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十一至十五章讲到生活的条例。这是一段插进来的话,因为十六章开头提到亚伦的两个儿子死了(1),明显可见十六章是紧接着十章拿答和亚比户的事。十一至十五章生活的条例,与祭司的尽职发生密切关系。这五章所说的任何一项难处,祭司都不能有分,否则会叫他失去祭司的职分。
无论什么人都有一定的身分。人的生活、行事、为人,应该和他的身分相称、相配。比方,一个流氓吸毒、喝酒,并不会叫人感觉意外,因为那些事与流氓的身分相合;但如果一个大学教授吸毒、酗酒,就破坏并失去了他的身分。同样,作神的祭司事奉神,也有一个绝对的身分,他的生活、行事、为人必须和他事奉神的身分能完全相称、相配。
事奉神的生活,基本条件就是:“圣”与“洁”。“圣”是说到地位,“洁”是说到情形,这二者是不同的。“圣”是指与众不同、分别出来;“洁”是指脱去一切的玷污、沾染与污秽。一件东西很可能圣而不洁,也可能洁而不圣。事奉神的人地位要对,就是要“圣”;情形也要对,就是要“洁”。我们必须被神分别出来,也必须被神洁净;我们必须是圣的,也是洁的。这一段说到生活的条例,乃是重在“圣”和“洁”,给我们看见,事奉神的人该一直被神分别出来,也必须被神洁净,其中用生活中一些普通、平常的事来描述这个基本原则。我们读这类经文,若不仔细读,没有从圣灵而来的光照,就不容易领会。
在人的生活里有两面的事:一面是和外在有接触,从外在有所接受到里面。人在生活中,会接触到学校中的师长、同学或工作上的同事、朋友。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人、事、物,都是人外在所接触的,这些很容易就进到人里面。这是人生活中外在的一面。此外,在人的生活里,还有从人里面出来的一面。我们整个生活为人,无法脱去这里外两面。有外面所接触而进到人里面的,也有从人里面出来而发表到外面的。只要人活着,就必定有这两面。
利未记十一至十五章就是说到这两面的事。头一面是外面的接触,从人身外进到人里面,是以吃东西作比方,说到食物的洁与不洁(十一)。第二面,是从人里面发出来的,包括生产的不洁,麻疯的不洁,以及人身上漏泄的不洁(十二~十五)。
十一章说到食物的洁与不洁,是以食物来说明人在外面有所接触,而把所接触的接受到里面,并消化在人里面,变作人的成分。这原则可见于我们在生活中各方面的接触。比方,有一天你在报上看到一则电影广告,接触到这则讯息。若是你思想它,受其吸引,就是让它进到你里面。又好比你吃了午餐,食物就进入你里面,然后在你里面经过消化吸收而变作你的成分。再比方,你接触到一位出问题的弟兄,和他有些往来。慢慢的,他里面古怪的思想就进到你里面。过一段时间,那些思想就消化在你里面,变成你的成分,使你受到影响。人对外的接触,当然不仅仅限于和人接触,但主要是和人的接触(参徒9下~15,27~29)。
此外,外在的接触,也包括与世上一切事物的接触。有时你看见了商店橱窗里的物品,虽然只是用眼睛接触,但你若多看它几次,渐渐的你就受影响。在犯罪的事上也是如此,你若接触得多,你就接受得多;经过消化,这些就会成为你的一部分。人靠食物活着,凡经过我们接触而接受到里面的,都非常影响我们的生活。我们是什么样的人,过什么样的生活,要看我们所接触、所接受的是什么。我们若吃得好,生活就过得好;若吃得不好,生活就过不好。我们所接触而接受的东西,非常影响我们在神面前的为人。
