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已过的信息中,我们说到五种基本祭中的头三种—燔祭、素祭、平安祭。第四种基本祭是赎罪祭,第五种基本祭是赎愆祭。在本篇信息中,我们要来看赎罪祭。
我很欣赏这五种基本祭的安排次序。这次序不是按着人的想法;人的想法会将赎罪祭摆在第一项。我们晓得自己是有罪的,因此我们第一件事就是要对付罪。接着,我们可能取用燔祭、素祭和平安祭。但神圣的次序和我们的次序不同。神圣的次序开始于燔祭,说出我们首要的事该是绝对为着神。燔祭之后接着是素祭;素祭说出我们该天天以基督作我们生命的供应,并凭祂而活。我们以基督作燔祭和素祭,结果就有了平安。虽然我们有了平安,却仍有一些难处—里面的罪性和外面的罪行,这些都必须对付。
利未记这些祭的安排次序,与约壹一章的次序相符。五节说,“神就是光,在祂里面毫无黑暗。”六节告诉我们,我们若说我们与这位是光的神有交通,却“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七节接着说,“但我们若在光中行,如同神在光中,就彼此有交通,祂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这指明当我们与神有交通,享受祂的时候,我们会看见在我们与神之间有难处,这难处就是罪。
新约用单数的罪和复数的罪说到罪的问题。单数的罪是指内住的罪,是从撒但藉着亚当进入人类里面(罗五12),这是罗马书第二段,五章十二节至八章十三节(七章五节除外,那里是说到诸罪)所对付的。复数的罪是指罪的行为,即内住之罪的果子,是罗马书第一段,一章十八节至五章十一节所对付的。然而,约壹一章七节单数的罪连同形容词“一切的”,不是指内住的罪,乃是指我们重生后所犯的每一个罪(10)。这些罪玷污了我们原先被洗净的良心,在我们与神的交通中,需要主耶稣的血将其洗净。
我们单数的罪,就是在我们性情里内住的罪(罗七17),已经藉着基督作我们的赎罪祭(利四,赛五三10,罗八3,林后五21,来九26)解决了。我们复数的罪,就是我们的过犯,也已经藉着基督作我们的赎愆祭(利五,赛五三11,林前十五3,彼前二24,来九28)解决了。我们重生以后,还需要接受基督作我们的赎罪祭,如约壹一章八节所指明的,以及赎愆祭,如九节所指明的。
八节说,“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罪,便是自欺,真理就不在我们里面了。”这节是说到内住的罪,就是我们与生俱来的罪。这是罗马五章十二节所说的罪。我们若说我们得救重生后就没有罪,便是自欺。虽然我们得救重生了,也寻求主、爱主、与祂有交通,但我们仍有罪住在里面。这是事实,我们若否认,真理就不在我们里面。
约壹一章九节接着说,“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这是指承认我们重生以后的罪行,不是指承认重生以前的罪行。
利未记一至五章五种祭的次序,是约壹一章里之次序的图画。燔祭、素祭、与平安祭带我们进入与神的交通。当我们接受基督作我们在神面前的燔祭,并接受基督作我们每日的生命供应时,我们就被带进神圣的平安里;在这平安里,我们在交通中享受三一神。所以我们经历头三个祭的结果,乃是与那是光的神有交通。在光中,我们看见我们的失败、错误、以及对别人不正确的态度。至终我们了解不仅我们有外面的罪行,还有住在肉体里的罪性。我们甚至了解,我们本身就是罪。我们深深了解,我们不过是罪而已。
我们想要作得好、行得对,情况却恰好相反,我们就学着与保罗同说,“其实,不是我行出来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罪行出来的。”(罗七17。)我们藉着与那是光的神有交通,就发现自己是有罪的:里面有罪性,外面有罪行。我们在里面有罪的“母亲”,外面有罪的行为,就是出于这罪的母亲的“孩子”。
