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几篇说到召会组织的五个原则,那五个基本的点看清楚以后,我们要来看召会组织的实行。这虽然好像是外面的研究,但实在与我们的事奉和生命有极大的关系。有的人以为,只要我们够属灵,那些召会的组织等外表的问题,不必多加深入。这虽然也有相当的理由,但这个态度是不对的,因为我们不能否认,凡是忽略召会组织问题的人,在事奉及生命上定规受亏损。
在圣经里,虽然我们找不出召会组织的宪章,但圣经里的确有召会组织这事实。比方,我们这个人一生下来,虽然没有带下任何规条,但因着我们是活的人,里面自然有其定理、定律。只有人工的才需要规条、规例。同样的,因着召会是活的,所以圣经对召会的组织,并没有任何的定规。然而,虽然召会没有明文的组织条例,但因着她是活的,我们至少也得像医护人员解剖人体一样,来研究她。
虽然我们不能为身体的构成,立下什么规条和宪章,但我们都当明白身体里每一部分的功用,和其各肢体间相互联结的情形,好来维持身体的健康。对这个身体结构的情形,不仅医生需要知道,更是每一个人都该知道的;照样,对召会的组织,不仅作主工的人需要知道,就是每一个健全的基督徒也都必须明白。
这方面的路线,从前的话语职事,第四至七期,略略题过,可以作为参考(见话语职事合订本,第一辑,一一○至一一九、一四三至一五二、一八○至一九一、三一九至三三○页)。
身体这一个组织,固然有其成分,召会这一个组织,也有其基本成分。召会的基本成分,就是有神生命的人,也就是那些“神调上人,人调上神”的人。对于召会的基本成分,有两种说法。一种是浅的说法,说召会的成分,就是有神生命的人;这里不是指挂名的基督徒,因为挂名的基督徒是基督教的成分,不是召会的成分。另一种深的说法,说召会的成分,乃是神加上人或者人加上神。仅仅有人,没有召会;仅仅有神,也没有召会。召会乃是人和神二者的调和;在召会的成分里有神,在召会的成分里也有人,二者缺一不可。
召会乃是由两个成分组成的,一个是神,一个是人;必须两者具备,并且是调和在一起的,才是召会。当我们说到召会的组织成分时,不能仅仅说到得救的人,因为那还不够,还必须加上那个深的说法,就是人调和着神。
在召会组织成分里的神,不是创造的神,乃是与人调和在一起的神。作为召会组织基本成分的神,乃是那位成为肉体,从死里复活的神。这位成为肉体,死而复活的神,是两个成分所组成的,一个是神,一个是人。许多得救的人,开始的时候,都以为他所得着的救主,仅仅是神而已。不错,在成为肉体以先,神仅仅是神,但在祂死而复活之后,神里面有人,人里面有神。如果再仔细深入一下,在这位神的过程里,有成为肉体,死与复活,并升天等成分。总而言之,我们要认识这位作为召会组织基本成分的神,不仅仅是神,乃是神和人二者的调和。
我们要认识召会的组织,就必须认识神和人乃是其基本成分。召会的成分里有人,召会不能抹煞人;如果把人从召会里抹煞了,召会就根本不存在。但如果召会里只有人,没有神,那也就不是召会了。如果把人抹煞,全靠灵的话,那个灵绝不是成为肉体的灵。如果你要认识神,需要到召会来,如果你要认识人,认识一个正确的人,你也必须到召会来。召会乃是神与人调和的地方。所以凡召会的事,没有那一点、那一方面是能缺少人的。召会这个东西,乃是神与人的二性品。我们认识了这一点,许多召会里的问题,就自然没有了。我们不是仅仅在研究召会的表面,我们乃是要找出其基本的原则。
圣经给我们看见,即使是召会中设立长老的事,也是神与人,人与神调和的事。一面,神在一班弟兄们身上工作,使他们生命长进;一面,神也藉着使徒与圣灵配合,来设立他们作长老(徒十四23,二十28)。在设立时,固然需要祷告,来寻求圣灵的引导,但也必须应用人的眼光和判断。当你必须去设立一位长老时,你要对主说,“主啊,你不自己直接设立长老,你乃是把设立长老的事托付给人。然而主啊,在这事上求你自己作主。”
这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历代召会里许多的行动,不是偏这一面,就是偏那一面;有的偏于属灵,有的偏于理智。这些都是错误的。“神”必须藉着“人”来治理召会;但在治理的事上,人要服在神的权下,要让神掌权。我们若是摸着圣灵的感觉,就会看见召会中的每一件事,都是神调着人作的。新耶路撒冷的原则也是这样,在新耶路撒冷里,乃是神与人同住。
