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信息要说到利未记中赎罪祭的预表。赎罪祭表征基督解决了我们堕落天性中的罪(罗八3,林后五21)。
利未记四章二至三节说,“若有人无意中犯了罪,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就当为他所犯的罪,把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牛犊献给耶和华作赎罪祭。”这里说到人无意中犯了罪,就要献赎罪祭。四章一再的说到无意中犯的罪(2,22,27)。不同的圣经译本对于这“无意中”犯的罪有不同的翻译,然而归纳起来不外乎以下的意思:“在不知不觉、无意间犯了罪”、“不愿意错,却又错了”、“不情愿作恶,却又作出恶来”、“因错误而犯罪”、“因无知而犯罪”、以及“没有注意、不在意、粗心的犯了罪”。这些描述乃是指人性情里的罪。人无意犯罪,却在无意间犯了罪;人不愿意犯罪,却犯出罪来。有时候是因着无知,人犯了罪;但即使人无意犯罪,还是会犯。正如使徒保罗在罗马七章所说的:“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因为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18~19。)赎罪祭所对付的就是人性情里的罪,也就是内住的罪(20)。
有些基督教教师教导说,赎罪祭是对付人在神面前的罪,赎愆祭是对付人在人面前的罪。这个说法并不正确,因为人无论犯那一面的罪,在神面前都是罪。“圣经提要”曾经提到:“‘赎罪祭’的‘罪’是指我们拢总的罪,就是在神面前的罪,‘赎愆祭’的‘罪’是指我们一件一件的罪,就是能数算得出的罪。”(二七页。)然而,我们还得承认,这个说法并不完全。
马金多(C. H. Mackintosh)在他所着的“五经略解”中引用林后五章二十一节,说到赎罪祭乃是主耶稣替我们成为罪。他虽然没有明言指出,赎罪祭是对付人的罪性;但我们可以清楚看出,他说到主替我们成为罪,意思并不重在主担当我们的罪(复数),乃是重在主替我们成为罪(单数)。因此,我们可以断定说,赎罪祭乃是为着对付我们的罪性。
赎愆祭是为着对付人复数的罪,就是罪行;赎罪祭是为着对付人单数的罪,就是罪性。这罪性就是罗马七章所说那住在我们里面的罪(17,20)。这住在我们里面的罪,在我们必死的身体里作王(六12),杀了我们(七11),把我们掳去(23)。甚至,我们这属肉体的人也将自己卖给罪(14),作了罪的奴仆(六6,16,20)。这个罪还有一个律,就是罪的律(七25,八2)。
因着堕落,罪住在人里面,人就成了罪人,因此人的本质就是罪。比方,这里有个台子。一面说,它是个台子;另一面说,它的本质是木头。那么,人的本质是什么?人的本质就是罪。譬如,有好多国家的人齐聚一堂,有中国人、丹麦人、美国人、日本人等。按外表说,他们的肤色和轮廓各有不同;但按本质说,他们都是罪。即使有些人的教育、文化和经济水平比一般人高超、优越,但请记得,只要是人,他的本质就是罪。
在约翰三章十四节,主耶稣说,“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蛇是撒但的化身;人本性里的罪,人堕落的天性,乃是撒但这条蛇在人里面的化身。被举起来的蛇,预表主耶稣替我们成为罪。在人看,挂在十字架上的是人;但在神看,却是一条蛇。这杆子上的蛇怎能解决以色列人罪的问题?为什么蛇能代替以色列人受神审判?乃是因为在神眼中,每一个以色列人都被蛇所咬,中了蛇毒;蛇的本质进到他们里面,使他们都有了蛇的本质,都成为蛇(参民二一4~9)。所以挂在杆子上的,不是以色列人的形状,乃是蛇的形状。因此,在杆子上受神审判的是蛇。当主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时,神所看到的,是在人里头的罪。这就是主耶稣作了我们的赎罪祭,在十字架上解决我们性情里的罪,也就是那住在我们里面,叫我们不得不犯罪的罪。
