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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二章立定了生命的原则和生命的目的以后,从三至十一章,作者说到九个事例,证明二章里第一个神迹所立定生命的原则。他用这些事例表明一些属灵、有意义的点。这些事例首先暴露了人的情形与需要,然后启示了主如何能对付这一切的情形,满足人一切的需要。生命满足了人每一种情形的需要。我们必须看见,在这里生命的意思就是主自己,就是那是神,且成了肉体的话。虽然主对付过人千百个事例,但约翰只挑选了其中九个,说明主作生命如何能应付人每一种情形的需要,从前如此,现在亦然。
人的情形与需要
首先让我们来看,在每一事例里人的情形。三章里的头一个事例,讲到一个上流社会道德的人来见主耶稣。他是高人一等的君子,受过高度文化的熏陶,非常热心宗教,寻求神,敬畏神。四章里的第二个事例,说出正好相反的情况。头一个事例说到一个道德的人,第二个事例说到一个不道德的女人。前者是一位温和大方,上流社会的人,后者却是一个粗野、下流社会的人。这个坏女人曾有五个丈夫,且正与第六个同居,那人还不是她的丈夫。四章里的第三个事例说到一个病得快要死的少年人,五章里的第四个事例,说到一个病了三十八年的人。他是全然软弱,一步也动不得。六章里的第五个事例说到饥饿的群众,他们正寻求要得着喂养。七章里的第六个事例说到干渴的人,他们的干渴无法用最好的宗教,或今生的任何事解除。八章里的第七个事例说到一个女人犯了可怕的罪,且在她的罪的定罪与辖制之下。九、十章里的第八个事例说到,一个生来瞎眼的瞎子。最后,十一章里的第九个事例说到拉撒路死了,并且埋葬了四天。
这九个事例所提人的情形,代表所有人的情形。有些好人像尼哥底母一样,又有些坏人像撒玛利亚妇人一样。还有些人像迦百农垂死的少年人。大多数人都软弱像那病了三十八年的人一样。他们想要作好,却无力如愿。他们懂得宗教,但因软弱,无能活出它的标准,实行它的规条。还有的人是饥饿的,切望得到可供享受的东西;又有些人渴求一些远超人的生命所能给他们的东西。有些人的干渴大到一个地步,今生的事物没有一样能满足他们。有些人不断犯罪,且在他们罪的定罪与辖制之下。又有些人像那个瞎子,不是外面的眼睛瞎了,乃是心理、属灵的眼睛瞎了。最后,所有的人最终的情况就是死。因为他们在死亡之中,同时也走在死亡的路上。他们已经死了,他们稍后还都要死。所有的人都是要死的死人。因此,这九个事例将所有人真实的情况都描绘出来了。这些情况说出人的需要,唯独作生命的主才能充分应付。
每个人的情形与需要
这九个事例所有的情况,在每一个人身上也都能看到。一个人可能有所有人的情形。比方说,也许你是一个好人,或者至少你有作好人的意愿。你也可能相当热心宗教,敬畏神,寻求神。可是同时你也可能作了卑贱的事,不体面的事。你可能是热心宗教的君子,有高尚的道德,却作了低下的事。 一面你是上流人,另一面你是下流人。
你在道德上和属灵上也是一个病人,病得要死。就身体说你也许很活,但在道德上、属灵上,你却是垂死的。即使在身体上,你也是一天过一天的死去。表面上你是在活;实际上你是在死。
你的另一个情况是软弱。你知道你应该作好,你也知道什么是对的,但你缺乏能力或力量去行。也许你还不满二十五岁,却病了“三十八年。”你知道你该爱人,但是你软弱;你想要遵守神一切的律法,你也想要讨神的喜悦,但你无能为力。换句话说,你有行善的愿望,却无能力完成所愿望的。你需要合式的生命能力。
饥与渴也是你的另外两项情况。好多次你觉得你是个饥饿的人,好多次你渴望得到博士学位,渴望得到钱财或快乐。你需要主作生命的粮满足你的饥饿,你需要主的活水解你的干渴。
另一个情形也可能存在你个人身上,那就是你的罪恶。你是有罪的。你是个罪人,你也犯罪。你需要主的赦免,也需要祂的拯救,叫你脱离罪的辖制。
