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六章六至十二节。
在本篇信息中,我们要继续来看民数记六章所说成为圣别作拿细耳人的事。
在前篇信息中,我们看见人要成为圣别作拿细耳人,第一,不可接触任何属地的享乐(由酒所表征—3~4);第二,必须保守自己在神的主权之下(由不可剃头所表征—5)。现在我们需要看见,拿细耳人不可触着任何死的东西,免得受玷污。在神眼中最可恨的是死,拿细耳人不可被死玷污。
拿细耳人不该因血亲,至亲的死受玷污,而该一直分别为圣归神(6~8)。甚至他父母的死也不该玷污他。这表征我们不该因来自天然情感的死受玷污,而该在圣别中保守自己洁净。拿细耳人必须一直完全圣别,从一切事物中分别归神,并且该一直联于神。
拿细耳人必须禁绝属地的享乐,不因来自天然情感的死受玷污。享乐是享受的事,天然的情感是爱的事。要避免玷污,拿细耳人对属地的享乐和天然的情感都必须谨防。
拿细耳人分别出来的头,若因身旁有人忽然死了,以致受了玷污,就要在第七日(分别出来的最后一日—徒二一27)剃头而得洁净(民六9~12)。这指明我们若因某种意料之外的死受了玷污,就当将自己重新分别给主,而得洁净。
按人说来,若身旁有人忽然死了,这不是拿细耳人的错。然而,这样忽然的死仍会玷污拿细耳人,拿细耳人对这种玷污仍有责任。今天我们生活在人中间,按属灵说,我们无法豫知何时有人会在身旁死去。我们若因意料之外的死受了玷污,就需要有新的开始。我们需要将自己重新分别给主,而得洁净。
我们并不领悟死是多么污秽且玷污人。我们认为罪非常玷污人,但神恨恶死更甚于罪。在召会生活中,罪可能进来玷污召会,破坏圣徒,但我们更常受到死的玷污。死是隐藏的东西,常常就在我们身旁,但我们对死没有知觉,或者我们不觉得死,于是受到死的玷污。
我们如何知道自己受了死的玷污?我们是因着有死的知觉或感觉而知道这事。罪带来定罪,这影响我们的良心。然而,死不是定罪的事,不是影响良心的事。死却是使我们死沉,使我们发死的事。
你到聚会中来,常常因着得到生命的供应而被点活。然而,有时候你聚会后回家,里头觉得死沉,却不知道为什么。你的良心里不觉得定罪,但有一种杀死在你里面进行,使你发死。你的灵软弱、沉闷。你下沉,无法起来,这使你几天无法祷告。你虽然不知道,但在那个聚会中你接受了某种杀死你的东西;有一种死亡叫你发死。我们都有过这种经历。
我们既是绝对且完全为着神的人,就必须避免属地的享乐与死的影响。禁绝属地的享乐并不难,但要感觉到我们正靠近某个在属灵上死了的人却不容易。然而,我们若是在各面都活在那灵里,当我们来聚会,一旦聚会中有死亡,我们会立刻觉得。我们不仅晓得聚会低沉、迟缓,也晓得聚会中有隐藏的死亡。在这样的时候,我们需要多多祷告,对抗那种死沉的情况:‘主,用你的血遮盖我,抵挡一切的死沉,抵挡任何属灵的死亡。’我们必须与死争战。
在我家乡召会生活的初期,我们过召会生活的蜜月,一切都是新鲜的,很难感觉到死亡。大约一年后,我离开职业全时间事奉,并且迁到上海,与倪弟兄一同在当地的召会里。在上海的召会有相当的历史,曾经过许多难处。因此,召会相当老旧。虽然我在工作的中心,能知道那里的情况,但我学习不去知道任何事,因为我们知道得越多,就越死沉(召会生活中的谈话,多半无关罪恶的事,却与死有关)。我在一些聚会中被点活,但有时却有死的感觉。似乎我坐在聚会中越久,我就越死。我想要祷告,但我祷告不出来。我在死的杀死之下,我的灵无法起来。
后来,我和一些比较年长、老练的人谈话,我学了功课。当你来到聚会中,需要感觉那里有没有死亡。你不该特意这样作,好像是一个检查员来参加聚会。反之,你应当能感觉聚会中有没有死亡。倘若有死亡,你应当首先祷告:‘主,用你得胜的血遮盖这聚会。在这血下,我们有分于神圣的生命。’你要刚强的运用灵,抵挡聚会中的死亡。这样,你坐在聚会中,就受到了保护。这是属灵争战的一部分。