召会的两面,是指宇宙的一面,和地方的一面。召会的基本成分,乃是神与人的调和;但召会在宇宙中的存在和显出,却有两面的讲究,一面是宇宙的,一面是地方的。就召会本身来说,召会不是一个地方的;召会乃是宇宙的。在宇宙中只有一个召会,像在宇宙中只有一位基督一样。在宇宙里只有一个元首,一个头,就是基督;在宇宙里也只有一个身体,就是召会。
千万不要把召会看作是地方的;召会不是地方的,召会完全是宇宙的。然而,召会在今时代里的出现,乃是地方的,因为召会的出现是一地一地的。这好比天空的月亮一样,月亮虽然只有一个,但在我们这地方出现,也在另外一个地方出现。实在是一个月亮,但牠的出现却是在许多地方。所以,说到召会的组织,就必须看见,召会有宇宙一面的讲究,也有地方一面的讲究。
在宇宙里的召会,就是召会本身;在地方上的召会,乃是召会的出现。召会在一个地方上的出现,就是召会在那一个地方的代表。这一个地方上的出现,就是召会在这一个时候,在这一个地方的代表。换句话说,召会在这里乃是由这个出现来完全代表。故此,圣经一面提到召会是独一的(弗一22~23),一面又说到召会是众多的。譬如,在亚西亚的七个召会(启一4),“七个召会”是多数的。说到召会是单数的,那是指宇宙一面说的;说到召会是多数的,那是指地方一面说的。就着宇宙召会来说,是一个;就着在地方上的出现来说,是千千万万个。若是我们对此没有清楚的认识,看见召会宇宙的一面和地方的一面,就会产生很大的问题。
一般所谓“天主公教会”的“公”字,就是“catholic”。这一个就是罗马天主教把“宇宙”那个辞,拿去错用了,把召会宇宙的一面错用了。他们把宇宙的召会,用在地方的出现上,是错误的。“catholic”这个字,可以翻作“大同”,或“天下一统”。然而,召会在地方上的出现,不能一统,不能大同。召会在地方上的出现,是一地一地的,如在耶路撒冷的召会,在安提阿的召会,在以弗所的召会,在台北的召会,在伦敦的召会等。这些地方召会不能一“统”,一“统”就有一个错误的组织。罗马天主教把一个个的地方召会,弄成了一统天下的样子。那是错误的。
我们要知道,在罗马天主教里,并不是百分之百都是异端,其中也有相当成分的真理,只不过是把面酵调到了细面里;细面是真理,面酵就是异端。罗马天主教引用召会的宇宙性,一面来说是有其根据的,但其错误乃在于把召会的宇宙性,延用到地方上。召会的宇宙性不能用在地方的出现上,因为召会的宇宙性,是指召会的本身,而不是指她的出现。若是把召会的宇宙性用在出现上,那就会变作“catholic”,变作一统的召会,就是所谓的“公教会”。这样一统的结果,就产生一个天主教的京城,就是今天的梵谛冈,天主教的教廷。全世界千千万万地方上出现的天主教团体,都在这个一统之下,受教廷的统治辖管。这乃是个特大的错谬,绝不是召会宇宙的一面。那样的结果,使召会在地方上的出现,失去其地方性,也失去她和元首之间直接的交通,并且失去圣灵要召会在地方上出现的自由。
这样看来,召会是不是一个呢?你不能不说她是一个。既是一个,那么台南、台北的召会该不该分开呢?若是该分开,那怎么又是一个呢?是台南管台北,还是台北管台南呢?就因为这样一个问题,而有了罗马天主教;在一统中产生一个错误的组织,有分级分等的会。上级的会管治下级的会,一直往上发展的结果,就有了教廷;错误就在这里发生。这是罗马天主教忽略召会在地方上出现的独立性,也就是他们把召会的宇宙性和地方性混为一谈。这实在是一个大难处。
当我们来看召会组织的问题时,首先要认识召会的基本成分。其次,要认识召会基本的两面。一面,召会是独一的,但另一面召会在出现上,不是独一的,乃是一地一会,是千千万万个。换句话说,召会是宇宙性的,但在出现上却是地方性的。在圣经里,你看不见神把一个地方召会,摆在另一个地方召会之上;你更找不出神在许多地方召会中,选择一个召会作中心、作总会。在耶路撒冷的召会不是总会。在安提阿的召会也没有变作外邦召会的总会。
