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信息我们要继续来看关于召会实行的问题。从上一篇信息里,我们清楚看见基督教现实的情形,并且认识基督教在神的心意中乃是堕落的。虽然它里面也有好东西,但以它的立场来说,是偏离了神原初的心意。这就如启示录十七章讲到巴比伦时,一面是有好东西在其中,一面却有各样污秽的事情(1~6)。四节说,那女人‘手中拿着金杯,盛满了可憎之物’。金表征神圣的性情,这表示其中有好的东西;但金杯里却盛满了可憎之物,这就给我们看见一种混杂的情形。我们不能说整个基督教里没有好东西,但在主的光中,我们看见因着基督教偏离了神原初的心意,所以产生了分裂和混乱。
关于分裂的问题,在林前三章三至四节,圣经的决断是绝对否定分裂的。此外,加拉太五章十九至二十一节说到,肉体的行为有好多种,其中一种就是宗派。宗派被列在消极的罪恶里,甚至与拜偶像、邪术、仇恨等同列。所以,我们从主的话里可以看见,分裂是神所定罪的。当我们与人接触,谈到召会的真理时,我们需要把神的话一句句摆出来,不是仅仅凭我们自己的看法,而是根据神话语里的启示。
在积极一面,神给我们的托付乃是作一的见证。这个一的见证,是在主的身体里最重要的一件事。以弗所四章三节说到那灵的一,而那灵的一乃是基于七件事:一个身体、一位灵、一个盼望、一主、一信、一浸、并一位神。这七件事可以分作三组,第一组是一个身体、一位灵、一个盼望。那灵是这个身体的素质,借着那灵产生身体,身体就是那灵的彰显;借着那灵的重生、浸透、充满,我们就有与基督毕像毕肖的盼望。第二组是一主、一信、一浸。借着一信和一浸,我们与主完全联合。第三组是一位神,祂是一切的起始和源头。这里说到那灵的一,乃是根据三一神—父、子、灵;父是身体的起源者,子是身体的完成者,灵是身体的执行者。这就是一的立场。
十三节接着说,我们要达到信仰上并对神儿子之完全认识上的一。我们不仅在灵里已经是一了,我们还要在实行上达到信仰上的一。我们因着信入主,进到祂里面,已经是一了。我们与其他信主的人,无论他们是在基督教里,或是在天主教里,我们都已经是一了。然而,除了那灵的一,我们还需要在实行上是一;这就是十三节所说达到信仰上的一。今天只要我们是神的儿女,就都有相同的信仰。这里的信仰不是指灾前被提,或灾后被提;也不是指用热水施浸,或用冷水施浸这类的事。这里所说的信仰,乃是关乎我们得救与否的事,包括主的身位和主的工作。人若在这信仰之外,再加上其他东西,例如对蒙头有特别的看法,对方言有特殊的见解,对某人有特别的高举等,这些就会叫神的儿女无法合一。今天主所给我们的托付,就是要把这些东西都放下,而达到信仰上的一。
基于这个一的立场,就有一个地方立场。新约圣经给我们看见,召会在地上出现的时候,都是一地一地的。行传八章一节先提到在耶路撒冷的召会,十三章一节提到在安提阿的召会,林前一章二节提到在哥林多的召会,这些都是在地方上的。启示录一章十一节说,约翰所看见的,要写在书上寄给七个召会,接着却说到七个地方。信是给七个召会,称呼却是七个地方;这清楚给我们看见,七个地方等于七个召会。
此外,行传十四章二十三节,讲到在‘各召会’中设立长老,然后提多书一章五节,说到在‘各城’里设立长老。我们把这两节摆在一起,就看见在各城里设立长老,等于在各召会中设立长老。以上是最基本的经节,可用来向人解释一的立场与召会立场。我们要抓紧这些话;即或全世界都起来反对,只要我们站在主的话上,我们就是站在主的真理上。
我们清楚了基督教的情形,也明白自己的立场之后,接下来的问题是,我们在这种情形下,该有什么样的态度。我们的态度若是错的,我们就代表错了。我们的态度,第一,要爱所有神的儿女,以他们为主里的弟兄姊妹。圣经说,我们要爱弟兄,并没有说要爱那一种弟兄。圣经并没有说,你要爱和你一同聚会的弟兄,要爱地方召会里的弟兄。圣经只说,你要爱弟兄(罗十二10,彼前一22,约壹三14)。我们对罪人有一种爱,爱他,就要传福音给他;我们对弟兄也有一种爱,爱他,就要与他有交通。我们对人只有‘爱罪人,爱弟兄’这两种爱,再没有第三种了。只要他是重生得救的人,不管他坚持点水浸或全身浸,不管他坚持吃素或吃肉,我们全数一视同仁,个个都爱。人是否站住召会正确的立场,是根据人在主面前所看见的真理、亮光;即便他不在召会正确的立场上,我们还是要用主的爱来爱他。
