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六三问
顺服与顺从有何不同?
 
答:
顺服是态度问题,顺从是行为问题。妻子要顺服丈夫。比如有一个不信的丈夫,叫一个信主的妻子去拜菩萨。在这种情形下,作妻子的可以顺服而不顺从。顺服,就是有温柔顺服的态度;不顺从,就是不照丈夫的话去作。有一个作丈夫的叫信主的妻子去跳舞,他的妻子说,我巴不得跟你去,但是我实在对不起你,我作不到。这样的事不要顺从,但仍要顺服。在有些事上,我们只能顺服,不能顺从。但我们的态度一定要柔软,要温柔。你要问自己柔软不柔软,温柔不温柔?你的灵如何?这乃是一个大的问题。有时候在行为上固然不应顺从,但在态度上,总要温柔顺服。
对于政府,你能听从,就听从,不能听从,仍要顺服。如果你因不能顺从,政府要没收你的家产,你就笑笑,让他作。对于父母,要听从并顺服。假若今天在教会中的弟兄姊妹,能够彼此顺服,那光景不知有多美好。在家庭中能有顺服的态度,就能省许多事。如果一件事是不对的,你不可发怒,人的怒气永远不能成全神的义。你即使不能顺从,也必须顺服。你们要彼此顺服;彼此对待的态度必须柔软,声音不可如铜钟。如果一个家庭里都是骨头,没有肉,孩子不顺服父母,妻子不顺服丈夫,这个家就一点都不能和乐。我常去人的家中作客,很少看到有和气的,这都是因为不懂得顺服。
求主施恩给我们,使我们有一个顺服的灵。要有顺服的灵,必须要经过主的十字架对付。作没有错误的人并不容易,我们常以错误的态度去作一件正当地事。摩西骂以色列人说,你们是背叛的百姓(民二十10)。摩西的错是在态度上,而以色列人的错是在行为上。我们每天要学习在行为上作无错的人,并且在态度上作无错的人。我们在各面,都要学习顺服(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二十二册,一九二至一九三页)。
参读: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二十二册,《特会、信息、及谈话记录(卷二)》第四十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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