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而言,生活的枯燥乏味令人难以忍受,只想每天跟朋友抽烟、喝酒!
难道我的人生就该像祖辈一样,成人、娶妻、生子、死亡么?人生不该只是如此,
为什么我总是吃红薯、地瓜,别人却可以吃大米、白面呢?
我一九六二年出生于河北省一个贫穷的农民家庭,家里有八个兄弟姊妹,从我有记忆开始,每天全家人的生活,就只为着能吃顿饱饭而发愁。
一九六○年“大跃进”之前,父亲原本在一个皮革厂作主管,家里生活也还算过得去。但因着“大跃进”引起了三年灾害,政府大批解雇国家职工,并将这些职工送回农村;而父亲是一个正直且富同情心的人,他不忍心看到别人被解雇,就先把自己解雇了。从此,我们家的生活急转直下,到我出生前,有两次几乎到了家破人亡的境地:大哥饿得不能走路,只好辍学;因着政府不允许任何形式的私营业,所以家里的菜汤里见不到油是常事;每天吃的,几乎全是红薯、高粱、玉米。
从七、八岁开始,我除了上学之外,每逢清早、中午、傍晚、周末和假期,或和家人一同种田,或捡牛粪,或放羊,或到邻村卖菜;十三岁就和成人干一样的活。每年入冬以后,全家就开始制作鞭炮用的药线,每一个人都竭尽全力,只为糊口。十三岁那年秋天,正值文化大革命,我几乎都在家里务农,初中生活有名无实,就连毕业证书也是同学帮我签名带回来的。这段期间,父亲开始在家里偷偷的恢复了皮革、皮鞭、鞭梢的制作,我也跟着学手艺,成了父亲的帮手;因为我遗传了父亲的火药性格,动不动父子间就针锋相对。对我而言,生活的枯燥乏味令人难以忍受,只想每天跟朋友抽烟、喝酒!难道我的人生就该像祖辈一样,成人、娶妻、生子、死亡么?人生不该只是如此,为什么我总是吃红薯、地瓜,别人却可以吃大米、白面呢?
因着受不了父亲的脾气,也不甘愿一辈子过这种脸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一九七七年恢复高考,我重新回到初中补习,打算学点物理电路的知识,将来可以作修收音机的生意,最主要的是可能有机会离开家乡,到城里吃大米、白面。那时候,我常常到同学家,一同点着柴油灯读书到深夜。一九七九年,老师建议我考中级专业学校,若考取就可以从农村搬到城里,这是每一个农村青年的梦。却没想到,我以一分之差落选;但更没想到的是,没多久我竟收到全县最好的县中学录取通知。原来过去一直择优录取的县中学,那年没有招到足够的学生,就从名落孙山的中专考生中补缺。可是,县中学在二十公里外的县城,需要住宿,每月要缴伙食费十二元,这可成了一大难题。因我原本在家里可称为摇钱树,如今去读书反而成了消费阶级,父亲坚决不同意;但我告诉父亲,即使向亲友借贷,我也要去读书。
离开学还有两个月的期间发生了几件事情:我凭着所学的一点光学和地理知识,帮助村里解决了水井的问题,又能够将父亲送给哥哥的新婚媳妇,那没人搞得懂的新式缝纫机给组装了起来。这两件“光彩”的事,让父亲对我另眼相待,结果同意我去县城读书了。附带条件是我每周六上午上完课,下午和周日就要待在家里干活赚钱。
因底子差,中学的两年,我必须比别的同学花更多时间读书,并尽力学习英语。在高考前的半年左右,教育部决定当年的高考英语算五十分;而高考结果我在最后审核分数时,突然发现我的英语在换算成五十分时,少算了五分,校长当即打电话到高考办公室,结果,我的总分超出重点大学录取分数三分。本可以在离家近的北京、天津选一所大学,但为了实现远走高飞的旧梦,还是选择了一千七百公里外的兰州大学化学系。从改户口到乘汽车、火车、及城市的一切生活,都是第一次经历,一切都是新鲜的。我终于成了“城里人”,可以吃大米、白面了;真觉得自己是天之骄子,志得意满。
大学四年,虽然生活紧张,口袋常是空的,但过得非常顺利,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也颇受女同学青睐。随着大米、白面的入口,知识的增加,视野的拓宽,修理收音机的想法,早就丢到九霄云外了。