另一方面,你是在瞎眼的情形中。即或你肉身的眼睛十分明亮,你却不能觉察人生的意义,尤其是不能看见属灵的事。你是瞎眼的,你需要主开启你的眼睛,叫你能看见。
你末了的情况就是死人的情况,你最终是要死的。你曾否领悟你是一个死人?没有一个人是灵里活着的——人人都是死的。你需要主耶稣复活的生命。
每一个人在堕落的情形中都有这九个事例的每一面。每个人至少在相当程度上,都有每一种的情况。每一种情况都指明每个人真实的需要。
主足以应付人的需要
我们已经在这九个事例里看见人的情况与需要。现在我们必须来看,主如何能进入人堕落的情况中,应付人每一种需要。在每个事例里,主都将自己陈明为那能满足人缺欠的一位。这九个事例完全证明,主足以应付人每一种需要。
第一个事例给我们看见,主能给我们重生;就是像尼哥底母这样高人一等的人也需要重生,使他有神的生命,能进入神的国。撒玛利亚妇人,就是犯罪、又不满足之妇人的事例,启示出主能用祂的活水满足这样的人到何种地步。在垂死之人的那个事例中,主是生命医治的能力。那病了三十八年软弱之人的事例,说明了主的生命叫人活过来的大能。在需要喂养的饥饿群众的事例中,主陈明自己是生命的粮。在干渴人的事例中,主保证能以活水涌流的江河解除他们的干渴。活在罪中之女人的事例,给我们看见主能拯救这样的人脱离她犯罪的情形,并释放她脱离罪的辖制。在瞎眼之人的事例中,主开启他的眼睛,叫他能看见。最后在拉撒路的事例中,他已经死了、埋了,甚至在坟墓里腐烂了,但主复活生命的大能借此完全得到显明。
这些事例都充分的证明,主足以应付人的需要,没有一种情形祂不能解决,没有一个需要祂不能应付。祂能!祂够!祂能对付我们一切的问题,并且供应我们一切的需要!赞美祂的名!
重生是完全救恩的必要条件
这九个事例给我们看见并表明主工作的各方面,这些乃是主完全救恩的不同方面:(一)重生(二)活水的满足(三)生命医治的能力(四)用生命的大能点活人(五)用生命的粮喂养人(六)用活水江河解人干渴(七)拯救人脱离罪(八)开瞎子的眼睛(九)复活。这些项目都包括在主的救恩里。其中第一项就是重生。重生是属灵生命的起始。 一切属灵的经历都开始于重生。如果我们蒙了重生,我们就有资格有分于主救恩其余的各项。重生是经历主救恩其余各项的必要条件。这就是重生记载为头一项的原因。其余各项的经历都根据重生的经历。在我们能因活水得着满足之先,我们必须先重生。活水来自重生的起初经历。若无重生,主的活水绝不可能在你里面。对于其它各项经历,原则都一样。垂死的人需要重生,好叫他能得到医治,并永远活着。软弱的人必须先重生,然后才能被生命的能力点活。人也必须先重生,然后才能得到主作生命之粮的喂养。要享受生命的滋养全在于重生。要得着活水的涌流也在于重生。你若没有重生,你的干渴绝不能因主的活水而解除。蒙拯救脱离罪,以及瞎眼得开,也都要求我们先得着重生。若无重生,任何人都不可能脱离罪,并得着属灵的视力。还有,没有人能在经历重生以前有分于复活的生命。主的救恩开始于重生,结束于复活的生命。因此,我们需要非常仔细的来看这头一个事例,尼哥底母的事例,其中启示了人对重生的需要。
壹 主的信托
我们来看尼哥底母的事例以先,我们需要看见,主不信托神迹,乃信托生命(约二23~三1)。
三章一节的“但,”指明尼哥底母的事例,与前几节(约二23~25)的事例不同。前面的事例都是人因看见主所行的神迹,才信入祂。主不能将自己信托给这样的人。但尼哥底母的事例,是一件在重生里生命的事。这启示约翰福音不是为着神迹奇事,只是为着生命。故此,在这卷书里,连主所行的神迹都称为表号,表征主来是为着生命,不是为着神迹。
贰 重生
