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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哥林多后书三章六节;罗马书七章八至十四节;十章五节;利未记十八章五节;加拉太书三章二十一节;约翰福音五章三十九至四十节;以西结书三十六章二十六至二十七节;加拉太书三章二至五节;五章二节,四节,六节;六章十五节。
神永远的旨意,是要把祂自己作到我们里面,作我们的生命,使我们能接受祂作我们的人位,活出祂,并彰显祂。这是神心头的愿望,也是圣经的焦点。为了完成这个旨意,神就照着祂的形像,按着祂的样式造人。神造人的心意,是要人把神接受到里面,以神为他的生命和一切。为这缘故,神把人造好以后,就把他安置在生命树面前。这表明神要人吃生命树的果子,这棵树表征神自己作生命。吃生命树的果子,就是把神接受到我们里面,作我们的生命和生命的供应。
在创世记二章和启示录二十二章里,都看见有生命树。从永远到永远,神的心意就是要人有分于这棵树。在将来的永远里,我们的命定就是吃生命树,因而活出神,并彰显神。这是神永远的心意。
在创世记第三章,蛇引诱人吃善恶知识树的果子。人吃了这棵树的果子,结果就堕落了。人与生命树无分,反倒吃了知识树的果子。
生命的原则就是倚靠,而知识的原则乃是独立。例如,一位数学系的学生学了他老师所有教给他的以后,就能向他的老师独立了。因为学生自己已经懂得数学,他就不再需要倚靠这位老师了。知识导致独立,但生命需要不断的倚靠。我们绝不能向着生命的凭借独立。事实上,我们愈有生命,就愈倚靠。我们要维持肉身的生命,就一定要呼吸并一定要吃喝。我们若要活下去,我们的呼吸与吃喝就不能毕业。
倘若人没有堕落,人的生活就不会向神独立,反而会不断地把神接受进来,并且凭祂活着。人会倚靠神,在神和人之间也不会有间隔。人能够直接接受神作生命,凭祂活着,甚至活出祂来。那是何等美妙的光景!
在人堕落的时候,拦阻打进了神与人之间,造成了神与人之间的间隔。善恶知识使人向神独立。
吃知识树的果子,另一个结局乃是人想要凭自己为神作事。在某种意义上,人知道他触怒了神。因着有这样的认识,人就定意要作点事情来讨神喜悦。因此,堕落的人有两个显著的特征:独立以及凭自己努力来讨神的喜悦。
神不愿意放弃祂原初对人的旨意。神为了对付在堕落光景中的人,就把十诫赐给人。神把十诫赐给人,似乎在说:“你想要作点什么来讨我喜悦,但你不晓得你是何等的堕落,何等的无能,并且你离我是何等的遥远。你想要讨我喜悦,这个事实证明你不知道你在那里。现在让我赐给你一些诫命,来察验你,试验你是不是能够履行。”
神所颁布的律法,至少有三方面的功用。首先,律法描绘神,并阐明神。作为律法是神的见证,它实际上是神的一幅图画,给我们看见神是怎样的一位神。在旧约和新约里,神所颁赐的诫命,都是启示神是谁,启示神的所是。利未记十九章二节赐下这一条诫命:“你们要圣洁,因为我耶和华你们的神是圣洁的。”主耶稣颁布了一条更高的诫命:“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太五48)。两处的原则是相同的:律法呈现出一幅神的图画。根据神所颁赐的律法,神是完全的、圣洁的、公义的;祂是一位爱的神,也是一位光的神。祂的律法呈现一幅祂之所是的图画。
律法的第二种功用是暴露我们。这个功用在罗马七章说得很完全。在罗马七章七节保罗宣告说:“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在律法来到之前,罪是静止的。在罗马七章八节保罗说:“没有律法,罪是死的。”然后在下一节他继续说:“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罪把律法当作一把刀,将保罗杀死。在十一节保罗告诉我们,罪趁着机会,就借着诫命杀了他。因此,保罗在他的经历中,发现诫命对他乃是死的。神用诫命来暴露他。
律法的第三种功用乃是征服我们。我们被暴露以后,就需要被征服。一旦律法征服了我们,就能引我们到神那里。
在马太十九章,那位富有的少年人接触主的时候被打败了;然而,他没有被征服。这就是他忧忧愁愁的走了的原因。倘若他被征服了,说:“主耶稣,我无法履行你的要求,去变卖我所有的,分给穷人。”主就会对他说:“既然你作不到,就让我来为你履行这项要求吧!”主要进到我们里面,作我们的生命,并且为我们履行一切的要求。
