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八至十章说到事奉的条例,也可说是祭司的条例。在本篇信息,我们要看其中的要义。
一至七章献祭的条例是说到祭物,八至十章事奉的条例是说到祭司。在此我们看见神话语的思路,先有帐幕,其次有祭物,然后有祭司,三者次序不可颠倒。有了帐幕就需要有祭物;有了祭物,还需要有祭司。
帐幕是把神带到人这里,祭物是把人带到神那里。帐幕是一个范围,能给我们进入,给我们经历;祭物乃是食物,能给神接受,也给我们享受。然而,若是只有帐幕和祭物,而没有祭司,就好像机器和工厂都有了,却没有作工的人,机器和工厂的功用仍然显不出来。照样,帐幕和祭物两面的功用,完全维系在祭司身上。所以有了帐幕、祭物,还要有祭司。
帐幕、祭物、祭司这三项都说到主自己。帐幕描写主,祭物代表主,祭司让我们看见主。由此可见,主的确是丰富、多方的。仅仅主是帐幕的这一面,就满了丰富。帐幕的材料、层次、器具、所包含的数字、以及里里外外的讲究,不知有多丰富,而那不过是许多丰富中的一部分。
说到祭物,最少有五种祭说明主的丰富(一3,二1,三1,四3,五6)。此外,还有摇祭、举祭和奠祭(七34,二三13)。在五种祭里,有动物,有植物。在动物这面,有脂油、外皮、肉连同腿和胸这许多讲究。在植物这面,光是素祭的饼就有好几种(二1,4~7)。这些都给我们看见主的丰富。然而,光有帐幕、祭物还不够,还必须有祭司。
在祭司身上,我们看见主另一面的丰富;祭司乃是关乎在神面前的事奉。照利未记的记载,祭司的条例不仅说到亚伦,也说到亚伦的儿子们,这就把主和一切属乎主的人联在一起。亚伦预表主耶稣作大祭司,亚伦的儿子们预表众信徒作神的祭司。所以,这些祭司事奉的条例,是实际的说到主耶稣和众信徒如何在神面前作祭司。
关于事奉条例这一段包括三个重点:第一,祭司如何受膏并承接圣职(八1~36)。第二,祭司如何尽职(九1~24)。第三,关于祭司事奉的警告,让我们看见祭司若干罪,会如何失去祭司事奉的职分(十1~20)。
在八章,我们看见祭司需要先受膏,并承接圣职;承接圣职原文意思是双手充满。亚伦承接圣职时,他虚空的双手就被充满。这意思是,我们绝对不能空手作祭司;我们事奉神,双手必须是充满的。
祭司亚伦受膏承接圣职时,要穿上祭司服(7~9,12~13),最后要献祭(14~29)。亚伦所穿的衣服与所献的祭物,预表主的身位与工作,意即祂的所是与所作。亚伦身上所穿的衣服,说到主耶稣的所是;他手里所献的祭物,说到主耶稣的所作。献上的祭物,乃是说出基督救赎的工作。因着主耶稣的所是和所作是这样齐备,祂才能作我们的大祭司,负我们一切的责任。
出埃及二十八章特别说到大祭司所穿的衣服有何种讲究。从大祭司所穿的衣服以及所献的祭物,我们看见主的所是何等完全,祂的所作何等完备。主耶稣若没有这样的身位与工作,就没有资格作神的大祭司。同样的,人在神面前能得到祭司的职分,完全在于其所是和所作;他是个怎样的人,过怎样的生活,要断定他是否合乎神的条件,够不够资格作祭司。因此,我们必须注意,一个祭司的为人生活,与他承接祭司的职分有绝对的关系。
人、事、物都需要有神的成分
祭司在穿衣受膏之前,需要先洗身,就是全身都要洗净(利八6)。这指明祭司在承接圣职前,要脱去所有的污秽。洗身之后要穿上祭司服(7),就是穿上基督,接着就是受膏。当祭司承接圣职时,要用膏油把帐幕和帐幕里的器皿,祭司和祭司的衣服全都膏抹过(10~12)。这意思是要叫一切受膏的,不论是事奉的人,或一切与事奉有关的事与物,都有神的成分。
