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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篇信息中,我们要来看罗马五至八章的一些基本要点。
两个事实和两种经历
五章下半论到我们在亚当里的事实。我们从前在亚当里,这乃是事实,没有人能否认这点。每个人不是现今在亚当里,就是从前在亚当里。六章论到我们现今在基督里的事实。因此,我们可称罗马五章为“在亚当里”,称罗马六章为“在基督里”。请记得,这两件事是事实,一件是已往,另一件是现在。从前我们在亚当里,但现今我们在基督里。这现今的事实美好多了!
七章论到在肉体里的经历。这不仅仅是事实,更是经历。因此,我们可在七章上面写着:“在肉体里”。
八章论到我们在灵里的经历。很难断定这是圣灵或我们人的灵,因为这是指调和的灵。所以,我们可在八章上面写着:“在灵里”。
五、六章有两个事实,在亚当里和在基督里的事实;七、八章有两种经历,在肉体里和在灵里的经历。在肉体里的经历,是在亚当里之事实的经历。五章所启示在亚当里的事实,在肉体里得以经历,如七章所描述的。我们若只有五章,没有七章,就会有我们这样死沉的事实,却没有经历。同样,八章在灵里的经历,是六章所启示在基督里之事实的经历。换句话说,在基督里的事实,唯有在灵里才能经历。
在亚当里
在亚当里有三件主要的事:罪、死、以及被构成罪人(五19)。在亚当里,我们承受罪,在死的作王之下(12,14),并且构成了罪人。当然。我们也在神的定罪之下。我们或善或恶都算不得什么。即使我们是顶好的人,在亚当里我们仍是在神定罪之下的罪人。在亚当里我们承受罪,在死的作王之下,并且构成了在神定罪之下的罪人。这些乃是事实。我们甚至在出生以前,就都被定罪。这是我们的情形。
在基督里
赞美主,我们有第二个事实,在基督里的事实!因着我们在基督里,结果我们有恩连同义(五17)。在亚当里我们有罪;在基督里我们有恩连同义。我们所有的不单是义,也不单是恩,乃是恩连同义。恩连同义与罪相对。在亚当里,我们承受罪。在基督里,我们接受恩连同义之恩赐。恩和义一同作工,因为恩是借着义作工。不但如此,在基督里有永远的生命代替死。我们甚至能在这永远的生命中作王(17)。虽然死曾作王管辖我们(14),但如今我们能在生命中作王。不仅如此,在基督里我们不在神的定罪之下;我们乃在祂的称义之下。在基督里我们都得称义了。
也许你会问你如何能在基督里。我们不疑惑我们在亚当里。但我们如何能在基督里?乃是借着浸入祂(六3),并借着信入祂(约三15)。浸入基督包括信入祂。因此,我们借着信并借着浸而在基督里。你相信基督时,实际上就是信入祂。同样,浸入水里乃是一个表号,指明我们浸入基督。神已将我们放在基督里(林前一30),我们都必须相信并倚靠这事实。阿利路亚,我们在基督里!我们已从亚当迁到基督里。今天我能放胆见证,我不再在亚当里——我在基督里。因为我在基督里,祂的死、祂的复活和祂的一切所是,就都成了我的。凡祂所作的都是我的,因为我在祂里面。
想想挪亚的例子。方舟带同里面的八个人,经过了许多事。凡方舟所经过的,也是那八个人的经历,因为他们在方舟里。这是我们在基督里的清楚预表。基督是我们的方舟,而我们这些复活的人在祂里面(八这数字表征复活)。凡基督所得着、所达到的,凡祂所是的,现今都是我们的。祂的死是我们的,祂的复活是我们的,祂的生命也是我们的。基督的死了结了宇宙中每样消极的事物,而祂的死是我们的。没有什么像死这样了结人。人若问你是否死了,你该刚强的回答:“是的,二千年前我就死了(罗六6)。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为我清理了一切,并且完全了结我。我已经死了。”赞美主,我们都死了!我们一面与基督同死,另一面与祂同复活(8,11)。我们复活了,我们活着,并且我们在基督复活的样式里与祂联合生长(5)。我们都必须相信这些事实,承认这些事实,并且照着这些事实来算自己。
我们若站在这些事实上,就会将自己献给神作奴仆,并将我们的肢体献上作义的兵器,以至于圣别(13,19)。我们的旧人钉了十字架,我们在基督耶稣里向神是活的,当我们倚靠这事实,并将自己连同我们所有的肢体都献给神作义的兵器,就为神圣的生命开路,使其在我们里面自由作工。这神圣的生命要将神一切的所是灌输到我们这人里面。这就是圣别。这不是在十字架上客观的救赎;这是神在我们这人里面主观、圣别的工作。
在肉体里
我们领悟我们已经与基督同死以后,也必须看见我们与律法不再有关。因为我们死了,我们就得着释放,脱离律法(七6)。不要回到律法去。回到律法去,意思就是定意行善。每当你定意行善,就是回到律法去。你若祷告:“神啊,帮助我从现在起谦卑,”你就是回到律法去。虽然你向神祷告,但你不是到神那里去,乃是到律法那里去。请想想看,一个丈夫为不爱妻子而悔改,他定意从现在起要爱妻子,并求主帮助他爱妻子。这祷告指明他正回到律法去。我能向你保证,他不能爱她。他越想要爱她,就越不能爱她。他会发觉自己在罗马七章里,就是在他所愿意的,他反不作,他所不愿意的,他倒去作的情形里(19)。你也许愿意爱妻子,但你作不到。你也许定意绝不发脾气,但至终你发脾气比从前更甚。为什么?因为你到律法那里去,就是到错误的源头去。你还没有领悟,你是完全没有指望、无可救药的人。我们需要拒绝自己,并对自己说,“己啊,我不信靠你。己啊,不要定意作什么。你不能作什么。”每当作丈夫的受试诱,定意要爱妻子时,他该立刻说,“撒但,离开我吧。我绝不这样尝试。反而我要拒绝己。我的己必须离开。”