在腓立比二章十二节保罗说:“这样看来,我亲爱的弟兄,你们既是常顺服的,不但我在你们那里,就是我如今不在你们那里,更是顺服的,就当恐惧战兢,作出你们的救恩。”(直译)。我们需要被保罗的话征服,并承认我们无法作出我们的救恩。然后我们就会宝贵保罗在下一节所说的话:“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祂的美意。”虽然我们无法作出我们的救恩,但我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我们里面运行。这就使我们能按着神在我们里头的运行,作出我们的救恩。
我们被律法征服了,并且告诉主说,我们无法履行祂的要求,我们就是不能像神一样圣洁,也不能像父一样的完全。以后主就会说:“只要敞开心接受我。让我进到你里面并为你履行这些要求。我要成为你的圣洁和完全。”我们不可能圣洁,但我们能够成圣。照样,我们不可能完全,但我们却能被成全。神的心意是要进到我们里面,作我们的生命和人位。这样,祂就与我们合一,我们也与祂合一。然后,因祂活在我们里面,我们就活出祂来。这是圣经中神圣启示的基本原则。
在旧约和新约里,神都吩咐祂的百姓作许多事,这是事实。除了十诫以外,还有许许多多的律例、典章、规条。出埃及记二十一至二十三章就满了这样的律例、典章、规条。神用这一切来暴露并征服以色列人。神的心意是要用律法来描绘祂自已,然后暴露我们,征服我们,好叫我们向祂敞开,并让祂进到我们里面,作我们的生命和一切。而后祂就活在我们里面,我们也要活出祂来。
我们已经看见,颁赐律法有两方面,就是“白昼”的一面和“黑夜”的一面。我们若以为能履行律法的要求,而且想要这么作,我们就要发现自己是在“黑夜”里。我们把律法的诫命与神这生命的源头分开了,结果,诫命对我们就成为杀死人的字句。但我们若让律法作它的工作,来描绘神,暴露我们,征服我们,我们也告诉主,我们无法履行祂的要求,但我们完全信靠祂,我们就会在“白昼”里。然后这位立法者,就是生命的源头,就会进到我们里面,作我们的生命,活在我们里面,并为我们成就一切。最终,它的结果会比律法的要求更好、更高。
颁赐律法的时候,摩西是在山顶上被神所注入。律法只能给人一幅神的图画,但摩西在山顶上所接受的注入,却使他实际地与神合一。神是圣洁的,那个注入的结果,摩西也成为圣洁了。神是完全的,借着神圣的注入,摩西也得以完全了。他下山的时候,面皮发了光。摩西发光的脸所描绘的,远胜于律法所描绘的。摩西没有挣扎努力去履行律法的要求。他被神所注入,并且返照祂。他发光的脸不过是返照神的所是。你比较喜欢哪一样?是十诫呢,还是摩西脸上的光辉?我真是喜欢那个光辉。十诫是字句,而摩西发光的脸是一幅活的图画。神不要一班努力遵守律法的人;祂要一班发光的百姓,彰显祂的荣耀。
我们愈想要凭自己来遵守律法,我们就愈可怜。我能从我自己的经历中来作这个见证 。我年轻的时候,常常和我的哥哥相争。等我得救了,开始读圣经以后,发现主的新命令是要人彼此相爱。我接受了那句话,并且下定决心从那时起,不光要爱我的哥哥,也要爱每一个人。然而,我愈想要爱人,就愈爱不来。我没有更爱人,反而更会批评人。你难道没有类似的经历吗?你能够履行主的命令去爱人吗?虽然我们凭自己没有办法履行主的新命令,但这命令却能成就一项奇妙的工作,来描述主,并暴露我们。它证明我们无法爱人。不但如此,这命令还征服我们。我们若爱主,被这话所征服,我们会说:“主,我爱你,但我无法履行你的命令去爱人。主,我需要你,我完全倚靠你。”这是主要从我们所听见的话。我们若这样对祂说,祂会回答说:“我一直等着你说这句话。你无法履行我的要求,但我能在你里面,并为你来作成。向我敞开,让我进到你里面,活在你里面。”然后主自己在我们里面,就要履行爱人的要求。
摩西在山顶上从外面接受注入,但我们今天能从里面接受一种奇妙的注入。如果我们与主的关系是正确的,我们就要一直在祂的注入之下。我们愈被注入,我们就愈发光。因为主活在我们里面,在我们里面行动、作工、运行,我们就很容易被祂所注入,并且因着注入到我们里面神圣的素质而发光。我们被主所注入,自然而然就会发光。我们不会努力挣扎,只会发光。
一 律法作为神的话,是属灵、圣洁、公义,且良善的
