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537
里面生命的各方面─三而一的人
一
受造之人是三部分,有体、有魂并且有灵,为着成全神的计划,并得享受神作供应。
二
身体乃是外面部分,借此人有物觉功能;使人接触物质世界,将人自己显于体形。
三
魂乃是人里面部分,是人自己,给人自觉;借此人在心理方面,能以接触精神世界。
四
灵乃是人最深部分,在人深处给人神觉;使人借此能接受神,且能接触属灵世界。
五
在人魂中有三部分:心思、意志以及情感;这是人的各种功能,用以成全人的意愿。
六
在人灵里也有三部:交通、直觉以及良心;借此人能与神交通,也能敬拜并接受神。
七
人须运用魂的各部,将神所是全都拣选;并用灵来将神接受,且借身体将神彰显。
八
人灵需要神来重生,得着神的非造生命;人魂需要神的变化,体需变成基督荣形。
九
借着这些神圣工作,人在他的每一部分,都得与主完全调和,并能完全彰显主神。
读经:
帖前五23 且愿和平的神,亲自全然圣别你们,又愿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们主耶稣基督来临的时候,得以完全,无可指摘。
人的三部分─灵、魂与体
帖前五23 :“且愿和平的神,亲自全然圣别你们,又愿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们主耶稣基督来临的时候,得以完全,无可指摘。”人有三部分:灵、魂与体。人很容易把灵与魂搞混了。有些人以为灵与魂是同义辞,但神的灵在神的话中清楚陈明,灵与魂乃是两个不同的实体,并且我们人有三部分。这三部分由两个连接词连在一起:“灵、与魂、与身子。”在希腊原文里也是如此。文法结构清楚地指明,灵与魂不同,正如魂与身子不同一样。魂不是体,灵也不是魂。这些乃是“一个”人的“三个”不同的部分。
另有一经节,就是来四12 ,指明我们人的这三部分,以及它们之间的不同:“因为神的话是活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锋利,能以刺入、甚至剖开魂与灵,骨节与骨髓,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魂与灵不是“一个”实体,因为这节指明它们可以被剖开。
路一46~47 ,我们也能看见灵与魂的不同。马利亚说,“我魂尊主为大,我灵曾以神我的救主为乐。”首先她的灵曾以神她的救主为乐,然后她的魂尊主为大。这些是由她两个不同的器官─她的灵与她的魂所作的两件事。
腓一27 进一步向我们启示,灵与魂不是一个实体,乃是两个实体。这节说,在为福音努力时,我们必须“在一个灵里站立得住,同魂”。我们可能“在一个灵(不是圣灵,乃是我们人的灵)里”,却没有“同魂”。这些是两件不同的事,与我们两个不同的部分─灵与魂─有关。
所以按照圣经,人有三部分,主要由灵、魂、与体所构成。这对于我们有分于三一神是很基本的。
灵的三部分─良心、交通和直觉
魂中的三部分─心思、情感和意志
魂也有三部分。主要的一部分,心思,是为着思想、筹算(诗十三2 )、知道(诗一三九14 )、以及想念(哀三20 )。在心思里我们有思想、主意、观念、推理、明白、知识等。魂的另一部分,情感,是为着我们爱(撒上十八1 ,歌一7 )或恨(撒下五8 ),喜欢或不喜欢,欢喜(赛六一10 ,诗八六4 )或苦恼(撒上三十6 ,士十16 )。我们情感一切的感觉,无论积极的或消极的,都是在我们魂里的这一部分。意志也是魂的一部分,我们借着这部分有自己的目的和选择(伯七15 ,六7 ),并且立定心意(代上二二18 )。当我考虑或推想时,是用心思。当我感觉快乐或忧愁时,是在情感里。当我决定作一件事时,乃是意志在作用。心思、情感和意志,乃是魂的三部分。
人各部分的目的
我们身体的目的是为着我们的生存。凭着我们的身体,我们才能有形体并实际的为主生存并生活。我们的身体是为主,主也是为我们的身体(林前六13 )。主给我们预备了身体(来十5 ),使我们能为祂生存并生活。因此,我们必须将我们的身体献上给主(罗十二1 ),并在我们的身体上荣耀祂(林前六20 )。
在神的定意里,我们心的目的乃是爱祂。可十二30 说,“你要全心…爱主你的神。”我们的心乃是爱的器官,是神为我们预备来爱祂的。我们灵的目的乃是接触主(约四24 ),接受祂(林前六17 ),并盛装祂(提后四22 )。我们的心是爱的器官,而我们的灵是接触、接受并盛装的器官。我们的心所爱的主,乃是由我们的灵所接触、接受并盛装的。这样,我们魂的目的是什么?魂的主要目的是返照并彰显主。林后三18 在原文里有返照的意思。我们的魂,就是我们的人位或我们的人格,像镜子一样,必须是返照并彰显主的器官。因此我们以我们的心爱主,以我们的灵接触、接受并盛装祂,并且以我们的魂,在我们一切所想、所喜爱、以及所决定的事上,在我们一切的所是和所作上,返照并彰显祂
(《人的各部分》一至六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