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篇信息中,我们要继续来看基督在祂人性生活里的工作。
基督借着成为肉体,成了在地上生活的人。基督成为人所需要的时间,远比祂创造宇宙所需要的时间长;祂在人性生活里工作的时间,也远比祂在成为人里工作的时间长,就是三十年与九个月之比。主耶稣在祂的人性生活里工作三十年之久。我们也许希奇,为什么祂这位创造者,永远的神,花这么长的期间单单在地上生活。按新约的记载,我们没有看见多少主在那些年间所作的。也许对我们而言,祂似乎只是生活,一点没有作什么工。然而,主耶稣的人性生活就是祂的工作。
就着在人性生活里的基督,祂的生活和祂的工作并没有什么区别。祂的生活就是祂的工作,祂的工作就是祂的生活。我们可以说,主耶稣活祂的工作,活祂的职事。对祂只有一件事-祂的生活,这就是祂的工作,祂的职事。无论祂作什么,无论祂说什么,无论祂去那里,都是祂生活和工作的一部分。祂不断的生活并工作。为这缘故,我们无法说主耶稣作了多少。祂处处、时时工作,因为祂的工作就是祂的生活,祂的生活就是祂的行动,祂的行动就是祂的工作。对于主耶稣,祂生活的每一面都相同。对祂而言,生活和工作之间没有区别。
基督的生活怎样就是祂的工作,我们基督徒的生活照样也该是我们的工作。这就是说,我们需要过一种生活,符合我们为着主的职事;需要过一种生活,作为我们事奉祂的立场和支持。因为我们需要这样一种生活,所以渴望事奉主的人,需要经过多年,才能在祂的职事里真正对祂有用。
基督在祂的人性生活里显为人的样子,甚至奴仆的形状。保罗说,主‘倒空自己,取了奴仆的形状,成为人的样式;既显为人的样子,就降卑自己,顺从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7~8。)人的样式,指出祂人性外在的表现。祂外面显于人的是人,但祂里面却有神格的实际,就是神。不仅如此,当基督成为人的样式,进入人性的情况时,祂是显为人的样子。‘样子’一辞表征外貌,外观。基督在祂人性里的外表,向人显为人的样子。
腓立比二章七节说,基督甚至取了奴仆的形状。主耶稣在成为肉体时,并没有改变祂的神性,只是将祂外面的彰显,由最高的形状-神的形状(腓二6),变成最低的形状-奴仆的形状。这不是素质的改变,乃是状态的改变。
基督虽然是神,有神的形状,但祂被别人看见时是显为人的样子。在祂成为肉体以前,祂当然没有人的样子。只有神的形状。但祂成为人以后,祂就需要这样的生活并工作,以建立人的样子,而向别人显为人的样子。主耶稣需要三十年的人性生活以建立这样一个人的样子。所以,这该视为祂在人性生活里工作的一部分。
主耶稣在地上活在人性里时,祂是在工作以建立人的样子。主不是只在短短的期间举止像人一样。祂成为人,然后过为人的生活三十年,生活在一个贫寒、卑微的木匠家里。祂在那里生活时,建立人的样子,并显为人的样子。所以,主完成了建立人的样子这伟大的工作。这是祂在为人生活的三十年间所作的。
保罗在腓立比二章写到基督的人性生活时,他是非常谨慎。毫无疑问,他曾考虑如何写这部分的书信给腓立比人。保罗的确选择正确的字,告诉我们基督显为人的样子,并且取了奴仆的形状。基督没有工作以建立被高举之人或高位之人的样子。反之,祂工作以建立一个作奴仆之人的样子。主耶稣建立一个身分这样卑微之人的样子,不是容易的事。这是非常细的工作,需要祂花三十年来充分成就这事。在祂完成这工以后,就出来开始尽职事。祂的职事是基于祂在自己身上建立人的样子的工作。
我们该看见基督在人性生活里建立人的样子,并取了奴仆的形状,祂这工作乃是祂职事的根基和背景。那些渴望事奉主的人需要有一种工作,不是凭著作为,乃是凭着生活。这是一种借着人的日常生活而完成的工作。那些盼望事奉主的人,需要生活以建立一种工作,作他们将来事奉主的扎实立场和坚固背景。
马可六章三节告诉我们,基督是一个卑微家庭的木匠。木匠不是伟大的工作,但非常需要细心和忍耐。在这样的工作里,基督显为人的样子,不是崇高的,乃是卑微、细致、忍耐的。