在美国的众召会有相当广阔的背景和历史。因着背景以及当前的情况,有许多因素带进死亡。在许多召会中,祷告聚会的出席率逐渐降低,我信这是一个原因。隐藏的死亡使祷告聚会停滞不前。我们需要与死亡及其影响争战。
我们是拿细耳人,必须学习避免死亡。我们容易避免血亲的死所引起的死沉,因为那种死亡是明显的。然而,要避免身旁的人意料之外的死亡并不容易,因为那种死亡常常是隐藏的。因此,我们必须是满了生命的人,生命‘对抗死亡’。这是在于我们运用灵祷告有多少,不是一般的祷告,乃是与仇敌争战的祷告。
罪属于撒但(约八44),而撒但是死的源头(来二14)。善恶知识树有恶;但有分于这树的结果不是恶,乃是死。我们吃生命树,结果就是生命。在召会生活中,我们必须不断与死亡争战。譬如,倘若在祷告聚会中,死亡使我们难以祷告,我们就需要与死亡及其影响争战。
我们是拿细耳人,必须禁绝属地的享乐,一直在主的主权之下,并且学习与死亡争战。死亡无所不在。在社会上充满了死亡的病菌。这些病菌甚至也在召会生活中,因此我们需要天天、时时祷告,与死亡,就是神最后的仇敌争战(林前十五26)。
我们不该以为拿细耳人不是为着争战。拿细耳人被数点是为着神军队的编组。他们非常警觉,对于和死亡的争战充满了感觉。在每个召会里,都需要对死亡有感觉,有知觉,这样我们就能与死亡争战。
‘第八日,他要把两只斑鸠或两只雏鸽带到会幕门口,交给祭司。祭司要献一只作赎罪祭,一只作燔祭,为他因死人而有的罪遮罪。他要在当日使自己的头分别为圣。’(民六10~11。)第八日是复活的日子,是与死亡相对的日子。在这日拿细耳人要有新的开始。为此他需要把两只斑鸠或两只雏鸽带到祭司那里,一只作赎罪祭,一只作燔祭。因为他在许拿细耳人的愿上失败了,而这失败乃是罪,所以需要赎罪祭。燔祭乃是绝对奉献和绝对成为圣别的祭。借着这些祭为他遮罪,他就从过犯中得赎。今天对我们而言,这些祭指明我们应当在复活里将基督献上,作赎罪祭和燔祭,使我们借着祂的救赎得蒙赦免。
在第八日拿细耳人也要使自己的头分别为圣,意即为着服在元首权柄之下而有新的奉献。
十二节说,拿细耳人要‘将自己分别出来的日子,重新分别出来归给耶和华,又要牵一只一岁的公羊羔来作赎愆祭;那先前的日子要归徒然,因为他在分别出来的期间被玷污了’。这是拿细耳人奉献的更新许愿,再将自己分别归神。为此,他需要一只羊羔作赎愆祭。他在许愿上的失败乃是罪,为此他需要赎罪祭。他摸了死亡之物,这错误乃是罪愆,为此他需要赎愆祭。今天将这经节应用到我们身上,我们就看见,一旦先前的分别归于徒然,我们就应当借着以基督作赎愆祭,重新将自己分别归神。
我们读民数记六章这些经文,就看见许拿细耳人的愿是严肃的事,不该轻忽的作。我们许这样的愿,必须特别谨慎,保守自己不受死的玷污。我们若保守自己不受死的玷污,就要成为活的人,能绝对为着神,为着祂的军队,并为着祂的祭司体系。
神命定一个家族(亚伦家族)作祭司,这命定将其他的人都排除在这机会之外。但是拿细耳人的愿开了门,给神所有的子民同等的机会。拿细耳人的愿在于我们的发起,不在于神的发起。这在于我们的愿意。只要我们愿意,门就是敞开的。
这里我们看见神的主宰。神有命定,也有条例,就是拿细耳人的愿。不仅亚伦家有绝对为着神的特权,这机会众人也可得着。神的条例平衡了祂的命定,将同等的机会赐给所有神的子民,他们都可以来作战士或作祭司,来绝对为着神。
想一想撒母耳的事例。撒母耳不是祭司;他是拿细耳人,至终履行了祭司的职责。撒母耳补满了因以利的缺欠所造成的间隙;以利是照着神的命定作祭司的。自愿的人补满了凭神命定作祭司之人的缺欠。这指明至终神的条例若不胜于神的命定,至少也等于神的命定。命定在于神的发起,条例却在于我们的发起。如今对每个人来说,门都是敞开的。我们要不要抓住机会,这在于我们是否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