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篇 燔祭——基督作神的满足(八)在基督的经历中经历基督,并献上我们所经历的基督,按照我们对祂的经历,将祂当作我们的燔祭献给神(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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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两篇信息中,我们详细的看过在基督的经历中经历祂,以及向神献上我们所经历的基督。在本篇信息中,我要简短的进一步说到我们在基督作燔祭的经历中经历祂。
我担心有人可能误会,我所说在基督的经历中经历祂的意思。许多基督徒听到我们需要在基督的经历中经历祂,为要得着祂作我们的燔祭,他们可能以为这是在外面效法基督,以基督作外面的榜样和模型,然后跟随祂并学习祂。这种领会是错误的。
关于经历基督的两派思想
为着帮助你们正确的领会在基督的经历中经历祂,我要指出一点:关于这事,在所谓的神学里主要有两大派思想。
仅仅在外面效法基督
第一派比第二派更为普遍,且为天主教和更正教所持守;他们教导信徒,完全在外面跟随基督并效法祂。写于几百年前的著名天主教书籍“效法基督”(The Imitation of Christ),说明了这种教训。按照这本书,基督徒该努力效法基督外面的生活。今天许多更正教神学也说到跟随基督,效法基督,以及学基督。
新约中有些经节似乎给这派思想一个根据。在福音书中,主耶稣常嘱咐人跟随祂。祂在马太十一章二十九节说,“我心里柔和谦卑,因此你们要负我的轭,且要跟我学。”不仅如此,保罗也劝信徒说,“你们要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样。”(林前十一1)。这样的经节看来好像支持这个教训,说经历基督是在外面效法祂。
活基督
第二派思想只为少数圣经教师所持守;他们说在基督的经历中经历祂,不是在外面效法基督,乃是活基督。在基督的经历中经历祂,不是在外面以祂为榜样,乃是活基督。保罗论到这事说,“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加二20)。保罗不是说,“我以基督为榜样并跟随祂;”他乃是说,“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并且“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在腓立比一章二十一节保罗接着说,“因为在我,活着就是基督。”保罗不是仅仅以基督为他的榜样,而在外面效法祂。保罗乃是活基督。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活基督
在我们的婚姻生活中,我们可能想要效法基督,或操练自己来活基督。许多基督徒曾受教导,在婚姻生活中跟随基督的脚踪。例如,牧师也许劝告一对夫妇说,“基督从不与人争吵。现在你们该跟随祂的榜样,不要彼此争吵。你们若受试诱争吵,必须记得要跟随基督,像祂那样的生活。”
假定一位弟兄接受这个劝告,定意在他的婚姻生活中跟随基督,绝不与他妻子争吵。然而,有一天他妻子找他麻烦,魔鬼试诱他要与她争吵。他抗拒了一会,至终发了脾气。这当然是在跟随基督上的失败。这种失败在基督徒中间非常普遍。
不过,也有少数意志坚强的人,能胜过争吵的试诱。他们不管多么被挑动,也不发脾气。他们定意效法基督,跟随祂不争吵,并且因着他们坚强的意志,他们成功了。但这真的是在基督的经历中经历祂吗?当然不是!这仅仅是宗教教训的实行而已。
我生在基督教里,幼年起就从圣经受教导,要以基督为榜样并跟随祂。后来我学到孔子的传统教训,与我所学到的基督教教训非常相似。我感到困扰,怀疑我们这些中国人,为什么还需要基督教这外国宗教,教导我们从孔子所学过同样的事。因为我对这感到困扰,所以有一段时间将基督教摆在一边。在十九岁时,我得救了。然而,我对于孔子和基督教的伦理教训二者相似,仍觉为难。孔子给我们一些好的榜样叫我们跟随,基督教也教导我们跟随基督作我们的榜样。差别在哪里?我无法回答这问题,直到我从所谓内里生命派的教训得着帮助。那时我看见,跟随伦理教训与活基督之间有很大的分别。我开始看见基督在我里面活着的异象。
不错,主耶稣在四福音里的确曾说,“跟从我。”但在行传和书信中找不到这话。书信没有劝勉我们在外面跟随基督,反而说到在基督里。保罗说,“我认得一个在基督里的人,”(林后十二2),他也表达了给人看出是在基督里的渴望(腓三9)。在加拉太二章二十节保罗说,他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他,乃是基督在他里面活着。在腓立比一章二十一节他告诉我们,在他,活着就是基督。努力在外面效法基督,与在基督里、活基督、并让基督活在里面,这二者之间有何等大的分别!