祭司受膏之后,接着要献上赎罪祭。祭司受膏前的洗身,不过是解决身上的污秽,但在神面前还有罪的问题,所以还需要献上赎罪祭(14)。然后献上燔祭,表明事奉神的人需要成为燔祭,完全绝对的为着神(18)。第三,要用祭牲的血抹在祭司的右耳垂、右手和右脚的大拇指上(22~24,出二九19~20)。这是为着除去肢体的罪,叫我们能与神相安。利未记八章三十节还说到要弹血和膏油在祭司衣服上,使祭司分别为圣。血含示基督的救赎与了结,膏油含示基督的灵使我们有新生的起头。祭司被了结,蒙救赎,受膏,有新生的起头,有神的成分,成为圣别,结果就能与神一同享受基督(31)。
三十三节指明,亚伦和他的儿子们承接圣职时,需要在会幕里住七天。七天是指完全的时期,表明作祭司的人不仅开始时如此,并要一直作到主来。祭司要一直这样除去污秽,脱离罪,穿上基督,受膏,在事奉的事上有神的成分;并且要把自己献给神作燔祭,靠着祭牲的血除罪并得蒙洁净,而有神的膏油涂抹,满有神的成分,被分别为圣,并与神一同享受基督。人惟有如此才能作祭司;必须具备这么多面的经历,才够格承接圣职。所以,今天若有人要作神的祭司,事奉神,不是光读神学或懂圣经就可以,乃要有以上所说的经历,才能在神面前尽祭司的职分。
在亚伦和他儿子们承接圣职的七天之后,次日,就是第八天,摩西召了亚伦和他儿子们,并以色列的众长老来,开始引进祭司的事奉(九1)。这预表一切祭司的事奉,都必须在复活里。我们尽祭司的职分,完全不是在天然的范围里,乃是在复活的范围里。
在九章,我们看见亚伦作大祭司要为自己和以色列人献上赎罪祭、燔祭、素祭与平安祭(2~4,18)。这表征基督将自己献上,作我们的赎罪祭,对付我们的罪,解决我们和神之间罪的难处。燔祭预表基督作我们的燔祭满足神,使我们能完全奉献,为神而活。素祭预表基督要作神与人的食物,使我们在祂里面过生活。平安祭预表基督已除去我们的罪,我们的一切都是为着神,我们就能与神相安,一同享受基督,以基督为我们的食物和满足。
亚伦献祭之后,耶和华的荣光就向众民显现(22~23)。这预表我们照着神的定规,不照着自己的拣选,以基督为祭来事奉神的时候,就会经历神的荣耀向我们显现,使我们得以活在神的荣耀中。
事奉条例的最后一段,在十章记载了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作祭司干罪的事,以此作为警告。千万不要把这章内容仅仅看作是他们犯罪的记录。这件事乃是要提醒并警告所有作祭司的,给他们看见祭司在尽职时犯了什么样的罪,会叫他们失去祭司的职分,甚至导致在事奉上死亡。这一章记载虽然简短,其中的警告却包含多面。
关于对祭司的警告,我们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作祭司事奉神要绝对照着神的指示和吩咐。在出埃及记中,我们看见第一个祭司不是亚伦,乃是摩西(二四12~14)。摩西事奉神,他所作的一切都是照着山上的样式,照着神所吩咐的去作(二五9,40,徒七44)。今天的基督徒中间,常说到要听神的吩咐,殊不知这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人如果要学习事奉神,第一要学的功课,就是在神面前敬畏的说,“凡神所没有吩咐的,我都不作。我不能作任何一件事,是神所没有吩咐过的。我更不能作任何一件事,是不符合神所吩咐的。”换句话说,我们不能在事奉神的事上作主,不能发起任何事奉神的事。发起的是神,作主的是神。利未记给我们看见,拿答、亚比户的错误和失败,乃是献上了凡火(十1上)。他们作了神所没有吩咐的事,自己有所发起,采取主动而妄自作主。这样的人会在祭司的职分上招致死亡(1下~2)。