盼望我们深刻并清楚的领会,赎罪祭乃是指主耶稣替我们成为罪。约翰一章十四节说,“话成了肉体。”圣经里提到肉体,乃是指堕落、有罪的人(创六3,罗三20)。所以,主耶稣成为肉体时,乃是取了堕落之人的肉体。不过,祂只具有堕落之人的样式,却没有堕落之人的罪。换句话说,祂有罪的样式,却没有罪的本质。这就是罗马八章三节所说的:“神……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并为着罪,差来了自己的儿子。”这表明当主耶稣成为肉体时,祂所有分于的肉体是罪的肉体;但祂只有罪之肉体的样式,并无肉体中罪的本质。林后五章二十一节也证明这事:“神使那不知罪的,替我们成为罪。”这指明主耶稣是无罪、不知罪的,却替我们成为罪,就是成为一个在罪之肉体样式里的人。
一面,主耶稣是无罪的;另一面,祂替我们成为罪,因为祂成为人时,成为罪之肉体的样式。约翰三章以及民数记二十一章所记载的铜蛇,是预表被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在人看,主耶稣是一个挂在十字架上的人;但在审判的神看,祂是一条挂在十字架上的蛇。
自从人接受蛇的提议,吃了表征撒但的善恶知识树果子后,撒但就进到人里面,于是人有了撒但的成分(创三6~7)。因此,人堕落时,不仅是在神面前作了一件错事,有了一个罪案,更是接受了撒但“那恶者”(原文就是“恶”,太六13),也就是接受了罪的本身进到里面。这件事比人在神面前犯了一项罪行更严重。在罗马七章二十一节,使徒保罗清楚说到这“恶”:“于是我发现那律与我这愿意为善的人同在,就是那恶与我同在。”这给我们看见,在人的心思里有一个善的律(22~23),但在人的肢体中却有一个罪的律,就是恶。每逢人心里想要为善时,就发现肢体中有一个罪的律,就是恶,与人同在。
原初人受造的身体没有情慾、邪恶和罪的成分。乃是亚当吃了善恶知识树的果子,撒但的成分进到人的身体里,从此,人的身体才多了一个罪的成分,恶的成分,就是撒但自己。人的身体就变质成了肉体,就是罪的肉体。这好比把茶叶放进一杯白开水里面,茶叶里的成分使这杯白开水完全变成茶了。照样,因着罪进到人里面,人的身体就变质成为肉体;这个肉体乃是罪的肉体,因此,我们可以说,我们这个人就是罪。
当主耶稣成为肉体时,乃是成为罪之肉体的样式,如同杆子上被举起的铜蛇,仅有蛇的形状,却没有蛇毒。从外表看,会咬人的毒蛇和杆子上的铜蛇,在形状上没有两样,但在性质上却大不相同。前者里面有毒素,后者全是铜的,没有毒素。铜蛇预表主耶稣成为肉体时,乃是成了罪之肉体的样式,并没有罪的本质。因这缘故,主耶稣才能作我们的赎罪祭,解决我们的罪性;说得更准确一点,乃是解决我们这个罪人。
罗马八章三节说,“神……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并为着罪,差来了自己的儿子,就在肉体中定罪了罪。”这节三次题起“罪”:(一)罪之肉体的样式,(二)为着罪,(三)定罪了罪。首先,我们必须领会,罪就是撒但。在人里面的罪,乃是撒但。第二,主耶稣要对付人里面的罪,就成为罪之肉体的样式。正如民数记二十一章里铜蛇所预表的,主耶稣为要对付撒但这咬人的毒蛇,就以铜蛇的样式被挂在杆子上,受神的审判。第三,主耶稣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在十字架上受神审判。当神审判并定罪这位钉在十字架上的主耶稣时,也就在祂的肉体中定罪了罪,审判了罪,了结了罪,并治死了罪。