我们既愿意作神的祭司事奉神,就要学习在接触外面的人、事、物时,不能糊里糊涂的接触,而要分别那些是洁净的,那些是不洁净的。圣经说,“滥交败坏善行。”(林前十五33。)有些人实在不洁净,一点也不可以接触。不仅和外邦人接触需要分别,甚至和主内的弟兄姊妹接触,都要有分别。有时你接触一位弟兄,你就活了;但你接触另一位弟兄,就像接受了一种有毒的注射,一针就被打死。有的人,你接触了,到聚会中,你就会赞美。有的人,你一接触了,就赞美不出来,再多接触两次,就不想聚会了。所以,那些实在不洁净的人,你不能接触;你一接触,就会使你也成为不洁净的。
利未记十一章说到食物的洁净条例,从其中的原则我们可以分辨,什么人是洁净的,什么人是不洁净的。在走兽中,凡分蹄不反刍或反刍不分蹄的,都不洁净;惟有分蹄并反刍的,才是洁净可吃的(1~8)。分蹄是要有所分别,反刍是要反覆咀嚼。这预表那照着主的话在行动上有所分别,并且接受主的话反覆思想的,才是洁净的;反之则不洁净,是不可吃,也就是不可接触的。
水中之物要有鳍有鳞的才可吃,无鳍无鳞的不可吃(9~12)。鳍帮助鱼能在水中活动,鳞保护鱼在海水中不至变咸。这预表人行走在这世界里,必须不受世界的沾染;若是受到世界的沾染,就是不洁的。飞鸟中,吃死屍的鹰、鵰之类是不洁净的(13~19);惟有吃种子、不吃屍体的,才是洁净的。这表征在世界中生活,能飞离世界、超越世界、不接触死亡的,才是洁净的。地上一切的爬物都是不洁净的(41~44),这表征一直紧密的联于地、联于世界、离不开地的都是不洁的。凡是死了的生物,也是不洁的(8,11,24,27,31~40)。这预表灵性死了的是不洁净的。凡是这样的人、事、物,我们都要避免接触,以蒙保守脱离玷污、败坏和死亡。
这些生活上的事虽重在洁净,不重在圣别,但也与圣别有关。因为洁净就是一个分别,不过这洁净的分别重在生活的光景,并不重在地位的立场。
关于从人里面出来的不洁,包括生产的不洁,麻疯的不洁,男女身上漏泄的不洁。这三方面的不洁,给我们看见人里头的光景,以及从人里头出来的是何种情形。
十二章说到人类生产的不洁。二节说,“若有妇人怀孕,生了男孩,她就不洁净七天。”这里不是说孩子不洁净,乃是说母亲不洁净,就是源头不洁净。这意思是,我们是从不洁净的源头生出来的。正如大卫在诗篇五十一篇所说的:“我是在罪孽里生的,我母亲在罪中怀了我。”(5。)这指明人在母亲怀胎时,就有了罪。约伯记也说,“谁能使洁净之物出于污秽之中?”(十四4。)“妇人所生的怎能是洁净的?”(二五4。)这在在说出人的源头是不洁净的,从人里面出来的,当然也是不洁净的。利未记十二章给我们看见人是不洁净的,因为人是生于一个不洁净的源头。约翰三章六节说,“从肉体生的,就是肉体。”从不洁生的,仍是不洁。源头是什么,出来的就是什么。这是人性质、天然、根源的不洁,因此需要赎罪祭(利十二8)。
利未记十三至十四章说到麻疯的不洁,以及患麻疯者如何得洁净,给我们看见从人里面所发出的不洁净。麻疯是人里面的不洁、败坏显在外面。人的发脾气、仇恨、妒嫉都像是麻疯。麻疯不是指我们里面性情隐藏着的罪,乃是指我们外面行为显出来的罪。在我们性情里隐藏着的罪,是十二章生孩子的妇人里面所藏着的;所以,为着对付十二章的不洁,要用赎罪祭。赎罪祭是解决罪性的问题,不是罪行的问题。到了十三至十四章所说的麻疯,就是罪行的问题,所以需要献赎愆祭(十四12)。可见在圣经的记载里,这两面分得清清楚楚;利未记十二章的不洁是罪(指罪性),十三至十四章的不洁是愆(指罪行)。罪性是藏在天性里,是源头;罪行是显于行为,好像麻疯显在人身上的表皮一样。圣灵在这里的叙述,把人的光景描绘得相当精辟。