所以在圣经里,我们看不见一个上级召会,更看不见一个总会。即使到召会最荒凉的时候,主写七封书信给七个地方召会时,仍是把每一个召会摆在平等的地位上。有的人画圣经的时代图表时,常喜欢把亚西亚的七个召会,画成一个灯台有七个灯盏。你若问他说为什么是一个灯台、七个灯盏?他就说,这一个灯台就是一个总会,七个灯盏就分作七个召会。若是那样,那个图是错误的,那个示意是不正确的。启示录的七封书信,给我们看见,主是把各地的召会,都摆在平等的地位上,要她们一个个直接向主负责,没有那一个要向另外一个负责。每一个在主面前都一样,没有一个在另外一个之前。以弗所不负责士每拿,士每拿也不能管别迦摩,别迦摩更不在推雅推喇上头;可以说,彼此各不相辖制。
这些年来,我们实在担心许多新蒙恩的弟兄姊妹,里面有一个错误的观念,以为台北是总会。台北是一个大的地方召会,但不是总会;在圣经里,没有总会的观念。我们不能根据召会宇宙性的一面,就延伸召会统一的问题,没有这件事。召会是一个,乃是指召会本身说的,但召会在出现上是地方性的,有千千万万个。这两面的原则,我们都要抓牢,否则一定出问题。
不仅罗马天主教、希腊正教有这样一个大的错谬,甚至今天的更正教,也深受那个思想的影响,都有他们的总会,使召会在地方上的出现,多少失去了那个地方性。一个大的地方召会,扶助、帮助一个小的地方召会是可以的,但是在那里居一个地位,是高过那个小的地方召会,而要辖管那个小的地方召会,那是错误的。
因着召会有两面的讲究,所以其组织也有两面,一面是宇宙召会里的,一面是地方召会里的。当然,宇宙的召会总是包括着地方的召会,但在组织上还是有两面的讲究。
使徒是宇宙召会组织那一面里的人,圣经里找不出地方召会里有使徒。在安提阿的召会中,有申言者和教师,但在安提阿的召会中,没有使徒(徒十三1)。使徒是宇宙性的,不是地方性的。另一面,长老和执事明显是地方的。不是在高雄作长老的,到台北来还是长老;不是长老一旦挂在身上,就无论走到那里都是长老。没有这样的事。一个人在高雄是使徒,在台北还是使徒;但一个人在高雄是长老,到台北可能连执事都不是。这些地方的职分,不是永远的职分;然而,使徒职分却是不分地区的。
不论是在宇宙召会,或地方召会中,其组织的基本成分,总是有生命的人;但在职分方面,却有分别。使徒完全是属于宇宙性这一面的,而长老和执事,则完全是属于地方性一面的。这是不能混在一起的。
召会里面的组织,不仅有宇宙和地方的分别,也有职分和恩赐的分别。譬如,长老或执事不是恩赐,这是一个职分。然而,这里有一个人,能替神作出口,作申言者讲道,这就不是职分,而是一个恩赐。凡是职分的,都是在行政那一面;凡是恩赐的,都是在属灵的这一面。换句话说,职分是为着行政、管理的;恩赐是为着属灵建造的。这两面很相联,但这两面相当有分别。
从宇宙和地方来说,使徒和长老、执事不能列在一起。使徒是宇宙的,长老和执事是地方的;但从职分来说,使徒、长老、执事是列在一起的,因为使徒也是一个职分。保罗说,他得了使徒的职分(罗一5)。圣经从来没有说,申言者、教师、或传福音者,是一个职分。使徒所以是职分,因为使徒和召会行政是有关的。在召会行政方面的职分,以使徒为最高,再次就是长老,然后是执事;这些都属于职分方面的,都关乎召会的行政。
在恩赐这一面,也有一个小的分别。有的恩赐是召会的恩赐,有的恩赐是个人的恩赐。召会的恩赐,就是神给召会的恩赐;个人的恩赐,是神给个人的恩赐。神给召会的恩赐乃是一些人;这是以弗所四章所说的,基督升上高天之后,就把各样的恩赐赐下来,就是把恩赐赐给召会。祂所赐给召会的这些恩赐,有的是使徒,有的是申言者,有的是传福音者,有的是教师(11)。基督把这些人当作恩赐赐给召会,这是召会所得的恩赐,称作召会的恩赐。
个人所得的恩赐,乃是属灵的机能,就是属灵的本能。神藉着圣灵,把一个作教师的本能赐给人,那个本能就是神给人的一个恩赐。这些恩赐,称作个人所得的恩赐。在这些个人的恩赐里,还分作平常的恩赐和神奇的恩赐。平常的恩赐,是罗马十二章所说的,甚至我们爱别人都是一个恩赐。我们到火车站去给弟兄们送行,都是一个恩赐,是平常的恩赐。罗马十二章告诉我们,按我们各人所得恩赐的不同,有的作这个,有的作那个;有的爱人,有的接待客旅,这就是个人平常的恩赐。