不要定意行善。保罗说,“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18)。保罗继续说,“因为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19)。所以,在下一节里他下结论:“若我去作所不愿意的,就不是我行出来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罪行出来的。”(20)。正如我们所指出的,这是保罗得救以前的经历,但几乎所有的基督徒得救以后都这样经过。我们若没有这样的经历,就不会被暴露到极点,也不会领悟我们是何等无可救药。
也许今天你就曾定意行善。立志很自然,很容易。你对主冷淡时,不会定意为祂行善。但你一得着复兴,回到主面前,立刻就定意行善。每次你定意行善,你就为自己制定诫命,就是自定的律法。这些不是摩西颁赐的律法,乃是自己制定的律法。然而,原则是一样的。无论是摩西颁赐的律法,或自定的律法,最终都会把你暴露出来。
许多年前我常常祷告:“主啊,我不要对妻子发脾气。我要作好丈夫,一直爱妻子。主,帮助我爱她。”照着我的经历,这样的祷告从来没有得着答应。事实上,我越为发脾气祷告,我就越发脾气。你若不这样祷告,也许一两周不发脾气。但你若为这事祷告,不久以后就会发脾气。已过的年间,许多姊妹到我这来说,她们为着要对丈夫和孩子有好的态度而祷告,但就在她们祷告那天,她们的态度比从前更坏。在我早年尽职时,人问我这样的问题,我和他们一样。按道理说,我告诉他们,这是要帮助他们认识他们的所是。这对我们仅仅是道理;直到有一天,我们不得不领悟,我们完全没有良善。我们一旦看见这点,就绝不会再定意行善;反而我们会到罗马八章去。
在灵里
在罗马八章,我们发现非常简单的事。忘掉定意行善吧。心思该是服从的妻子,却擅自作丈夫。在七章保罗清楚说,“我自己用心思服事神的律。”(25)。这样的心思太独立了。心思该是女人,却擅自作男人。在八章我们看见,我们该简单的照着灵而行(4)。但我们的心思如何?心思必须置于灵(6)。我们需要照着灵而行,并且将我们的心思置于灵。这就够了。不要定意行善,或祷告主帮助你行善。忘掉所有这样的宗教观念吧。我们需要照着灵行动、举止、为人,并且不断将我们的心思置于灵。这样我们就会有自由,而内住的基督也会将生命分赐到我们这人的每一部分,甚至分赐到我们必死身体的软弱肢体里(11)。然后我们的全人就会被神圣的生命注入。这不是行善、遵守律法、或成就律法要求的事。这是生命从我们的灵活出来的事。这生命所作的,比成就律法义的要求更多。当我们照着调和的灵举止、行动、为人,并且将我们的心思置于灵,不让心思凭自己行动、作任何事情,我们就享受内住基督生命的分赐。我们就享受神的救恩,以及来自被祂的生命浸透的圣别。
罗马书 罗五12,14,19,17,七18,八4
肆 圣别 五12~八13
一 在基督里的恩赐,远超过在亚当里的承受——两个人,两种行为,两样结果,带着四件作王的事物 五12~21
5:12 这就如罪是借着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借着罪来的,于是死就遍及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
5:14 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就作了王,连那些不照亚当过犯样式犯罪的,也在它的权下;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者的预像。
5:17 若因一人的过犯,死就借着这一人作了王,那些受洋溢之恩,并洋溢之义恩赐的,就更要借着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了。
5:19 借着一人的悖逆,多人构成了罪人,照样,借着一人的顺从,多人也要构成义的了。
肆 圣别 五12~八13
三 肉体中内住之罪的捆绑 七1~25
2 三个律 7~25
7:18 我知道住在我里面,就是我肉体之中,并没有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
四 在灵里内住基督的释放 八1~13
1 生命之灵的律 1~6
8:4 使律法义的要求,成就在我们这不照着肉体,只照着灵而行的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