在罗马七章十二和十四节,保罗用了四个词来描述律法:属灵、圣洁、公义、良善的。属灵这个词表明律法的本质。神的律法在本质上与神是一样的。神是灵(约四24);所以,神的律法是属灵的。再者,神如何在表现上是圣洁的,照样律法也是圣洁的。“公义”这个词是指关系说的。神对于每一件事、对每一个人,都是公义的。律法也是如此。最后,就整体而言,律法是良善的。律法是神的一幅图画,它是属灵、圣洁、公义且良善的。
我们已指出,律法有三重功用:为神作见证,暴露我们,并征服我们。当保罗还是大数的扫罗时,他就被律法暴露了。保罗说:“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罗七14)。保罗看见律法是圣洁的,但他是凡俗污秽的;律法是公义的,而他是不义的;律法是良善的,而他是邪恶的。他与律法所描绘的一切都相反。因为律法是这样的高,它不光暴露我们,它还征服我们。律法作为神的话,在它属灵、圣洁、公义、良善的方面,暴露并征服了我们。
二 律法倾向生命,但律法本身不能给人生命
罗马七章十节说:“那本来向着生命的诫命,反倒叫我死。”这一节指明律法倾向于生命。这里的“向着”这个词是指结果。尽管律法倾向于产生生命,律法本身却不能给人生命(加三21)。然而,罗马七章十节说,律法向着生命,而加拉太三章二十一节指明,律法不能给人生命,并不相矛盾。在本质上,律法本身没有生命,因此,它不能给我们生命。但律法的本意是要带进生命。保罗在罗马七章十节的话,是根据利未记十八章五节,那一节说,人若遵行神的诫命,就必因此活着。这表明律法的本意是要带进生命。我们若遵守律法,就要得着生命。
然而,在罗马七章,保罗非常清楚地说,虽然律法是要带进生命,他却无法履行律法的要求。因此,人以为会带进生命的,实际上带进了死亡。因为我们无法遵守律法,在我们的经历中,律法便带进死亡。但颁赐律法的本意是要带进生命。然而,它不能给人生命。给人生命是一回事,而带进生命是另一回事。
我们必须牢记,律法是属灵、圣洁、公义且良善的,颁赐律法的本意是要带进生命,律法本身不能给人生命。那么我们向着律法该有什么样的态度呢?我们绝不该轻看律法。反之,我们应当感谢律法暴露我们,征服我们,并且把我们带到作生命源头的主那里。我们应当说:“律法,我要感谢你暴露我,征服我,并带我归向那能赐我生命的那一位。我要感谢你引我到赐生命者那里。”
今天许多基督徒没有为着律法的功用而感谢,却仍然想要遵守律法。他们在一个极端上,不恰当地使用律法。另一个极端是那些实在轻看律法的人。保罗对律法“白昼”的方面和“黑夜”的方面,陈列出一幅完整的图画,用了一些消极的词来描述律法。在加拉太书,他甚至认为律法是夏甲,是妾,并且说它生子为奴(四21~25)。读保罗书信的人,领会得不完全,会轻看律法,以为律法不好。这不该是我们的态度。在加拉太这卷书中,保罗认为律法是妾,是奴仆,但他也使用积极的词来描述律法。例如,他说到律法是训蒙的师傅:“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三24)。律法看管我们,保守我们,最终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一方面,律法是妾;另一方面,它是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并得着生命。虽然如此,但律法本身不能给我们生命。
三 律法离开作为生命源头的活神,对于罪人就成为定罪人和杀死人的成分
律法一离开作为生命源头的活神,对于罪人就成为定罪人和杀死人的成分(罗七13,11)。将律法与神自己分开,就是在律法的“黑夜”里。如果我们想要起来遵守神的律法,我们就会自动地将律法和神自己分开了。然后在我们努力遵守律法的时候,我们自己也与祂分开了。结果,律法就成为杀死我们的字句。我们就好像西乃山下的以色列人。只因为说,凡主所要求的,他们都要遵行,他们就把自己与神这生命的源头隔绝了。其后律法在他们的经历中,就成为杀死人的成分。
四 犹太教徒的事例
犹太教徒的事例,证实律法离开活神,就成为杀死人的字句。犹太教徒喜爱律法,并且热心遵守律法。但他们的喜爱和热心是在神以外。在约翰五章三十九至四十节主耶稣说:“你们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犹太教徒以为圣经的白纸黑字里有生命。然而,到圣经面前,而不到主自己面前,也可能是迷信。
