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二二问
一个弟兄就可以与教会合一,一合一就有权柄,那一个合一是指什么合一呢?
 
答:
这个合一乃是“认同”(identification)。严格来说,不只一个人不能自称为教会,就是上海有一千六百多人,全数加起来,称自己是教会,这也是同样的狂傲。启示录七章说到,穿白衣到宝座面前的人,其数目是数不过来的。整卷本启示录里,最大的数目乃是两万万;可见那数不过来的数字比两万万还要多,必定是在两万万以上。中国的人口只有五万万,或者四万万五千万,如果其中三千人立起旗号来说,我就是中国,这算是什么话?所以,到底是不是教会,并不是人数的问题。
如果我在神面前是被圣灵管治过的,是学习交通的;不但弃绝自己,并且弃绝个人主义,我是受过对付的;这样我就是与教会合一的。今天不管你的人数有多少,若与那个全数比一比,你还不算多。问题是你和神所有的子民是否一样?若是一样,那么你一个人也可以说是教会;不然的话,就是有一千六百人也不能说是教会。人在圣灵里,就能与教会合一;人不在圣灵里,就没有教会的合一。没有教会的合一,就是人数比一千六再多十倍,也不能说是教会。
神要把我们自己打碎;个人主义不能存在,我们不能凭自己的意思作人,我们身上硬的壳子要打破。身体乃是一个感觉的问题。一个人要被神带到一个地步,他自己能够感觉到,他自己就是教会。这个就是我们所说的“身体的知觉”(body conciousness)。我能够达到一个地步,我能够感觉到我就是身体。这就好像你的肢体一动,就是你的身体动。这是很实际的。主向保罗说,你用脚踢刺是难的(徒二六14)。保罗也许只记得他逼迫司提反,他不知道他在逼迫司提反时,就是在逼迫主。以后他就了解,他逼迫司提反时,事实上不是逼迫他,乃是逼迫主。所以后来保罗说,一个肢体受苦,全身都受苦(林前十二26)。我们要问,如果全身喜乐的时候,一个肢体喜不喜乐?全身受苦的时候,一个肢体受不受苦?我们今天要学习站在一个接受的地位上,在身体里接受其他肢体。骄傲是在败坏之前(箴十六18)。那些坐在高高的审判座上的人,定规不是赛跑的人。只有接受的人,只有谦卑的人,只有从宝座上下来的人,才能够与别人、与教会认同,才能有identification;不然的话,其他的合一都不过是外表的工夫(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一册,三五六至三五八页)。
参读: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一册,《倪柝声恢复职事过程中信息记录》第三十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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