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〇问
保罗说,他操练对神对人常存无亏的良心。我们怎么知道该对付的是什么?
 
答:
圣经太五23~24有一个原则,就是我们若得罪了人,就当到那人面前去认罪。我们不仅向主认罪,也要向那位被得罪的人认罪。假设我向一位弟兄发怒,当我去接触主时,我的良心就定罪我,我必须说,“主,赦免我,我向某某弟兄发怒。”我也必须到弟兄那里去,求他赦免我在那件事上向他发怒。
我们若遵行这个原则,我们的良心就是清洁、无亏的(徒二四16)(生命信息上册,五三页)。
参读:《生命信息》第五章
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