许多基督徒以迷信的方式使用圣经,以为圣经能真正保护他们。有些人觉得夜里可能发生什么邪恶的事,就在枕头底下放一本圣经。这是迷信。还有人以为,如果人手按圣经起誓,他就不可能撒谎。这也是迷信。
圣经的白纸黑字里没有生命。如果我们来到话面前,没有来到主面前,就不能从话得着生命。要从话得着生命,就必须在读主话的时候接触主。事实上,生命不在圣经本身;生命乃是在基督里。为这缘故,我们绝不该把圣经和主自己分开。圣经要成为生命树。但我们若把圣经和作为生命源头的主分开,它对我们就成了知识树。圣经对我们是生命树还是知识树,在于我们的光景和立场。我们若与主站在一起,圣经对我们就是生命。但我们若把自己与主分开,而还想要使用圣经的话,它对我们就成了知识树。每当我们在主以外来使用神的话,圣经就成了杀死人的字句。因此,我们读主话的时候,若与主站在一起,我们就在“白昼”。但我们若与主分开,就在“黑夜”里。
五 需要新心、新灵和神的灵
神颁赐律法的目的是要带进生命。然而,大多数的以色列人没有到神面前,没有接受祂作生命。反而,他们想要凭自己来遵守律法。结果,正如旧约记载的历史所指明的,不过只是一大失败。最终,在耶利米书和以西结书里,神进来说到另立新约。在这约中,神要赐给百姓一个新心和新灵。不但如此,神还要将祂的灵赐给他们。这个新心、新灵和神的灵,使他们能够遵守神的一切诫命。这就是新约。
许多人读到以西结三十六章二十六和二十七节,他们觉得这些经文论到新心、新灵和神的灵,所教导的事完全和新约一样。我们必须承认,这是真的。在这些经文里,我们看见里面之人的重组。得着新心和新灵,包含我们全人的重生、重组和重整。不但如此,神的灵还进到我们里头,使我们与祂联合。这的确与保罗在林前六章十七节的话相同:“与主联合的,便是与主成为一灵。”如果我们自己不与神隔绝,而照着新约一直与祂合一,我们自然就有才能、力量和权能,来实行神的诫命。
当摩西在山顶上经历神圣的注入,他得着了新心和新灵吗?他得着了神的灵吗?我信摩西得着了新心和新灵,而神的灵也赐给了他。那么这意思是说,摩西蒙了重生吗?这个问题很难答复。这里的点是说,在旧约和新约里的原则都是一样的。人堕落以后,神的心意是要改变我们的心和我们的灵,然后把祂自己作为赐生命的灵,放在我们里面。那么我们就有一个生命,能够履行神的要求,也能够活在符合神之所是的方式里。我不敢说摩西重生了没有,但我由圣经确知,神的经营是要将祂自己作到我们里面,借着改变我们的心和灵来重组我们,并作为赐生命的灵进到我们里面,使我们能活出祂来。
六 加拉太人的事例
在这一点上,我们需要来看加拉太人的事例。他们的情形与犹太教徒不同。加拉太人已经接受了主,并且进入恩典的领域,与犹太教徒大不相同。然而,他们从基督偏向律法。他们接受一个观念,认为律法既是良善的,他们就该试着遵守。但他们努力遵守律法的时候,就把自己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这就是保罗告诉他们:“若受割礼,基督就与你们无益了”(加五2)的原因。他继续对他们说:“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4)。加拉太的信徒因着转向律法,就使自己与基督的享受,以及在基督里的益处隔绝了。加拉太人的事例显示,每当信徒忽略他们与基督的联合,而转向律法,并且努力遵守,他们就与基督隔绝,并从恩典中坠落了。
七 需要信心与活神有生机的联合,好使我们成为新造
保罗处理加拉太信徒中间的光景,发觉必须指出,需要信心与活神这生命的源头有生机的联合,好使我们成为新造。加拉太五章六节说:“原来在基督耶稣里,受割礼不受割礼,全无功效;唯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保罗似乎在说:“不要回到律法去,使你们与神隔绝了。反之,要操练你们的信心,维持与基督生机的联合。你们若保守这个联合,就必享受生命。”然后在加拉太六章十五节保罗说:“受割礼不受割礼,都无关紧要,要紧的就是作新造的人。”这个新造包含由三而一的神所重组的人,为要活出祂来。留在新造里,就是留在这个组成里。我们若操练信心,享受与活神生机的联合,好活出新造,我们就无须遵守律法。我们自然而然会活出一种生活,履行律法的要求,甚至超过律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