头一个事例,尼哥底母的事例,乃是重生的事例。尼哥底母是最上等社会的人,我们需要来看他的德行与品格。首先,他是一位教师,在教育上有最高的成就。他是犹太人的教师,他教导人旧约的圣言。第二,尼哥底母是“犹太人的官,”他的地位相当尊荣,有权柄。第三,他是一位老人,有不少阅历,满了经验。第四,无疑他是道德人,是一位君子。如果你看他说话的方式,你便知道他是有道德的人。第五,尼哥底母也是真正寻求神的人。他虽然有点怕法利赛人,可是他还在夜里来见主耶稣。这指明他是寻求神的。第六,他非常谦卑。尼哥底母也许是六、七十岁的老人;可是他来见不过三十出头的主耶稣。这样一位有经历、受过教育的老人,肯求教于一位比他年轻许多的人,指明他的谦卑。再者,虽然尼哥底母是教师,他却称主耶稣为“拉比。”在犹太人中,称人为拉比,就是说你降卑自己。第七,尼哥底母是个诚实人。他的话说出他的诚实。你能找到比尼哥底母更好的人吗?他是有超等标准,有高超造诣和道德的人。
当尼哥底母来见主耶稣,主就抓住机会启示人类真正的需要。在祂与尼哥底母的对话中,主启示出不管我们有多好,我们仍然需要重生。重生是人的头一个需要。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人一样需要重生。许多基督徒有错误的观念,以为人需要重生只是因为人堕落了。然而,人若从未堕落过,他还是需要重生。即使亚当没有堕落,他仍需要重生。那就是神将他摆在生命树跟前的原因。如果亚当取用了生命树的果子,他就已经重生了。
因为我们是人,我们都有人的生命。问题不在于人的生命究竟是好是坏。我们人的生命无论是哪一种,只要我们没有神圣的生命,我们就需要重生。重生的意思就是在我们人的生命之外,再得到神的生命。神永远的定旨就是要人作器皿来盛装神的生命。我们这个人,连同我们人的生命,乃是盛装神作生命的器皿。神圣的生命才是神的目标。神圣的生命就是神自己。神的目标乃是要我们这些有人生命的人,接受神圣的生命到我们里面,作我们真正的生命。这乃是重生的真正意义。许多基督徒不清楚这个事实,以为重生之所以成为必需,乃是因为我们是堕落且有罪的。按照这观念,我们需要重生是因为我们的生命坏了,无法改善了。这观念是错误的。我再说,即使亚当在伊甸园中从未堕落,他仍需要重生,再生,好叫他有另一个生命,就是神的生命。因此重生就是接受神圣的生命,接受神自己。
重生的意义是什么?重生并不是任何一种外在的改良或教化,也不是仅仅一种没有生命的改变,转变。重生乃是带进一个新生命的再生。这绝对是生命的事,不是行为的事。重生就是在我们已有的生命之外,得到另一个生命。我们从父母已经得到了人的生命,现在我们需要从神接受神圣的生命。因此,重生的意思就是在我们原有人的生命之外,得着神的神圣生命。所以,重生需要另一次出生,好得着另一个生命。重生,再生的意思并不是调整或改正自己。重生的意思是得着神的生命,正如从父母出生就得着父母的生命一样。重生就是从神生(约一13);从神生就是得着神的生命,就是永远的生命(约三15~16)。我们若有神的生命,我们就是神的众子。神的生命给我们权柄成为神的众子(约一12),因为借着这个生命,我们就有神神圣的性情,彼后一4),且与神有生命的关系,就是儿子的名分(罗八15,加四5~6)。
一 人与宗教错误的观念——需要更好的教训改良人
由于人类的文化和犹太的宗教,尼哥底母以为人需要有好行为。因为人必须有好行为,并且必须正确的敬拜神,因此人需要很多的教训。尼哥底母认为基督是从神那里来作教师的。这指明,他可能以为他需要更好的教训以改良自己。但主在下节的答复向他揭示,他所需要的乃是重生。重生就是在天然出生所得人的生命之外,由神的生命所重生。因此,他真实的需要不是更好的教训,乃是神的生命。尼哥底母原是在寻求教训,教训属于知识树;但主的答复把他转到生命的需要上,生命属于生命树(参创二9~11)。主非常着重的对尼哥底母说,他所需要的就是重生。因此,人真实的需要乃是由另一个生命所重生。我们都必须认识,我们所需要的,不是宗教或教训以规律、改正我们,乃是另一个生命,就是神的生命以重生我们。人需要重生,因为人需要神圣的生命。不管你多好,你还是没有神的生命。你需要另一次出生,好接受神的生命,连同祂神圣的性情。虽然你或许觉得自己不错,但你总得承认自己并没有神的生命同祂神圣的性情。你需要另一次出生,你需要重生,好得到另一个生命,就是神神圣的生命。