第二,作祭司的人绝不能带着自己、天然的东西事奉神。按着神的定规,祭司到圣所烧香,必须用祭坛上焚烧燔祭的火(十六12~13)。这个火有两层的讲究:第一是从神面前出来的(九24),第二是焚烧流过血的祭牲(十六1~3,6),为着对付罪。祭司必须拿这个燔祭坛上的火烧香,这香升到神面前才是馨香之气。
拿答、亚比户的失败是献上了凡火。“凡”这字是指天然的东西。凡火的意思是:第一,是出于自己,不是出于神的;第二,罪的问题还未对付。因此,凡火所烧的香根本不能达到神那里,不能蒙神悦纳;而且这样作乃是亵渎神,以为罪的问题不必解决,就能把馨香之气献给神。罪人要蒙神悦纳,必须先学习接受基督的救赎;若不接受基督的救赎,只凭自己所有、所作的献上给神,这对神乃是亵渎。所以在原则上,拿答、亚比户犯了和该隐同样的错。该隐怎样不靠着救赎,而靠着自己所有的想蒙神悦纳(创四3);拿答、亚比户献上凡火,也是一样的原则。因此,他们都遭到神的对付与击打(5~12,利十1~2)。
献凡火的事例,乃是警告所有事奉神的人,绝不可把自己的、天然的、并非出乎神的、没有经过救赎的,拿来献给神。若是这样,在事奉神的事上定规遭遇死亡。我们献给神的一切,必须是从神而来,必须经过救赎,才是圣的,才能叫我们在神面前的事奉蒙悦纳。
第三,事奉神的祭司绝不可受人的影响,连至近的亲属也不可。当亚伦的两个儿子死了,摩西立刻告诉亚伦和他剩下的儿子说,“不可蓬头散发,也不可撕裂衣裳,免得你们死亡,……只是你们的弟兄以色列全家,要为耶和华所燃起的火哀哭。”(6。)这说出拿答、亚比户虽是亚伦的亲儿子,是家中的亲兄弟,但身负祭司职任的人一点不可因他们的遭遇受影响。以色列人可以为他们哀哭,但亚伦家的祭司们不可以。他们不能让这事使他们的祭司职分受到一点影响。
在事奉上牵涉到人的情感,是一件严肃的事。我们都会在情感上受人的影响。请想想看,亚伦在一天之内死了两个儿子,他在情感上如何受得了;即使对摩西来说,也是一件难以承受的事。然而摩西能把情感摆在死地,告诉他的哥哥亚伦和亚伦的儿子们说,不可蓬头散发,不可撕裂衣裳。他们不能受影响,在神面前要照旧事奉,因为那天是他们承接圣职的日子(6~7)。摩西说这话不容易,亚伦要接受这话更不容易。这样作好像很不近人性,但这里的教训给我们看见,神的祭司绝不能在情感上受人的影响。
事奉神的人如果在情感上不能约束自己,这人在神手里就没有用。祭司总得在情感上能控制自己;即使大家都跌倒了,他还要能站立得住。然而,大多数人并非如此。一群人中有两人灰心了,其他人也会跟着灰心,这就是受人的影响。然而,十章却让我们看见,不要说两三个落下去,即使众人都落下去,只剩下你一个,你还得不受影响。使徒保罗就是个明显的见证,当全亚西亚的人都离弃他,他也被关在监狱里时,他并没有受影响,反而仍旧站住(提后一15,四6~8)。这是神的祭司所要学的一个厉害的功课。
第四,作祭司的人不能有分于世界的享乐。在利未记十章,神对亚伦说,“你和你儿子们进会幕的时候,淡酒、浓酒都不可喝,免得你们死亡。”(9。)这世上的酒,乃是指世界上的享乐;享乐对祭司是一种危险。祭司不能受这世界的吸引而有分于世界的享乐。祭司若喝了酒,祭司的职分就失去了。
