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篇信息中,我们要陈明保罗在以弗所五章之劝勉的摘要,专注于爱与光。我们已经看过,我们先接受神在基督里作恩典,并实化神在基督里作实际,然后我们就来享受神作爱和光。爱和光是内在的元素,恩典和实际是外在的元素。为这缘故,五章一至三十三节的劝勉,比在四章十七至三十二节的更深。爱是神内在的本质,是可感觉的;光是神外显的元素,是可看见的。按照以弗所五章的启示,爱和光都是我们行事为人内在的源头。
保罗在以弗所书里所写的,既奥妙又深邃。他写这卷书信,乃是根据他里面深邃的观念。这些更深的观念是每一章里的基本元素和基本因素。我们读以弗所书时,必须尽力判定这些基本元素和基本因素是什么,因为这些乃是该书的组成成分。我们已经指出,四章里的基本元素是恩典与实际,五章里的基本元素是爱与光。随着这些基本元素的,还有基本因素。在四至五章里,保罗的用意不仅是说些关于偷窃、脱去虚谎、服从、与相爱的劝勉。然而,许多人都注意这样的细节,却不注意基本的元素和基本的因素。
我们已经看见,四章的基本因素,在积极一面,是神的生命和神的灵;在消极一面,则是魔鬼。现在我们必须往前来看,在这章里最重要的基本因素乃是召会作新人。这意思是说,这里的劝勉是与召会的这一面有关。五章的主要因素是召会作新妇。因此,正如保罗在四章的劝勉是与新人有关,照样,他在五章的劝勉是与新妇有关。
要记住,以弗所书的主题不是行为或美德,乃是召会。保罗在四章所记载长篇的劝勉中,从未失去他主要的观点│召会。当他陈明原则与细节时,他清楚晓得召会就是新人。因此,四章所描述的生活,必是为着召会这新人;也就是说,召会作新人必须是按着实际并凭着恩典。召会既是新人,就应当活出一种按着神的标准,照着那在耶稣身上是实际者的生活。召会这新人能过这种生活惟一的路,乃是凭着神全丰全足的恩典。这恩典供应我们,好使我们能照着耶稣生活的模子、榜样与模型而活。这就是四章的钥匙。
我们读这一章时,若应用这把钥匙,整章就会向我们开启。要记住,以弗所四章是论到召会是新人。我们若要成为召会的这一面,就该过一种照着在耶稣身上是实际者之标准,并靠着神全丰全足之恩典的生活。
同样的原则,五章主要的点乃是召会作新妇。主要的点不是保罗劝勉妻子要服从自己的丈夫,或丈夫要爱自己的妻子。召会作新妇,需要比实际与恩典更柔细、更深刻的东西,就是需要爱与光。实际(真理)不像光那样柔细,恩典不像爱那样深刻、亲近。就着召会是新妇而言,保罗在五章说到爱与光。
召会作新妇需要在爱里并在光中的生活,这事实可由我们在婚姻生活里的经历来证明。如果夫妻只凭着恩典、照着实际(真理)生活在一起,他们的婚姻生活就非常可怜。我的妻子若按着恩典对待我,却不给我爱,我会非常不满足。我若按着恩典对待她,却没有爱,她也会有同样的感觉。婚姻生活不是基于恩典,乃是基于爱。照样,婚姻生活不是基于实际(真理),乃是基于光。夫妻若考虑怎样彼此对待才对,那是何等的可怜。为着夫妻之间的亲密关系,只有实际(真理)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光。因此,正确的婚姻不仅是按着实际(真理)并凭着恩典,更是在爱里并在光中。
你的婚姻生活是照着实际(真理)并凭着恩典,还是在爱里且在光中?假如一个作妻子的对她丈夫说,‘我为你作的每一件事,都是按着实际(真理)并凭着恩典。我所作的,没有一件是错的或假的。不仅如此,每件事都是凭着主全丰全足的恩典作的。’这听起来不像婚姻中该有的亲密,倒像是法庭上的冷漠。在婚姻生活里,妻子与丈夫之间的关系,应该是柔细、光明、并亲密的。
要明白爱与恩典之间的差异并不难,但要了解光与实际的分别却不容易。我以婚姻生活的亲身经历为例来说明,也许会有帮助。我的妻子与我结婚多年了。在这段时间里,我想不起我曾以我所认为对的方式对待她。相反的,靠着主的加力,我一直在光中对待她。当我们在光中时,我们就在对错的范围之外。我们不需要分辨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什么是该作的,什么是不该作的。我们若在光中,我们的生活为人就自然而然照着一种方式。然而,当我们在黑暗中,我们就需要辨别、猜想、并摸索出作事的方法。但是当我们在光中时,我们就不需要摸索、猜想或辨别。
假设我快要对妻子发脾气了。在这时候,我不必问这是否是按着实际(真理)。我不必料想我的孩子或召会的长老们会怎么看。问到关于夫妻之间这样的问题,乃是从光的范围落到实际(真理)的范围里。实际(真理)的范围乃是要考虑什么是耶稣生活模型的标准。我们若留在山顶,在光的范围里,就不需要这种考虑。我们这些在光中的人,不需要分辨在那个时刻发脾气到底对不对。
在已过的信息里,我曾引用约翰四章与八章里不道德女人的两个实例。这两个例子,都使用过实际(真理)这辞。在四章二十四节,主耶稣说到在灵和真实(实际)里敬拜神。祂在八章三十二节说,我们必认识真理(实际),真理必叫我们得以自由。在这两章里的女人,还没有得救。当主对付她们时,她们是即将得救的人。已往她们是在黑暗里并在虚假里。然而,她们快要从黑暗与虚假里蒙拯救,进入实际和公义的范围里。我相信这两个女人都得救了,并且被带进到实际(真理)的范围里。然而,她们既进入了这个范围,就必须继续接触父并进入神的面光中;在那里一切都是光。在光的范围里,我们不再考量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什么是虚假的,什么是真实的。这里没有这样的考虑,只有光的照耀。
