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这节记在约翰七章。主的弟兄(一)是不信的(约七5 ),(二)所劝勉的是错误的(约七4 ),(三)并非欲主入都守节,不过要祂在都中自炫(约七3 )而已;所以,主不听他。并且,主耶稣的死是有定期的(但九26 ),犹太人此时正伺机杀主(约七1 ),主耶稣偶一不慎,就不能有十字架上的死──这是外邦人的刑罚,犹太人的法子是用石头。祂的弟兄之意以为:主不必怕犹太人,应当趁节期之机,入京显明其大才。这是撒但的摧促,故我们的主不听从。十节更记其他的理由。我们的主上京不是明去,究也不是暗去,不过似乎是暗去而已。他自己谨慎,因为犹太人或将在路上杀之,使之不得入京;这样,则违反路十三33 了。至于祂所以后来又去者:(一)因为祂的时候已到,(二)因为祂弟兄去了,祂能安静独往,不受人的注意,(三)约翰表祂为神,神不能受人的支配指教。这里有个教训:主虽自知应当上京,父未指示祂,祂却待时而动;祂虽上京,究非听其弟兄之言而往,乃是因着父命。我们应当效法这个(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七册,一〇八至一〇九页)。
参读: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七册,基督徒报(卷五),问答(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