罗马六章六节说,“我们的旧人已经与祂同钉十字架,使罪的身体失效,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我们的旧人是在肉体里。当主耶稣穿着罪的肉体在十字架上被钉死时,罪的肉体连同在肉体里的旧人,也就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因此,我们的旧人已经在肉体里与基督同钉十字架。
此外,当主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时,也是这世界的王撒但受审判的时候。这可由主耶稣在约翰十二章三十一节的话得到印证,祂说,“现在这世界受审判,这世界的王要被赶出去。”希伯来二章十四节也说,基督“藉着死,废除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主耶稣在十字架上能废除撒但,因为撒但乃是罪,在人的肉体里。主耶稣穿上人的肉体,在十字架上被钉死时,就是肉体里的罪被钉死;同时,罪的本身—撒但也被废除了。
总而言之,宇宙中有一个东西叫作罪;罪的本质就是撒但。有一天,这罪进到人里面,成了人本性里的成分,以致人完全变作罪。原本只有撒但自己是罪,但因着撒但进到人里头,就使接受撒但毒素的人都成了罪。人不仅有罪恶的行为,更有罪的本身—撒但—进到人里面。最终,所有被撒但毒害的人,都成了罪。因此,主耶稣作为赎罪祭,不是仅仅解决人外面罪恶的行为,乃是把宇宙中受了罪毒的人、人里面的罪、以及罪的本身—撒但,全都了结了(约十六11,来二14)。这实在是宇宙中的一件大事。
献赎罪祭所用不同的祭牲,都要没有残疾。献赎罪祭的时候,人可以照着自己的力量,献上不同的祭牲;可以是一只公牛犊,一只公山羊,一只母山羊,或一只母绵羊羔,但必须没有残疾(利四3,14,23,28,32)。这表征基督作为赎罪祭,给不同的人有不同程度的经历;但对作赎罪祭的基督自己而言,祂总是一样的,并没有大小的分别。虽然我们对基督这赎罪祭的认识、献上和应用,有程度上的不同;但无论如何,我们必须承认基督是无罪的。
或许有的人经历基督作赎罪祭,像一只公牛犊,是年轻力壮的公牛。按照原文,利未记四章三节的“公牛犊”不是指刚生下来的牛犊,乃指年轻力壮的公牛。好些英文译本在此都用“年轻(young)的公牛”来表达。因此,有的人经历基督作赎罪祭,像一只年轻力壮、强壮厚实的公牛。另有的人经历基督作赎罪祭,程度稍微弱一点,像一只公山羊。还有的人经历基督更弱一点,像母山羊。又有些人经历基督像母绵羊羔,比山羊柔弱、柔软,力量没有那么大。这些都说出,人对基督作赎罪祭的经历和享受,各有不同。然而,无论献上的是牛或羊,是公或母,都必须是没有残疾的;这表征基督是没有罪的(林后五21,来四15)。
献祭的人要按手在供物头上(利四4,15,24,29,33)。只要是献祭,都得按手在供物头上,表征献祭者与供物的联合。没有按手,供物和献祭者就没有关系;但经过按手之后,供物和献祭者就联合成为一。
祭牲要宰于耶和华面前(4,15,24)。祭牲虽然是人宰杀的,却是神所认可的,否则献祭者就犯了宰杀的罪。这表征基督作赎罪祭,宰于耶和华面前,乃是神所认可的(赛五三10上)。当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受死时,一面是人把祂钉在十字架上,另一面是神所认可的,是神许可主耶稣死在十字架上,死在耶和华面前。
