,而不是基督的。因此,主很少有机会将祂自己加到我们里面,结果我们就很少有生命的长大。生命的长大总是在复活里的,而复活不能没有钉十字架。钉十字架乃是复活的开端。一旦我们进到钉十字架里,我们就会达到复活。在复活里,我们享受基督活在我们里面。在复活里,基督不仅活在我们里面,也与我们同活,并且不仅与我们同活,也与我们是一。祂使自己与我们成为一。
按照神永远的经纶,我们这些受造之物应当死,好叫神能进来使我们复活,使我们可以与神同活,使神与我们成为一而活着,这样活着乃是将祂与我们作成一个。林前六章十七节说,“但与主联合的,便是与主成为一灵。”这节里所提到的一灵乃是复活。一灵的意思是一个复活,因为在复活里,基督的灵等于基督的复活。在复活里,这二者乃是一。现在这一切都已经灌输到我们全人里面,但我们仍然坚持要留在旧人里,我们仍然坚持要在旧人里凭我们自己活着。因此,我们不可能有基督徒的生活。在这地上,很难看见有一个人是过着基督徒的生活。我们能看见基督教,但我们看不见一个正确、真正的基督徒生活。正确、真正的基督徒生活乃是受造的人死了,使创造者神能进来,与这死了的人一同生活,就是与他成为一而活着;这完全是在复活里的。在此我们能实化基督徒的生活。这就是为什么主在四福音里,非常强调背十字架这件事。我们必须背我们的十字架,留在已经分派给我们的死里。在我们属人的生命里,在我们天然的生命里,我们一无良善(罗七18)。因此,神不给我们什么,却派给我们死。我们必须留在那里。我们若留在这死里,我们就要被带到复活里,而在复活里,我们要活神,祂要活在我们里面,并与我们同活,祂甚至要与我们成为一而活着。这就是基督徒的生活。
把我们的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都钉十字架,以对付我们罪的身体
人有三部分─灵、魂、体(帖前五23)。按照圣经中的事实,虽然神定罪了罪人,撒但也败坏了人,但在神的经纶里,神在我们灵的四周划定了界限,使撒但不能进到我们灵里。撒但能败坏我们的体和魂,但神限制撒但的败坏只能在我们人的这两部分里,祂为自己保留了我们的灵。当神进到我们里面,祂乃是进到我们的灵里。撒但进来败坏了我们的魂和体。在伊甸园里,蛇来败坏夏娃和亚当(创三1~7)。首先,它败坏他们的魂,就是他们的心思;然后他们吃了知识树的果子,就使他们的体败坏了。罪被带进身体里,使身体成为肉体,满了邪情私欲;但灵却蒙神的保守,因此我们还有可能悔改。悔改是从灵的一部分,就是从良心开始的。传福音最好的方法是激动人的良心,使他们看见他们在神面前是有罪的。根据这样的看见,他们就能够悔改。悔改是从我们的良心开始的,而我们的良心乃是灵的一部分。因着在人的灵里有良心的存在,所以中国哲学家说,在人的里面有一部分,他们称之为“明德”。在他们的逻辑里,他们发现在堕落的人里,有一部分是保留给神用的。
主耶稣告诉我们,我们必须背十字架,以对付我们的魂,我们的己(太十六24~26,路九23~25)。以后保罗说,他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加二20上)。没有一个人能钉死自己,钉十字架必须有别人帮助。一个人可能用许多方法自杀,但没有人能钉十字架自杀,因为没有人能钉死自己。但是加拉太五章二十四节说,“但那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都钉了十字架。”虽然我们不能钉死自己,但我们能把我们的肉体,就是我们堕落的身体,连同肉体的邪情私欲钉十字架。这就是对付罪的身体。在罗马六章六节保罗写着说,“知道我们的旧人已经与祂同钉十字架,使罪的身体失效〔或,被解雇,失业,不活动〕。”然后在加拉太五章二十四节保罗说,我们必须钉死我们的肉体。这与罗马八章十三节相符合:“因为你们若照肉体活着,必要死;但你们若靠着那灵治死身体的行为,必要活着。”我们若借着内住的灵治死我们堕落身体的行为,我们就不仅要活着,并且神圣的生命也要灌输到我们必死的身体里(罗八11)。这就是胜过罪。我们胜过罪,不是说我们就能征服罪;我们胜过罪乃是我们留在十字架下。在整天之中,我们需要凭着重生的灵,靠着内住之灵的帮助,将基督的钉十字架执行在我们的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上。
保罗在加拉太五章二十四节的话指明,在我们堕落的肉体里,就是在我们罪的身体里,有两类的东西。第一类乃是我们的愿望,或我们的邪情。第二类乃是我们的私欲,也就是邪恶的愿望,结果带来邪恶的行动。我们首先有愿望,然后这愿望将我们引进私欲;因此,私欲比愿望或邪情更坏。我们必须将我们堕落肉体的这二类东西钉死十字架。首先,我们必须钉死我们属肉体的愿望,然后我们必须钉死我们属肉体的恶,也就是我们的私欲。
