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三五问
耶稣受死的时日,我闻有谓由美国一个著名的大解经家,的确的考查,实在是死于纪元后三十年四月五号礼拜三上午九点至下午六点,然而现今教会总是记念于礼拜五;且照约翰十九章三一节所说,明明是今时的礼拜五。但是于约翰二十章一节说七日的第一日(即礼拜日)清早,天还黑的时候,已不见耶稣在墓了;想必是已在半夜复活。若果然是礼拜五,则耶稣是死于那日的下午申初,想必要到平黑才被葬到坟墓去。照此算来,耶稣在坟墓怎有三日三夜呢?实在是一昼一夜半罢了。这两个日期,究竟何者属实?
 
答:
主耶稣死于拜五的理想是出自罗马教,相信圣经的圣徒早已否认了,所惜的,普通人尚受其遗毒,而不能自己。至于拜三的理想,各国的解经家,亦多有作此想的;然而,又不免使主耶稣不只三日三夜在地的中心。圣经的话是最靠得住的;我们看圣经自己的见证。太十二40说,“人子也要…三日三夜在地里头;”十六21说祂要在“第三日复活。”我们合看这两处圣经就知道:主耶稣所说的三日三夜并非绝对的,不过是第三日而已。路加二十四章述说,主耶稣在复活日遇见二门徒往以马忤斯,他们述说主耶稣的死时,就说,“这事成就,今日是第三日了。”(路二四21,原文比较英文)“今日”是复活日。主耶稣在祂死后第三日复活。这是路二四21说的。主耶稣是在七日的第一日(礼拜日)复活的。前三日就是七日之第五日;就是我们的礼拜四。主耶稣是在礼拜四死的。如此,与三日三夜的话也没有冲突。拜四(的一部分)、拜五、拜六,共三日;拜四、拜五、拜六,共三夜。至于“过三天复活,”(可九31)和“第三日复活,”也是没有相反的。王上十二5说,主说“过三天”再来(原文);十二节说,主所说的就是第三日再来。所以,按着圣经的算法,“第三日”就是“过三天。”圣经并没有命我们守什么“受难节、”“复活节,”这不过是世人的发表,以娱乐肉身,于灵性毫无益处。圣经所命的,就是在晚餐里记念主(林前十一24~25)而已(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七册,一二九至一三一页)。
参读: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七册,基督徒报(卷五),问答(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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