第二,虽然我们爱他,但我们要表明一个态度,我们没有办法参加他的组织。这不是我们骄傲,也不是我们关闭,乃是我们受主所给我们的真理限制。我们的行动是受限制的,我们不是自由的人,我们乃是主的奴仆,只能照着主所给我们的亮光作。因此,我们的态度很清楚,我们对所有的圣徒绝对有主里的交通,但对于那些在分裂中的团体,我们不愿意与他们有组织上的来往。我们需要在主面前有绝对的信心,我们这样作并不表示我们骄傲,或者关闭,乃是说我们有我们的立场。任何事都是需要有立场的,若没有立场,就会失去目标;今天我们的立场,就是召会的立场。因这缘故,我们没有办法与在分裂中的团体有组织上的来往、合作。好比今天有一个福音行动,如果要我们参加一个组织一同联合行动,这是我们的良心不许可的;但我们可以告诉他们,我们愿意为罪人祷告,为他们所带去的人祷告,求主叫罪人得救。
虽然如此,我们却还需要在积极一面,向所有神的儿女,分享我们所得着的丰富。在我们当中,借着职事的话语,许多丰富释放了出来。这些生命、真理的丰富,不仅是为着我们自己的享受,更是为着所有神的儿女。这是所有神儿女的公产,我们应该与他们一同分享,一同承受。今天有些人瞎眼,不能接受这些真理,甚至反对这些真理。我们不要因这缘故责怪他们,反而应当尽我们所能,把这些真理传扬出去。今天主的恢复实在需要借着一班人,来发扬光大;所以,我们要尽可能的,把我们在真理和生命上所得着的亮光,分送、分享出去,使所有主里的弟兄姊妹,能同样得着亮光、喂养和供应。至于他们走不走这条路,那是在乎他们,我们并不勉强。
有人说,我们出去是专门偷羊。对这一点,我们要立刻封住他们的口。我们要对他们说,‘今天主给我们的是何等的高,何等的丰富;但我们不是要建造自己的团体,而是要把主真理的丰富分享出去,叫所有的人都能听见,都能看见。’
有人说,‘那些在基督教里的人,好像浪子离开家,四处流浪。我若送饭给他吃,岂不是鼓励他离开家,用不着回来?我应该让他挨饿,饿到一个地步,他才会感觉要回来。’这样的想法是不对的。浪子回不回家,不是在乎你送不送饭给他吃,乃是在乎神有没有借着圣灵,赐给他悔改的心(路十五17~18)。如果神没有给他悔改的心,他就是饿死了,也不会回来。在这方面,盼望我们不要有狭窄的心;相反的,我们要尽可能的,与他们分享生命读经,尽可能的和他们读恢复本圣经。他们有不明白之处,我们要尽可能的解释给他们听。今天全地实在太缺少真理,也太缺少生命;而主的恢复就好像约瑟的粮仓,(创四一56~57。)我们不要只守在仓库里,乃要学着把这些丰富送出去。这是我们该负的责任。
不要担心人不走召会的路,要相信人如果得着了生命,得着了真理的亮光,迟早是会寻求召会问题的。那时,我们可以把我们所看见的,郑重的摆在他面前,让他选择他要走的道路。他可以和我们一同走这条路,也可以留在他现有的光景里,照他现有的亮光服事主;我们不可因此定罪人。
这几点是我们出去与人接触时,该有的态度。若我们能守住这几点,我们在神子民中间出入时,就能是正确的代表。我们不论是为主说话,或是传福音,都能给人满了生命、和生命供应的印象,叫人认识我们是一班高举真理、实行真理的人。(余洁麟)
问:为什么我们不与团契或其他公会联合布道呢?
答:他们所说的合一,并不是真的合一,而是一种联合;我们所要的乃是合一,而不是联合。联合是他们各自保有自己的团体,以各自的团体为单位,而与别的团体联起来,为着某件事一同行动。等到那件事过去了,就各归各的,又分开了。所以,那并不是真正的合一;我们盼望合一,但我们不要这种‘半路凉亭’的联合。要实行一的立场,第一就要弃绝分裂。若是有分于分裂,就无法实行一的立场。你和长老会联合,就和浸信会分了;你和浸信会联合,就和卫理公会分了。这些公会基本的立场是分裂的,我们不能有分于分裂的立场。
问:若说长老会、浸信会、卫理公会是分裂的,那地方召会不是也和别人分了么?