在十二至十四章,关于从人里面出来隐藏的罪性,和行为上的罪愆,虽然已经说得很清楚,但不够完全,还需要十五章作为补充。这章说到男女身上漏泄的不洁。麻疯是从人里面出来的,是不洁、败坏的;但从人里面出来的漏泄,有一些无法说是坏的,却同样是不洁的,就如血漏(25)。血是人应该有的,并不是坏的;但在这里给我们看见,人的漏泄都是不洁的。所以,凡从人里面出来的,都是不洁的。
从人里面出来的,无论好的或坏的、合法或不合法的,都是不洁的。比方,人说的话,有一种是污秽的话,像骂人,是不洁的;但人的话也有好话,这好话又可分为两种,有该说的和不该说的。有的话是人该说的,好比妇人的经血是正当的;但有的话是人说得滔滔不绝,完全不受管制,就好比妇人在经期以外的血漏。请问,这三种话,那一种是洁净的?按十五章的条例,这三种都是不洁的;只要是出于人的,无论是好是坏、是该说或不该说的,都是不洁的。我们必须认识自己到这样的地步。
比方,你在家里教训儿子要孝悌、廉耻、兄友弟恭,等你教训完了,你需要祷告:“主啊,洁净这些话。”因为这些虽然是好话,还是出于你自己。“谁能使洁净之物出于污秽之中?”(伯十四4。)我们这个人根本就是不洁的,所以从我们里面出来的,不仅不好的、不合法的是不洁,连好的、合法的也不洁,全数都不洁。甚至我们的爱心、谦卑都是不洁的。
一个人里面若是有了恨,这是不洁。若是他里面有爱,这爱有两类:一类爱得正当,好像父母爱儿女,爱得有节制;另一类爱得太过,溺爱儿女,这没有管制的溺爱就是血漏。然而,这两类的爱都是从人里面出来的,所以都是不洁的。
以上我们看见人外面所接触的,人里面所是、所有的,以及从人里面发表出来的,不论好或坏,在神看来全数是污秽不洁的。也看见利未记十一至十五章所描绘一切洁净的性质和光景,都是基督的预表。在神眼中,惟有基督和出于基督的,才是洁净的,此外全是污秽的。换句话说,人里外所有、所接触的,必须是基督和出于基督的,才是洁净的,否则都是污秽的。我们对这事若有清楚的看见,就会服在神面前,承认自己错的罪,也承认自己对的罪;不仅求主洁净我们的败坏,也求主洁净我们所看为好的一切。因为连我们所看为好的,若不是基督或出于基督,也是污秽不洁的。
在十一至十五章关于洁与不洁的记载之后,十六章就题起遮罪的问题。一至五节说,“亚伦的两个儿子接近耶和华面前死了;他们死后,耶和华对摩西说,你要对你哥哥亚伦说,不可随时进入幔内的至圣所,到柜上的遮罪盖前,免得他死亡,因为我要在云中显现在遮罪盖上。亚伦进入至圣所,要带一只公牛犊作赎罪祭,一只公绵羊作燔祭。他要穿上细麻布圣内袍,把细麻布裤子穿在身上,腰束细麻布带子,头戴细麻布顶冠;这些都是圣衣。他要用水洗身,然后穿戴。他要从以色列会众取两只公山羊作赎罪祭,一只公绵羊作燔祭。”亚伦所穿戴的一切都是细麻布作的,他要用水洗身,然后穿戴;这表征一个亲近神的人,其本身和外面的行为,应该全是公义、圣别的,所以他里外都需要受对付。三节提到赎罪祭,乃是联于十章亚伦两个儿子拿答、亚比户死亡的事例(1~2)。这表明十六章是紧接在十章之后,而十一至十五章关于洁与不洁的描述,可看作一大段插进来的话,启示拿答、亚比户受神审判以至于死的原因。
