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周 事奉主与传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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祷读经节

罗十二1  所以弟兄们,我借着神的怜恤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圣别并讨神喜悦的活祭,这是你们合理的事奉。

林前七22  因为一个奴仆在主里蒙召,就是属于主得自由的人;照样,一个自由的人蒙召,就是基督的奴仆。

事奉主的动机

对主的爱

一个蒙恩的人事奉主,不是由于人在外面的鼓动或强迫,也不是因着人在旁边的劝勉或带领,乃是出于里面的一个动机。这个动机,就是他对主的爱。他对主的爱,在他里面催迫他事奉主,推动他事奉主。他里面对主的爱,叫他不能不事奉主。……这是旧约所论那爱主人的奴仆(出二一2~6),所比方所预表的。那样的奴仆,虽然可以自由,不需要作奴仆,但因爱他的主人,就不愿意自由,而甘愿作奴仆,服事他所爱的主人。我们事奉主的动机,也是如此。我们也是因着爱主,而甘心乐意作主的奴仆,事奉主。

神的怜恤

我们所以爱主,是因为主爱我们。主的爱感动我们,激励我们爱祂。主对我们的爱,在我们里面产生出我们对祂的爱,叫我们不能不爱祂。所以是主的爱叫我们爱祂,也是主的爱叫我们事奉祂。就是因这缘故,使徒才用神的怜恤劝我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以事奉神(罗十二1)。……我们事奉祂,是为祂的爱所激励,是由于祂的爱在我们里面所激出的爱。

事奉主的意义

照圣经看,基督徒……应当以事奉主为正业。我们基督徒所有的职业或事业,都是副业。惟有事奉主,是我们的正业。在我们,所有的职业或事业都是第二,惟有事奉主乃是第一。我们在世上活着的目的,乃是事奉主。我们该以事奉主为我们生活的中心和目的。我们所以作职业或事业,不过是带手而作,借以维持我们的生活,并供给主工作的需要。同时借着我们所作的职业或事业,与人接触,以便将主的福音传给人。……我们无论是以何事为业,都该是带手而作的。我们的目的,该是为着事奉主传福音。……我们若要作正常的基督徒,就必须这样。只有这样,才是向主而活,才是事奉主(圣经要道卷三,六○九至六一○、六一二页)。

“自由的人蒙召,就是基督的奴仆。”(林前七22)事奉主,就是作主基督的奴仆。奴仆在这样的经文里,指卖身失去自由的奴隶。这种身分说出我们事奉主的意义。我们服事主不是作什么伟大的工作,乃是作基督的奴仆服事主。

“他们事奉主,禁食……。”(徒十三2)这里的事奉原文指作祭司事奉,和希伯来十章十一节,说到祭司所用的“供职”(事奉)同字。作祭司事奉神,乃是在神面前作一切关乎敬拜神的事。这需要常常亲近神,侍立在神面前。

“神照着自己的意思,把肢体俱各安置在(基督的)身体上了。”(林前十二18)我们信徒都是神所安排在基督身体上的肢体,每一个都有他的功用。我们照着这功用,在基督的身体里尽职服事,也是我们对主的事奉。

“我在祂儿子的福音上,……所事奉的神。”(罗一9)传福音也是事奉神。这是说,我们将罪人带来归神,如同祭司将祭物带来献给神一样。……这种事奉是有价值的,是成全神永远经纶的(生命课程卷二,一六三至一六四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