答:这个最大的不同在于长老会有一个界限,浸信会有一个界限,卫理公会也有一个界限,而我们站在地方立场的人,不可以有界限。表面上我们好像是和他们分,其实是他们跟我们分,不是我们跟他们分。我们没有界限,我们就是一班基督徒,简单的在地方的立场上,一同事奉主。若说我们和他们分,是因为他们的界限把我们分了,而不是我们和他们分了。
一面我们不可有分于分裂的立场,另一面我们对于在其中的基督徒仍是接纳的;他们既是神的儿女,我们与他们就是一。我们见到他们时,与见到和我们一同聚会的圣徒是一样的敞开,一样的亲切。所以,我们要实行一的立场,就有这两面的讲究。第一,我们弃绝所有分裂的立场。第二,在实行上,我们与所有神的儿女,在生命里的交通是合一的。这二者缺一不可。我们若是有分于任何一个分裂的立场,我们就和其他的人分了。所以,为着要保守一的立场,我们不能有分于任何分裂的立场。然而,我们也该和所有神的儿女都有交通,都彼此相爱。我们不能因着他们在天主教里,或在基督教的公会里,就对他们另眼相待,也不能只对和我们一同聚会的圣徒,表示亲热;若是如此,我们也就有宗派的灵。
我们需要非常清楚这两面的原则。当我们在实行时,还有很多讲究;若是没有智慧,我们就会在属灵上吃亏,也会叫召会受亏损。比方,校园里有团契,其中的弟兄姊妹都是神的儿女,也很单纯的爱主,我们理当和他们有交通。然而你的交通若不谨慎,就会影响别的弟兄姊妹。所以,你要小心,当你前去时,要先和弟兄姊妹说清楚,你为什么去。有的弟兄姊妹到处跑,天天跑,跑到一个地步,召会生活中该有的光景都失去了,甚至连主在我们身上的托付是什么,都不知道了。神兴起我们是为着祂的恢复,为着在地上兴起一个团体的见证。在实行上,有各种情形的讲究,我们需要有智慧,需要有主的引导,也需要与配搭的弟兄姊妹有交通,这样才会稳妥。(刘遂)
问:有关召会的问题,我们是等慕道的朋友问呢,还是先讲给他们听?
答:我们应该正面的给他们看见,召会的真理与召会的实行;但我们讲的时候,不能有一种拉他们来聚会的态度。我们若是有这种灵,在我们的话语中,就会不知不觉的流露出来;这就不得体了。然而,我们不能为了避免这个嫌疑,就不讲这个真理。我们还得把主的真理,一点一点的摆在人面前。主的真理是多方面的,新约里的真理有神、基督、那灵、信徒、召会、国度、新耶路撒冷等,这些都是新约经纶里的真理。我们如何告诉人关于神、基督、与那灵的真理,我们也必须告诉人关于召会的真理。这并不是把人都拉到我们这里来的手段,我们不应当有这样的态度;我们乃是把真理陈明给人,让人看见真理。你讲过以后,或者他有了正面的反应,或者他不来了,对这些事,我们都不必太在意,因为这些事从古至今都有,从古至今魔鬼都在作破坏的工作。如果我们福音传得够强,我们仍旧可以得着一些人。不管人对我们有成见,或是人受了破坏,至终真理还是得胜。我们不要怪任何人,我们只要在祷告里捆绑仇敌。
当我们带人得救,带人认识福音、认识生命之后,接着就必须把人带到召会中。因为人不仅需要认识主,更需要认识主的心意;这是圣经给我们清楚看见的。今天神借着职事所释放的话语,也给我们看见这两方面的平衡;一面我们有神的奥秘就是基督,一面我们有基督的奥秘就是召会(西二2,弗三4)。这两面加起来就是极大的奥秘(五32),也就是保罗完成的职事。
今天主托付给我们的,一面是传扬福音,一面要带人认识神的心意就是召会。所以,我们若只带人认识基督,就是只给他一半的福音。我们还得带他认识神的心意,认识神的道路。当然,在召会的实行上,有很多复杂的问题,最重要的是我们要看见主的亮光是什么。我们需要在真理上追根究柢,这样才不会凭自己的思想、情感和智慧,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学会,如何把主话语中关于召会的真理,好好摆在人面前,叫人能够认识召会,至终能在召会中同被建造,一同达到神的心意;这也是福音最终要达到的目的。(余洁麟)
一九八五年四月十九日讲于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