加拉太五章十九至二十一节说到肉体的行为。这些行为包括争竞、忌恨、分立、宗派。我们能说我们在召会生活中没有争竞和忌恨么?我们无法说这话。在召会生活中也可能有宗派;一些圣徒可能与某些人结党。这就是在哥林多的情形。“你们各人说,我是属保罗的,我是属亚波罗的,我是属矶法的,我是属基督的。”(林前一12。)我们若在召会生活或家庭生活中,有争竞、忌恨、分立、宗派,就是在肉体中生活行动。我们若说自己与神有交通,却仍有这些肉体的行为,就是在黑暗里行,也就是自欺。我们若在召会生活中有争竞、忌恨、分立、宗派,这就是说,我们的召会生活乃是在黑暗里。照样,我们若说我们是在与神的交通中,却错待我们的丈夫或妻子,就是自欺。
我们若真实的以基督为我们的燔祭来满足神,并以基督为我们的素祭作我们每日的食物,就该在光中并行在光中。然后我们在神圣的光中,就会看见自己的失败和短缺。我们若对丈夫或妻子的态度不当,就会看见并承认这是不对的。我们若批评某些弟兄,或与某些圣徒结党,会知道这也是不对的。愿我们都乐意蒙光照,仰望主给我们光!我们若说我们享受主,就必须是在光中。
歌罗西一章十二节告诉我们,基督是众圣徒在光中所得的分。基督不是众圣徒在黑暗中、批评中、或宗派中所得的分。我们在那里?在光里还是在黑暗里?我们若不是在光中,就不能享受基督作众圣徒的分。
我们享受基督作头三种祭之后,就需要祂作赎罪祭。我们享受祂时,可能从全人深处说,“主,感谢你,我在你的面光中。我爱你,主,我接受你作我每日的供应。”光自然的就会照耀。光可能会照在你对配偶所说的一句话上,或你对一位弟兄的批评上。我们会立刻认罪,并求主赦免。
当我享受主的时候,主常常光照我对某人说的好话,给我看见这样说是出于肉体,出于天然,而不是出于灵。所以,我必须为自己对别人和别人优点的美言,向主认罪。
凡不在灵里的,不论好坏,都是出于一个源头—肉体。批评别人是出于肉体,从天然的人里说别人的好话,也是出于肉体。只有绝对照着灵行事、说话、为人,将心思置于灵(罗八6),我们所作的才不是出于肉体。
在四节保罗说,律法义的要求,成就在那些照着灵而行的人身上。保罗不是说,律法义的要求成就在作好事的人身上,因为作好事不是照着生命树,乃是照着善恶知识树。我们不要尝试作好,乃该简单的照着灵而行。若是我们的灵里没有膏油的涂抹,我们就不该说好说歹。这就是在灵里行动,蒙拯救脱离肉体。
自从我把主的恢复带到美国起,我就一直强调四件事:基督、那灵、生命、召会。我对这四件事的负担,一直很重。然而在本篇信息中,我有负担说到肉体与十字架。我们需要认识什么是肉体,以及肉体是怎样受了基督十字架的对付。今日在主的恢复中,我们需要关于肉体与十字架的话。我们对基督的享受可能满了酵和蜜,也可能缺了盐。所以我有负担将盐,就是十字架,供应给众召会。
说到肉体和十字架,我关注的不是道理,乃是经历。只要我们还活在这身体里,就仍有肉体。我们需要儆醒。不错,我们在受浸时已经与基督一同埋葬了,但撒但却想要使那已经埋葬的复活过来。所以,我们需要儆醒,特别是在早晨起来的时候。晚上我们在交通中享受了主之后,可能睡得很平安。但我们早晨起来时,邪恶的肉体可能想要跟我们起来。虽然肉体已经埋葬了,它仍想要鼓动我们对妻子、丈夫、或某些弟兄有消极的思想。我们要晓得,这种思想就是我们肉体邪恶的复活。
这时候我们需要祷告说,“主,怜悯我。我不要凭你仇敌所鼓动的这个丑陋的肉体行。我要享受你,主。”然后,我们也许流着泪继续祷告:“父,我接受你的儿子,就是我亲爱的主作我的燔祭。我无法绝对为着你,但我能在祂里面享受这样的生命。父,我以祂为我的燔祭献给你。我也接受祂作我每日的食物。”这样的祷告会带我们进入对基督作平安祭的享受里。然后,当我们在主的面前,我们就会蒙光照、被暴露,看见自己是什么样的人。这时,我们需要亲爱的主耶稣作我们的赎罪祭。这就是以那位是我们燔祭、素祭和平安祭的基督,为我们的赎罪祭。这次序不是道理的,乃是按照我们亲身的经历,这通常是痛苦的经历。
每当我们与三一神享受平安时,就会看见我们需要赎罪祭。我们会向神认罪说,“父,我从不晓得我是这么的有罪;我不只有罪,我就是罪。罪住在我的肉体里,我就是罪的总和。我实在需要主耶稣作我的赎罪祭。我何等宝贝祂作我的赎罪祭!”