或许有人会问,拿答和亚比户并非在神面前放纵肉体,而是烧香事奉神,为何会遭神审判?我们知道,祭司到神面前烧香,比献祭更讨神喜悦;因为在祭坛那里焚烧祭牲是为了遮罪,而在香坛那里烧香是把馨香之气献给神,为了蒙神悦纳。神在祭物上所享受的,远不如在烧香上所享受的甜美。可以说,在神面前烧香是一件最甜美的事。然而,拿答和亚比户竟然在烧香这事上遭神击杀。
如果我们在十一至十五章的光中,就会看见人里外都是污秽不洁的。既然人里面是污秽的,从人里面出来的也是污秽的。无论人的动机多纯洁,存心多美好,用意多善良,只要是从人里面出来的,都是污秽不洁的,需要遮罪。如果我们将这五章的启示,应用在拿答、亚比户身上,就会领悟这两个里外都污秽,并活在污秽中的人,若要到神前烧香事奉神,必须先遮罪。然而,他们烧香的火,不是用祭坛上焚烧赎罪祭的火,而是用没有遮罪根据的凡火。结果,他们的事奉不蒙神悦纳,以致遭遇死亡的审判。
这事以后,神吩咐摩西对亚伦说,“不可随时进入幔内的至圣所,到柜上的遮罪盖前,免得他死亡,因为我要在云中显现在遮罪盖上。亚伦进入至圣所,要带一只公牛犊作赎罪祭,一只公绵羊作燔祭。”(十六2~3。)这指明所有进到神面前的人,都必须带着赎罪祭,因为人从里到外,一切所是、所有、所接触、所接受的,全是污秽的。若没有遮罪的根据,我们这些生在不洁中,长在污秽里的人,不论动机如何清洁、为着神、或想要讨神喜悦,即便只是在神面前烧香,都要遭到神的击杀。但愿我们对这件事有清楚的看见,因为这与召会的建造、以及我们和众圣徒的配搭,有非常密切的关系。
没有一个人可以在神面前夸自己的长处和优点。人所有的长处和优点,在神面前都是不洁的,都需要遮罪。因此,十一至十五章可说是十章的解释,指出人从里到外全是不洁的,惟有从基督所接受的,才是洁净的;为此,人要亲近神,事奉神,烧香讨神喜悦,非要有遮罪的根据不可。人只能站在遮罪的地位上,靠着遮罪的根据,用从天而降烧赎罪祭的火烧香,才能蒙神纳悦。
九章二十二、二十四节说,“亚伦……献了赎罪祭、燔祭、平安祭,就下来了。……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烧尽了坛上的燔祭和脂油。”十六章十二至十三节说,亚伦“要拿一个香炉,从耶和华面前的坛上盛满火炭,又拿一满捧捣细的馨香之香,都带入幔内,在耶和华面前,把香放在火上,使香的烟云遮掩见证柜上的遮罪盖,免得他死亡”。这指明人要在耶和华面前烧香,必须用祭坛上的火,也就是烧过赎罪祭的火。人要把烧过赎罪祭的火炭,拿来盛在香炉里,带进幔子里烧香。这火有遮罪的功效,这火也是遮罪的根据,叫人所烧的香能蒙神悦纳。因着这火是烧过赎罪祭的,所以有别于十章所献的凡火(1)。凡火是出乎人的,没有遮罪作根据;而祭坛上的火是从神来的,出于神,有遮罪的功效和根据。这清楚启示,我们这些生在污秽中,长在不洁里的人,要讨神喜悦,必须用祭坛上的火,就是用烧过赎罪祭的火,才有遮罪的根据和功效。这样,我们在神面前所有的事奉,才能成为馨香之气,蒙神悦纳。
根据九章七节和十五节,亚伦照耶和华所吩咐的,为自己和百姓献上赎罪祭,这指明神要以色列人看见自己是污秽的。在此要附带的说,赎愆祭乃是挂在赎罪祭上。我们若仔细读四至五章,就会看见赎罪祭就是赎愆祭,赎愆祭也就是赎罪祭。这可由五章六至十二节里,赎愆祭最终成了赎罪祭得着印证。无论是罪或愆,到末了都是罪,必须在神面前得解决。赎愆祭所指的罪,是人行为上的罪,就是罪行;赎罪祭所说的罪,乃指人性情里的罪,就是罪性。事实上,我们所有外面的罪行,都源自里面的罪性。表面上,神要我们对付罪行;实际上,是要我们对付那作罪行源头的罪性。因此,我们献给神以对付我们罪行的赎愆祭,至终乃是赎罪祭。因为惟有赎罪祭,才能解决人在神面前罪的问题。