主对尼哥底母的答复,直截了当对付他属人、传统、宗教的观念。主似乎在对尼哥底母说,“尼哥底母,你所需要的不是教训,乃是另一个生命。不管你有多好,你只有人的生命。你需要神圣的生命。尼哥底母,你岂不晓得,因着寻求知识,你就是在知识树的线上吗?你并不在生命树的线上。”尼哥底母所在的线并不会引他到新耶路撒冷,反倒会引他走向火湖。然而,尼哥底母并不知道他吃错了树。
二 人真正的需要——重生
1 不是进母腹再生一次
当尼哥底母听说他必须重生,他以为那是说他必须回到母亲的腹中再生一次。他的答复证明他并不知道如何运用他的灵。他误解了主的话。然后主耶稣说,从肉体生的就是肉体。祂似乎对尼哥底母说,“不管你回母腹去再出来多少次,你还是肉体。从肉体生的就是肉体。尼哥底母,不必说你不能回到母腹去再生一次,即或你能回去,你还是一样。即或你能那样再生为年轻的,再过六、七十年以后,你还是和现在一样。你不需要那一种再生。”尼哥底母不需要在时间上另生一次,但是需要在性质上另生一次。
2 乃是从水和灵生
“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人若不是从水和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因着许多世纪以来,基督徒一直运用头脑,不运用灵,他们对于这节圣经就产生了许多不同的解释。五十年前有人教导我说,这一节的水是指神的话,从水和灵生的意思就是从话和灵生。他们引彼前一章二十三节和雅各书一章十八节为根据。还有另一种很可怕的解释。他们说,水是指母亲生产时的羊水。按照这种说法,生两次就是先从母腹内的水生,再从圣灵生。这种解经全然不合逻辑,我们应该将它忘掉。
我们来看这节圣经时,需要有合逻辑并扎实的立场。我们必须承认,尼哥底母与主耶稣是用明言谈话。如果主耶稣对尼哥底母所说的不是明言,祂就会给他某种解释。也许尼哥底母会问主,祂所说的水是何所指。可是主并未解释祂的话,尼哥底母也未要求主解释,这证明他们二位都很明白这句话。因此,尼哥底母对“水和灵”这话,应该很清楚,无需任何解释。施浸者约翰在马太三章十一节,对法利赛人说过同样的话,所以法利赛人应当完全明白这话。约翰告诉他们说,他是用水施浸,但另一位要来,祂要用灵施浸。法利赛人听到约翰这样的话,也许彼此谈论,因为当时那是一种新的说法。因着法利赛人很认真,他们听到施浸者约翰说了这样的话,必定有很长的谈论。尼哥底母既是法利赛人,对于这些名词一定很熟悉。现在尼哥底母这个法利赛人与主谈话,主就说他所熟悉的这话,说重生就是从水和灵生。
水是施浸者约翰职事的中心标记,就是埋葬、了结旧造的人。施浸者约翰在他的职事里用水施浸。他对人说,他们必须悔改,并看见他们是堕落的,只配埋葬。凡听见约翰的传讲而悔改的人,就被浸在水里。这就是说,他们这些旧造堕落的人被了结了。这是约翰的职事。不仅如此,约翰告诉人说,他的职事乃是为着主耶稣的职事。水怎样是施浸者约翰职事的中心标记;照样,灵乃是耶稣职事的中心意义,就是使人在新造里有新生的起头。水与灵这两个主要观念摆在一起,就是重生的完整意义。重生,再生,就是了结旧造的人,及其所作所为,并在新造里,以神的生命使人得着新生的起头。什么是重生?重生的意思就是借着水被约翰的职事了结,又借着灵因耶稣的职事而有新生的起头。