凡出于肉体的都是罪。无论我们批评人或赞美人,源头都是在肉体里,就都是罪。对付肉体惟一的路就是十字架,也就是盐。我们在日常生活、家庭生活和召会生活中,都需要更多的盐。只有当我们有盐的时候,“细菌”才无法活动。今天的召会生活需要“除虫措施”,就是藉着经历十字架来杀菌。这杀死是主的怜悯,是主对我们怜悯的救恩。
按照新约,有四样东西是不能分开的:罪、肉体、撒但、世界。这四者乃是一。
在圣经里,“肉体”一辞有不同的意义。首先,肉体是指人的肉身(创二21)。第二,在六章三节,肉体是指堕落的人,这也是这辞在罗马三章二十节的意义。保罗在那里说,“凡属肉体的人〔属肉体的人,直译,肉体〕,都不能本于行律法在神面前得称义。”第三,肉体是指败坏的身体(七18)。神创造了人的身体,但身体败坏了,就成为肉体。属灵的人活在灵里,天然的人活在魂里;相对的,属肉体或属肉的人,活在肉体的情慾里(林前三1,3,二14)。
约翰一章十四节说,“话成了肉体。”这里的肉体是什么意思?按整卷约翰福音来看,十四节的肉体是指堕落、有罪的人。神,就是话,成了堕落、有罪的人,但只有其样式。保罗在罗马八章三节把这点说得很清楚。他在那里告诉我们,神“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差来了自己的儿子”。这证明约翰一章十四节的“肉体”乃是罪的肉体。成为肉体的意思是神成为罪人的样式。雷黎博士(Dr. Ryrie)在这节的注解里说,“耶稣基督是独一的,因为祂从永远就是神,却在成为肉体里使自己与有罪的人性联合。”
铜蛇的预表(三14,民二一4~9)指明基督所有的,并不是罪的肉体,只是罪之肉体的样式。以色列人在旷野时犯罪得罪神,为火蛇所咬,濒临死亡。那时,在神眼中,他们已经是死的。神嘱咐摩西举起铜蛇,叫铜蛇替他们受神的审判;他们仰望那铜蛇,就得救而活了。铜蛇是他们的救主。这乃是预表。在约翰三章十四节,主耶稣将这预表应用到自己身上,表明当祂在肉体里时,用保罗的话说,祂乃是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就是铜蛇的形状里,有蛇形而无蛇毒。基督成为罪之肉体的样式,却与肉体的罪无分无关(林后五21,来四15)。铜蛇是基督作我们救主的预表。“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叫一切信入祂的都得永远的生命。”(约三14~15。)
约翰福音用了三个表号来描述基督的死:神的羔羊(一29)、铜蛇(三14)、和麦子(十二24)。这些表号描述基督作我们救主的三方面。在对付罪的一面,祂是羔羊。在对付古蛇撒但的一面,祂是铜蛇,就是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的一位。在释放神圣的生命以产生我们作神许多的儿子一面,祂是一粒麦子。所以,祂是羔羊救主,祂是蛇救主,祂也是麦粒救主。我们有祂在三方面作我们的救主—对付我们的罪,废除古蛇,并产生我们为神的众子。
我相信神所造的人亚当是很俊美的。相反的,主耶稣并没有佳形威仪,外表也不吸引人(赛五三2)。祂是多受痛苦的人(3)。我们的主成了堕落之人的样式。然而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时,神把那样式算为真实的。
新约强调一个事实,就是基督是在肉体里被钉十字架,是在肉体里死的。祂是在神所定罪的肉体里死的。罗马八章三节说,“神……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并为着罪,差来了自己的儿子,就在肉体中定罪了罪。”主耶稣在肉体中被钉十字架的时候,神就在肉体中定罪了罪。罪不仅是一件事,乃是一个人位;这人位需要被定罪。藉着主在十字架上的死,神就在肉体中定罪了罪。这就是说,当肉体被钉十字架时,肉体中的罪就被定罪了。
六章六节告诉我们,我们的旧人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我们的旧人是在肉体里。因着基督是在肉体里被钉十字架,我们在肉体里的旧人,就与基督同钉十字架。我们的旧人乃是在肉体里与基督同钉十字架。
藉着基督的死,不仅罪被定罪,不仅旧人被钉死,魔鬼撒但也被废除了(来二14)。不仅如此,藉着基督的十字架,世界也受了审判,世界的首领,世界的王也被赶出去了(约十二31)。所以,藉着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四样东西都受了对付:肉体中的罪、旧人、撒但与世界。这就是说,藉着基督在肉体里的死,一切消极的事物都受了对付。
每当我们接受基督作我们的赎罪祭,我们都需要有这样的领会。基督作了赎罪祭,意思就是肉体里的罪已经被定了罪,我们的旧人已经被钉十字架,撒但已经被废除,世界已经受了审判,世界的王已经被赶出去。
我们都需要学着取用基督作这样的赎罪祭。当我们藉着基督作燔祭、素祭、平安祭而进入与三一神的交通,接着我们就需要应用基督作我们的赎罪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