我们的婚姻生活若是正常,我们就不会考虑我们对自己配偶所作的,是否按着实际,是否达到标准。我们若这样来想夫妻的关系,就离开光的范围太远了。事实上我们还没有完全按实际(真理)而行。我们的婚姻生活若是在光的范围中,我们就不会考虑该如何行了。我们只会简单的、自然而然的在光中生活。我们之所以照着某种方式行事为人,乃是因为我们在光中,而不是因为我们认为这种事情或这种行为是按着那在耶稣身上是实际者。
在我早年的基督徒生活里,我是活在实际(真理)的范围里。我想要把每一件事都作得对;我怕作一些事,是因为怕别人会说话。因此,我所作所为都能得人的称赞。这意思是说,我的行事为人乃是按着实际(真理)。后来,因着主的怜悯,把我更多带到祂的面光中。我学会如何住在祂的面光中,并以充满爱与光的关系与祂亲密的一同生活。结果,我之所以不作一些事,不是因为我认为那是错的,乃是单单因为我在光中。我既是活在光中的人,我行事、为人、说话,就不需考虑是否按实际(真理)而行,或者是对是错。我不再关心别人会说什么。我不再想什么行为别人会赏识,什么行为别人会批评。我是在光中,我不再考量什么行动是按实际(真理)而行的。
召会要成为新人,那按着实际并凭着恩典的生活行动乃是必需且合宜的。但在召会是新妇的这一面,这就不够了。召会是新妇,必须在爱里并在光中与主耶稣有亲密的关系。召会既是新妇,就该在每一件事并每一方面都是透亮的。因此,在五章里,爱与光乃是基本的元素。
以弗所书每一章,都启示召会不同的方面。这些方面的每一面都与不同的基本元素有关。譬如,在六章我们看见召会是战士。战士所需要的不是恩典和实际,也不是爱与光,乃是争战所需的能力与军装。召会作为战士,必须刚强站住,并且必须有用以争战的军装。
现在让我们回头看一章、二章与三章里的基本因素和基本元素。一章的主要因素乃在于召会是基督的身体,是那在万有中充满万有者的丰满。那无限无量、永远的能力,使基督从死人中复活,把祂高举到三层天上,并使祂作万有的头;这能力乃是向着那作祂身体的召会。为使召会成为基督的身体,召会必须有三一神的祝福。因此,一章的主要因素乃在于召会是基督的身体,而基本元素则是父、子、灵的祝福。
我们在二章看见召会好几个不同的方面:杰作、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创造成的新人、神的国民、具有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国度、神的家、以及神的居所。这些方面我们都说过了,但二章的主要因素乃是:召会是神的居所。召会作神的居所,必须有复活与那灵。这些就是二章的基本元素。二章的头一部分主要的观念乃是复活的生命,第二部分主要的思想乃是那灵。为使召会成为神的居所,这二者都是必要的。
在三章,以弗所书最深的一章,主要的因素乃是:召会是神的丰满。为使召会成为神的丰满,我们需要基督那测不透的丰富。因此,基督那测不透的丰富乃是这一章的基本元素。
让我们复习以弗所书全部六章中的主要因素与基本元素。在一章里,主要因素是:召会是基督的身体;基本元素是:三一神的祝福。在二章里,主要因素是:召会是神的居所;基本元素是:复活和那灵。在三章里,主要因素是:召会是神的丰满;基本元素是:基督那测不透的丰富。在四章里,主要因素是:召会是新人;基本元素是:恩典和实际。在五章里,主要因素是:召会是新妇;基本元素是:爱与光。最后,在六章里,主要因素是:召会是战士;基本元素是:能力与军装。
召会生活这在爱里并在光中的新妇,需要一些柔细且亲密的东西,所以保罗以婚姻生活为例。在婚姻生活里,能力或军装没有地位。这些也不是召会作新妇的特点。召会是新妇不重在恩典、实际,甚至也不重在基督的丰富。不仅如此,也没有提到复活、那灵,更没有提到三一神的祝福。在这里所特别需要的,乃是神自己作爱和光。正如我们所指出的,爱是神内在的本质,光是神彰显出来可见的元素。当我们进到神里面,摸着祂内在的素质时,我们就经历祂是爱和光。正当的召会生活应该在这范围里。
这样,保罗为什么还要写第六章?这一章是必需的,因为神的仇敌还需要受对付。倘若没有仇敌,我们就只能停留在五章召会是新妇的点上。
根据启示录十九章,和基督一同与仇敌争战的战士,原初乃是基督的新妇。这意思是,我们必须先是在爱里并在光中的新妇,然后我们才能成为战士,与基督一同出去和仇敌争战。这样,基督与祂的新妇这一对夫妇,就要打败仇敌。
愿我们都深刻的看见,那合乎神心愿的召会生活,必须在爱里并在光中,这二者乃是神自己的元素。在神内在的本质里,我们有爱和光。在此我们有拔尖的召会生活,就是召会作新妇。以弗所书的目标,乃是带我们进入神内在的本质里,好认识祂是爱和光。在此我们享受照耀的光和甜美的爱,而活在亲密的交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