我们怎能有施浸者约翰的职事?乃是借着悔改。每当人悔改,承认他是堕落的人,一无是处,那就是接受约翰的职事。这当然无需约翰真在这里,因为他的职事已经在新约里了。我们传福音,先传约翰的职事。这就是为何我们多方讲到罪与悔改。我们就是今日的施浸者约翰。四十年前我就是一个施浸者约翰,有许多人因着那个职事悔改。那不是我的职事,那是约翰的职事。无论谁接受了这个职事,就一面说,他被了结了;就另一面说,他从水出生了。在悔改之后,人人都必须相信主耶稣,接受祂生命的职事好得着新生的起头。为着接受救恩,我们需要悔改和相信。悔改就是接受约翰的职事,相信乃是接受主耶稣的职事。这就是重生。我们都经过了重生这过程。现今我们领会,从水和灵生究竟是什么意思了。
主使尼哥底母非常清楚他自己的光景。人无论善恶,都需借水了结,然后借神的生命有新生的起头。这是第二次出生,不是从母腹再生,乃是从水和灵生。
约翰福音 二23~三5及注
壹 永远的话成为肉体,来将神带进人里面 一~十三
三 生命应付人各种情况的需要 二23~十一57
1 道德人的需要——生命的重生 二23~三36
a 主不信托神迹,乃信托生命 二23~三1
2:23 当耶稣在耶路撒冷过逾越节的时候,有许多人看见祂所行的神迹,就信入了祂的名。
2:24 耶稣却不将自己信托他们,因为祂知道万人,
2:25 也用不着谁见证人怎样,因祂知道在人里面的是什么。
第 三 章
3:1 1但有一个法利赛人,名叫尼哥底母,是犹太人的官。
【注1】 “但”指明尼哥底母的事例,与前几节(二23~25)的事例不同。前面的事例都是人因看见主所行的神迹,才信入祂。主不能将自己信托给这样的人。但本章的事例是一件在重生里生命的事。这启示本书不是为着神迹奇事,只是为着生命。故此,本书中连主所行的神迹都称为表号,表征主来是为着生命,叫神得繁殖(十二24),不是为着神迹,叫人得福利。
b 由神的灵在人灵里的重生 三2~13
3:2 这人夜里来到耶稣那里,对祂说,拉比,我们知道你是从神那里来作1教师的,因为你所行的这些神迹,若没有神同在,无人能行。
【注1】 尼哥底母认为基督是从神那里来作教师的,这指明他可能认为他需要更好的教训以改良自己。但主在下节的答覆向他揭示,他所需要的乃是重生。重生就是在天然出生所得人的生命之外,由神的生命所重生。因此,他真实的需要不是更好的教训改良他,乃是神的生命重造他。他原是在寻求教训,教训属于知识树;但主的答覆把他转到生命的需要上,生命属于生命树(参创二9,17)。
3:3 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人若不1重生,就不能2见3神的国。
【注1】 或,从上头生。后文同。重生也是从上头(天上)生,亦即从天上的神而生。
【注2】 在属灵的事上,看见就是进入(5)。
【注3】 神的国就是神的掌权,这是一个神圣的范围,人必须有神的生命才能进入。只有神的生命才能领悟神的事物。因此,要看见或进入神的国,需要由神的生命所重生。
3:4 尼哥底母说,人已经老了,如何能重生?岂能再进母腹生出来吗?
3:5 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人若不是1从2水和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
【注1】 直译,出于。
【注2】 尼哥底母对“水和灵”这话,应该很清楚,无需任何解释。施浸者约翰在太三11,对法利赛人说过同样的话,所以法利赛人应当完全明白这话。尼哥底母是个法利赛人,他来与主谈话,主就说他所熟悉的这话。水是施浸者约翰职事的中心观念,是要了结在旧造里的人;灵是耶稣职事的中心观念,是要使人在新造里有新生的起头。这两个主要观念摆在一起,就是重生的完整意义。重生乃是了结旧造的人及其所作所为,并在新造里,以神的生命使人得着新生的起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