基督在为人生活里之工作的另一面是表明神。‘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一18。)基督在祂的人性生活里表明神。按约翰一章一至十八节,基督是借着话、(约一1,14、)生命、(约一4、)光、(约一4~5、)恩典(约一14、16、17)和实际(14,17),将神表明出来。话是神的彰显,生命是神的分赐,光是神的照耀,恩典是神给人享受,实际是神给人领略。借着这五件事,神在子里完全表明出来了。虽然从来没有人看见神,但在人性生活里的基督,以祂是话、生命、光、恩典和实际的方式,将神表明出来了。我们越接受话,得着神圣的生命,并让生命的光在我们里面照耀,我们越享受神作恩典,并领略祂为实际,祂就越向我们表明出来。基督在祂的人性生活里,完成了这样表明神的工作。基督在祂生活并作木匠工作的三十年里,将神表明出来。当祂生活以建立人的样子时,祂向祂的母亲、兄弟、和姊妹表明神。他们必定领悟祂有个超特、不凡的东西,有个比单单彰显人性更高的东西。他们在主耶稣的人性生活里所看见的,乃是神在祂身上表明出来。祂的人性生活将神表明出来。
你若要事奉主,你不该一开始就想要为主作伟大的工作。这违反神圣的原则。你该单单过一种表明神的生活,叫别人在你身上看见一种超特的东西,神圣的东西。这指明在你的日常生活中有表明神的工作。
我们读新约时,也许不了解主耶稣三十年之久日复一日在作什么。就一面说,祂没有作什么。祂只是在生活,那个生活就是祂惟一的工作,用以建立真实之人的样子。因为主耶稣是这样被建立的,到祂出来尽职事的时候,他不需要装假或表演。祂不需要特意想要举止像一个神人,像一个有神在祂里面的人,因祂就是一个真实的人,并显为一个人的样子。祂这真正的人自然而然的将神表明出来。在祂尽职事的三年半以前,祂三十年之久成就了豫备的工作。所以,对主耶稣而言,三十年是为着豫备的工作。以后,主耶稣在祂的职事里只被神使用了三年半。
基督在人性生活里的工作也包括祂彰显父(约十四9)。按约翰福音,子基督在父的名里来(约五43),在父的名里行事(约十25),行父的旨意(约六38),说父的话(约三34上,十四24,七16~17,十二47~50),并寻求父的荣耀(约七18)。祂与父是一(约十30)。祂为着自己没有工作,没有旨意,没有话语,没有荣耀,也没有野心。基督是这样的一个人,单单彰显父。祂没有彰显自己。祂是子,然而祂彰显父。
因为子不是彰显自己,乃是彰显父,子的彰显就是父的彰显。所以,我们看见子,就看见父。这由约翰十四章主耶稣与腓力之间的交谈得着证明。在七节主向门徒指出,他们若认识祂,也就认识祂的父。然后祂说,‘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然而,腓力回答说,‘主啊,将父显给我们看,我们就知足了。’(约十四8。)对此主耶稣回答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约十四9。)父是在子里得着彰显,并给人看见,因为子是父的彰显。我们若看见子,就看见了父,因为父具体化身在子里,借着祂在人性生活里得着彰显。
甚至在主耶稣十二岁的时候就是如此。主在十二岁时是个孩子。但我们读路加二章的记载,就看见在这孩子身上有神圣的元素。神的属性在基督的人性生活里得着彰显。主耶稣过真实的为人生活,但在祂的为人生活里,我们看见神圣的元素,也看见某些神圣的因素。这生活不是彰显人,乃是彰显父神。
主耶稣在祂的人性生活里顾到父的事。路加二章四十一至五十一节启示,祂十二岁的时候顾到神的权益。四十二节说,‘当祂十二岁的时候,他们按着节期的规矩上去。’犹太人称满十二岁的男孩为律法之子,开始受律法的约束(Alford,阿福德)。十二这数字也表征神行政中永远的完全。因此,十二岁指明主耶稣在这里所作的,完全与神的行政有关。
按四十三至四十八节,孩童耶稣仍留在耶路撒冷,祂的父母并不知道。他们发觉祂不在同行的人中间,就回耶路撒冷去找祂。他们找着了祂,祂的母亲对祂说,‘孩子,为什么向我们这样行?看哪,你父亲和我多么伤心的在找你(路二48)。主回答说,‘你们为什么找我?岂不知我必须以我父的事为念么?’(路二49。)这指明孩童耶稣顾到神的事。四十九节的‘我父’一辞指明耶稣的神性(约五18)。在人性上,祂是父母的儿子;在神性上,祂是父神的儿子。这里我们看见主双重的身分,就是祂为神子和人子的身分。在人性上,神子和人子基督顾到父的事,顾到神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