罪是性情问题,愆是行为问题;全本圣经讲到罪,不外乎这两面。不论是罪或愆,二者都是罪。在旧约里,神用赎罪祭和赎愆祭预表基督所完成的救赎,对付人两方面的难处,就是人里面性情上的罪,与外面行为上的愆。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受死,不仅在样式上是罪人,像铜蛇一样有蛇的形状(约三14);神也使祂替我们成为罪(来二14~15,林后五21),而在肉体中定罪了罪(罗八3),审判了罪,把罪性解决了。因此,基督成了我们的赎罪祭;另一面,祂也是我们的赎愆祭。以赛亚五十三章六节说,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基督身上。彼前二章二十四节又说,基督在木头(十字架)上,在祂的身体里,亲自担当了我们的罪。这里的罪,在原文乃是复数,指罪行;这指明基督替我们受神审判,作了赎愆祭。
利未记五章五至六节说,“他在这件事上有了罪过的时候,就要承认所犯的罪,并要为所犯的罪,把他的赎愆祭,就是羊群中的母羊,或绵羊或山羊,牵到耶和华面前作赎罪祭。至于他的罪,祭司要为他遮盖。”这里将赎愆祭和赎罪祭摆在一起,乃是要提醒人,人的罪行和罪愆是出自人里面内住的罪性。当以色列人一觉察自己的污秽、罪过或亏待人的事时,就必须献赎愆祭、赎罪祭。实际上,赎罪祭和赎愆祭同属一类,是为着对付罪的总和,就是我们的罪性与罪行。因此在五章,这两个辞是交互使用的,最终赎愆祭成了赎罪祭(5~12)。
每年七月初十日,也就是遮罪日的时候,以色列人都要献赎罪祭。希伯来九章二十五节说,“大祭司每年带着牛羊的血进入至圣所,”这是指献赎罪祭说的。每年七月初十日,神要以色列人献赎罪祭,目的是要提醒他们,叫他们看见自己本身是污秽的。真正认识神的人,每逢献赎罪祭时,里头总是对自己是生在污秽中、长在不洁里,有很深的感觉。他们知道自己的源头是污秽的,从他们里面出来的也是污秽的,这就叫他们没有办法不献祭。如果神不在以色列人中间,他们不献祭还可以;然而,神住在他们中间,以他们为居所,他们就不能玷污神的居所。
从利未记十一至十六章上下文,我们一面看见以色列人是污秽的,另一面看见神是圣别的,住在以色列人中间。这两面强烈的对比形成一个需要,就是人需要遮罪。若不遮罪,神就无法住留在人中间;若不遮罪,人进到幔子里事奉神,都要像拿答、亚比户一样,遭受神的击杀。为这缘故,旧约的大祭司必须一年一次为全会众献赎罪祭。然而,使徒保罗在希伯来书指出,大祭司年复一年,在遮罪日为百姓献赎罪祭,一面宣告百姓是污秽的,另一面表明公牛和山羊的血并不能除罪,他们的罪仍然存在。乃是等到基督在十字架上,一次永远的献上身体,才为人成了永远的赎罪祭。基督既一次永远的作成赎罪的事,便叫那些得以圣别的人永久完全。因为基督已经完全把罪解决了,人就不必再年年献祭(九9,十1~4,10~14,七27)。因此,基督在十字架上一次永远的献上赎罪祭,乃是人亲近神、事奉神的凭藉、倚靠、根据和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