在福音书里,马太十六章二十四节告诉我们,我们必须背十字架。也就是说,我们必须不断地将基督的死置于我们的己,我们的魂上。然后在书信里,使徒告诉我们说,我们必须借着操练我们的灵,凭着圣灵,就是内住之灵,作我们极大的帮助,而继续不断地钉死我们属肉体的愿望和私欲。加拉太五章十六节和二十五节告诉我们,要凭灵而行,凭灵而活。然后我们必须钉死我们的肉体,连同肉体的邪情私欲,就是说,我们必须治死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我们仍然是堕落的,所以我们不能凭自己作这事;我们必须凭内住的灵作这事。我们有另外一位住在我们里面。终极完成的神活在我们里面作为那灵,并且我们有一个器官,就是我们的灵,是神所保守的,甚至有神内住其中。因此,我们不该留在我们的肉体里。反而,我们必须从我们的肉体回到我们的灵里。我们必须操练我们的灵,然后内住的灵就会帮助我们,一直将基督的死置于我们的肉体,并置于我们肉体的邪情私欲。这样,我们就会杀死罪的一切凭借和一切器官。罪就会失业,我们就会从罪得释放。因此,对付我们的魂,并对付我们属肉体的身体这两件事,都是借着十字架。我们要对付魂,就必须背起基督的死,不容让我们的己活着。我们该一直提醒我们的己,浸池乃是埋葬己的坟墓,是己该留的地方。这就是将十字架置于我们身上,也就是背十字架。不仅如此,每一天我们都必须操练我们的灵,凭着内住之灵的帮助,将我们肉体的每一部分治死。然后,我们的魂和我们罪的身体就会被了结。这就是过得胜基督徒生活的路,这也就是基督徒的生活。
我们若实行这两件事,毫无疑问的,我们就是在复活里;在复活里我们就会享受神作终极完成的那灵,祂是那是灵的基督,作经过过程之三一神的具体化身。这就是神的经纶。
主耶稣告诉我们,我们必须背十字架,以对付我们的魂,我们的己(太十六24~26,路九23~25)。以后保罗说,他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加二20上)。没有一个人能钉死自己,钉十字架必须有别人帮助。一个人可能用许多方法自杀,但没有人能钉十字架自杀,因为没有人能钉死自己。但是加拉太五章二十四节说,“但那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都钉了十字架。”虽然我们不能钉死自己,但我们能把我们的肉体,就是我们堕落的身体,连同肉体的邪情私欲钉十字架。这就是对付罪的身体。在罗马六章六节保罗写着说,“知道我们的旧人已经与祂同钉十字架,使罪的身体失效〔或,被解雇,失业,不活动〕。”然后在加拉太五章二十四节保罗说,我们必须钉死我们的肉体。这与罗马八章十三节相符合:“因为你们若照肉体活着,必要死;但你们若靠着那灵治死身体的行为,必要活着。”我们若借着内住的灵治死我们堕落身体的行为,我们就不仅要活着,并且神圣的生命也要灌输到我们必死的身体里(罗八11)。这就是胜过罪。我们胜过罪,不是说我们就能征服罪;我们胜过罪乃是我们留在十字架下。在整天之中,我们需要凭着重生的灵,靠着内住之灵的帮助,将基督的钉十字架执行在我们的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上。
保罗在加拉太五章二十四节的话指明,在我们堕落的肉体里,就是在我们罪的身体里,有两类的东西。第一类乃是我们的愿望,或我们的邪情。第二类乃是我们的私欲,也就是邪恶的愿望,结果带来邪恶的行动。我们首先有愿望,然后这愿望将我们引进私欲;因此,私欲比愿望或邪情更坏。我们必须将我们堕落肉体的这二类东西钉死十字架。首先,我们必须钉死我们属肉体的愿望,然后我们必须钉死我们属肉体的恶,也就是我们的私欲。
在福音书里,马太十六章二十四节告诉我们,我们必须背十字架。也就是说,我们必须不断地将基督的死置于我们的己,我们的魂上。然后在书信里,使徒告诉我们说,我们必须借着操练我们的灵,凭着圣灵,就是内住之灵,作我们极大的帮助,而继续不断地钉死我们属肉体的愿望和私欲。加拉太五章十六节和二十五节告诉我们,要凭灵而行,凭灵而活。然后我们必须钉死我们的肉体,连同肉体的邪情私欲,就是说,我们必须治死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我们仍然是堕落的,所以我们不能凭自己作这事;我们必须凭内住的灵作这事。我们有另外一位住在我们里面。终极完成的神活在我们里面作为那灵,并且我们有一个器官,就是我们的灵,是神所保守的,甚至有神内住其中。因此,我们不该留在我们的肉体里。反而,我们必须从我们的肉体回到我们的灵里。我们必须操练我们的灵,然后内住的灵就会帮助我们,一直将基督的死置于我们的肉体,并置于我们肉体的邪情私欲。这样,我们就会杀死罪的一切凭借和一切器官。罪就会失业,我们就会从罪得释放。因此,对付我们的魂,并对付我们属肉体的身体这两件事,都是借着十字架。我们要对付魂,就必须背起基督的死,不容让我们的己活着。我们该一直提醒我们的己,浸池乃是埋葬己的坟墓,是己该留的地方。这就是将十字架置于我们身上,也就是背十字架。不仅如此,每一天我们都必须操练我们的灵,凭着内住之灵的帮助,将我们肉体的每一部分治死。然后,我们的魂和我们罪的身体就会被了结。这就是过得胜基督徒生活的路,这也就是基督徒的生活。
我们若实行这两件事,毫无疑问的,我们就是在复活里;在复活里我们就会享受神作终极完成的那灵,祂是那是灵的基督,作经过过程之三一神的具体化身。这就是神的经纶。
在基督的钉十字架下生活行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