我们需要在婚姻生活中活基督。假定一位弟兄受试诱要与他的妻子争吵。倘若在这样的时刻,他想如何跟随基督,他定会被击败。在受试诱要争吵以前,这位弟兄应该已经在活基督了。他该是一个在婚姻生活中活基督的人。倘若他在活基督的时候受试诱要与妻子争吵,他就不会与她争吵。因为他在活基督,他在活一个绝不争吵的生命。这与意志坚强的人定意不发脾气完全不同。我们不该定意不与配偶争吵,乃该活基督,活不是自己的生命,绝不争吵的生命。
我担心有些圣徒,特别是新人,听到在基督的经历中经历祂,就想要仅仅在外面跟随基督。我们想要效法基督,这就像猴子想要效法人。我们不该想要跟随基督。反之,我们需要蒙光照,看见在自己里面是无望的。我们是“猴子,”怎能效法人呢?我们该忘记关于效法基督的事,并且该看见我们里面有一位是我们的生命。这一位是我们的救主,那三一神,活在我们里面。他不仅是我们的生命,祂甚至是我们的人位。
我们的见证该是:我们不知道怎样作好作歹,只知道活基督。我们爱祂,与祂交通。我们清早所作的头一件事,就是亲切的、满了爱的呼求祂,说,“主耶稣,我爱你。”然后我们与祂谈话,与祂交通,将祂接受进来。将基督接受进来就是吃祂。然后我们就享受祂,活祂,成为祂所是的。
我们若是这样的人,就无论受了多大的试诱,也不会失败,而与丈夫或妻子争吵。我们现今在活另一个生命,一个能击败魔鬼和鬼魔的生命。这生命就是基督自己。过这种生活,就是活基督的生活,与宗教无分无关,与孔子的教训更完全不同。
我在这些信息里的负担不是教导道理。我的负担是向你们供应基督,与你们分享我的享受,就是那独一的人位,耶稣基督,三一神的具体化身。我们有这样的一个人位活在里面,我们能活祂,以祂作人位,这是奇妙的事实!
我想分享我年轻信主时的经历,来帮助新人和年轻人。我得救后不久,我那在神学院读书的姊姊,想要帮助我生活像基督徒。一天,她对我说到一位圣经教师﹕他非常有耐性,手里常常拿着圣经,走路是慢慢的,偶尔停下来望一望天,或者低头看一看圣经。我听了很感羡慕,就拿他作榜样,下决心也要有耐性,也要慢慢的走路。但是要晓得,我那时就是一只想要作人的“猴子。”我是快的人,我在自己里面无法慢、无法有耐性。后来,我得了一些内里生命派的教导,就蒙光照看见我已经与基督同钉死、同埋葬。我看见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
我们不该效法基督,乃该活祂。我们要活基督,就需要呼求祂,享受祂。这是过得胜生活之路,这生活实际上就是得胜的基督作了我们的生命。
利未记 加二20,林后十二2,腓三9
加 拉 太 书
贰 使徒福音的启示 一6~四31
二 基督顶替律法 二11~21
2:20 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里所活的生命,是我在神儿子的信里,与祂联结所活的,祂是爱我,为我舍了自己。
哥 林 多 后 书
伍 保罗为他使徒权柄的表白 十1~十三10
四 借着他被迫的夸口 十一16~十二18
2 夸主给他的异象和启示 十二1~10
12:2 我认得一个在基督里的人,十四年前,这样的一位被提,直到第三层天里(或在身内,我不晓得,或在身外,我也不晓得,只有神晓得)。
腓 立 比 书
肆 追求基督以得着基督 三1~21
二 因基督看万事为亏损 7~11
3:9 并且给人看出我是在祂里面,不是有自己那本于律法的义,乃是有那借着信基督而有的义,就是那基于信、本于神的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