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20若有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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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688

读经:

约壹一9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约壹二23 凡否认子的就没有父,承认子的连父也有了。

得救以后的犯罪问题

基督徒也有犯罪的可能,因为我们还在肉身之中,如果不是随从圣灵而行,如果不是活在生命里,就随时随地有犯罪的可能。加拉太六章一节说,“弟兄们,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约壹二章一节说,“我小子们哪,……若有人犯罪……。”可见基督徒仍有“偶然被过犯所胜”的可能,仍有犯罪的可能。约壹一章八节有话说,“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十节又说,“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所以,在经历上,基督徒是有不幸犯罪的事。

这样说来,难道得救以后再犯罪就不要紧了吗?不!得救以后若再犯罪,会有两个可怕的后果:第一,在今生要受痛苦。得救以后若再犯罪,必定要吃罪的后果。像林前五章所说的,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这是一个很大的痛苦。有的罪犯了以后,你若悔改、认罪,神虽肯赦免你,血虽能洗净,但是罪的后果却无法避免。大卫娶了乌利亚的妻子,虽然耶和华除掉了他的罪,可是刀剑必永不离开他的家(撒下十二9~13)。哦,弟兄姊妹,罪像毒蛇一样,绝对不是好玩的,如果被它咬一口,一定要受痛苦。

第二,在来世要受刑罚。如果基督徒犯了罪,在今生没有对付好,那么到了来世,还得去受对付。主再来的时候,“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太十六27)。保罗说,“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的审判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到应得的报应。”(林后五10)。除了这两个可怕的后果以外,还有一个立即发生的结果,就是断绝了与神的交通。

主担当了一切的罪

要解决这一个问题,第一件事必须看见:当主耶稣钉死在十字架的时候,祂担当了我们一切的罪。……我们一生所犯的罪,不论是已过的、现在的和将来的,主在十字架上完全替我们担当了。

但是,当我们信主的那一天,神来光照我们的时候,我们所感觉的一切罪,是指我们信主那一天以前所有的罪。我们只能感觉神所光照我们的罪,不能感觉我们所没有犯的罪。所以主耶稣的担当罪,和我们的感觉罪不一样。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担当了我们所有的罪,而我们只看见我们从前所已经犯的罪。

需要认罪

上面是说到主的救赎和担当一方面。在我们这一方面应该怎样呢?

约壹一章九节告诉我们,“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这里的“我们”,是指着信徒说的,不是指着罪人说的。信徒犯了罪,必须认罪,才能得着赦罪。

认罪的意思就是站在神的一边来定罪为罪。在这里有三方面:神、我、罪。神和罪在两头,我在中间。什么叫作犯罪?犯罪就是我和罪在一起,我离开了神。我一犯罪,我就与神离开。我和罪在一起,我就没有方法和神在一起。亚当一犯罪,就立刻躲避神,不敢见神的面(创三8)。歌罗西一章二十一节也说,“你们从前与神隔绝,因着恶行,心里与祂为敌。”犯罪使你与神隔绝。什么叫作认罪呢?认罪就是回到神的一边来,承认刚才所行的是罪。我现在回到神这一边来了,我不和罪在一起了,我站在罪的对面,定罪为罪;这个就叫作认罪。所以,必须在光中行走,对于罪有深的感觉、深的痛恨的人,才能有真的认罪;至于那种对于罪没有感觉的,以犯罪认罪为家常便饭的人,他们只是有口无心的承认一下,那就根本不能算是认罪。

在父那里有一位中保

约壹二章一节说,“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这些话”是指着我们的罪怎样凭着神的应许和神的工作,都赦免了、洗净了说的。约翰将这些话写给我们,是要叫我们不犯罪,是要叫我们因着看见主赦免我们这么多的罪,所以我们不犯罪。不是因着得赦免的缘故,而放胆去犯罪,乃是反而不犯罪。

下面说,“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在父那里,这是在家庭里的事,这是得救以后的事;我们已经相信了,我们乃是神许多儿女中的一个。我们在父那里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祂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因着主耶稣死的缘故,因着主耶稣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的缘故,祂在父那里,作我们的中保,这些话,乃是对基督徒说的。

每一个弟兄姊妹应该在主面前不犯罪。一个人如果不幸犯了罪,第一件事是应当立刻起来到神面前去对付罪,立刻把这一次的罪的问题解决。千万不要拖,越快越好,要立刻认罪,立刻对神说,“我有罪了!”认罪就是我们自己对自己的审判。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一个神的儿女犯了罪,如果不承认,如果继续在那个罪里,他在神面前就失去了交通,他与神没有交通。他在良心里有一个漏洞,他在神面前就爬不起来。也许他也能与神交通,但是他要觉得这个交通不畅快,他要觉得痛苦。比方说,一个孩子在外面作了一件不好的事,回到家里去,只要父亲不与他说话,他在家里就觉得味道不对,他不能与父亲有亲密的交通,他知道在里面有了间隔,这就是失去交通的痛苦。

恢复的路只有一条,就是我们到神面前去承认我们的罪,并且也相信主耶稣基督已经作了我们的中保,已经担当了我们一切的罪。我们要在神面前谦卑的承认我们的失败、我们的不行,仰望主叫我们下一次走在路上的时候,能够不骄傲、不随便,能够学习在那里看见,我们不比任何人好,在任何的地方,都有跌倒的可能,求神怜悯我们,叫我们一步一步的往前去。这样一认罪,我们在神面前就立刻恢复了交通,已往所失去的喜乐和平安也都回来了。
 

最后,我们还是要说,基督徒不应该犯罪。犯罪是一件叫我们受痛苦、受亏损的事。但愿神怜悯我们,保守我们,使我们在与神不断的交通中,一直往前去!(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三册,六五至六八、七四至七八页)。

参读: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三册,初信造就(中册),第二十一篇;约翰一书生命读经,第十四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