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周 基督的身体与聚会生活
圣经节选
弗一23 召会是祂的身体,是那在万有中充满万有者的丰满。
在召会生活里,我们需要学习有身体的感觉
有的信徒像蝴蝶,是单独行动的;有的信徒像蜜蜂,乃是群居群动的。蝴蝶从这朵花飞到那朵花,走自己甜蜜的道路;但蜜蜂乃为蜂房工作。蝴蝶的生活和工作,都走单独的路线;但蜜蜂不是这样,它们有整体的感觉。我们都该像蜜蜂,有身体的感觉,和其他的肢体一同活在基督的身体中。我们一有身体的启示,就有身体的感觉;一有身体的感觉,一切个人的想法和行动,自然而然就除去了(基督的奥秘,一七页)。
基督的身体在实行上显为许多地方召会
基督的身体不仅是宇宙的,也是地方的;每一个地方召会,都是基督的身体在那个地方的出现。基督一切的丰富都交在地方召会里。元首的权柄乃是交与基督身体在地方上出现的地方召会。在地方召会的使徒和长老,乃是身体的代表肢体,但他们不是身体。在一个地方,不是一部分的信徒,而是全体的信徒,才构成那地的召会。另一面,召会不是一个肢体,而是在地方上所代表的身体。所以,我们摸着地方召会,就是摸着身体;我们进入地方召会的交通,就是进入身体的交通。基督的身体不是抽象的,不是难以捉摸的,基督的身体就出现在地方召会里。所以任何人想要实际的在身体里生活,就必须在地方召会里,与地方上的圣徒有交通,在地方召会里受造就,彼此建造在一起。
基督在地上时,祂只二次提到召会:一次在马太十六章,一次在马太十八章。头一次祂是说到宇宙召会;第二次祂是说到地方召会。请注意祂如何说到地方召会的权柄:“他若不听他们,就告诉召会;他若连召会也不听,就把他当作外邦人和税吏。”(十八17)这节给我们看见,召会的权柄是代表基督的。基督已将祂的权柄赐给召会,使召会能在地方上执行神的旨意。在圣经里,有三条线能使我们在神面前得着引导:第一,神的话-圣经;第二,住在我们里面的圣灵;第三,地方上的召会。第三条线是最重要的。圣经和圣灵的引导是属于个人的,而地方召会的引导,乃是属于身体的。地方召会是基督身体在地方上的出现,她有基督的元首权柄,因此能够知道基督的心意,这心意总是要传达给身体。地方召会乃是彰显基督元首权柄的。“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捆绑的,必是在诸天之上已经捆绑的;凡你们在地上释放的,必是在诸天之上已经释放的。”(18)一个看见身体的人,乃是寻求交通,接受召会引导的人。……我们要认识神的旨意,认识神的道路,不仅要读经祷告,还要在地方召会的交通里,过身体的生活,受神在身体里的引导(六九至七○页)。
以一地一会为原则
召会的出现,一面是以人群集居行政的地方单位为范围,一面又是以一地一会为原则。在每一个地方单位上,召会的出现只能有一个,不能有两个,更不能超过两个。这就是说,在一个地方上,只能有一个召会。在小的地方是一个召会,在大的地方也只能有一个召会。耶路撒冷虽然是一个大城市,人口众多,但在那里只能有一个召会,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召会。亚西亚的那些城,虽然城小人稀,也是一个地方有一个召会, 不能两个地方合起来有一个召会。圣经里只有在耶路撒冷的召会,在安提阿的召会(徒八1,十三1,这些地方的“召会”原文都是单数的),没有在耶路撒冷的众召会,在安提阿的众召会。所以圣经很清楚的给我们看见,召会该是一地一个。
另一面当圣经提到一区,或是一省的时候,因为包括许多人群集居的行政单位,所以就说在那一区或在那一省的“众召会” ,那个“召会”就是多数的。就如行传十五章四十一节,说到在叙利亚和基利家那一带地方的“众召会” 。加拉太一章二节和林前十六章一节,说到“加拉太(省)的众召会”。林前十六章十九节说到“亚西亚(省)的众召会”。 林后八章一节说到“马其顿(省的)众召会”。这些地方都是一区或一省,包括许多人群集居的行政单位,所以其中的召会就是众召会。 这些都给我们看见,召会的出现是地方的,并且是以一地一会为原则(认识教会,二○至二二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