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〇一问
人如以马太五章三十至四二之经节,而迫我至万不得已时,宜以何法应之?
 
答:
山上教训是我们所应当逐字遵守的。凡能遵守时,都当遵守。究竟,这不是一个律法,当主的十字架深在人心里作工后,遵守这几节好像是一件很天然的事。我们终不至有“万不得已”之时。因为林前十13。我们若相信这节的经言,主必定开路(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七册,一一一页)。
参读: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七册,基督徒报(卷五),问答(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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