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篇信息中,我们来到以弗所二章十六至十九节,在这里我们看见犹太人和外邦人已经在一个身体里与神和好,并且现今我们信徒是圣徒同国之民,是神家里的亲人。
以弗所二章十六节说,“既用十字架除灭了仇恨,便藉这十字架,使两下在一个身体里与神和好了。”“两下”指犹太人和外邦人。不仅未受割礼的外邦人,连受割礼的犹太人,也需要藉着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救赎,与神和好。
十六节说,犹太人和外邦人已经在一个身体里和好了。这一个身体,召会(一23),就是前节的一个新人。在这一个身体里,犹太人和外邦人藉十字架与神和好了。我们信徒,无论是犹太人或外邦人,不仅是为着基督的身体,也是在基督的身体里,得以和好。这是何等的启示!我们与神和好了,我们在基督的身体里得救了。
我们常认为和好是个人的事;我们不太会想到团体的和好。然而,正确、真正的和好乃是在一个身体里。身体是工具,是凭藉,藉此我们与神和好。根据歌罗西三章十五节,我们甚至是在一个身体里蒙召的。
这种团体的观念遍布整本新约。然而,我们的观念总以为我们是个别的与神和好。但在神的眼中,我们是在一个身体里蒙召,并且在这身体里与祂和好了。以色列人出埃及是这事一幅清楚的图画。就一面意义说,在埃及的以色列人是远离神的。他们被带出埃及,过红海之后,在西乃山下乃是全会众与神和好,而非个别的与神和好。这是我们在一个身体里与神和好的预表。今天我们需要有这团体的观念。不要以为我们是个别得救的;相反的,我们乃是一同得救,并且是在一个身体里与神和好。
我们原来没有神,失去了神(弗二12),但藉着十字架和基督的血,我们已经在一个身体里,被带回归神。只要我们在身体里,我们就与神是一。但如果我们在身体之外,我们就与祂隔离。
我们在一个身体里与神和好,乃是藉着十字架完成的。基督的十字架,一面除灭了因肉体而立的规条所造成的仇恨;另一面因着其上所流基督的血,救赎了我们。乃是藉着这十字架,犹太人和外邦人,在一个身体里与神和好了。
十七节说,“又来传和平为福音,给你们这远离的人,也传和平为福音,给那相近的人。”这是指基督成为那灵,来传和平为福音;这和平是祂藉着十字架所成就的。那些远离的人,指未受割礼的外邦人,他们因着肉体的隔离,成了远离的人。那些相近的人,指受割礼的犹太人,他们因神的拣选得以相近。
那位在十字架上受死,除灭了规条以创造新人,并且流出祂的血使我们与神和好的基督,成了那灵临到我们,来传和平为福音。这意思是说,基督已经成为赐生命的灵,甚至成为传福音的灵而来。那些远离和相近的人,都需要听见这和平的福音。
福音的传扬只是客观的事实,并不是经历。因此,我们在接受这传扬之后,还需要经历,就是在一位灵里,得以进到父面前。这条进到父面前的通路,乃是基督的十字架和祂的血(来十19)。
犹太和外邦信徒乃是藉着基督,得以进到父面前。这位基督废掉了那规条中诫命的律法,拆毁了中间隔断的墙,除灭了仇恨,使外邦人与犹太人和好,并且流血将两下赎回归于神。
十八节指出,我们得以进到父面前的通路,乃是在一位灵里。我们若有十字架而没有灵,就是只有事实而没有经历。因此,灵是极重要的。先是犹太和外邦信徒,在一个身体里与神和好(16),那是地位的事;然后我们两下在一位灵里,得以进到父面前,这是经历的事。
在一位灵里的这条通路,乃是进到父面前。在地位上,我们是与神和好;在经历上,我们是进到父面前。与神和好是得救,进到父面前是享受神;祂是生命的源头,已经重生我们成为祂的儿子。
我们已经藉着十字架,在一个身体里与神和好了;这是事实。现今我们得以进到父面前,直接的接触祂;这是经历。在地位上,我们已经与神和好,使我们得救;在经历上,我们得以进到父面前,使我们享受祂。这些经节不是说我们与父和好,得以进到神面前;这是很有意思的。与神和好是一次永远的,而我们现今得以进到父面前,乃是为着继续不断的享受。
十八节含示神格的三一:藉着子神,祂是完成者,是凭藉;在灵神里,祂是执行者,是应用;我们得以进到父神面前,祂是起源,是我们享受的源头。
