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来书多次告诉我们,基督已经一次永远的把罪解决了(一3,二17,七27,九26,十12)。由于古时犹太人的传统力量,基督藉着祂的祭物除掉了罪这个事实,有必要在希伯来书中一再题说。犹太人只知道到祭坛为罪献祭;他们每日为罪献祭,也在每年的赎罪日献祭。因此,古时犹太人心中所思念的,就是赎罪祭。由于犹太人献赎罪祭的这个传统,力量强大,所以希伯来书的作者在第七、八、九章里说为着罪献祭的事已经完成,之后又在十章一至十八节,给我们进一步的结论。
这个附加的结论,主要的点是要希伯来基督徒认识,利未祭司所献的祭物,没有一样能除罪,也不能使敬拜的人得到完全。甚至在他们的旧约里,以赛亚五十三章十节、十二节就曾预言说,基督要来成为赎罪祭,就是说,要来顶替并了结利未祭司体系的祭物。基督这独一的祭物,既已作成这事,希伯来信徒若再回到殿里去为罪献祭,就太愚昧了。罪已经除掉,成为历史。所以希伯来十章十八节论到罪和不法,就说,“这些罪既都蒙了赦免,就不用再为罪献祭了。”这是很合逻辑的结论。
在神的经纶里,基督作了两件主要的事:祂将那进来拦阻神永远定旨的罪除去,并将祂自己分赐到我们里面作神圣的生命;这生命在我们里面作工,并扩展到我们里面的每一部分。十章一至十八节的主要思想,乃是基督已经除掉罪,成就一切利未祭司体系的祭牲所作不到的。基督一次永远的除掉了罪,如今已将祂自己分赐到我们里面作神圣的生命,好藉着这神圣生命的工作,使我们成为祂自己团体的复制品。
旧约的律法不是实际,乃是要来美事的影儿(十1)。要来的美事,就是基督的所是和所作。律法所有的,并不能成就任何事。惟有旧约一切影儿的实体│基督,才为神的经纶完成一切。
律法总不能藉着每年不断献上的同样祭物,叫那些进前来的人得到完全(1~2)。照着律法所献的祭物,并不能洁净献祭者觉得有罪的良心。他们无论怎样不断为罪献上同样的祭物,他们的良心总不得平安,在神面前也不得完全。
照着律法所献的祭并不能除罪,反而使人想起罪来。每年到了赎罪日,犹太人就想起他们的罪来。神的用意,是要藉着这些作为影儿的祭物,提醒犹太人,他们是有罪的,他们需要基督,就是弥赛亚,来除去他们的罪。照着神的用意,他们每逢献祭时,应当仰望基督。律法的祭物只是提醒他们有罪,并不能洁净他们。
因着律法的祭物是影儿,不是实际,所以祭牲的血是不能除罪的(十4)。基督是真正为罪所献的祭,惟有祂的宝血才能除罪。因此,希伯来的信徒若是回到犹太教再为罪献祭,是毫无用处的。
凡照着律法所献的祭都是基督的影儿。到时期满足的时候,基督来成为血肉之体,顶替了律法的祭物。祂在肉体里向神献上自己,就一次永远的除去罪。七、九、十节告诉我们,神的旨意是要除去那先有的,就是旧约的祭牲,为要立定那后来的,就是新约以基督作祭物,好顶替旧约的祭物。因此,基督既然已经顶替了祭牲,希伯来的信徒若是回去献祭牲,就是愚昧的。
基督是真正为罪所献的祭,将罪除去;祂一次永远的献上身体,就使我们得以圣别(十10)。罪使我们与神隔绝,但基督藉着祂的救赎,使我们离罪归神。这就是使我们圣别归神。基督已经一次永远的这样圣别我们。
十一节说,“凡祭司都是天天站着供职,屡次献上同样永不能除罪的祭物。”旧约的祭司天天站着,一再献上同样的祭物,因为他们所献上的永不能除罪。他们站着,乃是除罪的事尚未成就的标记。惟有基督将祂自己献上,才完成了除罪的事。
旧约的祭司天天站着,一再献上同样的祭物,但基督为着罪将自己当作那惟一的祭物献给神,就把罪除掉(九26);因此,祂永久在神的右边坐下了(十12)。祂坐在天上乃是除罪的事已经成就的标记和证明。祂永久坐在那里,因此无须再为罪作什么,祂已经一次永远的作成了。祂为罪一次献上祭物,就永久坐下了,这与祭司天天站着,屡次献上同样的祭物成为对比。
十四节说,“因为祂一次献祭,便叫那些得以圣别的人永久完全。”其他的祭物永不能使人得以完全,但基督这独一的祭物,却使我们永久完全。基督藉着祂的献祭,不仅一次永远的使我们得以圣别,也使我们永久完全。藉着祂那一次献祭,我们不仅离罪归神,也在神面前得以完全。