十二至十三节说,祭司吃素祭的时候,要“在坛旁不带酵而吃,……你们要在圣处吃”。十四节又说,“摇祭的胸和举祭的腿,你们要在洁净的地方吃。”这里一再说到吃的事,乃是提醒我们必须享受基督,才能作祭司;并且在享受基督时,需要注意几件事:第一,要在坛旁,指不离开十字架;第二,要不带酵而吃,就是不带着罪;第三,要在圣处,圣别的地方,就是在完全为着神的地位上;第四,要在洁净的地方,就是在完全脱去罪恶、世界、污秽的地方。这四点说出祭司要享受基督,必须不离开十字架,丝毫不带着罪恶,完全为着神,并且离开一切世界和污秽。祭司要在这样正确的地位上,特别享受基督的爱和基督的能力,这是由祭司所分得的祭物—胸和腿—所分别预表的。当祭司享受基督的爱,事奉的心情就能发旺,能爱神,也能爱人,在事奉上得以刚强。我们必须这样享受基督,才能合式的尽祭司职分。这是对祭司事奉第五方面要注意的事。
第六,祭司要有体贴召会的感觉,这是许多人不能领会,也是不容易读出来的。十七节说到,亚伦和他的儿子们要“担当会众的罪孽”。这意思是,那天拿答、亚比户在神面前犯了罪,也是以色列会众的罪。所以摩西要亚伦和他剩下的儿子们起来担当以色列会众的罪,要他们吃赎罪祭的祭物(16~18)。这里吃赎罪祭的意思,不是说作祭司的人能为以色列人赎罪,乃是说赎罪祭已经为他们赎罪了,他们要在那件事上有分、有担当、有感觉。
换言之,当以色列人有罪时,亚伦不能说,“赎罪祭已经为他们献上了,那是赎罪祭和以色列人的事,与我这作祭司的人不相干。”这样的说法,好像是说召会里的人有罪,是召会的事,赦免不赦免是神的事,基督担不担他们的罪是基督的事,和我这作祭司的人不相干。这种想法与神圣的思想不合。摩西要亚伦和他儿子们吃赎罪祭牲的肉,说出在神百姓中间作祭司的人,必须吃为他们赎罪之祭牲的肉。这就是祭司要在以色列人犯罪并经历担罪的事上有感觉,并有所担当。
这是我们今天在召会中作祭司一个很厉害的试验。许多时候我们觉得,只要自己在神面前没有罪就没有问题。至于召会有罪、有失败和过错,那是召会和神之间的事,与我们不相关。如果我们采取这种态度,我们在祭司的职分上就没有多少用处。
如果你在召会中要有事奉,你必须关心召会。召会的罪过,在你的感觉里就是你的罪过;召会的失败,在你的感觉里就是你的失败;召会得罪神,在你的感觉里就是你得罪神。基督已经为神的儿女担罪,但你愿意在基督为召会担罪的这事上有感觉,有联合。这不是说你能为神的儿女担罪,乃是说你能在主面前有分于这种感觉;这样,你在召会中就不至于失去事奉的地位。
再者,享受基督时,不要太受自己感觉的影响。十章末了记载,亚伦没有吃赎罪祭的肉,却把它烧掉了。按规矩赎罪祭的肉是不可以烧的,只有遮罪日赎罪祭的肉要用火焚烧(六30,十六27);除了那天之外,特别是受膏作祭司时,赎罪祭的肉绝对不可用火焚烧,一定要给祭司吃。然而这一天,亚伦和他儿子们把肉焚烧了。摩西寻找作赎罪祭的公山羊却找不到,就向他们发怒。亚伦向摩西解释说,他的两个儿子遭遇这样的事,他若吃了赎罪祭,耶和华岂能看为美呢?(十16~19。)可见亚伦那天还是受了自己感觉的影响。然而,摩西听了这话,便以为美(20)。这说出亚伦和他儿子们虽然没有遵守神的规定,吃赎罪祭的肉,但神在祂的怜悯中还是顾到他们的光景。
总括而言,利未记八至十章给我们看见,怎样能得到祭司职分,怎样尽祭司职分,以及怎样会失去祭司职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