赎罪祭的血有四种不同的功效。
第一,有些血被带进会幕,对着至圣所的幔子弹七次。利未记四章五至六节说,“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带到会幕里,把指头蘸于血中,在耶和华面前对着圣所的幔子弹血七次。”赎罪祭的血在祭坛那里流出来,然后被带进至圣所里,弹在神面前,使人蒙救赎。这表征主耶稣作为大祭司,带着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到诸天之上的至圣所,在神面前为我们成功救赎。希伯来九章十二节提到这事说,“〔基督〕藉着祂自己的血,一次永远的进入至圣所,便得到了永远的救赎。”十二章二十四节又说,“这血所说的比亚伯的血所说的更美。”这在在告诉我们,祭坛上的血被带进至圣所里,不是为着我们的感觉,乃是为着在神面前救赎的功效。利未记四章六节下半说,“对着圣所的幔子弹血七次。”七是完全的数字,指明主耶稣的血,在神面前救赎的功效是完全的。
第二,有些血被抹在香坛的四角上(7上)。一面,把血弹在幔子上,是在神面前成功救赎,解决人在神面前罪的问题;另一面,把血抹在香坛四角上,乃是作为人亲近神、祷告神的根据和效能。有罪的人要亲近神,向神祷告,必须有赎罪祭的血作根据。人若没有靠着祭坛(十字架)上所流的血,就不能到香坛那里烧香亲近神、祷告神。所以祭坛上赎罪祭的血,抹在香坛的四角上,表征基督之血的救赎是有功效的,使我们得以在祷告中接触神(来十19)。
第三,有些血被抹在燔祭坛的四角上(利四25上,30上,34上)。燔祭坛有四个角,向着四方。赎罪祭的血,要抹在燔祭坛的四角上,表征基督救赎的效能是向着四方的。在此,要附带题起赎罪祭有两种。一种是为着以色列全会众无意中犯的罪,赎罪祭的血必须被带进至圣所(13~18);但为着官长或平民,血不需要带进至圣所,只要把血抹在燔祭坛的四角上(22~30),显示这血有救赎和洁净的效能。然后,把其余的血倒在燔祭坛的基部。赎罪祭有这两种区别,第一种赎罪祭是为着全会众,第二种是为着个人;全会众比个人的情形要严重得多。第一种赎罪祭,祭司不能吃,完全是为着神的(六30);但第二种赎罪祭,祭司可以吃(25~26)。
第四,其余的血要倒在燔祭坛的基部(四7下,18下,25下,30下,34下)。这是为着献祭者良心的平安。按照利未记四章三至七节,首先,献祭者看见赎罪祭的血,在燔祭坛那里流出来;其次,这血被带到至圣所的幔子那里,在神面前弹过;第三,这血被带到香坛那里抹过;最后,才倒在燔祭坛的基部。这时,献祭者的良心平安了,里面满有安息,因为知道赎罪祭的血已经弹在神面前,抹在香坛的四角上,并且已经倒在燔祭坛的基部,他已经蒙神赦免,且完全蒙神悦纳了。这血满足神的要求和需要,所以献祭者看见这血,就有完全的平安。这幅图画乃是描绘:第一,主耶稣的血流在十字架上;第二,祂把血带到神面前为我们完成了救赎;第三,祂的血作为我们亲近神、祷告神的根据和效能;第四,祂的血使我们的良心得着洁净。我们这些有罪的人,接受祂作赎罪祭,看见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良心就平安了。
所有盖脏的脂油和脏上的脂油,两个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并肝上连着腰子的网子,都要烧在燔祭坛上(8~10,19,26,31,35)。虽然是赎罪祭,但其中肥美的部分,必须给神享受。这表征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受死,虽是为着救赎,但祂向着神的心怀意念等肥美、甘甜、柔细的部分,要献给神作馨香之气,为着神的满足。