现在我们要读十章十五至十七节:“圣灵也对我们作见证,因为祂说过,‘主说,这是那些日子以后,我要与他们所立的约:我要将我的律法赐在他们心里,并且将这些律法写在他们心思里。’以后又说,‘我绝不再记念他们的罪和不法。’”在这一段话里,作者极力向希伯来信徒证明,不用再为罪献祭了,因为基督已经完成除罪的事。罪的问题已经解决了。他强调这一个事实,用他在八章说到内里生命之律时曾引用的耶利米三十一章三十三至三十四节,指出圣灵也为这事作见证。在耶利米三十一章三十三至三十四节,圣灵说神要将祂的律法赐在我们心里之后,接着又说,神绝不再记念我们的罪。这证明圣灵作见证,我们的罪已经除去,罪的问题已经解决。我们不仅有以赛亚五十三章六、十一、十二节的预言,说到基督要担当我们的罪;我们也在耶利米三十一章有圣灵的见证,见证我们的罪要被除去,神绝不再记念我们的罪。
照着我们对新约天然的领会,我们以为赦罪是新约的头一项。然而,赦罪乃是最后一项,甚至是附加的一项。新约主要的是关于三件事:关于写在我们里面的生命之律;关于神是我们的神,我们是祂的子民;关于内里认识神的能力。这三件事都是永远的。但是有些弟兄姊妹仍然记得他们的罪,也许会问说,“我们的罪怎么办?”他们需要一段附加的话,告诉他们不要再为罪忧虑,因为藉着基督所献的祭,他们一切的罪已经除去,神也绝不再记念了。希伯来十章在这里重复了八章所题新约主要的一项│内里生命的律之后,那灵接着又说,主绝不再记念我们的罪和不法。主既不再记念我们的罪,我们也不该再记得我们的罪;但我们很难忘记所犯的罪。虽然神已经赦免了,也忘记了我们的罪,我们也知道罪已经得了赦免,却仍然难以忘记;罪的记忆仍然下意识的深藏在我们里面。
神忘记我们的罪是什么意思?就是认为我们如同没有犯过罪一样。你相信主耶稣以后,曾想过自己是无罪的么?神是如此认为的。当我们到祂面前说,“父啊,我要向你认罪,”祂会回答说,“你说什么?你不是我的儿女么?我的儿女中,没有一个犯过罪。”赦罪的意思就是忘记罪,认为罪从不存在。神不仅赦免我们的罪,也不再记念我们的罪。我们的罪不仅从祂的行政中除去了,甚至也从祂的记忆中消除了。在永世里父神要说,“我有许多的儿子从未犯过罪。在我神圣的记忆中,没有罪这一样东西。”惟独神能这样忘记。我们越想忘记我们的罪,反而越会回想起来。也许你仍记得,某一天你偷了父亲的钱。虽然我们一直记得所犯的罪,但如果到父神面前说起,我们会发现祂早已忘记了。阿利路亚!你知道我们都有分于这奇妙的赦罪么?实在太好了!但这不过是新约里三个主要项目附加的一项,其中最重要的乃是生命之律。神是我们的神,而我们这些祂的子民,有内里认识祂的能力。从今以后我们应该忘记罪,不要再谈论罪。任何一个地方召会如果仍然谈论罪,就是落伍。我们不该是谈论罪的召会,而该是谈论生命之律的召会。罪已成为历史,生命却在这里。我们现今里面有生命之律。
基督既然完成为罪献祭的事,并且将其了结,就不用再为罪献祭了(十18)。有些基督徒误解这节圣经,以为这一节的意思是说,如果我们得救之后又犯了罪,就再没有祭物可以献上,也再不能得赦免了。不!这一节经节的意思乃是说,基督既然已经一次永远完成为罪献祭的事,并且将其了结,就不用再为罪献任何的祭了。对那些仍想退回去,照着老习惯为罪献祭的希伯来基督徒,这是很重的话。他们应当知道,基督已经完成为罪献祭的事,并将其了结。他们所需要的,不是再退到以祭牲为影儿的事上,乃是前来有分于这位复活的基督,并且享受祂因将自己献给神,为他们所成就的一切。
今天我们也必须看见,基督的死已经除去我们的罪,罪的问题已经一次永远的解决了。罪既已成为过去,并成为历史,我们就无须再受罪的搅扰。我们的注意力,当从十字架上的基督,转向在诸天之上的基督。我们必须在跟随祂奔跑属天赛程时,享受天上的基督作我们的生命和我们一切的需要。我们享受这位在诸天之上的基督,就是真实的在新约之下,有分于这新遗命中一切的遗赠。这就是希伯来书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