在大四期间,学校免试让我和几位同学上了研究所,并要选三位出国留学,学成后回校任教。其他的可以参加CGP考试(CGP是教育部和哈佛大学的一个联合专案,每年从全国十二所重点综合性大学化学系应届毕业生中,选五十名学生留学)。我毫不犹豫的要求考试,为了转换另一个环境,能遇到一班我心目中的高级知识分子!经过层层考试,终于过五关斩六将,考了个全国第四名;不但可以冲出校门,更能冲出国门了。这时的我,真是怨天无把,恨地无环,对生活充满了盼望,甚至有问津诺贝尔奖的气概。在中山大学学完一年英语,作完政治培训,我如小鸟出笼,在一九八六年的九月五日飞向“自由”的美国。但政治培训期间的一句话,却铭刻在我心里:千万不要受西方反共势力和宗教势力的影响。
到美国的俄勒岗大学后没几天,我和另外两个室友正在家看电视,有两个基督徒来敲门。他们自我介绍后,我的戒心大起。其中一个基督徒要我的一个室友一起呼求:“哦,主耶稣!”而另一位就到我们的浴缸放水准备施浸。这位室友竟然呼求并答应受浸。我和另一个室友奋起拦阻,拯救我们的阶级兄弟。因为,我们只相信共产主义,不相信耶稣。终于,我们将这位室友从信耶稣的危机边缘中“拯救”了回来!那时我真庆幸有出国前的政治培训,否则,我们是何等容易受西方的宗教势力影响。虽然我们也吃过几次基督徒在校园附近提供的爱筵,但也只是为了吃而已。我的妻子来美国后,非常想去看看教堂和基督徒礼拜,我不陪,也没人带她去。就这样,我们在俄勒岗大学奋斗四年,妻子得到了化学硕士,我得了化学博士,加上一个千金女儿。但几年下来,使我看清:其实美国人,包括我的导师在内,也不过如此—贪婪、慾望、骄傲、和脱不掉的脾气!我连毕业典礼也懒得参加,就搬到了波士顿的麻省理工学院,作生物化学博士后研究,想再扩大自己的知识、研究领域,也算是多镀一层金罢。
博士后研究在一番挣扎努力之下,成果累累。我经常忙到必须在实验室和图书馆过夜,但总还能抽时间和妻子吵架。因科研出色,我对大学教授的工作充满信心。然而,一九九二年我找工作时,总统柯林顿夫妇要改健康保险制度,学化学、生物的人很难找到工作,我学的偏偏就是这两样,连一般公司的研究工作都找不到。我的自信像冰冷的小鸟一样飞走了。满腹经纶、十年寒窗、诺贝尔梦……,一切都变得虚无缥缈,如雾消散。
到新泽西的第二个周六,我请了公司里的一个同事兼学长到家里吃饭。想藉此了解一下公司和当地的情况。谈话中间,因要岔开一个话题,我就突然问他附近是否有召会。此话一出口,连我自己听到了都觉得吃惊;然而他不失时机的邀请我到富兰克林召会看看。我当时推辞说以后再看。可是第二天清晨六点,我就被一股莫名的力量激动,要给那个同事打电话,询问召会聚会的地点。妻子说主日六点钟,大家都在睡觉,最好不要打扰人家。好不容易熬到了七点,我找理由说,基督徒该早起,可以打电话了。妻子没办法,只好由我去。将我的同事从梦中吵起来,得了地址,并且知道十点才聚会。妻子和我都是习惯准时的,此时更是如此。我们怕走丢了,耽误时间,九点就离开家,九点半到了会所。外面一个人也没有,只有两三辆车。因为会所不像一般的教堂建筑物,反而不觉得拘束。推门进去,鸦雀无声。正踌躇无措时,一扇门开了,一位弟兄走过来,亲切的和我们握手寒暄,欢迎我们来聚会。我说,是某某介绍我们来的,来得太早了。就这样,莫名其妙的开始了我们的召会生活。
一切都是新的;新人、新语言、新鲜的面孔……,这是一班什么人啊!我的朋友们应该是吃喝玩乐,酒足饭饱之余就聊房子、车子、妻子、孩子、股票、升迁,加上老板同事之间的恩恩怨怨。而这班人满口的耶稣基督、神爱世人、永远生命、不至沉沦……。而我对圣经的惟一认识,还是帮女儿学中文学来的约翰福音三章十六节。这些基督徒还告诉我,耶稣是神成了人,是神而人者。神经过了一个过程,就是成为肉体,为人生活,为我的罪被钉十字架,第三日复活并升天,如今成了赐生命的灵等等。这些我没有什么可辩驳的,但我对他们所说我是一个罪人,大大不以为然。真不识我余某为何人也!我没杀过人,没放过火,纵然有时发发脾气,撒个小谎,偷点东西,这些都是人之常情,怎能是罪!若这些都算为罪,世界上那还有好人?总有一天,他们会发现我余某人是如此高风亮节,承认我是一个例外。但无论我怎样想,我们全家就像被磁铁吸住一样,管他小排查经聚会、主日聚会、福音爱筵一次不漏。孩子们甚至成了我们的记时器,每周提醒我们要聚会。