根据十一至十二节与二十一节,为着祭司和全会众的赎罪祭牲,就是“公牛的皮和所有的肉,连头带腿,并内脏与粪,就是全公牛,要搬到营外洁净之地、倒灰之处,用火烧在柴上;总要在倒灰之处焚烧”。换句话说,除了脂油、肥美的部分必须烧在燔祭坛上,作为馨香献给神享受之外,整只公牛都要搬到营外洁净之地、倒灰之处,在那里被焚烧。
首先,营外指世人弃绝主耶稣这赎罪祭的地方。虽然主耶稣是神成为肉体,作人的赎罪祭,却为人所弃绝。希伯来十三章十一至十二节告诉我们,主耶稣被钉十字架,相当于赎罪祭牲被烧在营外:“原来祭牲的血,由大祭司为着罪带进至圣所,祭牲的身体,被烧在营外。所以耶稣为要藉自己的血圣别百姓,也就在城门外受苦。”人把主耶稣带到耶路撒冷城外杀了(约十九17~18,20上),表征他们弃绝这位成为肉体来作赎罪祭的救主。
其次,营外也是指人享受主作赎罪祭的地方。一个人若留在营内,就无法看见赎罪祭牲被烧;要看见赎罪祭牲被烧,就必须出到营外。这启示我们,要有分于赎罪祭牲的救赎效能,就必须出到营外;意即要享受主耶稣作赎罪祭的效能,就必须出到世界和宗教的营外。换句话说,如果人还留在世界或宗教的组织里,他就无法享受主耶稣救赎的效能。我们要享受主耶稣作赎罪祭,就必须出到营外,因为祂是在营外被杀。因此,我们必须脱离任何世界与宗教的组织。
第三,营外是地上最洁净的地方,因为人的罪在那里得以清除。全地上最洁净的地方是在营外,因为那是主耶稣在十字架上作赎罪祭,替人受死担罪的地方。在那里,主把我们所有的罪污都解决了。就我们而论,我们一生最洁净的地方也是在营外的十字架那里,就是我们悔改、认罪,接受主作赎罪祭之处。人必须彻底承认所有的过犯和罪污,才能接受主耶稣作赎罪祭。因这缘故,营外反而成了最洁净的地方。
烧赎罪祭的地方,是在倒灰之处。利未记四章十二节说,“全公牛,要搬到营外洁净之地、倒灰之处,用火烧在柴上。”按照人天然的观念,一个洁净的地方总是没有灰的。为什么这节说,倒灰之处是洁净的地方?在希伯来文,“灰”源自“脂油”,因此可译作“脂油的灰”。灰是神悦纳、满意供物的明证。请记得,烧在坛上的燔祭,差不多都是脂油。对神来说,燔祭是可享受的馨香之气;但对人来说,燔祭留下来的是灰。馨香的气味是为着给神享受,而灰是为着作见证,表明神已经满意、享受、认可、并悦纳人的供物。当献祭者看见这灰,就知道他的罪已经得着解决了,神悦纳并满意他的供物了。因此,倒灰的地方乃是神悦纳、享受、承认供物,并接受供物之处,也是叫人心里坦然、平安、享受的地方。这个地方是在营外,是主被弃绝的地方,也是主除去罪,以及我们承认罪并懊悔罪的地方,更是我们蒙神悦纳,能心里坦然、平安的地方;因此是完全洁净的地方。
当我们接受主作赎罪祭,也就是接受主作救主时,首先,我们是一个出到营外的人;其次,我们是在洁净之地,蒙了洁净的人;再者,我们是在倒灰之处。在此,那馨香之气已经升到神那里,留下的灰见证神已经悦纳、承认、并接受了主耶稣作我们的赎罪祭,因而我们与神之间能彼此相安。这是我们享受赎罪祭该有的光景。
以色列全会众若有了过错,长老就要代表会众献赎罪祭。十三至十五节说,“以色列全会众若有了过错,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以致有了罪过,是隐而未现,会众没有觉察到的,会众一知道所犯的罪,就要献一只公牛犊作赎罪祭,牵到会幕前。会众的长老要在耶和华面前按手在公牛的头上,把牛宰于耶和华面前。”这给我们看见,长老代表以色列全会众按手在赎罪祭牲的头上,表明以色列全会众与赎罪祭牲有了联合。这表征召会的长老,可以代表召会献上基督作召会的赎罪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