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17神原初的创造
诗歌:附4
读经:
诗十九1 诸天述说神的荣耀,穹苍传扬祂手的作为。
创一26 神说,我们要按着我们的形像,照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爬物。
我们的神是一位有旨意、有目的、有计划的神,因此祂创造万物完全是根据祂的旨意和计划。启示录四章十一节说,“万物是因你的旨意存在并被创造的。”那里的“因”字,原文是“经过”的意思。万物的被创造,不是偶然的,不是凑巧的,不是随便的,乃是经过神计划的。在神的计划里,祂定规要借着万物达到祂的目的,所以祂就来创造万物。
约伯记三十八章四至七节启示出神创造的过程。神先创造诸天以及其中所有的,并居住其中的天使。然后才创造地,包括当初住在地上的活物。约伯记三十八章给我们看见,当神立大地根基的时候,众星与众天使(神的众子)都已经在那里了。那里也给我们看见,当初神所创造的地,是经尺量过,准绳拉过,井然有序,极其美丽可悦的。所以晨星一见就歌唱,神的众子一见就欢呼。在当初的宇宙里,并没有一点罪恶的影儿,也没有丝毫纷乱的迹象,乃是完全光明,完全美丽。这给我们看见那位创造者是何等光明、美丽。
神的恢复与进一步的创造
创世记一章二节下半并不是指神原初的创造(这个创造在一章一节已经完成了),乃是指神的恢复。神是来恢复那已经被破坏的,并且进一步来创造。二节开头说,“而地变成空虚荒废。”“而”是一个连接词,将上下文连起来。这个意思是说,在神创造之后,有些事情发生,神原初所创造那和谐美丽的宇宙被败坏了。因此创世记一章二节下半至二章二十五节,是给我们看见,神对被败坏之宇宙的恢复,和祂进一步的创造。
过程
创世记第一章记载神的恢复,与进一步的创造,共花了六天的时间。
第一天神的灵来运行,并且因神说话而有了光,神就把光暗分开。第二天神将空气以下的水,和空气以上的水分开。这意思是神将天空之物,与地上之物分开。第三天陆地与水分开。神在水面上工作,来限制诸水,好叫地露出来。就如耶利米五章二十二节所说,神划一条线来限制海水。旱地露出来以后,神就进一步在地上创造植物的生命,各从其类。第四天神恢复了日、月和众星等光体,为要管理昼夜,分别明暗。第五天神创造了水中的活物,以及空中的飞鸟,各从其类。第六天神创造了地上的活物:牲畜、昆虫、野兽,各从其类。末了神创造了人,来作造物的中心。
人是照着神的形像和样式创造的
人不只有生物中最高的生命,并且是照着神的形像,按着神的样式创造的(创一26~27)。除了人以外,没有一种受造之物,它的形像和样式像神。人是神造物中最高的,是神照着祂自己的形像,按着祂自己的样式创造的。人是神在祂的创造里,为着祂的计划所预备一种最好的容器。在神的计划里,祂定规要人有祂的生命,作祂儿子的众弟兄,所以在祂的创造里,祂就叫人有祂的形像和祂的样式。
形像是指里面的心思、情感、意志等等。人里面的心思、情感和意志,就是所谓形而上的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所以人的思想、主张和爱好的作用,是像神的。
神的形像也是指祂属性的特征。神的属性所显于人者,最显着的是爱、光、圣、义。只是人所有的不过是形像,不是实体。人必须接受神作生命,作内容,才有神爱、光、圣、义的实体,来充实人仁爱、光明、圣洁和公义等等的美德。
样式是指外面的身体,就是所谓形而下的人。人外面的身体是照着神的样式造的。神有他的样式;在旧约的时候,神还没有成肉身,就常以人的样式向人显现(创十八2,16~17,士十三9~10,17~19)。人的样式,就是神的样式。因为人当初是按着神的样式造的。
人是分灵、魂、体三部分被创的
神当初创造人,有灵、魂、体三部分。神先用地上的尘土造人的身体。然后祂把生命之气吹到人的身体里面,成为人里面的灵。这个生命之气的灵,进到人的身体里,就产生出魂。所以在人的外面,是看得见的身体;在人的里面,是看不见的灵;在这二者之间,乃是魂。
灵是我们全人最深的一部分,是我们接受神的接收器,也是接触神和一切属灵事物的器官(约四24,罗一9)。在我们里面感觉需要神,在我们最深处对于神的感觉和领会,以及我们良心的指摘或称许,都是灵的作用。我们是用身体的器官实化属物质的事物,照样我们只能用灵,来实化属神属灵的事物。
人的灵是神特别造的(亚十二1,伯三二8)。撒迦利亚十二章一节说,耶和华铺张诸天,建立地基,并且造人里面的灵。在宇宙中有三样同等重要的东西:天、地和人里面的灵。天是为着地,地是为着人,人里头有灵是为着神。
神把人放在生命树跟前
当神把人造好以后,神并没有把神圣的生命放在人里面。祂乃是给人一个自由意志,要人用自己的意志来选择,来取得祂的生命。因此,祂把人放在生命树的跟前。
神为着要给人有选择的机会,所以祂就在生命树旁边,放置一棵善恶知识树。生命树表征神是生命的源头,善恶知识树代表撒但是死亡的源头。当日在伊甸园中,神就是照着这个原则,将亚当安置在两棵树跟前,要人选择祂,接受祂到人里面作生命(真理课程一级卷一,三三至三九、四一至四二、四四页)。
参读:真理课程一级卷一,第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