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按着神在教会里安排的情形来看,如果在一个地方有几个弟兄在那里起首聚会,也有人在那里负责,等一等有更好的人来的时候,我想,在我们中间应当作到一种地步,弟兄们总能让更好的人来负责,而自己站在听话的地位上。
保罗说,在我们中间没有这样的规矩。神的众教会也没有这样的规矩(林前十一16 )。所以,我们不喜欢有遗传,但是我们喜欢有规矩。因为一个教会是这样作,就自然而然别的教会也是这样作,这是最美丽的事。前些日子,你在那里负责。过些日子,有弟兄迁来的时候,你起来退让,这是好的事。“弟兄!你来作,我作听话的人。”这不是消极。许多人一不作,就像路人一样,什么都不管。你说,“我乐意帮你作事。你在这里作,你是在我前面的人。”如果各教会都这样作,你就看见说,在教会里好像有这样的规矩。许多年纪轻的弟兄,在后面的弟兄,一碰着前面的弟兄,就能够请他们出来。神的儿女能够学习认识更高的权柄,一碰着就能够认得出来。像那一种乱糟糟的情形,总不应该。有三五个弟兄在一起出去,有三五个弟兄在房间里谈话,自然而然有人在那里带领,有人在那里跟从。总是在每一件事情上,无论大事小事,神是在那里主持秩序。神是有秩序的神,我们也要学习秩序。所以,对于教会的事更是如此的了。有弟兄在那里负责,另外一个弟兄进来,你自然而然知道他是在你的前面。如果不认识,是出大毛病。你认识,你带领他和弟兄们认识,你尽力量一步一步的退。如果这一个能够在各地成功作一个规矩,那是好看的事。这是神的教会。总是有神权柄的人应该在前面
(《教会的事务》二六五至二六六页)。
参读:《教会的事务》第十三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