在十五至十六节,使徒保罗先说到一个新人,然后才说到身体。这是为什么?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再来看二章十四至十六节。当我们来看这几节时,我们不该带着我们天然的观念、宗教的领会、或道理上先入为主的看法,这一切使我们在认识主的话语上变得迟钝、麻木。由于召会是身体的这一面,不像召会是新人的那一面高,我们也许认为应该先题身体才对。但若不先有一个人,怎么可能有身体?我们是先说到一个人,然后再说到这人的身体。新人的创造是首先的,身体的产生是其次的。所以保罗先说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在祂的肉体里废掉了规条,为要在祂自己里面创造一个新人。祂这样作,身体就产生了。人一旦被造成,身体就出现了。就这点说,十六节开头的“既”字是很有意义的,把在一个身体里和好的思想,与一个新人的创造连接起来。当基督把犹太人和外邦人两下创造成一个新人时,祂就使他们在一个身体里与神和好了。为这缘故,保罗在身体之前,先提到新人。
请记得,基督不是叫个别的人和好,祂乃是叫犹太人和外邦人两下在一个身体里和好。祂若只叫个别的罪人和好,就没有必要使他们在一个身体里和好。但为要使两班团体的人和好,祂必须在身体里如此行。
犹太人和外邦人从前是隔离的,但基督在十字架上拆毁了隔断的墙,并且将他们创造成一个实体,就是一个新人。但是他们与神的关系如何?要使他们与神和好,就需要有一个身体为凭藉。当基督将两下创造成一个新人时,祂同时就使他们在一个身体里与神和好了。他们被创造成新人,就有可能在一个身体里与神和好。因此,这一个身体乃是凭藉,使他们与神和好。所以,在十五至十六节中,新人比身体先提到。
犹太人和外邦人与神和好之后,还需要有路进到父面前享受祂。这条通路不仅在身体里,也在灵里。在身体里是事实,在灵里却是经历。我们虽然在身体里,但也许不在灵里。反之,我们可能在游荡的心思里。譬如,你坐在聚会中,但你可能在心思里环游世界。这说明在经历上,我们必须是在灵里。
当我们在灵里,我们就享受父。事实上,我们可以因着在身体里而得着神,但我们若要在经历中享受父,就必须在灵里。我们从前是远离神的,但我们已经在地位上与祂和好。现今我们与神之间,没有分开,没有隔断。然而,我们若不在灵里,就不能享受这个事实。因此,要在经历上享受我们在地位上所得着的,我们需要在灵里。
现在我们来到十九节:“这样,你们不再是外人和寄居的,乃是圣徒同国之民,是神家里的亲人。”这节包括召会的两方面:由“同国之民”一辞所指明的国度,以及由“神家里的亲人”这话所指明的神的家。
十九节说,我们这些外邦人不再是外人和寄居的。这节的“你们”是指外邦信徒。外人是外国人;寄居的是寄居在以色列人中,没有公民权的外国人。二者都是指外邦人。
现今我们不再是外人和寄居的,乃是圣徒同国之民。“同国之民”这辞,指明神的国。所有的信徒,无论是犹太人或外邦人,都是神国里的国民。神的国是神施行祂权柄的范围。一个人只要是信徒,就是神国里的国民。公民权包含权利和义务。我们享受国度的权利,也要负担国度的义务。这两件事总是并行的。譬如,作为美国的公民,我们享受某些权利,但是我们也必须履行我们纳税的义务。
十九节启示,我们也是“神家里的亲人”。这辞指明神的家。犹太和外邦信徒都是神家里的亲人。神的家是生命和享受的问题;所有的信徒都由神生到祂的家里,享受祂的丰富。神的国是权利和义务的问题;所有生到神家里的信徒,在神的国里都有公民权,也都有义务。在这短短的经节里说到两件深奥的事:神的国,及其权利与义务;神的家,及其对父的生命与丰富的享受。
十九节说到圣徒、神的家和神的国。圣徒是个别的;神的家是团体的,其结果乃是神的国。没有家,就不可能有国。首先,我们是个别的圣徒;然后,就团体说,我们是神的家,结果就是神的国。所以,我们有基督徒生活个别的一面,也有神的家和神的国团体的一面。
为什么使徒保罗在十九节先题神的国后题神的家?保罗在这里的思想是论到我们从前作外人和寄居者的身分。外人和寄居的,是与国有关,而不是与家有关。凡在这个国家的外人,不是就着家而言是外人,乃是就着国而言是外人。因为外人和寄居的是指一个国家的外国人,而不是指一个家庭的外人,所以保罗先题国度。保罗在本节主要的思想,乃是在神国里的公民权。然而国度是由许多家庭组成的。为这缘故,保罗也提到神的家。
十九节有一个很亲密的思想,可见于“同国”一辞。我们原是未得救的外邦人,远离神和以色列国民,但现今我们与圣徒有了亲密的关系。我们是圣徒同国之民,是神家里的亲人。在同国的公民中间,有一种亲密存在,但这种亲密不能与家中的亲人相比。犹太人和外邦人不仅是同国的国民,也是同一家的亲人。我们需要亲密的把圣徒看为我们的亲人。我们是神家里的人不能只是道理,也必须是我们的经历。在宇宙中神只有一个家;不论我们的背景如何,我们这些圣徒都是神惟一宇宙家庭的亲人,所有的圣徒都是我们的亲人。不要轻看这件事,要把这事当作召会重要的一面来认真考量。在神的家中我们有何等亲密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