多次辩论,他们总是和蔼可亲的耐心对待。有时,我的态度使妻子都很难堪,这种架我可总要吵下去。谁让圣经说我是一个罪人!我遂下定决心好好研究圣经,到底这位耶稣基督是何许人也。三个月里,中文、英文圣经通读了一遍,可是越读越不理解,如在五里雾中。我自认是很会读书的人,没有读不懂的书,但这到底是一本什么书阿?每个字都认识,可是字与字连在一起却毫无意义。历史不像历史,哲学不像哲学,传记不像传记,科幻不像科幻,连个逻辑都读不出来。我终于得出结论:要么这是一本天书,阳春白雪,无人能懂;要么就是一本下里巴人,语无伦次的书。但叫我最不明白的是,这样一本书竟能成为世界第一畅销书,经年不衰,被人传扬诵读。虽然在我们中国还不畅销,在西方发达国家却如此受人青睐,真不可思议。圣经中从未提到中国,而这些中国人,对它也是如此的重视,更是让我不可思议。
那些“弟兄姊妹”告诉我,圣经是一本生命的书,是一本启示神永远目的的书。我反驳说,“要知物质的生命可以读生物的书,要知心理生命可读心理学的书,为什么要读圣经才能知生命?”他们就告诉我:“圣经是一本属灵的书,神是灵,我们也有灵,所以要用我们的灵去读,方能读懂。就像收音机一定要调对频道才能收到信号一样。”我虽然继续嘴硬,但心里不得不同意他们所说的。多年来,我一直要寻求的,原来都是在我的心思和肉体里。难怪无论是平民百姓、忠贞党员、中国人、美国人,都被贪婪、慾望、骄傲、脾气所俘掳而不能自拔。
虽然我的最后心防还没有撤除,但是积极寻求答案的态度是肯定的。在我们寻求的这段时间里,想对基督教有更清楚的了解,我们就到了两个华人教会。其中一个需要会员证方能进去。这让我和妻子都大吃一惊:基督教还有选择人的自由?我若是基督,我要如何设立我的教会?带着这个问题,我读了一本名为“教会的见证与立场”的书。这本书使我茅塞顿开,啧啧称奇,原来我所在的召会之所以如此的吸引我们全家,因为她所实行的是照着圣经而有的,遂决定不再他求,在弟兄姊妹爱的簇拥之下,我们夫妻俩都受浸归主。
神奇的事发生了。受浸以后,圣经的话向我一点点的解开了。原本读来毫无意义的话,对我发出光来。正如圣经中诗篇所说,“你的言语一解开,就发出亮光,使愚蒙人通达。”(一百一十九篇一百三十节。)我开始废寝忘食的读圣经,同时开始读许多属灵书报。甜美的召会生活,使我开始了人生的又一春。但从来没有好好在主面前认过罪的我,并不认识自己。火药脾气是我脱不掉的阴影,甚至多次将我和妻子拖到分离的边缘。得救后约一个月的晚上,她作了一锅我爱吃的、香喷喷的红烧肉。吃饭时,不知那句话不对我的耳,刹时间,一碗红烧肉加饭就摔在桌子上,饭碗被我砸得弹到了天花板,再摔回桌子,碎落在桌子和地毯上,一塌糊涂。瞬间,我像泄了气的皮球,心里说,“完了,今晚别想睡觉了!”出乎意料之外,她轻轻的对孩子们说,“爸爸心情不好,要安静一会儿,我们出去走走。”她们出去后,我开始收拾战场。米饭红烧肉撒满长毛厚地毯,连吸尘器都不管用。我只好跪在地上一粒一粒的捡。这时哥林多前书十三章的话浮现在我脑海:“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不合宜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一个小小的声音提醒我:“你的爱呢?你不是总对人说你非常爱妻子、女儿么?”我的眼泪不自觉的涌了出来,向主祷告:“主啊,这太难,我作不到。主啊,求你改掉我的脾气!我确实是一个罪人,求主帮助。”当我收拾完,直起身来时,妻子、孩子们也回来了。我平生第一次从我的最深处向她和孩子认罪道歉。但她却只简单的说,“感谢主,以后会好的。”她实在是说了另一个预言。
如今,我们全家一起爱主、传扬福音,在召会生活里如饥似渴的追求真理,盼望作主合用的器皿。我今天能在主里夸口,有基督作我的生命和一切,我真正满足了!是主将我从尘土中领出来,使我亲身经历了人生的最苦与最乐—最苦不是捱饿,而是心灵的空虚;最乐不是丰衣足食,而是得享基督这至宝!终于,神能在我心里安家了。神得其所哉,我也有了永远的满足。(见证人:余贵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