另一种是神奇的恩赐,这是林前十二章八至十节所讲的,有说方言的,翻方言的,还有医病的,行异能的。然而,有一种恩赐属于平常的恩赐,又属于神奇的恩赐,那就是申言的恩赐。在平常的恩赐和神奇的恩赐里,都有申言的恩赐。国语和合本的翻译,把罗马十二章里关于申言的问题,和林前十二章申言的事,都翻成说预言(或作先知讲道)。事实上,申言是为神说话并说出神,包括预言、预告。林前十二章是重在预言,那是神奇的;但罗马十二章不是重在说预言,乃是重在作申言者为神说话。这是因为在希腊原文里,说预言和申言是同一个字。每一个为神作出口的人,都是替神说话的人,所以都是申言者,而他所说的话,有的是预言,有的是平常的教导,就如罗马十二章所说的。
平常的教导,乃是在于平日属灵的学习,到一个时候,有了灵感就起来讲说,以造就圣徒,那就是申言。认真说,这不是说预言,而是一个平常的恩赐。有的人临时有圣灵的感动,站起来说预言,像亚迦布站起来预言说,那个地方要遭遇饥荒(徒十一27~28)。那是灵感的,是神奇的恩赐,就是哥林多前书所说的恩赐。
这样看来,召会组织有宇宙的一面,也有地方的一面。召会的组织也有职分和恩赐的分别。就着职分来说,有宇宙的,也有地方的;就着恩赐来说,有召会的恩赐,和个人的恩赐。在整本圣经里,有三处论及恩赐的经节。第一处是以弗所四章,说到一些人被基督当作恩赐,赐给召会。其次是罗马十二章,说到平常的恩赐,如怜悯人。第三处是林前十二章,论到神奇的恩赐,如说方言、翻方言、医病等。兹列表说明之:
职分(一)宇宙的—如使徒
(二)地方的—如长老
恩赐(一)召会的恩赐(弗四)
(二)个人的恩赐
1平常的恩赐(罗十二)
2神奇的恩赐(林前十二)
严格的说,召会在宇宙方面的职分只有一个,就是使徒;放宽一点而言,申言者、牧人和教师,都是召会宇宙方面的职分。
我们如何分别职分和恩赐呢?职分重在设立,恩赐重在本能。比方,木匠是个恩赐;等到木匠作了工头,工头就是职分。如果说张木匠是大工头,李木匠是小工头,两个人有同样的本能,但职分却是不同。一般来说,教员是个恩赐,但从宽的一面而言,教员亦是职分。以教员教书的本能而言,是恩赐;以他被聘为教员来说,他乃是有教员的职分。这应该是很清楚的。
在召会中,我们看恩赐重要呢,还是职分重要?实在说来,二者都不可缺。职分好像丈夫,恩赐好像妻子,二者不可偏废。然而,基督徒在那里追求的时候,他们大多重看恩赐,大多追求恩赐而不要职分。
历代召会在组织上出事,是出在职分上,还是出在恩赐上?我们的答案,无疑的是在职分上多。恩赐不容易出事,职分常常出事,常常有错。一个人没有恩赐而自居有恩赐,别人一看就知道;但一个人是不是有那个职分,别人很难知道。因为恩赐是人所不能假冒的,而职分是人所能假冒的,所以在职分上出事的机会多。不仅如此,恩赐的形成,没有任何人的手在内。人没有法子安排某一个人作申言者,也没有法子安排某一个人作传福音者,但在职分的设立上,却有人手在内。就因为职分是经过人手的,像使徒按手设立长老一样,常常会出问题。召会历史告诉我们,召会出事大半由于职分,所以追求主的人,大多只要恩赐而鄙视职分。既是如此,我们只要恩赐就可以了,为什么还要职分呢?换句话说,恩赐与职分究竟是什么意思,到底有什么讲究?
职分乃是权柄的问题,恩赐乃是属灵的问题。林前十二章就是论到属灵的恩赐。什么时候召会中缺乏恩赐,就缺乏属灵的东西。然而,恩赐并不是生命,二者之间还有分别。比方一个人要作申言者讲道,首要的条件就是属灵,也就是有圣灵在他身上运行。近几年来,有许多人太注重属灵,而不注重权柄,这就偏了。但另一面,在今天组织的基督教中,又完全是职分,是人的权柄,而缺少恩赐,这也是偏了。在他们中间有些传道人是被委派的,可能他们并没有传道的恩赐,仅仅只有职分上的安排;这乃是职分上错误的安排。作木匠,却不会用斧头,就是由于这些错谬。如果我们为了改正这个错谬,无形中不要职分,专要恩赐,这两方面都是偏的,都是不对的。在召会的组织中,有职分,也有恩赐,因为召会需要属灵,也需要权柄。
如果召会中只有恩赐,就缺乏权柄;如果没有恩赐,也绝不能有职分。有了属灵的恩赐,就该有权柄,否则召会就软弱了。在一个正常的召会中,应当顾到属灵的问题,也应当顾到权柄的问题;二者适当的配合,召会一切的问题就都会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