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享受并彰显基督(二)
第十一篇 神的儿女在爱和光中行事为人
读经:弗一5、9,五1~14,约壹四8、16,一5
壹 神的喜悦乃是与人成为一,并使人在生命和性情上,但不在神格上,与祂一式一样—弗一5、9。
贰 我们这些神的儿女乃是神人,由神而生,有神的生命和性情,属于神的种类—五1,约壹三1,约一12~13:
一 神是我们真实、真正的父,我们是祂真实、真正的儿女—约壹三1,弗五1。
二 宇宙中最大的奇迹,乃是人类竟能从神而生,罪人竟能成为神的儿女—约壹三1、9,四7,五1、4、18,约一12~13。
三 借着这种惊人的神圣出生,我们得着了神圣的生命,就是永远的生命,作为神圣的种子种到我们里面—约壹一2,三9。
四 我们既是由神圣的生命所生,有神圣的生命,我们这些神的儿女就是神圣的人—五11~13,三1、10。
五 我们这些由神所生的人,不仅有神圣的生命,也有神圣的性情—彼后一4。
六 因为我们是神的儿女,有神的生命和性情,我们就能效法神—弗五1。
七 我们是父的儿女,有父的生命和性情,因此我们能完全,像我们的父完全一样—太五48。
叁 我们需要认识并经历神作为爱和光—约壹四8、16,一5:
一 爱与光,事实上乃是神自己;这二者是神的所是,神的素质—四8,一5。
二 约翰一书先说神就是光(5),然后说神就是爱(四8、16)。
三 爱是神素质的性质,乃是恩典的源头;光是神彰显的性质,乃是真理的源头。
四 神圣的爱向我们显明,就成为恩典;神圣的光照耀在我们身上,就成为真理。
肆 我们这些神的儿女,应当在爱和光中行事为人—弗五2、8:
一 恩典与实际(真理)怎样是以弗所四章十七至三十二节基本的元素,爱与光照样是五章一至三十三节保罗劝勉的基本元素:
1 恩典是爱的发表,爱是恩典的源头;真理是光的启示,光是真理的根源—约壹四8,一5。
2 爱是神内在的本质,光是神外显的元素;神内在的爱是可感觉的,神外显的光是可看见的。
3 我们这些神儿女的日常行事为人,该由神爱的本质和光的元素二者所构成;这该是我们行事为人内在的源头。
4 在爱和光里行事为人,比照着真理并凭着恩典行事为人更深、更柔细。
二 “要在爱里行事为人,正如基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作供物和祭物献与神,成为馨香之气”—弗五2:
1 在爱里行事为人,就是在与神亲密的关系中行事为人—参约壹三1:
a 在父面前,我们不仅享受恩典,就是爱的发表,我们也享受爱的本身。
b 我们在日常的行事为人中,该一直顾到我们父的感觉,因为我们亲密地活在祂温柔的爱里。
2 以弗所书的目标,乃是要带我们进入神的爱,就是祂内在的本质里,使我们在甜美的神圣之爱里享受祂的同在,而像基督一样地爱别人—五25:
a 在爱的情形与气氛中,我们被神浸透,在祂面前成为圣别、没有瑕疵—一4。
b 我们在其中为着长大而生根、为着建造而立基的爱,乃是我们实际认识并经历之神圣的爱—三17。
c 基督的爱就是基督自己,是不可度量且超越知识的,但我们能借着经历认识这爱—19节。
d 我们在基督里面神的爱里持守着真实,就是持守基督同祂的身体—四15。
e 基督的身体在爱里把自己建造起来;为着建造基督的身体,我们无论是什么或作什么,爱乃是极超越的路—16节,林前十二31。
f 在不朽坏之中爱主,意思就是在新造里,并照着以弗所书所启示一切不朽坏的事项爱主—六24。
3 我们既已重生,成了神的种类,我们这些神的儿女就应当是爱,因为神就是爱;我们既在生命和性情上成了神,也就应当成为爱—约壹四8、16。
三 “你们从前是黑暗,但如今在主里面乃是光,行事为人就要像光的儿女”—弗五8:
1 神是光,所以我们这些神的儿女,也是光的儿女—约壹一5,弗五8,约十二36。
2 我们不仅是光的儿女,并且就是光的本身;我们是光,因为我们在主里与神是一—太五14,约壹一5。
3 当我们在光中时,我们就在对错的范围之外—7节。
4 我们若行事为人像光的儿女,就会结出以弗所五章九节所描述的果子:
a 光的果子,性质上必须是善的,手续上必须是义的,彰显上必须是真实的,使神得以彰显,成为我们日常行事为人的实际。
b 在善、义和真实中之光的果子,与三一神有关:
㈠ 父神就是善,乃是光之果子的性质;因此,在九节的善,指着父神—太十九17。
㈡ 义,指着子神,因为基督照着神义的手续,成就神的定旨—罗五17~18、21。
㈢ 真实,就是光之果子的彰显,指着灵神,因为祂是实际的灵—约十四17,十六13。
c 我们行事为人像光的儿女,证据乃是看有没有结出这种果子。